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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 演讲名篇(7)

1978年3月16日《人民日报》发表了吕叔湘先生的《当前语文教学中两个迫切问题》。文章说:“十年时间,2700多课时,用来学本国语文,却是大多数不过关,岂非咄咄怪事!”在抨击语文教学少、慢、差、费现象后,吕叔湘先生又说:“少数语文水平较好的学生,你要问他的经验,异口同声说是得益于课外看书。”这是经验之谈。据报载:1998年毕业于四川资阳中学的任羽中,全省高考状元。他有个习惯,睡前读30分钟课外书。两年下来,把司马迁《史记》中的“列传”、“本纪”、“世家”全读完了,还读了朱东润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和翦伯赞主编的《中国史纲要》。后来,终于考上了北京大学。

现代社会,外面的世界真热闹,红红绿绿,声色犬马,有诱惑力的东西太多了。要读书就要学会坐冷板凳,只身一人,孤灯一盏,寒窗苦读,是要有一点精神和追求的。《红楼梦》第48回:滥情人情误思游艺,慕雅女雅集苦吟诗。在这一回里,有一段文字,是写香菱学诗的。文中写道:“我(林黛玉)这里有《王摩诘全集》,你(香菱)且把他的五言律读一百首,细细揣摩透熟了,然后再读一二百首老杜的七言律,次再李青莲的七言绝句一二百首,肚子里先有了这三个人作底子,然后再把陶渊明、应、谢、阮、庾、鲍等人的一看,你又是一个极聪明伶俐的人,不用一年的工夫,不愁不是诗翁了。”王维号称诗佛,杜甫号称诗圣,李白号称诗仙,按照林黛玉的要求,香菱苦读一年,她肯定能成为诗翁的。

我有一个观点,多识几个字与少识几个字是算术级数问题,提前阅读与不提前阅读、大量阅读与不大量阅读则是几何级数问题。不需要单独教孩子认字,只要教他念书,读书多了,甚至熟读成诵了,书中的字大多也就认识了。因为在大量阅读的时候,也在增加认字的数量,认字如滚雪球,会愈认愈多,一般智力的儿童,在两三年内几乎可以认完一辈子所需用的字。起先是会认不会写,会读不会用,但这些都不要紧,等长大了理解能力提高了,自然就会写会用了。孩子识字,第一次见面叫“陌路相逢”,第二次见面叫“似曾相识”,第三次见面叫“一见如故”。书读多了,生字自然而然就认识了。

我还有一个观点,那就是“古诗无需教,只要用心读”。我们的古人,从开始学习的时候,就在摇头晃脑地背诵,一般情况下,教师不讲,因为他们知道,剜到筐里才是菜,吃到肚里才是饭,书,只有牢牢装在脑子里,那才是学问。暂时不理解不要紧,随着年龄的增长,阅历的丰富,不断反刍,不断融会,总有恍然大悟的时候。我上初一的时,学毛泽东的《浪淘沙·北戴河》,当时不明白。2002年暑假,我带大学毕业的女儿到北戴河旅游,突然就明白了。事情是这样的:那天中午,我们来到了北戴河,蓝天、白云、红帆、碧海、金沙、熏风,整个北戴河海岸美极了。我女儿换上泳衣,跳进大海,“到中流击水,浪遏飞舟”。过了不大一会,突然下雨了,岸边的红男绿女纷纷找地方避雨,在大雨滂沱中,我被浇得像落汤鸡似的,向前看,“前不见古人”,向后看,“后不见来者”,此时,我“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我向鹰角亭跑去,站在亭上,见景生情,想起了毛泽东的《浪淘沙·北戴河》,于是,我就对着大海朗诵起来:

大雨落幽燕,白浪滔天,秦皇岛外打渔船。一片汪洋都不见,知向谁边?往事越千年,魏武挥鞭,东临碣石有遗篇。萧瑟秋风今又是,换了人间。

这首词通过对雨中北戴河景象的描绘和对魏武帝的追忆,反映了时代的变迁,历史的进步,赞颂了新中国万象更新的大好形势。

4.以书为友,天地长久

爱书,买书,读书,藏书,我这一辈子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书,成了我生命中不可分离的伴侣。

1992年,我获双城市重大贡献奖,政府奖励我一套商品住宅楼。搬家的头一天,我买了50条塑料编织袋,将家中的藏书装好,这一万多册图书,几乎每一本都能引起我无限的遐思。

