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发展前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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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中国市场模式研究

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选题《社会主义市场模式研究》最终成果(总报告)。

“背景简介”这篇长达3.5万字的文献是国家哲学和社会科学“七五”规划重点选题《社会主义市场模式研究》的总报告,产生在市场化改革研究陷入低谷、十分艰难、甚至停滞不前的那个沉闷年代。1989~1990年,“市场化”与“私有化”已被一并列为资产阶级自由化在经济领域的主要表现,“市场化”和“市场经济”在各报刊杂志被明令禁止使用,并且要求各报刊对近几年的有关涉嫌自由化倾向的文献进行自查、自纠和清理,问题严重的必须上报,直至追究报刊的和作者的政治责任。

在这种沉闷压抑的情势下,课题组内部也有所动摇和疑虑,甚至认为原来以市场化为主线、为基调的调研与创作的确有政治倾向问题,应当放弃,否则容易造成误解、引起麻烦。但更多的意见和主张是,第一,私有化不可取,课题组也从未有此类政策主张;第二,市场化还在探索中,前期有关市场化的改革思路、调研创作和阶段成果不存在自由化问题,基本观点都是实事求是、解放思想、讲求科学、来自实践、信守原则的产物,必须坚持,不能前功尽弃;第三,市场化改革不仅不能动摇,而且要在报告中加强论证的份量,辨明是非,亮明立场。按照几年来的积累,我是绝不会轻易放弃自己主张的市场化改革原则立场和政策主张的,遂以总报告执笔人的身份,力陈己见。

课题组经过慎重讨论,决定继续按原有的市场化思路开展调研和创作,理论观点和政策主张没有什么需要“改变、转向”的,必须同以往保持一致,但是,为了避免麻烦和误解,需要搞一点“文字游戏”和表面文章,将“市场化”三个字改称为“市场取向”,其他一切照旧。

课题组全权委托我做这篇总报告的执笔人,学术难度和环境压力之大可谓前所未有。为了忠实执行课题组的决定,充分吸收课题主持人和全体成员的意见,也为了充分表达个人的鲜明立场和政策主张,我全身心投入了夜以继日的思考和创作之中。那几个月,由于聚精会神、废寝忘食、过度劳累,特别是失眠,终于诱发了我从未有过的心脏病征兆。每到后半夜必感胸闷、心口发紧、喘不上气、频出冷汗,根本无法入睡,只能抱膝而坐,熬过心脏抽搐发作的那个可怕的瞬间。从那时起,我再也没有离开过“速效救心丸”。

附带说一句,1993年以前,我还不知道家用电脑是怎么回事(即使现在也马马虎虎,除了敲出了100多万字的稿子外,其他电脑知识几乎是空白),写作、反复修改数万字的稿件,在1989~1990年时间紧迫的场合,其辛苦和麻烦真是现在无法想像的。在这里,我由衷地再次感谢我的爱妻马跃华,如果没有她的精心照料和反复耐心誊写,我不仅完不成此项重任,而且会被那几个月的压力和紧张一举摧垮。

这份研究报告经“加宽加厚”,成为最终成果、学术专著《社会主义市场模式研究》一书的“总论”(全书45万余字,由我撰写的总论近10万字,并参与了全书的总纂)。由于我在课题组中所做贡献,课题组负责人赵效民、贾履让教授“荣升” 我为此书的副主编。这项研究成果正式出版后,荣获中国社会科学院1993年度优秀成果奖。

以下论文中用黑体字表达的字句和段落,无论在当时还是2002年,大都具有某些针对性和现实意义,至少可以告诉读者,中国曾经在市场化改革进程中,出现过曲折和反复。其中,在当时力主市场化改革,点评居主导地位的否定性意见,的确需要一些勇气。应当说,课题组和我,无愧于那个时代,因为我们顶住了压力,坚持了真理,说对了实话。

市场是商品经济的集中体现。市场发育程度是商品经济发达程度的重要标志。市场模式是在特定的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的结构框架和运行格局,因而是经济体制模式的另一种表现。根据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进行中国市场模式的研究与选择,是经济改革与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自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进行了一系列的经济改革,取得了举世公认的巨大成就。为实现从产品计划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模式转换,中国在积极培育市场,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经济运行机制方面,进行了广泛的探索和实践。有宏观调控的市场运行已经成为经济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和重要的刺激因素。

为使社会主义经济获得更大的发展,中国在20世纪最后10年和21世纪上半叶,仍面临着繁重的任务和严峻的挑战,经济改革还有待深化并取得更大的实效。面对这种形势和前景,本报告认为,在总结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探索中国市场模式,积极促进市场发育,无论对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寻找更加灵活有效的实现形式,还是对于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和进一步改革开放,充分显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本报告将据此论证探索市场模式、促进市场发育问题的必要性和紧迫性,简要回顾中国市场的发展过程,分析评价现阶段市场发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描述和论证中国未来的市场模式,探讨走出困境,积极培育市场,向目标模式推进的基本对策。

一、探索中国市场模式、促进市场

发育的必要性和紧迫性(一)为实现从产品计划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模式转换,探索中国市场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体系是关键之一

产品经济与商品经济的一个根本区别在于前者内在地排斥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后者内在地依赖价值规律的调节作用。而市场是商品经济运行的载体,市场机制则是商品价值规律调节经济运行的实现机制,广义价格机制(商品价格、资金利率、劳动工资等等)是市场机制的核心。国家宏观调控要以市场反馈系统为客观基础,并正确处理好行政协调与市场协调相互关系。市场的发育程度是商品经济发达程度的显著标志,也与经济体制模式有着直接的关系。

实行经济改革以前,中国建立的经济体制,从总体上说,是产品化(实物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具有所有制单一化、经济运行实物化、经济管理集中化、收入分配平均化和内外关系封闭化等特征和趋向。因而,逐渐形成了一种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发展要求不相适应的“僵化的模式”。1984年10月《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指出,这种僵化模式的主要弊端是:政企职责不分,条块分割,国家对企业统得过多过死,忽视商品生产、价值规律和市场的作用,分配中的平均主义严重,因而压抑了企业和广大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本来应该生机盎然的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失去了活力。根本改变这种状况,探索和建立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经济原则的新的实现形式,构成了中国经济改革的基本动因。

经济改革的最终目标,就是完成从产品计划经济到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模式转换。而基于商品经济与市场和市场机制的天然联系,要真正完成模式转换,能否建立完善的市场体系的问题便顺理成章地摆到了突出位置。所以,建立新型的可调控的市场模式,使之成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运行载体,便构成了事关经济改革全局的一项重要内容。另外,经济改革实践的基本经验也向我们显示,培育市场与经济改革也确实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忽视对市场的培育,有计划商品经济模式将无从建立,忽视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计划指导,也不可能促进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健康发展。

(二)为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经济运行机制,改革传统的计划体制和培育市场体系是互为条件的关系,需要同时并举

中国的经济改革要走出产品计划经济,一个基本保障是建立符合有计划商品经济要求的运行机制,即计划与市场紧密结合、内在统一的新型机制。因此,培育市场与转变计划调控方式是同一改革进程中无法分割、不可偏废的两个方面,排斥一方,另一方就不能成立。

在产品计划经济中,计划无市场运行系统反馈,市场绝少生存环境和生存空间。与之相比,新型计划调控体系的形成基础和实现形式将发生根本的变化,即由直接的指令性计划为主转变为间接的指导性计划为主。完成这一转变的基本条件,只能是培育起稳定可靠的市场体系和市场运行系统,在总体上形成计划有市场系统反馈,市场运行有计划调控的新格局。而能否培育起稳定可靠的市场运行系统,关键是看是否具备一定的环境和条件,使市场机制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机体的内生机制。环境具备,市场机制便会从经济机体内部逐渐成长起来;反之,它便会受经济机体的内在排斥而窒息。这两种场合,刚好是反映新旧体制的一个重要区别。

由此不难想到,改革实践中反映出的种种问题和矛盾,在很大程度上是尚待改革的传统计划管理体制与正在发育、还不健全的市场之间的矛盾,是计划与市场远未达到内在统一,仍处于外在对立状态所产生的矛盾,因而在本质上是市场机制在各个领域继续受到排斥的集中表现。显然,为克服这一矛盾,今后改革计划体制和积极培育市场同等重要,不可偏废。在改革思路和模式选择上,任何将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方式作板块对立的理解都是不正确的,外在冲突型的双轨运行的实践也一再显示,把计划与市场局限于“板块拼接”或“主辅定位”的模式都是不成功的。

(三)未来市场模式选择与体制模式选择是同一层次的问题,本质上具有一致性。确立有计划、有步骤的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是体制模式转变的内在规定

