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理论框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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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原则(1)

投资者保护的关键是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质量。信息披露原则,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行为规范,是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准绳。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原则,是在内容、形式、时间等方面对上市公司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工作的要求。需要指出的是,信息披露原则与信息质量特征、信息披露可信度是三个不同的概念。信息披露原则是对信息的外在质量要求,是如何进行信息披露的问题,是主观上要求的;信息质量特征是对信息的内在质量要求,是有用信息应该具有的性质,是客观上存在的;信息披露可信度是投资者认为所披露的信息值得相信的程度,并且是针对每一具体披露而言的王跃堂,周雪.管理层披露的信息可信吗?[J].经济管理,2006,(5):20.。

§§§第一节成本效益原则

成本与效益是成对出现的,正如阿罗(1989)所说的,不确定性具有经济成本,而不确定性的减少就是一项收益。内部控制信息的提供者——上市公司,是“经济人”,因此,“他”的行为必定要遵守成本效益原则。如果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对企业而言只有成本没有收益,或预期的收益明显小于披露支付的成本,那么企业就不愿意披露。强制性披露下,企业更可能只是应付差事而已。这样,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质量就很难得到保证。所以,成本效益原则也是一个普遍性的约束条件。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主要是指内部控制信息的收集、处理、编制过程中发生的费用以及内部控制信息中披露的对企业不利的信息成本。这具体包括信息记录成本,即为了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结果进行记录、描述、汇总、整理而发生的成本;信息披露的评价成本,即对内部控制效率进行评价而发生的成本,包括企业进行内部控制自我评估而发生的成本和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评估而发生的成本;信息披露的费用,即将内部控制信息在有关媒体上进行披露所发生的费用;信息披露的机会成本,即由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可能损害到企业自身利益,如企业自身商业机密的泄露、竞争地位和竞争优势的丧失、法律纠纷等。内部控制信息无法用货币单位进行计量,其信息质量受诸多因素的影响,致使投资者对企业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产生质疑,这也是一种机会成本。

李连华认为,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收益主要体现在可以避免违规带来的处罚;有助于企业在社会中树立良好形象;有助于消除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对于企业的误解;有助于为企业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市场环境等方面李连华.内部控制理论结构:控制效率的思想基础与政策建设[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211.。此外,投资者由于企业内部控制状况的良好而决定继续持有公司股票或潜在投资者也来参与投资,进而使得股票价格攀升、公司价值增长,也是信息披露收益的体现。

然而,成本效益原则在逻辑上成立,在实际上却难以衡量,也就是说,要精确计算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效益在很多情况下是不大可能的。一方面,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成本与效益的不同分布为其衡量带来了难度。由信息披露方承担提供信息的成本,而由信息使用者得到效益。当然,随着内部控制信息的扩散以及相关交易的进行,内部控制信息的披露成本有可能转嫁到信息使用者身上,信息披露方也因此获得更多原先不曾得到的收益。但是,资本市场不成熟的表现之一是信息观念淡薄。人们并没有将会计信息提高到“商业语言”的地位来加以理解和重视,更别说内部控制信息了。社会财富的分配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并没有明显的联系,或者说,即便提供真实的信息,也难以迅速带来确定的收益。另一方面,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成本和效益的不同理解也为其衡量带来了难度。COSO报告认为,评价内部控制所花费的时间意味着一种投资,而且是一种具有高回报的投资。李连华(2007)认为,成本效益分析只能从整体上而不是个别企业上,从成本项目上而不是具体数字上来进行。分析的目的只是在于让企业明白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方面的得与失,而不是替某个企业去具体地计算成本或利润。

尽管如此,企业实际进行信息披露时,不考虑成本效益原则是不现实的。Pae(2005)的研究发现,上市公司会依据自己的价值判断有选择性地披露信息,只有信息产生的收益达到或者超过某种临界点时上市公司才会披露信息。当信息保密收益大于信息保密成本时,上市公司自然就会选择保密信息王雄元.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策略研究[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8:65.