上个世纪70年代初,我在一所村小学教书。命运让我认识了徐淑杰,她也是小学教师。我们从相遇到相识,从相识到相知,从相知到相爱。记得结婚前夕,我和她到哈尔滨添置衣物,在哈一百门口把我仅有的一百元钱二一添作五,她一半,我一半,她到楼上买衣服,我去书店购图书。中午12点,约定的时间到了,我抱着两撂子书兴冲冲地奔回来,却看见徐淑杰两手空空站在那里。原来,我们刚一分手,她就把钱丢了。就这样,徐淑杰一直坐在台阶上等着我。我笑了,笑得有几分苦涩,有几分内疚。她也笑了,眼角分明闪着泪花。车尔尼雪夫斯基说:“爱一个人意味着什么呢?这意味着为他们幸福而高兴,为使他们能够更幸福而去要做的一切,并从这当中得到快乐。”我和徐淑杰就是这样对待爱情的。

1978年,我调到双城市教学研究室任小学语文教研员。这项工作重在研究,3年没有科研成果,就要自动下岗。常言道:“七分资料,三分研究”,这话虽然有点过分地强调客观,但也证明占有资料对研究工作的意义。为了大量积累资料,我外出开会抽时间跑书店,外出讲学抢时间逛书店,外出办事挤时间找书店。这半辈子衣、食、住、行,我舍不得花钱,我出差常常是乘火车坐硬座,坐轮船买散席,住旅店睡加床。但是不管走到哪里,只要见到用得着的书,不管多少钱,我非把它买到手不可。

一次,我去昆明讲学,在哈尔滨上火车的时候,想买点水果,一打听,非常贵。正当我犹豫不决之际,一位小摊主看出了我的心思,指着一纸壳箱子烂梨说:“师傅,您给5毛钱,全拿去。”俗话说,“烂梨不烂味”。我付了5角钱,捧着这箱烂梨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用小刀做了精心“处理”:把剩下三分之二的放在一起;把剩下二分之一的放在一起;把剩下三分之一的放在一起。在车上,开始我偷偷摸摸地吃,因为不好意思。后来我大大方方地吃,因为这是我花钱买的,怕啥。最后我是狼吞虎咽地吃,因为不吃全烂了。就这样,从哈尔滨到昆明,“八千里路云和月”,我花了5毛钱,吃了一路水果。归来时,我在北京图书大厦选购了500多元钱的教学用书。这500多元钱的书,我既没有邮寄,也没有托运,而是上车下车硬扛回哈尔滨。

买书是为了读书。买书我成癖,读书我则如饥似渴。“文革”运动肇始那年,我读高二,至今没登过大学门,没有可资炫耀的学历,还是个“土八路”。我认为,文凭只是学历的一种证明,最终取胜的还得靠实力。学习能力决定着人的生存与发展水平。为此,我把业余时间几乎都用在读书上。说到读书,我体会有三:

(1)运筹时间。

时间是一个无头无尾的系列,昨天已经逝去,明天还没到来,可以抓得住的就是今天。我常这样想,补昨天之非,创明日之是,必须通过今天的努力;要想今天胜过昨天,明天又胜过今天,也只有努力于今天。因此,我给自己规定读书时间定额:每天一小时。在正常情况下,每天保证一小时学习,这是可以办得到的,在非正常情况下,我也尽量完成读书的时间定额。一次,我去四川丰都开会,在成都换车时,有点空闲时间,本应当到诸葛亮的武侯祠参观游览一番,好好感受一下“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的幽雅环境,赏梅凭吊这位“三顾频烦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的孔明先哲。可是,我的脚步却迈向了四川图书馆,在那里坐了一下午,查了3个多小时的文献资料。有失有得,在成都我失去了一次了解祖国文化遗产的机会,而得到的是对西部现代语文教育的切身感受。

(2)独立思考。

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再思考,我就是靠这个学习方法成为科学家的。”可见思考在学习中多么重要。我习惯于走路思考,30多年来,安步当车,习以为常。我觉得走路是一种有效的休息方式,也是一种最佳的学习方法。走路可以思考,走路可以背诵,走路可以备课,我十分注重发挥走路的多功能作用。实践证明,许多东西都是我在走路时琢磨出来的。在我初为人师时,给外校老师辅导杜甫的《春望》。其中有这么两句:“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当时的教学参考解释是:由于诗人总是忧烦,不免老搔头,头上的白发越搔越短,简直连簪子也别不住了。在去学校的路上我反复考虑这两句诗。头发怎么会越搔越短呢?即便是老杜满头银发,也不能越搔越短?想着想着,突然“短斤少两”这个词语出现在我的脑际。“短”和“少”并用,这里的“短”不就是“少”的意思吗?“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这两句诗正确的解释应当是:满头白发越来越少了,简直连簪子也别不住了。给老师辅导时,我说出自己的见解,他们一致认为这样理解是有道理的。回家之后,我翻阅了《古汉语实词例释》一书,果然有这样解释:短,少也。