有无完善、可靠的市场运行载体是新旧体制和运行机制的首要区别。因此,只有确立市场取向而不是别的什么取向(例如完善传统指令性计划的取向),才可能最终摆脱产品计划经济而建立健全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才可能以市场为中介建立新型的宏观调控体系和有竞争活力的微观基础。从这个意义上说,未来的中国市场模式选择,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经济改革的前景;反过来,未来的中国经济体制模式选择也决定着市场模式选择的前景。二者互相规定,在本质上是一回事。所谓市场取向的改革,是从新旧体制的首要区别着眼的,是针对过去经济运行实物化、产品化,管理方式过度集中而提出的。因此,经济运行的商品化、货币化和市场取向是改革经济体制,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难点。如果针对原有体制的特征、弊端和改革的难点,而选择一种贬低淡化市场、消极限制市场、继续排斥市场的价值取向和目标模式,不仅在逻辑上无法成立,在实践上也很难收到实效。换言之,非市场取向的“改革”完成不了体制模式的转换。

两种取向的选择,会有两种前途。依照市场取向,将建立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以及有计划宏观调控的市场运行载体和充满活力的微观基础。依照非市场取向,得到的最多不过是改良型的产品计划经济,以及被直接计划以板块方式挤压在狭小空间的市场模式,即市场仅处于产品性计划外的狭小范围,只是对直接计划的补充,只起辅助作用。这种模式选择只能继续使经济事务行政化、纵向化、人为复杂化,并且不得不为此培植起一个庞大笨重、高成本低效率的行政机构。从而既否定计划的科学性,又否定市场的有效性,把计划变成无客观运行系统反馈、也不受约束的主观随意行为。这种经济计划行政化不仅违背经济规律,也不符合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决策科学化的要求。经济改革的理论与实践所显示的内在逻辑,显然是前者而不是后者。中国的经济改革早已突破了非市场取向的束缚,沿着市场取向,朝着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目标模式推进。因此,按市场取向的改革要求,探索中国市场模式决不是次要的、第二性的问题,而是与探索体制模式同等重要、无法分割的第一性问题。

(四)中国经济远景规划和中近期面临的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最终要靠深化改革、培育市场来实现和解决

中国在20世纪90年代和21世纪上半叶,国民经济和人均收入、生活水平要先后跨上两个台阶。一是在20世纪末跨上温饱有余的小康台阶;二是在21世纪上半叶步入中等发达国家的行列。考虑到中国是资源总量大国和人均小国的强烈反差,以及人口增长的绝对量和人力资源素质的普遍偏低,要分别实现这两个目标,任务是相当艰巨的。除了依靠党的坚强领导和政治思想教育以外,在经济运行中亟待造就社会财富和经济实力增长的规范化、制度化的竞争激励机制,建立健全财富和收入分配中的稳定约束机制。这些经济机制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市场体系的发育和成长。离开了这个基础性条件,任何宏观控制都难以达到预期目标。

从中近期看,中国经济还面临着一系列前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如通货膨胀、财政赤字、外债支付、结构失调、总量失衡、短缺拖拽、效益下降、秩序混乱、分配不公等等。这些问题,有的是长期以来一直存在的,有的是改革以来新出现的,但归根到底是基于产品计划经济和目前双轨运行的体制现象,从而不可能像在原有体制下那样,凡事采用行政手段就能奏效,只有采取新方式,更多地依赖经济手段,主要依靠市场取向的改革来求得根本解决。

党的十三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决定在近期内集中力量实行治理整顿的方针是十分正确的。治理整顿的目的,是集中解决前期改革中积累下来的各种矛盾,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为后续改革创造环境和条件。在治理整顿期间,也需要有某些改革措施来配合。因此,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不能理解为对立的关系,而是互为条件的关系。根本目标,都是为了建立和发展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在治理整顿、深化改革、增强经济活力、提高经济效益、转变发展战略的过程中,重视市场,规范和培育市场,不仅始终是重要的,而且是十分紧迫的。探索中国市场模式不仅具有远期意义,也具有现实意义。如果不是这样认识问题和解决问题,中国就不仅不可能有效克服目前的困难,也将再度失去后来居上、跻身世界前列的机遇。

(五)在深化改革、培育市场、进行模式选择问题上,需要澄清两个主要误解

1.由于现阶段中国经济不发达甚至某些方面还很落后,因此不具备实行间接指导性计划和市场运行机制的条件,只能继续强调和沿用高度集中的管理办法,市场只能对集中统一管理所照顾不到的领域起一些补充的、辅助的作用,计划与市场的结合方式只能是“大计划、小市场”的板块拼接。这种颠倒的逻辑必须纠正。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与这种解释和主张刚好相反,正因为经济的不发达及多种所有制和分配关系的共存,才更需要借助商品经济和市场运行的方式,才更不具备凡事高度集中管理的客观基础。马克思所设想的未来社会,是脱胎于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而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在很大程度上是脱胎于前资本主义经济(特别是在广大农村),民族资本和商品经济受到封建势力、外来势力和官僚资本的压抑,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曾长期受到严重束缚。因此,商品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而且只有在社会主义新的历史环境下,商品经济也才可能摆脱旧日的束缚,迅速得到发展。所以,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培育与之相适应的市场运行体系,具有极大的现实性和紧迫性(中国已经为此失去了许多机会,付出了高昂代价),而绝不是什么“将来的事”。

经济实践显示,在中国发展商品经济和培育市场并不是不具备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而是不具备体制条件。在产品计划经济体制下,无论生产力的发达程度如何,商品经济和市场因素都是永远发展不起来的,只会受到窒息。因此,在中国,商品经济的不发展、市场的不发育,主要不在于生产力障碍,而是体制障碍,体制束缚了商品经济,因而束缚了生产力。“大计划、小市场”的模式主张不足为据,而只会继续束缚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

2.主张市场取向的改革就是否定计划经济,主张私有化。应当警惕的是,在中国,确实存在借改革之机否定公有制、鼓吹私有化的自由化思潮和主张。但是,这种存心搞垮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毕竟是极少数,也理所当然地为广大民众所反对,是注定要失败的。而如前所述,确立市场取向的改革与鼓吹资产阶级自由化有着本质的不同。

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显示其巨大的优越性,是经济改革的基本动因和目的所在。为探寻社会主义制度更加灵活有效的实现形式(这一点过去多有忽视),需要经济体制的创新和变革。而市场取向的改革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是产品计划经济转变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改革总目标所内在规定的,是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惟一途径和必然逻辑。在这一重大历史性转变的关键时刻,如果采取极左的态度和做法,以完善社会主义制度为名,否定市场取向的改革,把完善制度偷换成完善和强化与生产力不适应的产品计划经济体制,必将对社会主义事业造成无可挽回的损失,必将在改革的理论与实践中造成极大的思想混乱,其结果只能是对社会主义制度的严重破坏。

再重复一遍,市场取向的改革有其特定的含义。它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创造必要环境使市场机制成为社会主义经济机体的内生机制,改变以往计划与市场板块对立的状态;它将激发公有制经济的生机和活力,建立起以市场运行为反馈系统的有效的宏观调控体系,包括改进计划对经济活动必要的直接控制方法,建立迄今仍然缺乏的活跃、有效的微观基础和对企业行为的约束机制。一句话,市场取向的改革能够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建立一套更加完备的实现形式,因而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所不可缺少的重要步骤。其中,丝毫不包括否定计划经济、否定公有制的内容。相反,如果放弃市场取向的改革,放弃对市场发展的探索和培育,倒是注定会继续阻碍公有制、计划经济和按劳分配等社会主义原则的有效实现。

本报告将依据上述五个方面的基本认识,对中国市场发育的历程、现状、未来模式及实现途径作出分析和判断。

二、中国市场的初步发育及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简要回顾

在社会主义经济诞生以前,商品经济是在资本主义私有制条件下发展起来的,由此产生的商品经济理论也都局限于私有制经济的实践。马克思主义理论最初也不可避免地把商品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视为等同之物,从而开辟了“双否定”(否定资本主义私有制,同时也否定商品经济)的理论先河。这种理论在实践上的表现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同时,也随之确立起以限制、消灭商品货币和市场交换关系为主旨的产品化、实物化的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体制模式按照其固有的逻辑逐渐显示出以下特征:公有制结构趋向单一化和政企融合(行政化);经济决策权力过度集中;经济管理方式纵向化、等级化;人财物等生产要素配置、产供销活动和收入分配均由直接的指令性计划调节;产品价格、劳动工资、资金利率等经济杠杆蜕变为扭曲、僵滞的计划工具与核算工具。在这种环境下,市场机制受到内在排斥,很少生存、作用的空间和环境,经济计划失去了市场反馈系统,经济运行失去了应有的自平衡、自组织功能和激励机制,被纳入了凡事由政府机构推动的行政化轨道。

在高度集中的产品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社会主义市场曾长期处于压抑萎缩状态,市场机制作用程度十分微弱,作用范围非常狭窄。

