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福建社会科学院科研成果选编(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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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学术论文(43)

辛亥革命之前,华侨早已遍布世界各地。据统计,革命前世界各地的华侨总数大约有五六百万人。《厦门大学学报》,1981年4期。而其中绝大多数华侨在南洋一带。据统计,当时仅马来半岛(包括新加坡)和缅甸两地华侨人数就达100多万。《南洋年鉴》1951,第58~59页。1900年至1911年的12年中,孙中山多次到南洋从事反清革命活动,曾两次到法属越南河内,4次到海防,11次到西贡和堤岸,1次到美荻和沙的,9次到英属马来半岛的星洲,2次到芙蓉和吉隆坡,1次到怡保和太平,3次到槟榔屿,2次到泰国曼谷等;与南洋华侨社会和南洋华侨建立了密切联系,获得了华侨中下层财力、人力和物力方面的大力支持;与华侨中的精英分子、爱国侨领结下了深情厚谊,使南洋社会成为同盟会成立之后革命活动的重要基地。李本义:《依靠海外华侨支援国内革命的统战方略及华侨的贡献》,孙中山对外方略。南洋各地华人给孙中山领导的革命以大力的经济援助。仅1907~1908年西南6次起义耗资的20万余元港币中,就有11万余元来自南洋;1911年黄花岗起义的18.7万余元经费,有10.8万余元来自南洋;可见,在同盟会时期的起义经费中,有50%以上的经费来自南洋地区的华人捐助。李本义:《依靠海外华侨支援国内革命的统战方略及华侨的贡献》,孙中山对外方略。

1.越南。辛亥革命前,孙中山曾先后5次到越南西贡、堤岸、河内等地的华侨中开展革命宣传、建立组织及筹募款项等工作。1905年,孙中山到南洋筹集革命经费。孙中山等人在西贡—堤岸以“广东募债总局”的名义认购债券。同时,孙中山又以同盟会总理名义在西贡印制百元面额的“中华革命政府债券”多箱,号召广大华侨同盟会会员认购。在“认捐以支持革命”的倡议下,筹款活动得到积极支持,一个晚上当场就“认捐总数约为12000元”,认捐人以工人、小贩居多。在1907年,孙中山为准备广东、广西、云南的反清起义,曾到越南西贡筹集军饷。当地侨胞群情激奋,踊跃捐款,一个晚上就募集到3.5万元。《在西贡堤岸三次会见孙中山的回忆》,《孙中山与辛亥革命史料专辑》,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1981,第31页。1907年10月15日,孙中山在给新加坡的张永福、陈楚楠等人的回信中,提及越南华侨踊跃资助革命的情形:西贡与海防商人“甚踊跃提倡捐助义军军需”;“海防一埠华侨工商不过3000人,一晚捐资得万余元;河内一埠华侨不满千人,所捐亦8000余元。此二埠之富万不及星洲,且弟到此以来皆隐居,并未与各人一交接,彼等一闻义师之起,则争先恐后,从军者有人,出钱者有人。若南洋各埠有如此踊跃,则革命军之进步不知若何矣”。据统计,西南边境上的几次武装起义共耗资20万元,越南华侨捐助的款项约占一半,居各地之首。尤其是在广州“三·二九”起义过程中,越南和泰国华侨就捐款30432元,约占整个起义全部经费的16%,越南华侨的贡献可谓巨大。

2.泰国。自从孙中山于1908年来暹罗宣传革命以后,暹罗华人社区中的革命情绪日益高涨,人们踊跃捐献。1909年,暹罗和缅甸仰光两地侨胞就捐献了4000银元,另外还有300元,作为孙中山等人的生活费用。1909年4月1日,孙中山先生赴欧洲活动,其旅费全部得自暹罗同志的帮助。1910年11月至1911年4月,又从暹罗、越南两地募集到3万多银元,除购买军械外,余款由胡毅生带往香港。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泰国华侨郑智勇。他是华侨社会反清秘密组织的重要人物,十分仰慕孙中山,曾向孙中山表示,“你可去运动革命,要钱我可秘密帮助”,随后一再捐款支持。

