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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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乱穿马路已成为国人的民族习惯

曾经在国外遇到一件非常丢面子的事情,我随外国友人驾车到市区去办事,快到一个十字路口时,他就立即减速,此时正是绿灯,完全没有必要减速,可以保持现有速度通过。我不解,问为何,他解释说:“这座城市居住的中国人较多,他们都有不怕汽车的习惯,我怕撞上他们。”我也是中国人,听到这话脸就一下子变得绯红,不知道说什么才好。朋友从后视镜中见我有些难堪的样子,立即感觉他刚才的快人快语伤害了我。他说一棍子打击了一船人有些不妥,想解释,我立即打断他的话说,的确中国人乱穿马路者较多,当然不是所有。他莞尔一笑,我却没法乐。

乱穿马路在中国的确很严重,很多中国人在国外也同样如此。是本身的习惯?还是就真的纠正不了?还是没有整治乱闯红灯的办法?回答肯定是否。从道路的设置上,不少城市道路只注重主干道的修建,而保障行人安全的地下通道、天桥等设施较少。另外,不少老城区道路因狭窄,机动车数量剧增,不少城市在扩充道路时,往往将人行道、盲人道、非机动车道强行占据。交叉路口的信号灯设置上也有些问题,不少十字交叉路口,经常发现不少行人在通过人行横道时,胆战心惊。当直行的红灯亮时,左转弯、右转弯车道依然在通行,其实行人根本就没有通行的时间。乱穿马路的行为,很多都归结为行人的问题。乱穿马路者众多,有些还因抢那几秒钟时间而引发了不少血案,葬送了性命者也不在少数。有关部门也一直在进行整治,可是效果就是不明显,依然是你管你的,我抢我的。

有一年到重庆去开会,到这座城市的大街上与几个外地来的朋友闲逛,来到一个十子路口时,见一位着装时髦的青年正准备闯红灯时,被一位戴着红袖章的老大爷拦住,要罚款5元钱,青年掏出10元钱,老大爷手中没有钱找,说到对面的商店去兑换一下,这位青年不依不饶,那就再闯一次就不用找了。还有很多人对罚款不予理睬,与交通协管员发生争执,看来这个工作是非常难做的。

最近从媒体上获悉,上海市在整治乱闯红灯者进行拍照“留念”,还要将这精彩的瞬间寄到乱闯者的单位“以示存档”,开始从“面子治理”上入手,树活一张皮,人活一张脸。与几个上海的朋友聊天时说起这事,他们说,上海这么大,有人免费“拍照”的时候,就没有人敢乱来,但是大众总比摄影师多吧,况且又不是24小时守着,没有照相机的监督,依然是我行我素,“人比汽车大”的思想在很多人心中根深蒂固。

全国还有很多城市也采取了独具创意的办法,但是都收效甚微。要彻底整治乱闯红灯,乱穿马路这种危险行为,采取单一的手段是不够的,也不能根治。

对此,新加坡的治理方法值得我们借鉴,对于在公众场所违规者,必须穿一件有“劳作悔改法令”的绿色夹克,当众当“交通协管员”多少时间,视其改正的情况主管部门才给予放行,还要在电视新闻中亮相,若不遵守这种处罚将被罚款或坐牢两个月。

新加坡是有名的花园城市,这个享誉世界的称号不是一天两天树立起来的,而是靠长期的坚持,综合治理,还要归结为政府的严格管理办法,由此得出新加坡市民素质较高的赞誉。

或许有人认为这样非常丢面子,如果你坐在那位外国友人的车上,听到他说的那番话的时候,你是什么感受?要维护正常有序的社会公共生活,必需的行为规范是绝不可少的。

倡导这些社会公德,能起到重要的舆论制约作用。但是,如果没有可操作的法规加以制裁,对那些明知故犯、蛮横无理的人,是实竹子吹火——一窍不通的。因此,教应与罚相结合,教为主,重罚不可少,重罚也是为了教。经常有教有罚,还可体现一以贯之的严格执法,威慑力大,才能起到净化作用。

(原载《黔中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