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养生眼的保健细节和养护(现代健康丛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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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屈光不走、老视、斜视、弱视和眼镜。(4)

目前认为LASIK可治疗100~1400度的近视,但800度以下效果最理想;治疗远视是100~600度,300度以下效果最理想;可治疗散光是600度。尽管LASIK能治疗高度近视,但大于1200度的超高度近视,屈光回退情况有所增加;且度数越大,切削角膜越深,过量的切削可以使角膜出现扩张和继发性圆锥角膜等并发症。所以有时角膜厚度不够也限制了LASIK手术的应用。现在还有LASEK手术,它的矫治范围虽同LASIK,但由于角膜上皮瓣薄,能多切削一些角膜。我们为了安全必须留有足够厚度的角膜,如果角膜薄、度数高、不够切削,就应该放弃角膜屈光手术,转而考虑眼球内屈光手术。比如年轻人眼调节力好的,可在眼内植入一枚有相应矫正度的人工晶状体;还可以摘除混浊或透明的晶状体,再同时植入有相应矫正度的人工晶状体也能达到矫正近视的目的,但后者手术后眼没有调节能力,一般要配戴视近的眼镜。

斜视是怎么回事?

人的两只眼除了看近处是双眼会聚以外,向其他各方向运动都应是同向的、协调一致的,在大脑皮质中枢的管制下双眼同为一个功能单位。如一眼向正前看时,另眼也是正位、不偏斜,就叫做正视眼。反之,一眼视物,而另一眼不能注视目标还偏向一边,或偏上偏下,双眼呈分离状态叫做斜视。斜视的原因有中枢管理失调,眼球外肌肉力量不平衡,以及屈光状态异常、炎症、出血、外伤等。斜视分为共同性斜视、非共同性斜视(麻痹性斜视)、特殊类型性斜视三大类。共同性斜视最为常见,是指眼球运动无障碍,向各方注视斜视度无明显差异,即不论用哪一只眼注视,斜视度不变。这一类中有内斜视(俗称对眼)、外斜视之分。非共同性斜视主要指麻痹性斜视,是由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肌肉部分或全部麻痹所致的眼位偏斜,用麻痹眼注视比用健眼注视的斜视度大。如果是近期出现的,应加以重视,仔细查找原因,因其可由外伤、炎症、血管性疾病、肿瘤和代谢性疾病引起。特殊类型性斜视相对少见,常为先天性和组织变性疾患,如眼外肌广泛纤维化综合征、眼球后退综合征等,有些可以手术治疗。

为什么远视易引起内斜,近视易引起外斜?

正常人看远处是不用调节的,看近处时则需要+3.0D的调节就足够了。但对于远视者而言,看近处所用的调节则须加上远视度数。眼看近物时产生近反射,调节的同时使双眼内转产生集合辐辏,高度远视的患者看物体比正常人多用调节,从而使其比正常人产生辐辏大,眼球呈现一种过度内转状态,也就出现了内斜视,这种情况多见于+2.0~+9.0D的远视儿童。其中内斜完全由调节过度引起者称为完全性调节性内斜,此种内斜戴远视眼镜可使内斜全部矫正;另一部分内斜除调节过度因素外,尚有眼外肌发育异常等因素,称为部分调节性内斜。戴镜后内斜只能部分矫正,残存内斜须手术治疗。

近视眼特别是高度近视眼,看近物时必须将物体放得很近才能看清,此时高度近视患者并不像正常人那样需要调节,而双眼同时看近物必须用力辐辏,这样使眼的调节和集合辐辏发生了不协调,造成了眼的疲劳。为了避免疲劳,往往自行放弃集合辐辏,久而久之集合辐辏功能越来越弱,一只眼就会向外偏斜,发生了外斜视。外斜视的眼一般近视程度较另一眼更重,视力更低,平时看物多用好眼,造成斜视性弱视,双眼单视功能逐渐丧失,使外斜视更加严重。

为什么儿童时期容易发生斜视?

为什么儿童时期易发生斜视?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1)发育不完善:儿童,尤其是婴幼儿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不完善,不能很好地协调眼外肌,任何不稳定的因素都能促使斜视的发生。人的单视功能是后天逐渐发育的,这种功能建立与视觉功能一样是反复接受外界清晰物像的刺激,逐渐地发育和成熟起来的。婴儿出生后2个月只有大体融像,精确融像功能的建立要持续到5岁以后,立体视觉建立最迟,6~7岁才能接近成人。所以说5岁前双眼单视功能未完善期间,是儿童斜视的高发期。

(2)先天异常:这种斜视多由先天眼外肌肉的位置发育异常、眼外肌本身发育异常、中胚叶分化不全、眼肌分离不良、肌鞘异常及纤维化等解剖上的缺陷或支配肌肉的神经麻痹所致。也有的由于生产过程中,使用产钳造成婴儿头面部损伤或母亲生产时用力过度致胎儿颅压升高产生大脑点状出血,而出血刚好在支配眼球运动的神经核处,引起眼外肌麻痹。此外,也有遗传因素,斜视在家族中不是遗传给全体成员,这种缺陷往往是间接遗传到下一代子女身上。一般出生6个月内发生斜视称先天性斜视,它不具备建立双眼视物的基本条件,对视功能的发育危害最大。

