书城政治官经一日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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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章 以人为本,百姓为天

【原文】

呜呼!此福孽之因也,称职在勤,前已言之。怠之祸人,甚于贪酷,贪酷有迹著在人口,间冗之害,万难指数。受者痛切肌虞,见者不关疴养,闻者或切,代为之解曰:官事殷忙,势不暇及,官遂习为故常,而不知孽之所积。神实鉴之。

夫民以力资生,荒其一日之力,即窘其一日之生。余少乡居,见人赴城投状,率皆两日往还。已而候批,已而差传,请亲觅友,料理差房,劳劳奔走,动辄经旬。至于示审有期,又必邀同邻证先期入城,并有亲友之关切者偕行观看,及至临期。示改,或狡者有所牵引,谕俟覆讯,则期无一定,或三五日,或一二十日,差不容离,民须守候,商旷业,农佃雇替,差房之应酬,城寓之食用,无一可省。迨事结而两造力已不支,辗转匮乏,甚有羁絷公所,饥寒疾病因而致死者。呜呼!官若肯勤,何至于是!

其负屈不审,抑郁毕命者,无论已更有事遭横逆,不得已告官,候之久而批发,又候之久而传审,中间数日,横逆之徒复从而肆扰,皆怠者滋之害也。故莫善于受牒时,诘讯虚,即发还;其准理者,越夕批发,兢期讯结,官止早费数刻心,省差房多方需索,养两造无限精神,至讼师教唆,往往控一事而牵他事以为累,张本,然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得其本指立可折断,万勿株连瓜蔓,以长刁风。

古云有治人无治法。余为进一解曰:无治法,有治心。但求不负此心则听讼必无大枉。

国家之厚吏有常禄,有养廉,居官之日,皆食民之食,乃不以之求治,而博弈仗酒高卧自娱。民必怨,神必怨,如工何其不畏耶?余久食于幕而不愿子孙之习幕,尝试为吏而乐子孙之作吏,盖深怕其多缔孽缘,有亏先德也。

前说三卷无剿说邑言,不能更有所进,姑切指而畅言之。既老且病,言近于善,力疾书此,以论亲知,不惟望求治者察此诚悃,倘子孙幸膺治之任,书此座右触目省心,庶上不负国,下不负民,天其佑之乎?

【译文】

可以这么说,勤政爱民,是为老百姓造福,还是作孽的根本原因。一个做官的,忠于职守,勤于公事的好处,我在前面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那种因为对政事懒惰,而给老百姓造成的严重祸患,远远大于因为贪婪所犯下的罪恶。如果做官的贪婪成性,别人也就心中有数。但是对政事不勤奋而造下的种种罪恶,那是万难给他指出来的。所以,它比贪婪更有害。受到这种祸害的人,有着深刻的切肤之痛,看见的人却以为无关痛痒,听到的人或许要为当官的解释:政事太忙了,无暇兼顾。于是,当官的也就习以为常,但他却不知道,他所作的孽日积月累,神明看得很清楚。

老百姓用劳力来维持生计,如果你让他一天不做工,他一天的生活就无着落了。我小时候住在乡里,看见别人进城去打官司,大概都是两天一个来回。过了不久,便等候指示。又过不久,差役传讯,请亲戚朋友去差役那里求情,四处奔走,这样动不动就是十天半月。等到当官的告诉他什么时候审理,他又必须邀请这些相关的人前去帮忙。而等到开始审理时,却又告诉他审讯日期改变。也有当官的被狡猾的差役牵着鼻子走,便叫重新开始审判。这样搞来搞去,案子就不知该何时了结,也许三五天,也许一二十天。在这期间,差役不能离开,等候审讯的老百姓也走不了。从而使经商的人不能营业,农民雇工干不了活。差役人员的应酬,老百姓住在城里的花销,打官司的人没有哪一样事儿可以省钱。官司打完,诉讼双方的家产也都花得差不多了。甚至于有的人返家的路费都没有,滞留公所,因饥寒疾病而葬送性命。如果当官的勤于政事,又怎么会让打官司的人落到这个地步呢?那种本来就受了冤枉,但得不到应有的清白,因而心情压抑而死的人;那种遭到迫害,不得已才打官司,却一直等了许久才批示下来,又等了许久才开始审讯,这其间又受暴徒们任意迫害的人,他们之所以落得这样的结果,都是由于当官的懒于公务所造成的。

鉴于以上原因,审理一个案件,最好是在接受诉讼的时候就开始审讯,就赶快去查访情况,立即把诉状发还。其中准予起诉的过一个晚上就批示审讯时间,把结案的时间定下来。说句实话,当官的只要早费一点儿神,都会减少打官司的人被差役、看门人敲诈的机会,替打官司的人节省许多精力。如果说那些师父教唆,打官司的为一件事却往往把其他的事也扯进来,想以此打赢官司。但是,项庄舞剑,意在沛公。只要当官的抓住他本来的案子不放手,官司也就可以马上了结。千万不要株连无辜的人,把案子扩大,以免助长那种刁猾的风气。

古人说,治理老百姓没有固定的方法。我在这里替它加一个注脚,那就是没有固定的治理方法,但应该有治理好的决心。只要用安定老百姓的心去治理,那么,处理打官司的事就不会大错。国家对官吏是非常厚道的,在每月的俸禄之外,另外还给官吏一笔养廉银。那就是说,做一天的官,就吃一天老百姓的。如果说不把治理百姓、搞好公务放在首位,只以下棋饮酒,高枕大睡作为自娱,老百姓一定要产生怨恨情绪,神明也一定要发怒,这种情况怎么不叫人害怕。我做幕宾都很久了,但我绝不愿我的子孙再做幕宾。我也试着做了一两天官,但我不希望我的子孙做官。大概是我害怕他们造孽,对先人的德行有所污损。前面的《学治臆说》三卷,没有抄袭别人的话,这里我也讲不出更多的道理。我姑且诚恳地说几句。我老了,身体也不好,所说的话大抵是忠言。我秉笔疾书写这些话,以此劝告我的亲朋好友、故旧相知,并不是希望当官的才看这本书,从而了解我的一片赤诚之心。如果我的子孙学习治国安民之术,把它写下来作为座右铭,只要看见它,就在心里敲警钟。这样做,才有可能上对得起国家,下不辜负百姓的厚望。这样的人,老天爷会保佑他的!