信息保密是与信息披露相对立的一个概念,其收益包括公司经济、政治契约责任的解除,信息披露成本、税收及政治成本的节约,以及信息优势带来的超额收益。例如,火箭股份的发言人一再强调:作为国防军工企业,与投资者的沟通工作以相互的理解和信任为前提。。但是,现在要求尽可能减少保密的呼声已越来越高。“没有需隐瞒之事的人才会无顾忌地披露;相反,拒绝披露的人一定有某些需隐瞒的事”已成为流行的态度罗伯特·K·莫茨,侯赛因·A·夏拉夫.审计理论结构[M].北京:中国商业出版社,1990:257.。

相关法规已经引导公司披露了更多的信息,但应当小心,不要错误地认为信息越多越好。因为信息披露是需要成本的,而且很大一部分成本要转嫁到投资者身上,而且很少产生投资者回报形式的收益。投资者是否能从更多的信息中受益,依赖于知识增量的边际收益是否超过了边际成本弗兰克·伊斯特布鲁克,丹尼尔·费雪. 美国证券市场的强制披露与投资者保护(续)[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4,(5):82.。高质量的信息披露能够提高市场效率。谢志华(2007)认为,市场效率涵盖投资者的决策效率和上市公司之间的竞争效率两个相互制约的方面,要使市场效率提高,就必须使这两者的综合效率最大化。其中起决定作用的就是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边界,但这一问题并没有得到理论或实务上的明确界定。成本效益原则有助于明确信息披露的边界问题,也就是说,上市公司必须在成本与效益之间进行权衡,只有在确定了收益大于成本的情况下,才会“心甘情愿”地提供内部控制信息。

如前所述,葛家澍、陈守德(2001)将财务报告质量分为财务报告内容的质量和财务报告表述的质量两个方面。在此,笔者将这一理念延伸到财务报告呈报与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关系上,前者关注内容的质量,后者关注披露的质量,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因此,本著在借鉴财务报告质量特征的基础上,在保护投资者利益这一总体目标下,在成本效益原则这一普遍约束条件的制约下,提出适用于内部控制信息的一系列披露原则。它们又可以看成是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质量的分层次要求。

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原则示意图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将投资者利益保护置于最高层次,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关键是保护投资者的知情权。投资者得到的信息不论他们是否认为相关,至少应该是可靠的,这就决定了真实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对上市公司提出的最基本的质量要求。

§§§第二节可靠性原则

委托代理理论告诉我们,公司经理人员拥有公司内部控制情况的准确信息,而股东尤其是那些不参与公司经营的股东(即外部股东)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是不了解的。在这种情况下,上市公司管理层应该向投资者等利益相关者提供真实可靠的内部控制信息,表明自己已经很好地履行了受托责任,尽可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也就是说,内部控制信息强调的是可靠性。

可靠性要求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应当以客观事实或具有事实依据的判断与意见为基础,以没有扭曲和不加粉饰的方式再现或反映内部控制的真实状态。2002年,美国SOX法案的第一句话就是“遵守证券法律以提高公司披露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从而达到保护投资者及其他目的。”它明确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对公司提供的内部控制报告的真实性进行审核。这里,可靠性原则包括准确性、完整性和中立性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准确性原则

内部控制信息被信息提供者(上市公司)披露并被信息使用者(投资者)接收,进而在资本市场产生反应,都需要信息本身准确。准确性包含两方面的意思:一是上市公司必须寻找适当的表达方式准确地反映内部控制信息;二是内部控制信息传递的结果是否准确必须以投资者的理解能力为判断标准。准确性不仅要求内部控制信息在披露当时是准确的,而且要求所有直接或间接地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内部控制信息是“持续”准确的。准确性还要求所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不得有广告效应和模糊不清的语言,以最大限度地减少误导性陈述和虚假陈述的发生。SOX法案中最令人瞩目的规定就在于,要求上市公司的CEO和CFO们对上市公司向SEC提交的定期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个人保证。