20世纪50年代中期社会主义所有制改造基本完成以后,中国除消费品市场和零星的乡村集市交易以外,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市场基本上不复存在。尽管在城乡之间,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之间还存在农产品、农用生产资料和部分日用工业品等项产品的交换,人们也沿用“城乡市场”来表达这些交换关系,但由于农产品(特别是粮、棉、油料)的统购统销,农用生产资料由主管部门按计划价格统一组织分配,这些交换已基本失去了市场交换的本来意义。即使是保留下来的消费品市场,也是残缺不全的。大部分消费品特别是粮、棉、油、糖、肉、蛋、布等基本生活必需品,多是按指令性计划生产,由行政化的商业部门凭票证定量、定价统一组织供应,形成消费需求和社会购买力的职工工资也是由国家统一规定,价格机制很难起到调节作用,消费者很少有自主选择的余地。因此,在产品计划经济运行的包围中,消费品市场不可能孤立地存在,通常所说的消费品市场在很大程度上只是实物化的行政分配工具。

市场的窒息必然导致经济活力和生机的窒息。微弱的市场与强大的行政控制互为因果,产品匮乏与配给机制互相强化,失去反馈的政府极限调节导致经济运行的剧烈波动,经济效率和效益的逐渐下降使得维持经济增长的代价越加高昂。实践证明,排斥市场的产品计划经济体制与经济现实存在着尖锐的冲突。企图依靠雄心勃勃、包揽一切的行政计划指令来有效组织复杂多变的经济活动,是不切实际的空想。在经济文化落后,发展极不平衡,农村人口众多,二元经济结构的中国,实行大面积的集中统一管理,更是不合国情。正是基于这一原有观念的转变和面临的诸多经济问题,构成了中国经济改革最初的动因。

改革产品计划经济体制的过程,也就是中国商品经济发展和市场发育的过程。经济改革以农村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传统自然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为先导,继而以城市工商业体制改革为重点,在开拓城乡互为供求的关系中,推动了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的初步发展。“守住一块求稳,放开一块求活”,“稳活兼顾,双轨过渡”,是改革以来培育市场,扩大市场调节范围和程度的基本思路。沿着稳活兼顾、调放结合的思路,中国在计划、价格、物资、商业、外贸、劳动工资、财政金融和所有制等许多方面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从而促进了市场的初步发育。主要标志是:

1.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和生产资料价格经过调放结合的初步改革,已经部分地具备了市场竞争性和灵活性。市场价格机制对生产、分配、交换、消费等各个领域已经开始发挥调节作用。在稳定经济、控制物价总水平的前提下,深化价格改革已成为培育市场体系、进行各项改革的关键之一。

2.消费品市场已经发展到相对较高的程度。市场主体结构已初步实现由单一国营经济向多种经济成分的转变。经过新的组合,横向性企业集团正在成长,竞争性、开放性的市场格局正在形成,价格机制开始发挥比较灵活的调节作用,消费品市场依照其固有的波及效应,对居民收入、支出、储蓄,对产业结构和国民经济开始发生越加强烈的影响,供给短缺的状况有所改观,企业和广大消费者自主选择以及市场交易的范围不断扩大,国家调控下的市场运行机制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有所成长,以大中城市为依托,以大的商品集散地为枢纽的流通网络相继出现,交易方式日益多样化,交易额连续大幅度增长。此外,满足国内外民众特殊消费需要的旅游服务市场得到了迅猛发展。

3.生产要素市场获得程度不同的发育。其中,经过削减指令性统配物资的种类和比重,生产资料市场购销的范围不断扩大,价格机制调节供求和资源配置的能力增强,以自主贸易为主要特征的各种交易中心大量涌现,计划内外两套交换配置体制已呈现双轨并行态势。

资金市场虽然起步稍晚,发展还不平衡,但以资金拆借、票据承兑贴现、短期证券交易为主要内容的短期资金市场成长较快。此外,股票买卖、债券认购转让和以银行交易所为媒介的长期资金市场开始萌芽。中央银行和专业银行制度的建立,使银行信贷开始在一定程度上独立发挥调节功能。资金市场的发育促进了资金融通和有效配置,财政资金、信贷资金、企业资金、社会集资、引进外资,大大增强了我国生产建设和经济改革的总财力,推动了国民经济的大幅度增长。

随着劳动就业制度、人事制度和工资制度的改革,劳动力市场发育取得了重要进展,并越加显示了它对于企业制度改革、价格制度改革和培育市场体系的重大意义。新增就业人员普遍实行了劳动合同制,并促进了原有在业人员劳动制度的改革;政府公职人员和事业单位职工普遍实行了考评和聘任制;职业介绍、培训机构的建立为缓解就业压力,向企业输送合格人员提供了新的渠道;大学和职业高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之间实行自主双向选择,收到一定成效,显示了生命力;工人交流中心和科技人才交流中心促进了多层次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竞争机制和市场供求状况开始作用于或影响到工资分配这一敏感领域,平均主义分配体制有所突破;乡镇企业用工制度日益多样化,工资档次逐步拉开;再就业领域得到开辟,家庭服务业迅速发展,劳务出口创汇增长较快;社会化多样化的职工福利保障制度开始在全国城乡涌现。所有这些变化,都为市场调节提供了条件,为劳动力市场提供了生长点,从而促进了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与此同时,旅游服务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企业兼并和产权转让等要素市场也合乎逻辑地发展起来,并取得了不小的成就。

4.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开始建立广泛密切的联系。近十多年,为贯彻对外开放、对内搞活经济的方针,中国对涉外经济政策进行了一系列重大调整,加强了国内外市场的经济联系。例如,扩大地方政府的外贸管理权和企业经营权,开辟多种外贸渠道(但是也带来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多头对外、过度分散、集中不足的新问题);加强工贸结合、技贸结合,密切产销关系,扩大出口商品的生产基地;利用沿海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和经济特区,积极推进外向型经济发展战略,大规模引进外资,发展外商独资、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等等。这些积极的政策措施在贸易、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等各个方面促进了广泛的国际合作,带动了国内市场的成长。

总起来看,中国市场初步发育的轨迹具有这样一些特点:①发育启动点在农村。农村经济逐步纳入商品化轨道,商品率不断提高,增加了对城市农副产品的供给;农民收入和市场购买力的迅速提高,扩大了对城市工业消费品和农用生产资料的需求,刺激了中国工商业的迅速发展,牵动了城市工业体制的变革,城乡市场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上实现了对接。②市场以农产品——工业品——生产要素的序列,从浅层向纵深发展,并迅速形成了诸市场的共生关系,市场的深层构造、配套发育的问题迅速提上议事日程。③发达地区的市场因素是双向扩张。从沿海农工商业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渗透,同时以外向型经济战略与国际市场挂钩。④市场发育表现为原有计划经济体制逐步松动的结果,从对计划直接控制的游离,到与之并存。

在十余年间所发生的这些巨大变化,对繁荣城乡经济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为中国市场体系的全面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点。同时也说明,建立市场体系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可能的,是能够从经济体制模式转换中发展起来的,市场发育在中国具有广阔的前景和深厚的基础。另一方面,这个期间的市场发育过程也并非一帆风顺,社会各个方面也还不能适应市场发育所带来的急剧变化,改革与发展战略中的某些决策失误也时常干扰市场发育的正常进程。特别是许多过去在产品经济体制下不曾经历过的前进中的问题,以及市场初步发育中所不可避免的缺陷和矛盾等等,都有表面化、尖锐化趋向。正视和分析解决这些问题和矛盾,是进一步探索中国市场模式,寻求有效对策的当务之急。

(二)中国市场发育中显露出的主要问题

应当承认,中国市场经过改革初期的较快发育阶段以后,随即进入了缓慢发展和徘徊时期。出现这一局面的直接原因,是近年来中国发生了连续的通货膨胀,经济过热,深层原因则是体制转换中的双重体制自身的矛盾。在这种场合,市场作为新体制的因素虽有继续成长的客观要求,但同时又受到旧体制因素的强烈干扰。正是在这期间,市场发育中存在的问题表面化了。

目前经济双轨运行下的市场(含各子市场)在总体上还只表现为游离于原有产品计划体制控制的“计划外市场”,计划与市场之间只存在外在的、形式上的联系。作为“计划外现象”的有待完善的市场运行,同尚待变革的产品化的计划内的运行,事实上处于对立和冲突之中,运行规则的不同及其相互干扰,使得:①市场调节一轨的经济运行受到原有计划方式的干扰,正常的市场自由度被种种附加条件所扭曲。②原有计划内一轨的经济运行受到被扭曲了的市场的侵袭,直接控制的效力锐减。于是,经济运行的复杂程度大大提高,透明度迅速降低,整体功能严重削弱,不可比、不稳定因素显著增加,并很快陷入了计划排斥市场、市场冲击计划的僵局,宏观调控和运行机制转换进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在这种场合,除了计划体制改革受阻以外,仅从各分类市场及总体市场发育状态观察,存在如下突出的问题和矛盾:

1.市场导向失真乏力。在双轨僵局、市场发育延缓甚至停滞的情况下,经济当事人(含企业、职工、消费者)面临的并不是单一、健全的市场导向,而是来自计划内外相互干扰的双重导向。表现最突出的是企业行为。面对规则不同的两套资源配置、产品交换和收入分配体系,同一企业势必采取两种不同的对策和不对称的经济行为,在要素投入方面,企业热衷于争平价物资和低息贷款;在产品销售方面力求游离于国家计划,寻求比固定计划价格更为有利的销售条件;在收入分配方面,企业往往寄希望于政府的裁决、协调,与市场大多只有形式上的联系,只接受有利于自己的市场导向,而拒绝承担或逃避不利于自己的市场风险,既留恋“大锅饭”体制下的稳定收入,又羡慕市场调节带来的额外收益,脚踩两只船、负盈不负亏。总起来看,市场对绝大多数企业的导向作用是不完整、不对称和不准确的,因而是十分有限的。

2.市场参数僵滞脱节。市场导向失真乏力与市场参数僵化脱节有很大关系。在常态市场中,成本、价格、工资、利率、税率、汇率等市场参数具备紧密的联动关系和完整的反馈回路,充分体现着市场运行的自平衡、自组织功能。在我国,由于机制转换停滞,致使产品价格之间、产品价格与成本之间、产品价格与各类生产要素价格之间,无论是形成机制还是比例关系,都处于彼此矛盾、互相脱节的僵滞状态。各种“倒挂”和补贴比比皆是。而无规则、应急性的政府干预、政府补贴和税率体系紊乱又不断造成参数体系的重复扭曲,与参数体系的配套性要求越加背离,引发更多的错误导向。当前,畸形市场中的突出表现,一是在产品价格总水平持续上涨的同时,不合理的比价关系在远离均衡点上复归;二是价格 — 工资机制转换停滞,工资成本与物价水平的矛盾互相强化,轮番上涨的势头缺乏约束缓解机制;三是行政界定的负利率,鼓励投资膨胀和消费需求膨胀,供给短缺依然是全局性的问题。

3.市场体系极不健全。市场参数僵滞脱节的一个直接原因是市场体系极不健全。主要表现:①各类市场的发育很不平衡。有的市场发育相对高些,如农副产品、工业消费品市场;有的市场发育相对低些,如生产资料市场;还有的尚处于探索、萌芽阶段,如资金、劳动力市场。这种不平衡性导致了市场参数调节功能的互不衔接和强度差异,产品和要素等资源的流动无法对称。②同类市场的发育很不平衡。例如同一产品在中国的不同地区,价格会有完全不同的形成机理和调节功能,非经济价差悬殊,产供销行为主体各行其是,缺少统一的规则,超经济因素的干扰、阻隔过于强烈。这同中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有直接关系。③市场的高度行政化垄断与过度竞争并存。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占有大量稀缺资源和技术优势,但由于活力不足,凭借行政保护,形成低效益状态下的行政性高度垄断;与之对立的另一极,是部分中小企业和大量乡镇企业盲目发展,规模经济不足,在低水平状态下过度竞争。市场的高度垄断和过度竞争的并存及引发的各种矛盾,造成了资源的双重浪费。

4.市场主体身份不明。中国的企业历来富于浓厚的行政化、等级化色彩,独立性少,依附性大,额外负担重,超经济职能多,等级界定与等级分配极为严格。改革以来,市场竞争基本上是在原有身份和行为规范格局中展开的,多种所有制成分的经济主体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市场行为准则,竞争当事人各具超经济背景,远非同一起跑线上的市场主体。在这种场合,企业要想涉足于市场,通常要寻找有超经济实力的机构当后台,俗称“挂靠”;不仅大中型国有企业的政企分离步履艰难,而且不断出现经营性企业行政化的势头,一些已经从行政机体中分离出来的和改革以来新开业的企业,又重新向政府部门复归,自愿依附于行政机构;原有的“官商”尚存,过去与商业不相干、本不具备企业法人资格的机构、人员,又凭借手中权力参与商业、盈利活动,牟取暴利。在这种行政化、等级化影响下,近年来普遍实行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很难具有竞争性。承包条件的差异,市场环境的多变,使企业对市场望而却步,“两只眼睛”再度转向政府。而市场主体身份不明,自我约束能力、竞争能力弱化,已成为市场深层构造的最大难点。

5.市场资源配置失当。在双轨体制下,许多企业还只是边际产量与市场价格有关,所以,即使对市场价格反应程度提高,对其总的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也仍然是有限的。于是,在原有计划体制及其弊端依旧存在的条件下,市场供给结构适应需求结构的程度及应变能力还很低下。而供给跟踪不紧和结构性失调表现为长线产品积压和部分产品短缺,导致社会有效产品的供给总量不足、市场长期趋紧的倾斜状态。国内市场的长期偏紧,增加了从国外进口短线产品的冲动和对外支付的压力,形成外贸的不对称。在这种持续的卖方市场状态下:①市场很难发挥正常的调节作用。因为卖主处于谈判的支配地位,价格的形成总是有利于卖主,从而继续鼓励卖主生产对他有利的产品。所以,在倾斜的卖方市场条件下,市场机制往往被硬化为持续有利于卖者的逆调节机制,而无法起到平衡器的作用。资金、物资和劳动力等资源常常沿着与优化组合相反的方向流动和配置。②实物化倾向严重。持续的短缺和物价上涨导致经济运行从货币化向实物化蜕变。稀缺物资成了最硬的通货,而货币在贬值的同时,退居商品交换的“二线”,依附于以物易物的“实物链”。短缺越是加剧,加入多边实物串换链的产品也就越多,链条也就越长。实行治理整顿以来,市场首先在浅层次上出现疲软,而在总体上特别是在基础原材料方面,短缺状态依然如故。更值得研究的是,局部性市场疲软,并未带来市场发育和机制转换的新转机。在需求拉动有所减弱的同时,成本推进的势头仍很强劲,从而使市场价格回落的余地十分狭小,通货膨胀的潜在威胁依旧很大。

6.市场秩序严重混乱。在市场导向失真,市场参数脱节,市场主体行为无规范,市场资源短缺的场合,必然导致市场秩序的严重混乱。主要表现是,在缺乏市场一致性的评价标准的条件下,不同背景(不同身份或不同来历)的企业或公司各行其是,并不顾及市场交易规则、甚至不顾及起码的信誉,对市场份额展开最大限度的无规则拼抢,直至出现“循环倒卖”、“循环加价”。无规则竞争主要发生在生产企业之间以及生产企业与流通企业之间。竞争的目标在短缺加剧的场合主要是原材料的市场占有率,在市场疲软的场合主要是市场销售率。对于生产企业来说,短线物资无论有用无用,都要设法弄到手。原材料、燃料价格上涨的损失必须及时转嫁出去。转嫁方式一是高进高出,甚至低进高出,向后续产品直至消费品成本挤压;二是扩大自销,向物资、商业企业的市场份额挤压,争夺流通利润。

近几年的一个突出表现是生产企业片面强调生产经营,而经营的内容主要是自销,自销的又主要是强化其卖者的地位的短线产品。物资商业企业的对策则是借助政府干预,限制生产企业的市场扩张,力求保住原属自己的市场份额。这几年关于生产企业、流通企业谁是流通的“主渠道”,以及产销合一为主还是产销分离为主的争论,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在这种背景下被反复提出的。由于各类企业,各种商业性、非商业性机构拥挤在一条狭窄道路上,使得抢手货更加抢手,倒买倒卖、囤积居奇、发涨价财的现象日益盛行。而当治理整顿、实行双紧方针以后,市场状态发生急剧变化,过去以物易物的实物链由于支付困难,迅速转化为“拖欠链”。普遍出现的销售难的状况,反映了中国企业只适应“热环境”、“胀环境”,而不适应竞争性的冷环境的缺陷。

市场流通秩序的紊乱,使产供销关系极不稳定,产需衔接度下降,或者是供给短缺被人为加剧,或者是市场疲软在资金拖欠中层层放大。市场交易方式在强调多样化的同时,又趋向多环节、小型化、分散化和短期化,符合产品生产、消费需求的大宗批发交易萎缩,现货交易过多,批量过小,短线紧俏产品排斥货币,以物易物式的原始交换行为增多。这就严重损害了交换的规模效益,增加了交易成本,助长了产品价格的上涨势头。

7.市场管理政出多门。市场流通秩序紊乱在一定程度上同市场管理不善有直接关系。市场初步发育对以往习惯于按照产品经济规则行事的管理部门提出了新问题。目前市场管理不适应的主要表现,一是政出多门章法多变又协调不力,现有的物资、商业、外贸、工商、税务、审计、卫生、公安等市场管理部门各行其是,缺乏高层次、权威性、稳定性的市场管理机构、管理法规和管理经验;二是管理机构自身缺乏监督,少数管理人员钻政出多门、法规不完善的空子,以权谋私,有章不循,执法不严,以权代法,侵害市场交易人的合法权益。