3.缅甸。辛亥革命时期,缅甸华侨大约12万人左右。根据1911年缅甸人口调查报告统计,华侨人数为12.2万人。缅甸华侨从经济和物质上积极支援辛亥革命斗争。河口起义之前,何荫山、庄银安、黄德源等旅缅同盟会员和非会员都热情捐饷,并且还购买了一批武器弹药运至河口,支援武装起义。1908年10月。孙中山派员赴缅甸筹款,缅甸侨胞“捐集了三四千元”。1909年的春季和夏季,孙中山又分别派胡汉民、黄兴两次到缅筹款,头一次筹得2000元,第二次筹得1000元。1911年春,缅甸分会又广泛“发动华侨筹饷汇去香港同盟会本部”。《同盟会的活动》,黄馥生:前揭文。

4.马来亚地区包括今马来西亚和新加坡等地。。辛亥革命前,马来亚地区是当时中国以外华侨华人人口最多和最密集的地方,且当地华人拥有较雄厚的财力,孙中山多次亲赴该地区并号召当地华侨华人响应革命,这令马来亚地区成为革命活动的主要中心之一。马来亚地区华人对孙中山领导的革命运动,给予了大力的经费支援。据统计,同盟会自1907年潮州黄冈之役到1911年广州“三·二九”之役的8次起义经费的来源,大多由南洋地区华侨捐助,而马来亚则是重要捐款地区之一。其中1911年广州“三·二九”之役在英属南洋即新马地区共捐款47663港元。在这些捐款中,新加坡捐款数为3530元,其余则为马来亚的庇能、怡保、芙蓉等地所捐献。蒋永敬:《孙中山与中国革命》,2000年12月台版,第343~344页。其时,同盟会南洋支部设在庇能(即槟城),当地的侨领同盟会员吴世荣、黄金庆、陈新政等都“奔走甚力”。在这之前,1909年汪精卫在北京谋刺摄政王载沣失败被捕,暗杀团员陈璧君、黎德荣等先后到南洋筹款营救。吴世荣、黄金庆、陈新政和新加坡的同盟会员陈楚楠、林义顺、林祯祥等人也都极力支援,共出资数千元作为营救费用。《革命逸史》第六集第189页。1911年,黄兴到怡保筹集黄花岗起义经费,华人踊跃捐款,其中郑螺生、李源水、李贵子、黄怡益各认捐1000元,黄妻柯氏亦捐赠500元,这在当时已是可观的数字。

四、海外华侨对辛亥革命经济支持的形式

孙中山在海外发展革命组织、进行宣传活动、联络会党和新军、策划武装起义等,均需要巨额经费,而这些款项主要靠在海外华侨中筹集。孙中山在华侨中筹款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法:

(一)收取会员会费

1895年前后,孙中山于广州、檀香山、香港等地先后成立兴中会。在檀香山兴中会成立时,其章程即规定:“凡入会之人,每名捐会底银5元。另有义捐以助经费,随人力是视,务宜踊跃赴义。”孙中山:《孙中山全集:第1卷》,北京,中华书局,1981,第19页。香港兴中会宣言第8条还作了号召会员买“革命股票”的规定,“特设银会以集巨资,用济公家之急,兼为股友生财捷径……”具体做法是,每股收银10元,认一股至万股随便,收银后发给入股者一张“银会股票”,革命成功后,每股可收回本利百元。在1895年第一次广州起义中,会费底银及股银1388美元是起义经费的组成部分。

中国同盟会章程规定,任何人参加了同盟会,都负有向本部或各省分会缴纳入会捐、年捐和其他捐献的义务。1905年同盟会成立伊始,东京本部就要求每一会员交入会捐3日元、年捐1日元。会员还要按年收入的5%交纳一笔“基本捐”,年收入1200元以上者,按10%捐献。由于东京会员几乎全是留学生,每月的津贴平均才10元至30元,根本不敷使用,故在第二年同盟会修订章程时取消了基本捐,改入会捐为1日元。显然,这笔收入十分有限,远远不够支付日常的活动费用。

(二)演讲发动义捐

孙中山经常去美国、加拿大、日本、南洋各国的华侨聚集区举行演讲,演讲过后,听众受其爱国精神感召,便把身上的钞票掏出来捐献。1900年前,海外各地华侨风气未开,又因受保皇党的“名为保皇,实则革命”的口号所迷惑,海外华侨社会几乎成为保皇党的势力范围,革命党无立足之地。因此,孙中山最初在越南、南洋及美国等地华侨中开展宣传时,遇到了很大阻力,受到很多非难。但他想方设法力排重重困难,不断深入华侨社会和广大侨胞中做艰苦扎实的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或召开小型座谈会等方式,宣传民主革命思想,团结和动员华侨支持革命;最大限度地利用华侨赖以聚集的乡谊、宗亲、同业等关系,进行演讲,激发和启迪华侨的爱国心和革命觉悟;依靠正确的主义、崇高的人格和宽阔的胸襟,十分耐心地向华侨宣讲革命道理。

