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最伟大的演说者,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及得自书本的资料,来丰富自己的词汇,扩大自己的文字储存量。
艾略特博士在提任哈佛大学校长30年后宣称:“我认为,在一位淑女或绅士的教育中,有一项必修的技能,那就是正确而优雅的使用她或他一国的语言。”这是句意义深远的声明。在这个世界上,即使最伟大的演说者,也要借助阅读的灵感及得自书本的资料,来丰富自己的词汇,扩大自己的文字储存量。
林肯是个伟大的演说家。林肯出身贫寒,他的父亲是位懒惰、不识字的木匠,他的母亲是一位没有特殊学识及技能的平凡女子。在他一生中,林肯所受的学校教育不过12个月。那么,林肯是怎样成为伟大的演说家,是如何作出那一篇篇至今仍闪耀着思想光辉的演说的呢?是向生活学习和阅读书本知识。
他和一些头脑最好的人物结成朋友。他能把柏恩斯、拜伦、布朗宁的诗集整本背诵出来。他曾写过一篇评论的诗集,另外,又准备了一本放在家里。当他进入白宫之后,内战的悲剧负担消磨了他的精力,在他的脸上刻下深深的皱纹。在百忙之中,他仍然经常抽空拿本英国诗人胡德的诗集躺在床上翻阅。有时候他在深夜醒来,随手打开这本诗集,当他看到对他特别有启示或令他高兴的一些诗篇,他会立刻起床,身披睡衣,脚穿拖鞋,叫醒他的秘书,然后把一首又一首的诗念给他的秘书听。他在白宫时,也会抽空复习他早已背熟了的莎士比亚名著,还会批评一些演员对莎剧台词的念法,并提出他自己独特的见解。他写信给莎剧演员哈吉特说:“我已经读过莎士比亚的某些剧本了。我阅读的次数可能比任何非专业性的读者要多。《李尔王》、《哈姆雷特》、《亨利八世》、《查理第三》,特别是《麦克白》。我认为,没有一个剧本比得上《麦克白》,写得太好了!”
林肯非常的热爱诗句。他不仅私下背诵及朗诵,也公开背诵及朗诵,甚至还试着写诗。他曾在他妹妹的婚礼上朗诵他自己的一首长诗。在他中年时期,他的作品已写满了整个笔记簿。
罗宾森在他的著作《林肯的文学修养》一书中写道:“这位自修成功的人物,用真正的文化素材把他的思想包装起来,可以称之为天才或才子。他的成功过程,和艾默顿教授描述文艺复兴运动领导人之一的伊拉斯莫斯一样:他已离开学校,但他以惟一的一种教育方法来教育自己,并获得成功。这个方法就是他永不停止地研究和练习。”
如果你勤奋,逐渐地,不知不觉地你的词汇将会开始变得美丽而优雅,慢慢地,你将开始反映出你的荣耀、美丽和高贵的气质,并且变得有教养。
纽约的一位演说家,一向以句子结构严密文词简洁而美丽受到称赞。在谈到他选择正确而简洁文字的秘诀时说,每次他在谈话或阅读当中发现不熟悉的单词时,便立刻把它抄在备忘录上。然后,晚上就寝之前先翻词典,彻底弄清楚那个生词的意思。如果他在白天工作中收集到任何生词,他就改而阅读一页由费纳德所著的《同义词、反义词及介词》,注意研究每一个词的正确意义,以供日后当做自己的词汇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