(3)勤于动笔。

“不动笔墨不看书”是我读书的又一特点。每读一本书,我都作些笔记或卡片,我觉得这样做好处很多。首先,作读书笔记就不能书看完了就算了,而且要好好想一想,书中有哪些东西是值得记的,应该记的。这样一想,就无异于锻炼了判断、概括等方面的能力。其次,要写读书笔记,就不能只看一遍了事,而且要看两遍、三遍,这样就加深了对书本内容的理解,也加深了印象,不容易忘记。第三,更重要的,也可以说是作读书笔记的目的,就是今后在思考同类问题的时候,可以拿出来翻阅,对照、查核、归纳、总结,加深对某一问题的看法,甚至形成一种观点和见解。到目前为止,我已做读书笔记100多本,读书卡片1000多张,二者合起来,近500万字。

我能从一个挣工分的民办教师成长为特级教师、哈尔滨市一级功勋教师、全国优秀教师、黑龙江省优秀中青年专家,并且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退休后还能被省语委办聘用,在很大程度上与我认真读书有关。

读书是个人的希望,读书是家庭的希望,读书是国家的希望,读书是民族的希望。一个读书的时代才是有文化味的时代,一个读书的民族才是一个有底蕴的民族。让我们亲近阅读,让读书成为我们的习惯,让读书在我们生命中走得更远些。

爱的教育——台湾著名教育家许宜铭先生“关于亲子”演讲2002年11月,我到新西兰,因为我两个女儿在新西兰念书。我去的时候就知道她有很重要的事要跟我讲,因为她跟她的男朋友已经谈了六年了,所以当我去的时候,她的男朋友就很正式招待我去吃丰盛的晚餐,那时我母亲,我妹妹也去了。在晚餐的时候,他就跟我约好,说吃完饭他说有很重要的事情要跟我单独谈,然后约我喝咖啡,我想他是作了很周全的准备,所以我说:好吧,那我就去喝点咖啡吧。我们点了咖啡,他说,他要正式地经过我的同意,跟我女儿订婚。我问,那你约我出来喝咖啡,想问我什么?他说,他有三个问题想问我,第一个问题,如果我的是你的女婿,你对我满意不满意?我跟他吃过一次晚餐,我还没有看到他做人的原则,当然不了解他,但这个问题很好。我说,别说你今天是一表人才,身高一米八几,长得也不错,又是一个牙科医师,你各方面条件也很好,就算你是一个流浪汉,当我的女儿喜欢上你的时候,我一定会对这个女婿满意的。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因为我信任我的女儿,她是一个非常爱自己的人,她也懂得为自己的需要负责,从小到大,我对他来讲就是一个背后的支持者,所以她很清楚地知道,无论他选的是什么人,我都会满意的。我跟你接触的不深,可是因为你是她挑选的,所以我一定满意。第二个问题,如果我成为你的女婿的话,你对我有什么希望?我对我的女婿唯一的希望就是你对我女儿有任何的不满,你现在就告诉她,不要等到订婚以后告诉她,这样对她更公平;如果你订婚以后对她有什么不满意,就在结婚前告诉他,这样对她更公平;如果你结婚后对她有什么不满意,就在生小孩前告诉他,这样对她更公平一点。我说我对我的女婿唯一的希望就是对她诚实。而这个诚实是针对她的个人跟你相处的,你有任何不满的负面东西,不要因为恋爱,为了达到结婚目的有任何的隐瞒。他说,好,我试着去做做看。最后一个问题,如果我是你的女婿,你对我有什么期望,期待?我说我有一个期待,那个期待就是在婚礼的时候,当我把我女儿的手交到你的手上时,在那个时候,我在我女儿心目中的位置希望你能取代,我告诉他从小到大在他心中知道有这样一个父亲,无论她做什么事情,都会支持他,允许她在外面的世界以她自己的生命经验去冒险,等到她有任何受挫了,这个父亲也不会教导她,只会跟她分享自己的经验,然后她从这个经验里吸收教训,自己学习,然后自己重新选择,所以对于女儿讲,这个父亲是无论她在外面受了什么伤,犯了什么错,她回到这个地方一定是安全的。我希望当我把我女儿的手交到你的手上时,你也能取代她心中的老爸,因为老爸不可能陪她一辈子,将来陪她走更长人生的是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