1905年8月中国同盟会成立后,为了加强对南洋华侨的宣传,孙中山于10月来到越南华侨聚居的西贡、堤岸一带从事革命宣传,他痛斥清廷的腐败无能、丧权辱国以及列强瓜分中国的强盗行径,号召广大华侨为挽救中国危亡、建立民国作出应有的贡献。1906年9月,孙中山再次抵达西贡,与当地的同盟会组织一起在华侨中宣传民主革命思想,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发动工作,动员他们投身革命,以此激发广大华侨的民族观念和爱国热情。1908年冬,孙中山偕胡汉民等人到曼谷,深入侨胞发表演说,鼓励华侨关心祖国前途,号召华侨支持反清革命,为祖国革命事业多作贡献,暹罗华侨为纪念孙中山,把他经常演讲的那条街称为演说街。

(三)发行革命债券

孙中山采取发行革命债券,许以优利的办法,向华侨筹资。1894年11月,孙中山抵檀香山创立兴中会,以发行“中国商务公会股票”的方式募集革命军费,每股100美元,兴中会会员李多马、邓松盛、孙眉等共购股券1100美元。洪丝丝等:《辛亥革命与华侨》,北京,北京人民出版社,1982,第29页。

1904年1月,孙中山在檀香山创立“中华革命军”组织,同时,为筹集革命军费,发行了一圆和十圆两种军需债券,檀香山华侨“捐助者颇为踊跃”。1904年5月,孙中山在旧金山华侨中募集起义经费,将在檀香山印就的革命军需债券,向当地侨胞推销。在推销军需债券时,提出每券“实收美金10元,俟革命成功之日,凭券即还本息100元。凡购券者即为兴中会员,成功后可享受国家各项优先权利”。此次劝募共收到美金4150元冯自由:《华侨革命开国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75,第32页。,其中台山籍华侨邝汰华就募得美金1800元。

1905年12月,为了筹措更多革命资金,孙中山在日本横滨以同盟会总理名义印制了千元票面的债券2000张,拟“募集公债贰百万元”。孙中山到达西贡、堤岸后,经与华侨磋商,成立广东募债总局,以“中华民务兴利公司”名义发行千元票面的债券2000张,并动员华侨认购,拟向南洋富有侨商募集革命经费,其认购办法是:“每券千元,实收250元,大事成功,还本利千元,由起事之日始,限5年内还清”。这次债券主要在越南的西贡发行,不过仅售出了一少部分。

1906年同盟会委托在西贡的法国人安尼制作了4箱“中国革命政府军债券”,每张面额100元。这些债券先后在新加坡、法国和马来西亚销售,得款5700美元,约合1.14万港币。次年,该债券的200余张分两批付给了潮州、黄冈之役后被解散的军人,其余部分则付之一炬。冯自由:《革命逸史》,台北,商务印书馆,1945,第178页。中间直书两行“公债本利壹仟圆券”,右旁为“广东募债总局五年内偿还”,左旁是“总经理手收银人孙文”(中文签字),券的右边为“第壹回黄字第号”,左边是“天运岁次乙巳年十一月十五日发”。背面印有说明:“中华民务兴利公司今议立新章兴创大利,以期利益均沾,特向外募集公债二百万圆,以充资本,自本公司开办生意之日始,每年清还本利五分之一,限期五年之内本利清还,如到五年期满有不愿收回本利者,以后则照本利之数每年算回周息五厘,每年派息一次,特立此券收执为凭,广东债券总局立约。”

债券名称及发行时间面额发行总数票券说明中华革命军银票1906~1907 100美元25700美元正面为英文、背面为法文钞票格式,都刷粉红色,内容是:“中国革命政府约定付给持券人一百元。本政府在中国成立后一年,由广东政府官库或其海外代理机构支付。”票中间加盖紫色的“中华革命军银票壹佰元”长方印章中华民国金币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