8.市场区域行政分割。近年来,各经济主管部门、各地区政府部门在发展商品经济、培育市场,实行广泛横向联合的同时,也强化着另一种倾向,即部门所有制和地方保护主义。由于改革中的放权让利在很大程度上带有行政化色彩,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远大于企业的积极性。由于部门利益牵动,国家削减的统配产品并没有完全进入市场,而是被各主管部门接过去根据自己的利益继续进行实物分配,许多行政化的供销公司,仍然直接统治本系统企业的购销活动,从而抑制了市场一体化的形成。与此同时,放权让利赋予地方政府以很大的权利,各地企业也常寻求地方政府的庇护,因而共同构成一种按行政办法分割市场的地方势力。

近年来所谓发展区域市场的主张,所以带有行政性垄断和行政化区域的特征,恰是以地方保护主义为背景的。在区域市场行政化的影响下,各地纷纷推行自己的“土政策”,阻止外地产品和生产要素进入本地市场,也限制本地短线资源的外流。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凭借行政手段分割市场,阻碍了市场发育中蕴藏着的波及效应,不同地区的市场落差没能成为刺激统一市场发育的积极因素,从而遏制了国内正常的经济交流。

9.市场调控发生蜕变。由于以上诸多原因的影响,导致宏观调控方式迟迟无法按照有计划商品经济和市场发育的要求进一步转变。特别是通货膨胀的加剧,市场秩序的混乱,供给短缺的拖曳,以及由“成本—价格—工资”链条中的矛盾所激起的要求平价保护和利益补偿的呼声,增加了宏观调控的难度,并迫使国家在宏观上不得不采取断然的行政干预措施以应付暂时的经济困难,严厉的行政干预,例如大面积限价,统购专营,收权、紧缩等等,尽管是必要的,但却不可避免地抑制了市场因素的成长。在这种场合,宏观政策在客观上已从调控市场蜕变为关闭市场和取代市场,政府直接调节经济的功能得到加强,而市场功能在许多领域处于暂时的休止状态。

(三)对中国市场状态的总体评价

通观市场发育的程度与存在诸多问题和难点,可以得到的总体印象和基本估计是:

1.市场价格机制开始发生重要的调节作用,但由于市场供求关系不断趋紧,致使物价总水平上涨过猛,在实行双紧经济政策的背后,经济过热的潜在威胁依然存在;价格体系仍处于双轨制下的扭曲状态,市场参数之间,特别是价格与工资杠杆之间的动态协调还很困难。

2.市场主体开始脱颖而出,但由于预算约束软化和市场环境恶化,对于市场导向的反应还不够灵敏,对政府的依附依然较大。

3.商品市场、要素市场的发育程度普遍较低,差距较大,相互关联不够紧密,尚难形成市场体系应有的整体功能。

4.经济双轨运行虽然使市场获得了生存空间,但市场规则很不健全,市场竞争很不充分,市场机制缺乏正常的生长、作用环境。

5.外向型经济受制于国内较低的劳动力素质、企业素质和劳动生产率,在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和创汇用汇能力还比较弱,国内经济与外向经济之间争原材料、产品市场的矛盾比较突出。

因此,中国的市场在总体上还处于不平衡、不完整和不稳定的状态,处于比较脆弱的初期发展阶段。它对于经济运行全局的积极影响还很有限,而受短缺环境的制约还很强烈,远未成为经济运行的可靠载体。中国市场在新时期亟待有一个更大的发展。

(四)中国经济改革中在培育市场问题上的若干失误

市场发育和成长事关经济发展与改革的全局。也受全局的制约,影响因素是多方面的。造成中国市场发育中诸多问题和难点的原因十分复杂,除了客观原因以外,也包括由于经验不足、理论偏差所带来的主观上、指导思想上的若干失误。

1.在被迫实行“双紧”方针和治理整顿以前,对基于旧体制及其发展战略的影响警惕不够,抑制不力。当时提出的以改革总揽全局,正确处理各种矛盾的方针,没能落到实处,而是在很大程度上继续放任片面追求高速度、高指标的行为,结果干扰了全局,激化了市场发育中的各种矛盾,如短缺拖曳、财政扩张、信贷膨胀、需求过旺、供给乏力、效益低下、通货膨胀加剧等等,从根本上来说,都是体制现象,无不与旧体制衍生出来的“速度崇拜症”和“投资饥渴症”息息相关。这种状况使培育市场所需要的相对宽松环境迟迟没能出现,贻误了宝贵时机,积累下诸多难题。

2.经济改革的基本取向摇摆不定,培育市场受到忽视。中国经济改革是在理论准备不足的情况下匆忙起步的,改革的目标取向和基本思路一度模糊不清且时常变化。市场取向的改革作为产品计划经济向有计划商品经济转变的关键问题,迟迟未能得到解决。在这期间,反复提出讨论的问题是社会主义本质特征是计划经济还是商品经济,计划与市场的主次高低到底如何看。这种基于板块论而提出的问题偏离了改革实践,以及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客观要求。因此,培育市场的任务也就没能及时提上议事日程。企业改革、价格改革由于未能从市场发育的总体上来理解,在前期改革中出现了脱节现象,甚至引起了在二者当中“以谁为主线”来推进改革的争论。其实,确立市场取向的改革目标,促进市场发育,就包括了市场主体(企业改革)和市场参数(价格、工资改革)内在统一的新内容,并不存在人为设定的矛盾和主次高低的对立关系。

除了以上两个指导思想方面的失误以外,在具体操作方面,还存在其他一些理论思路上的偏差。

3.单纯放开论:把促进市场发育归结为单纯地“放开”。在前期改革中,有一种把培育市场简单归结为政府放权的意见。认为只要放开经济管理权,市场就会自然生长。在放权中,又常常归结为放开价格,甚至把价格放开的程度直接等同于市场的发育程度。这种意见和主张对市场成长和深化改革缺乏全面深刻的理解。应当承认,单一指令性计划、产品统购统销统配和僵化的固定价格“三位一体”,是传统经济体制的重要特征,也是市场发育中的头号障碍。因此,“放”是开拓、培育市场的先决条件,要促进市场发育,必然要求政府放权,十年改革和双轨制的出现都与政府放权有关,这本不为错。但是,单纯强调下放权限,放开价格等等“一放了之”的想法是不足取的,这是因为,放权带来的还只是传统体制的表层变化,还不足以促进市场的全面成长,更不足以进行市场的深层构造。所谓深层构造,包括市场主体的成长、市场总量结构的优化、市场组织的形成、市场参数的健全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国家新调控系统的建立。这些相对于传统体制来说,无疑是一场深刻全面的变革或自我超越,远非单纯放权、放价所能奏效的,必须在放开的同时,相应采取诸多配套措施,有计划、有步骤地审慎推进。由于前期改革中受到“单纯放开论”的影响,市场深层构造的诸多要点未能触及,致使市场放而不开,价格理而不顺,价格水平在双轨制冲突中大幅度上涨,放权本身也因缺乏保障机制而没能到位,迫使经济改革进程中不得不频繁启用行政协调和大面积价格管制的老办法。因此,从现象上看到的“收”与“放”的循环更替,实质上是市场深层构造滞后的结果。

4.政府主体论:把促进市场发育归结为政府行为。与单纯放开论意见相对立,前期改革中还存在政府主体论主张,即把培育市场单纯归结为政府行为,认为只有政府模拟市场和出面组织市场才是惟一选择。在这种主张影响下,改革中出现了许多由政府“撮合市场”的现象。例如,由政府牵头组织企业集团,以政府为背景成立公司,由政府做主发展横向联合、实行企业兼并,由政府“拍板”大办贸易中心。这些措施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除带来一时的轰动效应和表面文章之外,并无持久实效,甚至与初衷相背。

应当承认,在中国,由于继承下来的商品经济原本就十分落后,建国以来又长期实行经济统治,造成市场发育中几十年的“断带期”。在这种极其特殊的历史条件下,恢复和发展中国市场,政府负有不可取代的极大责任。但是决不能因此把促进市场发育仅仅归结为政府行为,更不能把必要的政府行为引向模拟市场甚至直接出面“撮合市场”的道路。这是因为,市场的微观基础是经济当事人具有独立的主体意识和自主行为能力,经济实体或资源主体有条件按照比较利益原则自主决策,公平竞争,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而市场的组织形式或交易方式,如企业集团、企业兼并、横向联系、贸易中心、期货市场等等,以及市场规则、市场参数都只能建立在这样一种微观基础之上,并只能通过市场竞争形成。如果政府试图越过必要的微观基础条件,来直接插手市场的形成和市场的组织,则将不可避免地抽掉市场的精髓,把行政关系渗入、凝固到正在形成的市场之中。这样“边制造、边渗透”所得到的已不是市场,而是旧体制的复制品,是行政机构新的附属物。这就是近年来政府造市场收效甚微的基本原因之一。事实证明,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那么,政府在促进市场发育的过程中究竟应发挥什么作用呢?正确的选择是:将政府行为的重点放在创造市场发育的条件和环境上。主要包括:①不断调整和明晰国家与企业的产权—收益关系,推进政企分离。②放弃均平至上的传统目标取向,确立与商品经济和市场发育相适应的效率第一、兼顾公平的目标取向。③制定符合市场发育要求并引导市场发育方向的财政、金融、产业、价格、收入、资源等六大经济政策。④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克服速度崇拜症,正确处理改革与增长、与稳定的关系,为市场发育创造相对宽松的总量环境。⑤与国家立法、司法部门一道建立、健全、维护市场规则和经济法规。采取这些政府行为的目的,是创造使市场机制从社会主义经济机体内部逐渐成长起来的经济环境,从而在旧体制解体的过程中,使各种因素凝结为一种促进市场发育的合力。如果这些条件不具备,不仅市场主体无从产生,即使政府插手培育市场也是无源之水。至于市场本身的成长发育,则首先依靠市场主体的行为能力,依靠尽可能充分作用的市场竞争机制。与此同时,政府在尊重经济当事人自主选择的前提下,也可加以适当的引导,但不宜过多干预。

