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三的时间已经过了一大半,我的学习才重新有了点起色,再排座位的时候终于凭自己的分数选了我最想坐的位置。
我唯一不满意的是同桌是一个相当龌龊的家伙,长得很高,人却很笨,满脸密密麻麻的雀斑,只是我们更喜欢俗称那为"苍蝇屎"。加上他又患着那时候相当普遍的一种眼疾,每天右眼肿得老高,长辈告诉我们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才会得这种病,在马路中间拉屎什么的,我们对此都深信不疑。
他的名字叫国宝,后来上地理课的时候老师告诉我们,我们称呼大熊猫也叫这个,就一起把两个名字给代换了一下,都改叫他熊猫了。
因为本来就不投机,熊猫平常很少和我说话,加上我每天在忙着读一些乱七八糟的书。那时候刚好赶上教育局一年一度的大检查,学校一如既往地应付,组织我们打扫卫生整理校园什么的。
为了显示学校设施的齐全以及学生课余生活的丰富,落满灰尘的图书室在这期间也开放了,甚至手续都不需要办,就可以去借书看。我每天早上夹在人群当中去固定的位置拿十卷本的《堂·吉诃德》,然后到教室里一边啃馒头,一边认真研究。
一般情况下我不说话,只默默地看书,熊猫也没什么机会开口。
但他有一把仿制的瑞士军刀,就是折叠的打开会有很多不同刀面的那种。在这种静默的状态下他就会一个人把它拿出来把玩,让我很羡慕,并丝毫不掩饰自己的垂涎之情。这时他就会趁热打铁起来,说那是他爸爸买给他的,他的爸爸在某某建筑队当工程师什么的,说得我们周围的所有人都惊奇不已。
重要的是我们都并没有什么特别的东西可以真正拿出来炫耀。我有一块漂亮的手表,是不久前我姐姐送给我的生日礼物,但是刚刚被高年级的一个家伙给抢去了,使得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我最提心吊胆的事成了如何才能分散姐姐对这块表的注意力;我爸爸是个医生,药到病除,童叟无欺,倒也远近闻名。但他们明显不会对这个感什么兴趣。
唯一一次他与我主动说话,说他向我们炫耀这些其实只是想要坐在我们前桌的刘慧听到。这个就与我有关系了。当时我们全班有二十七个男生,似乎二十六个都在算计着要如何去追她,除了我。我这么说不是说我有多么的超凡脱俗,而是因为我坚信我不会将这个表达出来,而只是默默的喜欢着。
因为这个原因,加上沉默寡言,以及初一时候与英语老师莫名其妙的纠葛,我成了班里的一个异类。
初三我们也有个英语老师,但和初一时候的不是同一个人。英语老师姓刘,同辈人都喊他老刘,开始我们也这么叫,直到后来为他找了个新名字,我们叫他刘开门。
临近中考,音乐美术之类的课程早已经停了,时间都让给了正科,为了更方便讲课,一般两节主课是连在一起的。
刘开门有个习惯,每上完第一节课他都要去一次厕所,风雨无阻。然后回来裤子上的拉链就忘记拉上了,往往正在上着课,某个同学最先发现,说又开门了,然后整个屋子就像经历某种病毒感染一样,一起通过讲桌向他下身看,进而全班哄堂大笑。刘开门却不明白是怎么回事,继续讲他的课,以至悠哉起来,桌子下面的鞋子都给踢飞了,露出遮不住脚指头的破袜子。
我曾经一再考虑那么多人同时喜欢刘慧的原因。当时我还有个一条一条的选择女朋友的标准来着,类似不要求她头发很长,但一定要能飘起来之类的。
见她的第一天我把这个拿出来和她对照了一番,竟然所有条目完全吻合。当天下午我还在校外一家精品店的一个姻缘测试仪上花了一块钱把我们的名字放在一起测试了一下,结果是,两个人的缘分指数是100%,我拿着打印的单子双手颤抖,连店里的老板都惊异,说开店以来还从没见到过这么高的分数呢。
番外一 中考的决斗
熊猫最爱的科目是英语,所以每次赶上英语课他总是激动万分。只是他并不喜欢看课本,而选择自己去书店买来《世界奥林匹克英语竞赛试题讲解》什么的。
