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直以为熊猫是我应该对付的全部,完全放松了警惕,尤其在我找到熊猫足够多的把柄以后。因为我刚刚得知,他老爸其实只是一个建筑队的小瓦匠,而且他家住的并不是和我家一样的楼房,而是下雨就会漏水的茅草屋。
有时候我们互相掐,几乎吵了起来。却忽视了另外二十五个虎视眈眈的男生的存在。于是在一个看似普通的清晨杨伟出现在我的面前,他威风棱棱地叫我到教室后门去。我只感觉这个派头好熟悉,发了一会愣才想起来是陈浩南,那时候《古惑仔》还很流行,每天无聊闲谈的时候有差不多一半人都在说它,谁哪一集没看过都是相当丢人的。
"什么事啊?伟哥。"我一脸不在乎的样子问他。
他递给我一个东西,"别问那么多,乖乖的帮我把这个交给刘慧,否则......"他在我面前挥舞了几次拳头,还伸手把班级后门上方一块铝合金补上的空洞打得凹了进去。
我满脸不满意,走到一个隐蔽的地方,翻了下手里的东西,被包得严严实实的,四个角都贴满了胶带,我将它撕开,里面包着的是一本三毛的《梦里花落知多少》,还夹着一封信。信封上面写着大大的:Dear刘慧 收
看到这几个字我就够不舒服了,想起杨伟让我将东西交给刘慧后就到一边和熊猫又说又笑的样子我更是来气,我想这里面肯定有什么阴谋。会不会是他们串通一气,难道他是帮国宝转送的礼物?这么想着,我伸手把包装纸和信扔进了旁边的垃圾桶里,然后到刘慧那里,把书给了她。
我开始更加认真地观察她的动向,总感觉不对劲,她和熊猫越来越近了,甚至在一次下课时间我出去,回来的时候刚好看到他们趴在一起窃窃私语,他竟然还给了她一封信,并且她拿到信就正襟危坐起来,完全忽略了我的存在,在那里认真看信。
我浑身不自在,坐下来就问他,"哎,你不是说你家住的是楼房吗?我怎么听人说只是两间茅草屋啊?"
他不说话,脸憋得通红。
"哎哟哟,你的眼睛怎么还肿这么高,一点都不下去啊?憋了这么久,是缺德事做得忒多了点吧?"
他还是不说话。
"我听说你爸只是一个普通的帮人盖房子的泥水匠啊,根本就不是什么工程师。"
......
我感觉很无聊,他到头来都没说一句话。直到放学后我正打算收拾东西走人,他叫住我说:"你先别走。"
等人全离开了,他毫无征兆地使劲推了我一把,把我推到了后面:
"你到底想怎么着吧!"
我一个趔趄,差点跌倒,站稳了也推了他一把,我说:
"谁想怎么着啊?"
我要再提一次,他长得确实很高,差不多一米八十的样子,而我又确实很矮。他握紧拳头就向我挥来,我躲开,给了他一拳。
"我是想揍你怎么着吧?在路中间拉屎的家伙!"
"你说谁呢?"他伸手要打我,我迅速躲开,他趁我不备,竟伸出一只手在我脸上抓了一把,我能感觉到他的指甲嵌到了我的皮肤里,我迅速甩开他,护住脸,飞起一脚踹在了他的肚子上。
"就说你呢,老爸明明只是个泥浆工还说什么设计师。"我说着借助臂力一跃上到了那一排被我们当作乒乓球台用的桌子上,一边还不忘捂着火辣辣疼的脸,"上来啊,有种你上来啊!"