二、完整性原则

完整性要求所有投资者可能需要的内部控制信息均应得到披露,不仅要披露对公司有利的信息,更要披露对公司不利的各种潜在或现实风险因素,不能有所遗漏。如果上市公司在公开披露时有所侧重、有所隐瞒、有所遗漏、有所保留,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有关内部控制状况的全面信息,那么,即使已经公开的各个信息具有个别的可靠性,也会造成已公开信息整体的虚假性。完整性包括内容完整与格式规范两个方面。内容完整又包括形式上的完整与实质上的完整两个层面,前者指的是按照规定该提供的信息均须提供;后者指的是凡是对投资者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不论披露准则是否有规定,均应予以披露,而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披露。从目前国内外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实际来看,都只是限定在内部会计控制领域,即只就与财务报表有关的内部控制信息进行报告,这将大大削弱内部控制信息在提高公司报告质量方面的作用。因为现代内部控制的范围已经扩展到了对企业整体的控制,控制目标也不再仅仅局限于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因此,无论是按照内部控制的组成要素进行披露,还是按照业务环节和内部控制循环进行披露,披露的范围边界应该是整个企业中的内部控制设计和执行效果的信息,其中执行效果的信息是披露的重点。当然,完整性原则也有例外,如保密性原则和不予公布的项目等。

格式规范要求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必须按照统一的内容和格式标准公开,违反该要求将导致内部控制信息不被接受或者要求重新披露。规范性主要是为了使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具有统一的要求,保证信息内容的可比性,并且使任何可能出现的规避某些披露事项的企图变得不现实。它是一种强制性披露下的要求,保证了披露的内部控制信息具有一定的广度和深度,这是自愿披露所无法达到的。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2007年发布的《中国证券市场投资者问卷调查分析报告》显示,56.1%的投资者认为信息披露不规范。

三、中立性原则

内部控制报告是一种陈述性报告,陈述的语调或风格是非常重要的。中立性原则意味着披露内部控制信息时应不偏不倚,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它要求以一种法律或准则认可的表达方式,像镜子一样反映出所要表述的客观真相,而不受利益相关群体中的任何一方或多方左右。在实践中,中立性要求上市公司一视同仁地披露内部控制“好”的方面与“坏”的方面。既不能夸大“好”的方面,也不能遗漏“坏”的方面,以免误导投资者。相比之下,作为“独立第三方”的注册会计师出具的鉴证报告更能增加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可靠性。

§§§第三节相关性原则

如前所述,内部控制信息强调的是可靠性。但是,这绝不意味着内部控制信息可以忽视相关性。笔者认为,密切相关的内部控制信息有助于方向的引导、知识的构建与观念的形成,而不是明确的决策。此外,相关性也包含了投资者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的态度,即不同的投资类型下,投资者会表现出对内部控制信息不同方面的关心。具体而言,战略投资者关心长远规划是否能够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地发展;风险投资者关心公司是否有能力应对所面临的关键性风险等等。相关性原则包括公平性、及时性和重要性三个方面的要求。

一、公平性原则

Benson(1973)认为,投资者信心与公平性相关,即所有投资者都能够平等地获得他们所持有和将持有股票的公司的信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公开的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投资者认识和了解上市公司的主要途径之一。证券市场是一个信息市场,由有效市场理论可知,信息是证券价格形成的基础,是证券价格波动最主要的来源。如前所述,信息具有经济后果,比弗(1998)认为,信息的经济后果包括个体间的财富分配等;沃尔克等(2005)也认为,信息披露会影响到收益和财富的分配。从另一角度说,机会和财富在现在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分配依赖于谁先获得信息。在证券价格从旧的均衡水平向新的均衡水平变动的过程中,知晓情况的投资者有机会从这种变动中获利。这样,信息的不平等将损害公平竞争的基础,这也是造成市场萎缩和缺乏效率的重要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