(3)眼球发育特点使儿童易患斜视:由于儿童眼球小,眼轴短,多为远视眼,又因儿童角膜及晶状体屈折力大,睫状肌收缩力强,即调节力强。这样的儿童想看清物体就需要更多的调节力,同时双眼也用力向内转产生了过量辐辏,容易引起内斜视,这种内斜视称调节性内斜。

(4)眼球运动中枢控制能力不足:如果集合过强或外展不足或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内斜;相反外展过强或集合不足或者两者同时存在,就产生了外斜。

斜视的危害有哪些?

由于斜视影响美观,斜视儿童常被旁人起绰号,给儿童心理蒙上阴影而易造成其孤僻及反常心理。一般情况下,大部分斜视儿童斜眼的视力都有不同程度的降低,尤其多见于单眼性斜视。

交替性斜视患者双眼视力可能均正常,但是却仅能用一眼注视,除了不如正常人看物视野开阔外,更重要的是没有融像能力和立体视觉,不能准确分辨物体的前后距离。斜视患者不能从事诸如驾驶、测绘等需要立体视觉的工作。

还有一些麻痹性斜视的患者,由于眼肌麻痹,视物成双,为克服复视,采用偏头、侧脸、抬颏等特殊的头位来补偿,医学上称“代偿头位”。这对儿童来说,不仅影响美观,还会导致全身骨骼发育畸形。由此可见,斜视的危害不仅影响美容,为了减少、避免上述的严重并发症,必须认真对待,及早治疗。

儿童斜视为什么要散瞳验光和配镜治疗?

从调节和斜视间的密切关系看,远视眼容易导致内斜视,近视眼容易发生外斜视。另外,良好的视力是两眼共同固视的基础,不同视也可引起斜视、弱视。可见斜视、弱视与屈光异常的关系很密切,故散瞳验光是儿童斜视检查的首要步骤。配戴眼镜矫正屈光不正是治疗儿童斜视的重要方法。有屈光不正的斜视儿童,特别是2~3岁发生且合并远视眼的内斜视儿童,更应戴镜治疗,因为此时用远视矫正眼镜治疗特别有效,可使眼的调节过度得以纠正,辐辏力恢复正常,许多儿童只需戴眼镜治疗一段时间,内斜视就能完全矫正。

斜视儿童的验光必须经过充分的睫状肌麻痹,即充分散瞳后才能进行,因为儿童的睫状肌调节能力强,容易因调节掩盖真正的屈光度,尤其是远视性屈光不正,不散大瞳孔验光是不准确的。

儿童斜视需要散瞳验光配镜的另一个原因是许多斜视儿童合并弱视,少部分由于斜视造成,大部分是由于同时合并屈光不正或屈光参差或两种以上原因兼有造成的。治疗斜视的同时,需要治疗弱视,而弱视检查和治疗的首要方法,也是散瞳验光和配镜。

斜视儿童戴镜有哪些注意事项?

斜视儿童戴镜的主要目的是为了矫正眼位,其次才是提高视力。如果斜视儿童合并弱视,戴上眼镜视力不是马上提高,而是通过训练逐渐提高的。它不像近视眼镜戴后马上感到视物清晰,眼部舒适,儿童容易接受,而斜视儿童大多戴远视眼镜,尤其是矫正内斜的眼镜,初戴时视力不仅不提高,反而视物更模糊,有的还引起头晕、眼花等,需要一个适应过程,因此许多儿童不愿戴。

这种现象主要是因为远视眼镜的度数是用阿托品散瞳、睫状肌完全麻痹的情况下检验出来的,眼镜是按足量配戴的。在散瞳情况下感到合适的度数,一旦瞳孔恢复正常,睫状肌又恢复到紧张状态,部分远视度数被过强的调节掩盖了,初戴时不适应。为了达到治疗目的,应强迫患儿坚持戴用,经过一段时间睫状肌被迫逐渐放松,也就适应了戴镜。少数患儿仍不能适应时,可以隔日或每日涂阿托品眼膏1次,连用3~5天,使睫状肌在重新放松的情况下再戴眼镜,不适应症状就会消失,待瞳孔恢复到正常时,患儿也就适应了。

眼镜配好后,必须坚持戴用,不可间断,除了睡觉外不可摘下。否则停戴数日,睫状肌再次紧张,再戴镜又会出现上述不适应的情况。儿童调节性内斜视一般要坚持戴用3个月至半年才可看出效果,不能操之过急。

儿童戴镜玩耍时,防止眼镜被摔破,可在镜腿上牵一根松紧带系于脑后固定。为防止镜片摔碎损伤眼,可配戴摔不破的树脂镜片,但树脂镜片不耐磨,须加以保护。

斜视儿童戴镜后,要坚持定期到医院复查,一般情况1~2个月1次,观察戴镜后斜视度的变化及视力提高情况,以便医生随时了解治疗效果,根据患儿的变化情况制定下一步的治疗方案,及时调整度数。

斜视矫正眼镜最终可以摘掉吗?