他伸手进口袋里,摸索了会,竟拿出了他那把瑞士军刀,展开就双手哆嗦地握着指向了我,我本能地半跃着向后退了退,他爬上桌子,继续刚刚的姿势,要拿刀刺我,我敏捷地伸脚踢到了他的手腕,他脚没站好,直接从桌子上倒栽了下去,再没动静。我怕得不行,以为自己杀了人,刚想畏罪潜逃,看到他慢慢挣扎着起来,扬着斑斑点点的脸张嘴嚎啕大哭。
几天后熊猫就转去了另一个班去上课了,在那个时候,学生转来转去的一点都不奇怪,所以也就没人去关心。只剩下我脸上的两道伤疤在涂过无数次冻灵霜后仍然会在每个刮风的日子隐隐作痛,一直到现在。
番外二 刘慧和熊猫
大一暑假我要回家之前打算把东西都搬回到宿舍,然后退掉房子,好省下三个月的房租,离开西安的前一天晚上我又上了一次网,看了一下邮箱和博客,在我博客上的一篇文章末尾看到一个匿名的留言,开始是一串号码,后面写着:给我打电话,我是刘慧,你的初中同学。
我按照号码打过去,听到是我,她在电话那边显得异常兴奋,她说她在郑州,问我要不要和她去见一面。要,当然要,我说。
坐在火车上我不停想这些事情。车到郑州是第二天清晨,刚刚被大雨冲洗过的空气有点潮湿,刘慧在大雨停息后终于姗姗来到。我们一起面对面坐在郑州火车站西面的那家麦当劳的靠窗位置上,寒暄过后我去点了些东西,两个人很自然地聊到初三的事情。
"那时候你还送了我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来着,"刘慧不紧不慢地说,"你把书丢给我就跑了,脸红扑扑的好可爱。我还纳闷呢,你怎么知道我想看那书,而且还知道那天是我的生日。"
我不知道那天是她的生日,更不知道她想看那书。
"那时候你小子每天一句话都不说,酷得不行。"她接着说,"说老实话,当时我还挺喜欢你的,所以我立即给你写了封信,让国宝转交给你。"
"信?"我有点摸不着头脑了。
"对啊,你都不记得了?你立即就回了,还告诉我要考试了,不可以分心什么的。弄得跟什么似的。"她咬了一口鸡翅,边吃边说,"当时我就想,你这个混蛋,幸好那信不是向你求爱的,要不然恐怕我要英名难保了。"
我缓了缓那些毫无意义的猜测,吸了一口可乐,一句话也没说。我也是刚明白过来,当时国宝拿了信并没给我,而是模仿着我的字迹帮我回了信。但我不知道再说出这些能有什么意义。于是我只淡淡地笑了笑。
"咦,我才发现,你竟然有酒窝哎!"几年没见,她变得聒噪了很多。
我没回应她,拿纸又擦了擦被雨打湿的背包。
"还有伤疤哦!"然后她要我给她看我的眼角,"换成是眉毛中间就成哈利·波特了。"她都不给自己缓气机会了,"哪来的?"
我还在考虑要不要将2001年那次决斗的事情讲给她听。她的电话响了。
"喂,"她不紧不慢地说,"我和省登宇在一起,对,就在火车站旁边这个麦当劳。嗯......嗯,好的。"
然后挂了电话,"我男朋友,"她说,"他要过来。"
她又拿起一只鸡翅,"每次路过麦当劳我都要买上两对,我发现我吃这个吃上瘾了呢。"
我又笑了笑。
"这几年都干什么了?"她冷不防地问了一句。
"写了本小说,"我从包里拿出厚厚的打印的书稿,"喏,就是这个。"
"哦,我听说了,叫西安什么来着?蛀虫?"她看起来并没有打算要看书稿,"有女朋友了吧?我在你博客上看到你写给她的东西了,两个人好像还挺甜蜜的。是叫什么琪?"
"嗯,"我老实回答,"她在深圳,我打算过几天就去那边看她。"
"你帮我拿点餐巾纸吧。"她伸着油乎乎的手一脸无辜地看着我,并指了指桌边的纸巾,等我顺手拿给她她接着说了声"谢谢。"
擦完手她轻轻拢了拢头发,我注意到她这个动作和四年前一点都没变,一瞬间我有点灵魂出窍,仿佛时间还是2001年,晚自习放了学,我就这么在她的旁边盯着她。
她的位置正对着门口,在我出神的间隙,她叫了我一声,告诉我她男朋友来了。我转身看,一个高个子的男孩子向我们走来,绕过了太阳光线我才看清楚他的脸。竟然是熊猫!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他比以前更高了,不同的是戴上了一副厚厚的眼镜,脸上的雀斑依旧。他走到我旁边坐下,一个劲儿地傻笑,然后才想起来伸手向我问好,他几乎是喊着问候我:
"别来无恙啊,大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