然后找到里面比较难的题目看过答案就去请教我们那可怜的英语老师,如果刘开门恰巧会做,熊猫很有耐心地听他讲完,就一副大人夸张小孩的姿态说,哎,你说对了。
当然更多时候刘开门并没有那么幸运,这个时候熊猫就会颠倒了位置,一副老师教育学生时的样子,按照刚刚记下的答案内容,给他讲一遍,讲完还不忘偷偷地笑一笑,很爽的样子。
虽然熊猫比较喜欢英语,英语老师却并没也要喜欢他的意思,而是更器重我一些。我们评判这个的标准是每天批改一次的英语作业本上的评语。
只是在刘开门在我的英语作业本上批了第N+1次"Best"后,我终于明白了他的动机:老师的教案也是教育局检查项目中的一项,临近检查,各个老师也都渐渐向学生学习,临时抱佛脚,赶起作业来。他是要我帮他补抄教案。
坚信自己是个天才是我从小开始培养起来的自信,我老爸很赞成我这个观点,也确实没把我当正常孩子来培养。
于是在别的小孩子还拖着鼻涕缩在墙角玩蚂蚁的时候我就开始认ABCD,会背诵简单的诗歌了,别人刚刚认字的时候我在每天认真地练毛笔字,春节甚至可以以假乱真帮邻里写对联。看过我的字的人都不得不承认,虽然未免有点龙飞凤舞了,但我写得不错。这可能是刘开门找到我的最根本的原因。
后来为了省事,刘开门课堂上都懒得动了,直接指出当节要讲的内容要我抄到黑板上,然后拿教鞭点着大致说说就算完事。
和我一起长大的朋友都知道,我的身高是从高一才开始迅猛发展起来的,所以二零零一年的冬天我还只是个小不点,每天掂着脚尖或者垫着条凳子站在黑板前有条不紊地写字,有时候下雪天,气温急降,几次我手都僵硬了,写不出一个字。
与刘开门说了,他不相信,怀疑我是为了逃避任务的伪装,于是我知道原来想逃避任务的话还可以伪装,再不想写的时候就真的装作很难受的样子,说手冻僵了。
熊猫想顶替我的任务,为此还偷偷临摹过我的字。我才不稀罕这样一个苦差呢。当时职专招生什么的乱作一团,混在一起的还有个体育考试,随时都有可能碰到体检或者临时训练以及测验之类的事情,课上得完全没有质量可言。
这样也给我们逃课带来了许多可乘之机,有人半路里跑出来,躲到厕所里,很投入地抽烟,完全忘记了那里的气味,还不得不随时提防着校领导的突击检查。时间久了,每每下雨,从那里面流出来的水都浸透着尼古丁的颜色,并漂浮着密密麻麻的烟屁股。
虽然更多时候其实逃了课也没什么事情可做,但是谁也不愿意每天呆在教室里写粉笔字啊!不过刘开门不稀罕他,我也没办法。
最疯狂的时候,我们男生集体逃课,找来一只篮球,一起去操场,像上体育课时一样,也不管人数对不对称,不分队,谁抢到球谁往球篮里扔,扔进也不记分,只图一时痛快。
于是当时会有一个很奇特的现象:并不是每节都是体育课,操场却总是满满的人;每节都要上正课的,教室里却总是空空如也。我们只有一个篮筐可以用,本来是对称着有两个的,但总有人抢不到球,心里不平衡,就跑到另一边爬到篮板上伸手抓篮筐。篮筐被抓掉一个后,每个人都很警惕,艰守着最后的阵地,有哪个人敢在球篮下跳一下,就是所有人的敌人,大家群集攻之。
之前我们是打乒乓球,但乒乓球台和校长办公室挨着,所以不能有太大的动静。每天早读结束立即几个家伙狂奔而出,上课好久了都还不愿意回教室,非得等老师催个没完。
校长站在跟前看着壮观情势,干涉不得,做出一个很牛逼的决定:他找了几个工匠,把乒乓球台都给推掉了。
熊猫不会打篮球,也不会打乒乓球,只能干看着。直到后来校长下令,把唯一剩下的篮筐也给去掉了。报考前不断有人因各种原因离开学校,我们把教室后面的几张多余的桌子拼起来,当作乒乓球台,划上了线,就能打乒乓球。
晚上放学后有人还在教室里自习,刘慧也在,我们打够了乒乓球,在腾出的空地上练习跳远,并且故意弄出很大的声响。
那时候我穿的是白色的回力牌运动鞋,我有三双可以替换着穿,每次妈妈给我洗完我都要包上七张卫生纸放在阳台上,我也想她看到我白白的鞋面。然后看她偶尔从习题里钻出来,轻轻拢一下头发,再埋头进去,直到他们全都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