5.单项突破论:把促进市场发育归结为各类市场依次单项突破的过程。在前期改革中,普遍存在寻找突破口,单项突破和错了再试的主张和做法。在培育市场问题上也程度不同地存在这种现象。例如,时而提出以多渠道少环节、搞活流通为突破口,时而主张大力发展横向联合,时而提出优先发展消费品市场,时而又讲要以生产资料价格改革为动力,转而又提出大办贸易中心、钢材市场、期货市场。单项突破的主张违反了经济改革和市场发育的整体相关性、连续性的配套要求,人为造成混乱无序状态,割裂了市场的内在形成机理和发展时序,使之成为没有章法的撞击反射式的瞎碰。在这种乱提口号、重点多变、前后无联系、左右不衔接的场合下,市场是很难正常发育的。

实际上,经济改革和培育市场根本不存在单项突破的可能性。尤其是随着改革的深入,诸项改革互相缠绕、互为条件的趋向日益明显,进则互相促进,滞则互相拖拽,已很少有单项突破、错了再试的回旋余地。在这种场合,只有从改革所处的共生关系和内在逻辑顺序中去寻找对策。所谓时序选择也必须以共生关系为基础。培育市场也是这样。从客观上讲,由市场体系的共生关系所决定,不可能容忍任何市场的长期滞后发育,否则将形成对其他市场的严重拖拽,诸市场参数之间很难形成完整的反馈回路。任何所谓突破口都会被旧体制的再生机制所弥合。因此,培育市场必须充分考虑配套问题。

6.双轨过渡论:期望在双重体制的长期共存中培育市场。由于中国经济改革以工业品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为显著特征,采取了“守住一块求稳、放开一块求活”、“稳活兼顾、双轨过渡”的方式。于是出现了新旧两种运行机制需要齐头并进、长期共存的主张。反映在培育市场问题上,则是主张在传统计划外促进市场的发育,使各个经济领域都实行按传统计划运转与按市场规则运转的双重办法。这样一来,各个领域的市场便都成了游离于计划的产物,并且随着新旧体制矛盾的加剧,很快达到了“发育的极限”,计划模式转换与市场发育都陷入了僵持状态。

作为改革起步阶段的策略考虑,采取“稳活兼顾、双轨起步”本无可非议。但应清醒看到,由于新旧体制具有截然不同的内在形成机理,起步阶段的破旧并不足以立新,种种双轨摩擦和冲突已经显示,量变并不一定都促成质变,而是造成市场发育中的蜕变,旧体制则借助新形式被不断再生。因此,双轨过渡不可能把新体制推向主导地位,它本身已经开始从初始设想的过渡形式蜕变为把双重弊病集于一身的畸形体制。所以,双轨过渡论作为深化改革和培育市场的基本战略决不可取,已经形成的双轨态势也绝难持久。近年来已经放开的许多市场被重新限价、专营等关闭性措施所打断,也证明了这一点。

总之,在前期改革中由于经验不足和理论偏差所导致的若干失误是应当纠正的,也是不难纠正的。现在面临的迫切需要解决的,首先是一个基本判断问题,即前期改革积累下来的诸多困难和矛盾,究竟是市场发育过头了、市场力量过强了的结果,还是市场发育水平太低、发育缓慢造成的。目前理论界和实际部门持这两种意见的都有。从改革的实践看,第二种意见更有道理。的确,市场运行确有其固有的缺陷,诸如造成经济波动和收入分配不公等等。但是,从前文中的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市场作用还相当微弱且受到很大扭曲,因而目前造成经济波动和收入分配不公有其特殊性,即恰好不是市场运行的结果,而是市场不发育,旧体制在解体之前的惯性作用和久拖不决的双重体制所造成的。因此,惟有深化改革,积极促进市场发育才有可能解决这些问题,而探索中国市场模式,将为促进市场发育提供方向。

三、中国市场模式选择

(一)中国市场模式问题的研究特点和原则

对中国市场的模式构想,本身具有两个鲜明特点:一是超前性;二是探索性。

所谓超前性,是指研究中国市场模式属于市场发育的未来目标和构架问题。模式构想源于现实,但更高于现实,起着预测未来和指示方向的作用。因此对市场模式的构想要采取以历史和逻辑相结合的方法,从体制模式转换的历史跨度和转换的基本轨迹来理解,而不应受到近期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及种种对策主张的束缚,更不能因近期障碍而降低未来模式的标准。

所谓探索性,是指这种市场模式研究,是在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改革尚无成功先例的情况下进行的。因此,选择何种未来模式,才能满足社会主义经济发展和体制改革的各种要求,带有一定程度的不确定性甚至风险性。对此,只能采取积极探索和随时校正相结合的办法,使这个目标逐渐清晰起来,而不能因为没有成功先例就放弃积极探索。超前性和探索性特点,增加了中国市场模式研究的难度。

构想中国市场模式三原则。进行中国市场模式研究的难度虽大,但并非无所遵循。由于经济改革根本目的是寻找中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更加行之有效的实现形式。因而,探索中国未来市场模式需要遵循的原则是:①要体现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多种所有制、多种分配形式并存的客观要求,使中国市场成为经济运行的可靠载体和经济利益的协调系统。②要体现市场运行与宏观计划调控的有机联系,使市场成为促进经济活力、经济稳定和实现宏观意图的客观基础。③要体现出中国的特色,切合中国的国情,使中国市场成为解决中国特有问题的重要媒介。诸如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和行政阻隔问题,产品商品化与生产要素非商品化的矛盾问题,二元经济结构和农村经济工业化问题,工业化与人口压力、人口非城市化问题,供求总量平衡与结构优化问题,城市工业骨干企业的作用问题,收入分配极端平均化问题等等,都需要借助市场模式来解决。

(二)中国市场模式选择的基本构想

迄今为止,除国内外、东西方不同经济学流派关于市场模式的理论描述以外,在现实经济中,比较成熟和完备的,只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以私有制和完全市场经济为基础的市场模式。在这类国家的市场模式中,虽然在某些方面有具体形式上的差异,如国家干预市场的程度,市场的垄断程度会有所不同。但在基本点上是一致的。即,这种市场模式中的国家干预和运行规则,只适用于调节私有者之间特别是垄断资本集团之间、资产者与雇佣劳动者之间的经济关系,只适于缓解资本主义制度下的特定矛盾(如劳资矛盾、财团冲突、私人公司与政府的关系等等),并最终以大垄断资本家的利益为轴心来调控运转。因此,当我们在公有制基础上进行市场模式选择时,西方模式首先在排除之列(至于该模式中国家调控的某些技巧和市场运行中的一般经验仍可供我们研究借鉴)。

此外,苏联东欧国家在以往改革期间所建立的各种市场模式,虽然以公有制为基础,但始终未曾摆脱计划与市场外在冲突的困扰,与中国前期改革中的实践大同小异,也不可取。至于目前东欧一些国家声称要建立的西方化、私有化的完全市场经济模式,无论其实行结果如何,在政策主张上并未超出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局限。

显然,中国在进行市场模式选择时,没有现成的模式可供借鉴,只能在公有制和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前提下积极探索,独辟蹊径。

从已有的改革实践和发展趋势来看,随着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发展,中国市场模式在总体上应表现为:以公有制为基础、有国家调控的垄断竞争型的市场。

在这种市场模式中:①国家调控系统表现为直接计划与间接计划相结合,以间接计划调控为主的模式;同时,也表现为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相结合,以经济手段为主的模式,因而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模式。②市场运行系统表现为垄断性市场与竞争性市场相结合,以竞争性市场为主的模式。其中,垄断性绝非以往高度集中的行政垄断,而是基于规模经济要求、资源高效配置和生产集中程度,以现代巨型产业组织为依托的经济性垄断,它与市场竞争机制在总体上说是一种融合关系。这种模式选择既符合现代商品经济发展的一般趋势,也符合脱胎于产品计划经济的中国有计划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因而可以避免重走完全竞争的市场发育的旧道。