【智解】

西汉刘向编著的《说苑》中,有一篇记载齐桓公和管仲谈“天”的文章。原文如下:

“齐桓公问管仲曰:‘王者何贵?’曰:‘贵天。’齐桓公仰而视天。管仲曰:‘所谓天者,非谓苍苍莽莽之天也。人君者,以百姓为天。百姓与之则安,辅之则强,非之则危,背之则亡。’”

意思是:齐桓公问管仲道:“当君王的人,应尊重什么?”管仲回答说:“应尊重天。”于是桓公仰而望天。管仲说:“我所说的‘天’,不是苍苍莽莽的天,当君王的人,要把百姓当做天。对于一个国家来说,百姓亲附,就可安宁;百姓辅助,就能强盛;百姓反对,就很危险;百姓背弃,就要灭亡。”

“王者以民为天”之论,如黄钟大吕,振聋发聩!在传统文化中,“贵民”思想时见火花。《尚书·五子之歌》:“民惟邦本,本固邦宁”。明言人民是国家的根本,人民安居乐业了,国家才能安宁。《孟子·尽心下》:“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坦言人民最为重要,其次是国家,君主是最轻的。

“以百姓为天”之说,是指要做到安民,顺民,养民,利民和教民,让老百姓安居乐业。“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凡治国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则易治也,民贫则难治也。”民为邦本,本固才能邦宁的道理,其实很简单。因此,为官者能够体察民心,念念以百姓之心为心,方为济世安邦的根本。

“以百姓为天”之官,在古代并不多见,范仲淹是其中的典型。北宋著名的政治家、文学家,史称“宋朝第一人”。他从小出身贫苦,入仕从政后,十分关心民生疾苦。有一年,蝗灾、旱灾蔓延全国,淮南、京东等地灾情严重。当时,范仲淹就请求朝廷巡察处理,朝廷却置之不理。他十分气愤,冒着丢官甚至杀身之祸质问皇帝宋仁宗:“宫中的人如果半天不吃饭,会怎样呢?江、淮等地饥民遍野,怎能熟视无睹,不予救济﹖”皇上无言以对,便派他去安抚灾民。范仲淹每到一地,就开官仓赈济灾民,发官钱救济百姓,并带领群众生产自救。和百姓在一起的日子里,他看到饥饿的人们常常挖一种叫“乌味草”的野草充饥,尝一尝,粗糙苦涩难以下咽。回京时,范仲淹特意带回“乌味草”,呈献给宋仁宗,请他传示六宫贵戚、朝廷上下,以劝诫他们勿忘百姓之疾苦,杜绝奢侈之恶习。

范仲淹带回京城的不仅仅是几棵“乌味草”,个中蕴含的是他对老百姓的一片深情。范仲淹在邓州做官时,有一天与官员们登楼宴饮,刚想举杯,突然看见楼下有几个身穿孝服的人,正沮丧地在整理殡葬用具。他连忙放下酒杯,叫人去问,原来是一位穷书生新近病故,朋友们想把他葬在近郊,但一件陪葬物品也没有。范仲淹听罢潸然不语,食不甘味,当即下令撤掉酒席,拿出钱来,叫人好好安葬。罢宴、赠金,算不上造福民生的大功大德,但贵为一方之守的范仲淹,居然为一名穷书生的不幸而情动如此,怎么不令人肃然起敬“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范仲淹无论官居何职、身处何地,心里却始终装着“全城人民”,舍弃的是“一家富贵”。在故乡苏州任知州时,曾有风水先生向他建议,卧龙街是一块宝地,街南头是龙头、街北头是龙尾,如果在这里修建住宅,子孙可世代为官荣耀千秋。这时,范仲淹却说:“我范家一家富贵,不如苏州的全城人民都富贵。”于是,他让出这块“宝地”,修学堂,创办州学,请名师宿儒前来讲课,一时间,苏州州学名冠东南,大批人才脱颖而出,为当地的教育发展作出了贡献。范仲淹晚年在杭州做官时,还用一生积蓄,在近郊购置一千亩良田作为“义田”,供贫困而贤惠的老百姓耕作,使他们“日有食、岁有衣”。可他直到晚年,连一座像样的宅第也没有,在63岁病逝时,家无余财,儿孙连像样的丧葬都置办不起,他连件陪葬的新衣服都没有。

以百姓为天、视百姓为本、为百姓服务、帮百姓致富、替百姓谋福、让百姓满意、得百姓拥护,是强国的要务,不可须臾懈怠。为官者亦是为人,虽无固定的法则,却万变不离其宗。做好官,等于做好人。为官是门学问,还是门艺术,更是充满人性、人情的哲学。千万不要以造福百姓为名而行中饱私囊之实,否则后悔晚矣。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这是古往今来从政为官者穷其一生探索到的终极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