对于调节性内斜视戴镜矫正的儿童,大多数可以摘掉眼镜。戴镜斜视矫正以后,根据每次验光远视度数下降的情况,以内斜不复发为前提逐渐减低眼镜度数,同时合并弱视的儿童须进行弱视训练提高视力,恢复双眼单视功能。这样到了远视度数减少到不戴眼镜斜视眼也完全正位,视力和双眼单视功能都恢复正常,达到功能治愈的效果,眼镜也就摘除了。

部分调节性内斜视儿童,戴镜半年以上眼位仍不能完全矫正的,经手术矫正斜视后再继续戴镜治疗弱视,巩固眼位,最终也多可以摘掉眼镜。

一般外斜视多合并有中高度近视,虽然外斜视可以通过戴镜矫正,但近视度数随着年龄增长多有继续增大的趋势,这样的患儿不容易摘掉眼镜。

总而言之,合并远视的内斜视,许多患儿最终可以摘掉眼镜,这主要是指轻、中度远视(+3.00D~+6.00D)而言。大于+6.00D以上的高度远视或近视为获得正常视力,多须终身戴镜。

哪些斜视需手术治疗?

临床上除了完全由远视眼调节过度、辐辏过强引起的调节性内斜,戴镜可以使斜视全部矫正外,其他各类斜视基本都需要手术矫正。斜视手术后获得一定程度的融合功能将有利于维持眼球正位,眼球正位可使部分病人恢复正常的或一定程度的立体视觉,特别是间歇性或新近发病患者可望获得良好的双眼单视功能。故不论何种斜视,用保守方法及训练疗法无效时,如手术可使眼肌恢复正常协调一致的功能,斜视不但在原位时变为正位,而且各方向运动时同步一致,能双眼单视,有立体视觉,手术无不良并发症者,都可手术。

隐斜或间歇性斜视的患者,常诉视疲劳,严重影响工作,一旦保守治疗(如戴负镜片或三棱镜等)失败,也可考虑手术治疗。手术矫正眼位能够减少过度集合,消除过度调节,使视疲劳症状减轻、消失。

有些患者为了消除复视或提高视力,常表现出代偿头位。头位偏、斜颈较重,影响美观,如手术能解决代偿头位且无并发症,也可作为斜视手术适应证。

麻痹性斜视或其他非共同性及共同性斜视时,患者常诉有复视,经戴镜及保守疗法半年以上无效时,可通过斜视手术消除复视,恢复一个或多个诊断眼位的双眼单视。如斜视手术仅能使眼位正位或基本正位,达到一定的美容目的,且术前病人已理解的,也可作为斜视手术适应证。

儿童斜视什么时候手术最好?

出生后或6个月以内发现的先天性内斜视,手术应在双眼单视功能发育之前的1~2岁进行;6个月以后发生的内斜视,切不可马上手术,一定要先散瞳验光,如有远视,先戴足度数矫正眼镜3~6个月,如果内斜视完全矫正,则不必手术,继续戴镜即可治愈,如戴镜6个月以上,内斜视仅是减轻,残存斜视应尽早手术,戴镜后斜视无变化者,更应早做手术。单眼性内斜视可先采用遮盖疗法,促使变成交替性斜视,然后再行手术,这样对恢复双眼单视功能更有利。如遮盖半年以上仍无效,也可手术治疗。

外斜视儿童应早期手术,尤其是间歇性外斜视,该病首选手术治疗,并应在未形成显性外斜视,双眼单视功能尚未全部丧失之前尽早手术矫正。本病在4~6岁手术最佳。

双眼视力正常,散瞳验光无明显屈光不正,证明戴镜治疗无效,应尽早手术。斜视度很小且经常有变动的间歇性斜视暂缓手术,观察是否可以自愈,如斜视度逐渐加大再手术不迟。

斜视合并弱视的儿童原则上先治疗弱视,后治疗斜视。只有视力提高,手术效果才能巩固。但对于大度数的斜视要先矫正斜视,否则斜视眼不能很好地注视,弱视眼也无法很好治疗。对于合并有眼内疾患视力无法恢复的内、外斜视,手术宜在12岁以后进行,防止术后变成外斜视或外斜视复发。

先天性麻痹性斜视,特别是有代偿头位的儿童应在3岁左右就手术矫正,而后天引起的麻痹性斜视则应尽力寻找病因,配合药物治疗,经半年治疗无效者方可考虑手术。

学龄前儿童的正常视力应该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