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宫》的第一段如此重要,它一劳永逸地确定了这本书的基调,以及重量。在此之前,我看过保罗·奥斯特的《纽约三部曲》《神谕之夜》,好看是好看的,但总有过分流畅光滑之感,那是一种无法直接言明的感受:有点太聪明、有点太轻灵(这显然都不是贬义词),死亡、痛苦、爱情、绝境这些大命题倒是都有的,可是作者太会讲故事,于是它们成为一个好文本,变得易于消费,但无法像19世纪的那些作家那样走到你的心脏里。
“那是人类首次登陆月球的夏天。当时我还很年轻,却不相信会有什么未来。我想活得危险,把自己逼到极限,看看会发生什么。结果事实证明,我差点没挨过来。一点一点地,我看着自己的钱化成零,没了住的地方,最后流落街头。”《月宫》的第一段涵盖了这本书的主命题,也是保罗·奥斯特喜欢用的一个写作套路:他笔下总有一个人(通常是作家,好像故意要让读者认为那就是作者本身)突然间丧失和现实的一切联系,处在一个绝境之中,失去一个人成为“人”的一切:身份、名字、亲人、朋友、住处……用奥斯特自己的话说,他认为“只有在这种危机时刻,他们才可能通过重新寻找自己,发现真正的自我。你只有触碰天空之后,才能脚落大地”。考虑到《月宫》虽然发表于1989年,但起手写作却是在他二十一岁时,连作家自己也说“因此就某个意义上来说,这算是我的第一本小说,只是完成得比较晚”。可以认为,这种将主人公置之死地的写法,是从《月宫》开始。
这是他写作的一个源头。
书的最前面写着献词:“给诺曼·希夫—以资纪念。”查资料,这位诺曼·希夫是保罗·奥斯特的继父。当刚从大学毕业的奥斯特去路彷徨之际,他为奥斯特介绍了份在ESSO油轮上当船员的工作。他做了六个月的船员。奥斯特的生父无法理解,一个哥伦比亚大学双学位的年轻人毕业后为什么要在一个油轮上当海员,那令人迷惑和伤感,也让人失望。
那是通向绝境的踏板,奥斯特跳下去,继而他又跑到巴黎,在那儿过了四年。那是“一段持久的,难熬的,几乎令人窒息的没钱状态,毒害了我的灵魂,让我始终处在一种永无尽头的焦虑之中”,奥斯特如此回忆那段经历。
《月宫》就是对绝境的一次掘进和详细记录。“我”如何困在一所房子里,一点点把能卖的都卖掉,衣服怎样越穿越破直到纤维脱落,每天的进食如何从三顿饭缩减到一块面包,当“我”最终流落街头,那并不是事件的结束,反而我们跟着他踏上另一个世界:在哪里露宿最安全,“我”又如何突破思想上的疑虑把手第一次伸向垃圾箱,捡起别人没喝完的饮料、没吃完的汉堡包吃了第一口—当一个人向下坠落时,我们发现这是一个无限下沉的过程,就像经过炼狱,发现下面还有地狱。而奥斯特在我们眼前展开了这趟地狱之行。
奥斯特从不承认自己的小说是自传性的,但《月宫》里我影影绰绰看到他自己的身影:他主动进入绝境,他想活得危险。在这背后,是无数的准艺术家们和文学青年们的身影,他们要么是起点如此,不得不进入一个绝境,在黑暗中生存多年,最终完成从地狱爬到地表的过程(更多的没有完成);要么是主动进入绝境,他本不必如此(哥伦比亚大学双学位的毕业生),但有一种本能,类似野兽的本能,不停地召唤他投身绝境,爬入地狱,煎熬多年,完成从地狱爬到地表的这个过程(更多人也没有完成,他们被地狱吞噬)。
到底为什么要这样?不仅奥斯特的生父不理解他的行为,许多人也会要疑问。也许,我们从不肯承认文学和黑暗的关系,天堂和地狱的关系,希望和绝望的关系,以让自己心安理得。我们不承认一个人在山穷水尽时,在抛弃世界和被世界抛弃的黑暗里,他终于能触摸到一些赤裸裸的真相,他能够获得多大的力量(死亡从来是有力的)。我们拿不准,我们很难做到拿自己的肉身去试验,而且,奥斯特不是说了,“我差点没挨过来”。
这是一本主动进入绝境的书,三个主人公在不同的时刻进行了相似的尝试。奥斯特动用他的生命体验,丰富和生动了绝境,尤其是关于饥饿那一部分。看完这本书,我理解了他之前和之后的《纽约三部曲》或《神谕之夜》。这是把解开保罗·奥斯特的钥匙。
2008-1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