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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0章 怎样的威胁才适度?

威胁必须足够大,大到足以阻吓或者强迫对方的地步;威胁还要有可信度,即能不能让对方相信,假如他不肯从命,一定逃脱不了已经明说的下场。

不那么容易看到的是,适度原则其实同样适用于威胁。博弈双方不应让自己的威胁超过必要的范围。这么做的理由相当微妙。

例如,在日美贸易中,为什么美国不会威胁日本说,假如日本不同意进口更多的美国大米、牛肉和柑橘,美国就要动武呢?虽然动武的想法有可能博得美国一些农场主和政治家的欢心,但同时却存在几个很好的理由,说明不能这么做。

因为没有人会相信这么一个威胁,因此这个威胁不会奏效。假如日本不肯进口更多柑橘,美国说到做到,当真实施自己的威胁,其他国家就会谴责美国选择了一个很不恰当的惩罚方式,日本更会怒不可遏。不过,假如美国不实施自己的威胁,又会让自己日后的信誉大打折扣。无论是不是实施自己的威胁,美国都将遭到失败。

这个威胁由于引入了一个本来毫不相干的因素——武力——而使原来的问题变得麻烦起来。这个威胁大而不当,对方难以置信,而自己又不能说到做到,更别说进一步确立自己的信誉了。

博弈的参与者发出威胁的时候,首先考虑的问题可能与“适度原则”恰恰相反,认为威胁必须足够大,才足以阻吓或者强迫对方。而接下来才考虑的是可信度,即能不能让对方相信,假如他不肯从命,一定逃脱不了已经明说的下场。若是在理想状况下,再没有别的需要考虑的相关因素了。

假如受到威胁的参与者知道反抗的下场,并且感到害怕,因此乖乖就范。那么,我们为什么还要担心若实施这个威胁,会有多么可怕的情况发生呢?

问题在于,在这个方面,我们永远不会遇到理想状况。只要我们仔细考察美国不能威胁动武的理由,我们就会看得更清楚,现实与理想状况究竟有什么区别。

所谓一个成功的威胁完全不必实施的理论,只在我们绝对有把握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错误的前提下成立。

假设美国错误地判断了日本农场主的势力,而他们宁可让国家投入战争也不愿失去自己受到保护的市场。又或者,假设日本同意美国的条件,可是美军某指挥官想起自己当年不幸沦为战俘的惨痛经历,就会抓住这个机会报仇雪恨……

面对发生诸如此类错误的可能性,美国应该三思而后行,在考虑作出一个很大的威胁的时候更应如此。

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威胁可能由于太过而丧失可信度。假如日本不相信美国当真愿意实施这个威胁,这个威胁就不可能影响它的行动。

结论是,能奏效的最小而又最恰当的威胁应该成为美国的首要选择,务必使惩罚与罪行相适应。如果美国希望刺激日本多买柑橘,就应该选择一个更具互惠性质的威胁,使惩罚与不肯多买柑橘的做法更加匹配。比如,美国可以威胁说要削减日本汽车或者电器的进口配额。

有些时候,一个合适的威胁简直得来全不费工夫。而在其他时候,我们眼前只存在大而不当的威胁,必须缩小其范围才能考虑加以采纳。

有一个海盗船长,想要他的俘虏说出财宝藏在哪里,于是他拿出一把刀搁在这个俘虏的喉咙上,以为这样就可以使他招供。可俘虏还是默不作声,船长的同伙反而笑起来,说:“假如你割断他的喉咙,他就没法向你招供。他知道这一点,他也知道你知道这一点。”这个海盗船长也许可以扔掉那把刀子,转而尝试边缘政策。

当然许多创造风险的机制不允许对这个风险的程度进行足够精确的控制。我们没有任何完美的或普遍有效的答案。边缘政策通常会是一个很管用的办法,却同样可能变成某种冒险经历。

首先,发出威胁的行动本身就可能代价不菲。国家、企业乃至个人都参加着许多不同的博弈,他们在一个博弈中的行动会对所有其他博弈产生影响。比如国际关系中一方若是威胁对另一方动武,就会影响到日后两国的关系、目前和日后与其他国家的关系,而一个国家用过这么一个大而不当威胁的事情也会留在别人的记忆里。别人与其打交道时就会犹豫不决,也会因此失去许多其他贸易和伙伴关系带来的好处。

其次,一个大而不当的威胁即便当真实践了,也可能产生相反的作用。对方会惊慌失措地高举双手投降,请求世界舆论声援、谴责,结果却适得其反。

第三,所谓一个成功的威胁完全不必实践的理论,只在我们绝对有把握不会发生不可预见的错误的前提下成立。

在讨论过以上几点后,我们可以看到,一个威胁可能由于过大而丧失可信度。假如对方不相信你当真愿意实践这个威胁,这个威胁就不可能影响他的行动。

因此,能奏效的最小而又最恰当的威胁应该成为首要选择,务必使惩罚与罪行相适应。比如,2003年美国不顾贸易伙伴的切身利益,无视国际通行的世贸组织贸易规则,单方面宣布对大部分进口钢材征收最高达30%的关税,以遏制美国市场的供应量的上升,并推动钢铁价格上涨。以保护本国不景气的钢铁工业。美国的做法遭到了各大钢铁贸易伙伴的强烈抗议。

欧盟向世贸组织提出申诉,但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有其内在的缺陷,决策过程复杂且漫长,起码要一年多,甚至两年才能有个结论。

即使欧盟最后胜诉了,经济损失也难以挽回。因此欧盟精心选择的报复性“短清单”,我们要注意的是,欧盟所感兴趣的是美国放弃对欧盟产品免除高额征税,而不是报复行动。因此欧盟宣称要对价值3.78亿欧元的美国果汁、服装等商品征收100%的额外关税。这个报复清单的数额虽然不大,但选择的商品却主要产于佛罗里达、俄勒冈、南卡罗来纳和北卡罗来纳等州。这几个州都是共和党人稍稍领先、但又没有绝对把握取胜的州。

欧盟此举击中了布什政府的“痛处”,再加上美国国内钢铁消费商的不满加剧,美国政府开始向后退了。自6月初开始,美国政府先后4次将247种钢铁产品纳入免征高关税的“豁免”范围。但欧盟并不满足,仍一再声称美国的豁免幅度“显然是不够的”。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又在7月19日这一欧盟设定的“最后期限”的一大早,再次宣布将价值超过6000万美元的14种钢铁产品纳入豁免范围。

美国人在最后关头的“配合”,让欧盟得以“顺阶而下”。欧盟虽然口头上喊得很凶,但其实也清楚:欧美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贸易战对谁都不利。况且,欧洲的总体经济实力仍弱于美国,在政治和安全等问题上对美国也“所求甚多”,贸易争端的升级最终会对欧洲不利。

在这次钢铁贸易争端中,欧美双方就如同中国京剧武戏中的两位主角,身披盔甲,手舞长枪大刀,在一阵紧似一阵的鼓点声中,你来我往,十分热闹。台下的观众也许被激烈的场面所吸引,但两位主角心里都清楚:这只是在演戏,动真格的只能是两败俱伤。

虽然欧盟在宣布推迟制裁决定时还留了一个尾巴:美国政府必须将更多的进口钢铁产品纳入豁免范围,否则仍有可能对美国产品征收报复性关税。但正如欧盟贸易事务发言人古奇所言:“贸易制裁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在各国经贸联系日益紧密的今天,贸易争端只能通过谈判,而不是通过贸易战的方式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