直接计划在改善实现形式的同时,退居次要地位,而间接计划上升到主导地位,以及行政手段退居次要地位而经济手段上升到主导地位,是经济体制模式转换的题中要义。非如此,就谈不上有计划商品经济,更无法造就与之相对应的和相匹配的市场模式。在这种宏观调控模式下,市场既不可能是充分的完全自由竞争式的(商品经济发展中的)早期市场,也不可能是排斥自由竞争的完全垄断式的理论假设的市场。

有国家调控的垄断竞争型市场的功能是,在市场运行的基础上,将行政协调与市场协调有机地结合起来,以体现计划与市场的内在统一,实现资源的有效配置、供求平衡、产需衔接和收入分配的合理化,促进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调节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各种经济矛盾和人际关系。因此,这种市场模式必须符合以下若干要求:

1.市场体系完备。不仅包括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市场,而且包括资金、劳动力、生产资料、技术、信息、房地产、企业产权等诸多生产要素市场。从而在不同产业、部门、地区、企业以及城乡之间建立广泛的商品经济关系。

2.市场参数健全。各类市场的参数如商品价格、劳动工资、资金利率、各种收费标准直至外汇汇率都应具有竞争性和动态性,代表着供求状态,并能够实现参数之间的联动关系,从而产生着积极的波及效应。

3.市场主体明确。分别表现为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乡镇企业、个体企业、外资企业、合资合作企业等多种形式,其中以公有制国有、集体企业为主体。这些企业虽然所有制成分和产权的收益关系不同,但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具有独立权利、责任和利益的生产经营者,因而在市场运行中具有大体平等的经济身份,有要求公平竞争的权利,并受到法律的保护。除国家直接控制的基于自然垄断部门和公共部门以外,政府不再实行特殊政策。其中,根据生产集中、资本集中程度和规模经济水平及市场占有率,这些企业会在竞争中形成具有经济垄断性的多种形式的企业集团。

4.市场组织有序。以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为核心的各类企业集团,应依靠自己在竞争中形成的经济优势,支撑自身的适度的经济垄断(不同于政府的行政性垄断),以便确保在重要产品生产、销售中的主渠道作用和规模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其他中小企业、乡镇企业、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外资企业要具备更充分的竞争性,其中一些企业可以国有企业的卫星企业的形式参与竞争。规模经济优势和竞争效率必须在垄断竞争型市场中有机结合起来。

5.市场规则统一。包括进入市场的资格审查规则统一,市场管理规则和管理机构统一,市场交易规则统一。

6.市场状态平稳。市场保持总供给略大于总需求的适度买方市场状态,市场机制成为保持买方市场和结构合理化的基本稳定器。

7.市场双向开放。形成无行政边界、各具区域特点、资源按比较利益高效配置的国内统一市场。同时全方位对外开放,与国际市场建立广泛的资源流动关系和对外合作关系。

8.宏观调控有力。国家调控主体多元化,调控行为规范化,政府部门(含分工管理全行业的主管部门)、立法司法部门、中央银行、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互相独立各司其职、互相制衡。运用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价格政策、资源开发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以及各种经济法规共同维护市场的运行秩序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其中,政府作为国家调控市场的一个主体,主要采取制定政策,以经济手段进行场外指导和协调;作为国有资产的代表,主要是通过自主经营的国有企业来发挥场内参与的作用,并通过政府订货、吞吐物资等手段达到调整产业结构、保证重点建设、平衡供求关系、稳定市场价格和熨平市场短期剧烈波动的目的。

在这个总格局之下,由国家调控的垄断竞争型市场模式中的各主要分类市场,都应具有健全的经济机制、经济功能和组织形式,并通过各自的市场参数的联动关系,形成互相衔接的统一市场体系。因此,在这种市场模式的一般规定性之下:

1.农产品、工业消费品市场应更多地具备市场竞争性、组织性和消费者选择性。在国营商业、供销合作社发挥主渠道功能的同时,要通过期货贸易、批发贸易的形式,稳定市场价格,保护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减少市场的短期剧烈波动,把分散化、季节性生产与相对集中的常年消费衔接起来,各类农产品、工业消费品的比价和购销差价要合理体现多种利益关系,并能够同其他市场参数如生产资料价格、劳动工资、资金利率等相衔接,使政府的各种政策性财政补贴减少到最低限度。国家调控的重点是供求弹性很小,关系国计民生的少数重要品种,特别是农产品中的粮食、棉花,调控手段主要依靠主渠道的购销吞吐功能和价格政策。

2.工业品生产资料市场要充分体现垄断竞争性和产品流通的多层次性。上游主要基础原材料燃料多是自然垄断性产品,如煤炭、石油、电力及少数原材料,其规模经济和生产集中程度很高,供给弹性小,需求量大面广。因此,这类产品的生产和经营适合于实行经济性垄断。与之相适应,需要建立有政府调控的企业集团式的生产、供给网络。产品价格在充分考虑部门成本和平均利润的前提下,采取政府定价和调价的方式,并进行相应的数量调节(包括国家订货)。除这类产品之外,其他非自然垄断的加工性、经营性工业品生产资料,多是供求关系复杂、弹性系数较大、规格品种繁多、专用性强、替代性小的产品,原则上应实行统一市场价格。在供求关系上,应更多地采取批发贸易的形式,发挥物资企业的组织功能,同时建立企业之间的购销合同关系。在总体上,工业品生产资料的价格形式、产品结构、产供销组织结构要同其他市场参数、产业—投资结构相适应,要同农业、轻工业的生产发展相适应。在这种场合,各类企业将在市场竞争中自行组合成多种形式、分工不同的现代企业集团、产品流通网络和流通产业组织。这种市场要以物流、商流和信息流的现代设施为物质基础,具备与现代大生产相适应的很高的流通效能。

3.资金市场应实现开放、可控和完备的目标。主要包括:①市场主体多元化。其中,中介机构以银行特别是国家银行为主,同时允许和鼓励多种金融机构的发展,形成中央银行、专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竞争、制约、互补并且具有不同作用特点的立体结构;储蓄与投资的直接主体:政府、企业、居民个人都成为名副其实的市场参与者。②市场客体多样化。具备高流动性、面向社会发行的多种信用工具。③市场机制健全化。建立反应灵敏的利率机制、合理有序的竞争机制、硬性约束的风险—利益机制。④市场结构合理化。长期市场与短期市场相结合、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相结合、发行市场与流通市场相结合、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相衔接。⑤市场组织有序化。按照市场运行机制的内在要求,对进入市场条件、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式、市场参数的选择和运用等提供规范性的行为准则。⑥市场调控间接化。保留必不可少的直接调控,形成以经济手段为主对市场运行进行间接调控的体系。

4.劳动力市场要成为决定城乡各业劳动力资源配置和劳动工资收入的运行系统。劳动力市场通过就业机制、劳动效率、工资成本等因素,对企业制度、价格水平、市场需求、消费结构都产生着全方位的影响,在形成市场体系的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劳动力市场形成的关键,一是劳动力就业方式多元化,配置方式以市场调节为主,能够促进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和配置;二是劳动工资职能以效率为中心,兼顾公平。未来的劳动力市场要以市场工资率调节资源配置,决定企业的工资成本,并影响市场产品价格的形成。与之相适应,要建立社会化的城乡福利保障系统和人员流动系统,在就业与企业用工制度上实行双向选择;要建立宏观调控系统,指导人力资源的合理流动;要建立个人收入调节系统和保障社会公平和低收入者的补偿机制。

与以上农产品、工业消费品、生产资料、资金、劳动力市场相适应,还需要建立保持运行机制一致性的技术、信息市场、房地产市场、企业产权转让市场、旅游、服务市场。其中,开放和建立房地产市场,就是要实行生产性、生活性用房、占地商品化、有偿化,允许房地产买卖、租赁,并使动态化、竞争性的房地产价格、租金成为影响企业成本和产品价格的重要因素,使房地产业成为商品化的支柱性产业。发展技术、信息市场,就是要通过商品化和有偿服务的途径,加快科学技术向生产力的转化,促进技术、信息产业的发展。总之,培育中国社会主义市场体系的目的,就在于使资源配置、供求平衡、产需衔接、收入分配、经济增长等等真正建立在有国家调控的市场运行的基础上。

(三)建立中国市场体系的分阶段目标

市场发育有其内在的逻辑,发育程度有许多评价标准,发育的不同阶段也会显示出不同的特点和要求。在这个过程中,市场主体将沿着政企分离、产权明晰、预算硬化、经营独立、决策自主、盈亏自负的方向逐步成长。市场体系将从产品市场到要素市场逐步完备;市场参数将从狭义价格到囊括资金利率、劳动工资、外汇汇率的广义价格,从而逐步健全、协调衔接;与此同时,区域市场的行政边界将逐步淡化,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市场。这种市场发育过程,实质上也就是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经济机体中内生化的过程,是市场机制的作用逐步得到强化的过程。从前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目前的中国市场还只是得到初步发育,今后还将大体经历中期发展和相对成熟期两大历史阶段。

1.中国市场的中期发展阶段。这一阶段具体经历多长时间尚难预料,但培育市场的重点或目标应当说是清楚的,即促成国内要素市场的全面发育。为此,在城市、工业方面,要将培育市场的重点从消费品市场逐步转向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市场,并兼顾房地产、技术信息等市场的成长;在农村、农业方面,要配合农村第二步改革以更大幅度提高农产品的产量和商品率为中心,同时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生产流通服务系统,带动农村各类市场的发展。

前期市场发育的主要特点是消费品市场有了较快成长,但生产要素市场跟进无力,其中又以劳动力和资金市场更为滞后;农产品商品率虽有显著提高,但市场组织程度太低,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事业跟进无力,乡镇企业发展缺乏规范。这些问题在改革前期是很难避免的,但当改革向纵深发展以后,加快建立生产资料、劳动力和资金市场,以提高商品率为中心促进农村市场发育,就成了主攻目标,因而必须在中期阶段取得实质性的重大进展。

届时,①在总产量大幅增长的同时,农产品的商品率将比较普遍地达到70%~80%,发达地区达到90%以上,从而标志中国农村自给性、半自给性经济基本解体;商品化、货币化的市场流通服务网络普遍建立;乡镇企业成为吸纳农村剩余劳力、支持农业发展、增加财政收入的可靠基础,大大缓解工业化与人口非城市化的矛盾。②工业消费品市场日臻完善,发展到相对成熟的阶段。即在各具特色的经济性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已大体形成全国统一市场,并相应建立可调控的市场价格体系。③生产资料市场在供求状态上趋于稳定平衡,在机制上,市场调节的范围和比重已在非自然垄断产品领域占绝大比重,价格双轨制已被废除。④资金市场已成为调节资金配置、转移的重要载体,国家管制利率、浮动利率和自由市场利率相结合的利率体系已经形成,短期市场与长期市场初具规模,中央银行、专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大体形成并存、制约、分工合作关系。⑤市场参数中特别是上中下游各类有形产品价格和服务价格的关系基本理顺,上游基础产品价格水平基本到位。⑥劳动力市场得到普遍发育,并成为解决就业、工资和人力资源配置问题的重要基础,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福利保障体系同步建立。⑦作为市场主体,国有大中型企业(含流通企业)已具备强大活力、经济优势和竞争优势,经济效率和效益状况明显改善。若能实现这些主要目标,意味着中国市场发育将结束中期阶段,进入相对成熟的时期。

2.中国市场发育的相对成熟阶段。在这个阶段,除了如前文目标模式描述中规定的八项主要评价标准以外,培育市场的重点,在巩固完善国内市场的同时,将转向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挂钩方面。随着市场中期阶段的发育,特别是要素市场的成长和对外开放程度的提高,解决人民币的自由兑换问题将势在必行。届时,建立国家调控下的统一浮动汇率,将标志中国国力的大大增强和经济效率的普遍提高,国内市场价格已有实力同国际市场价格挂钩;以往多重汇率(官价、半官价、黑市价)将并轨归一;原实行的多种形式的保护政策将要作较大调整。因而标志着中国市场发育进入相对成熟时期,中国已能够以强大的国内市场为依托,广泛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

以上,我们只是指出了中国市场发育的大致方向和逻辑步骤。届时的市场与现阶段相比,将达到较高的发育程度,但也只是相对成熟。因为,任何市场模式都不可能是完美无缺的终极模式,即使到那时,也仍然需要根据国内经济发展和国际市场变化的要求,不断探索、改进、调整和完善。回顾前文,我们似可认为,目前中国市场正处于重点培育国内要素市场的中期阶段的起始点上,今后的市场发育还将经历漫长的过程,需要我们付出长期艰苦的努力。

四、稳中求进、以易解难、创造条件,

积极促进市场发育上述市场模式和阶段目标是最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目标模式。对于实行经济改革的中国来说,它既是极富吸引力、鼓舞人们刻意追求和探索的模式,也是标准很高、难度极大的模式。在现实起点与目标模式的矛盾面前,既要避免因眼前困难而降低模式标准的保守倾向,也要防止低估眼前困难,企望培育市场“一步到位”的急躁情绪,因而必须寻找稳中求进的妥善办法,并重点解决好近期的问题。

(一)稳中求进需要正确处理近期治理整顿与培育市场的关系

近期的治理整顿是集中解决前期经济发展与改革中积累下的诸多矛盾所采取的正确方针。正确处理近期治理整顿与深化改革、培育市场的关系,关键在于巧妙地把它们统一起来,力争使之互相促进,防止互相排斥。因为,如果处理得不够好,它们之间互相排斥的可能性是存在的,笼统地认为二者没有矛盾是不现实的。

实行治理整顿和“双紧”方针以来,中国的市场状态发生了急剧的变化。主要表现之一是总需求得到抑制,市场结构开始改观。其中,商品销售由1988年的过快增长转为局部疲软,扣除涨价因素,1989年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比上年下降7.6%;生产资料需求减弱,扣除涨价因素,1989年全国物资系统销售生产资料总额比上年猛降18.2%;1989年固定资产投资完成4000亿元,比上年绝对数减少500亿元,下降11%,扣除涨价因素,实际工作量比上年压缩 20%。但是应当看到,当前的紧缩效应是在经济机制转换和市场发育基本停滞条件下,着眼于短期稳定,主要采取传统的行政手段“压”出来的,经济趋向稳定还只是初步表层的,而且付出了高昂的代价,经济长期稳定的机制还未形成。其中最主要的是:①投资膨胀和消费膨胀的体制性因素仅仅是受到了行政化抑制,而远未被市场约束机制化解消除。②投资—产业—产品的结构调整受到价格误导和利益刚性的阻挠,以及行政手段的局限,效果并不理想,矛盾仍然突出。在这种场合,若无运行机制沿市场取向转换来加以配合,原有的运行格局不久将会重新抬头,再度走入“膨胀—压缩—再膨胀”的死循环,出现新的不稳定。

因此,稳定经济、治理整顿要避免单一行政化倾向,抓住中下游产品市场疲软、价格涨幅回落的有利时机,在90年代包括“八五”计划期间,在“双紧”方针坚决不变的前提下,适当调整治理整顿的具体政策,逐步增加改革的强度。即:①从原来事实上的总量控制为主过渡到结构调整为主,结构调整要同机制转换紧密衔接。②控制和调整的方式从行政手段为主过渡到经济手段为主。③调控的目标要从短期稳定为主过渡到长期稳定为主,近期稳定要为长期稳定创造条件。显然,这些对策性转变都离不开培育市场和利用市场。从这个意义上说,转换机制、培育市场同样是稳定经济(特别是实现长期稳定)的需要。

(二)培育市场的现实选择:“用市场造就市场”

其含义是,保护和依靠前期改革中已经形成的市场生长点和生长面,在供求关系上利用相对宽松的中下游产品市场来为弥合缺口较大的上游基础原材料、能源市场创造条件;在机制转换上,用相对宽松的产品市场发育牵动和支撑其他市场的发育。

提出这一思路的主要依据是:第一,中国发育中的市场不是铁板一块,一市场与它市场都不是孤立的,同一市场内部和不同市场之间都存在相互影响的波及效应和制约机理。我们完全可以利用一种市场状态和形成机理去促成其他市场的良性变化。第二,中国市场发育的不平衡性决定了我们在培育市场的全过程中都只能采取以易解难、以宽缓紧、以前带后,从中下游加工工业品市场的市场主体、客体、参数、规则、调控方式的转变入手,促成中国市场体系的全面发育。第三,紧缩效应造成的相对谷底,已经为逐步加快市场发育进程提供了新的机会。因此,这是一条利用经济现象的内在联系、强调经济手段的思路。按照这个思路,后十年包括“八五”计划期间的基本对策措施是:

1.利用加工工业产品市场相对疲软及其波及效应,运用经济手段“甩包袱”,改变政府干预越多,矛盾上交越多,包袱越重的以往做法。允许将一批高耗低效、重复建设的企业以及长线、劣质产品淘汰出局。从中下游产品市场开始,开放市场取向的关停并转和资源重组的通道。对此,推行破产法、允许企业裁员、安置失业人员、组建社会化保障系统的工作刻不容缓。

2.利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和价格、利率杠杆刺激有效供给,借助市场约束力量抑制和转移中下游产业对基础原材料和能源的市场需求。对此,清理和废除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建立上游主要基础产品单一固定价与中下游产品单一市场价相结合的价格制度是题中要义(详见后文)。

3.相机推出与中下游产品市场直接有关的新的改革措施,促进劳动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包括:企业制度、劳动就业和工资制度、投资体制、计划体制、住房制度和房租等项改革,借此带动生产资料市场、资金市场、劳动力市场以及信息市场、技术市场、房地产市场的进一步发育。其中,原拟议中的企业股份制改革、专业银行企业化改革、住房商品化改革以及企业产权转让、期货市场培育等等试点工作应率先加紧进行,生产资料贸易中心和物资、商业部门以市场运行为基础的全行业管理应进一步完善,某些在前期治理整顿中关闭的市场(如粮食市场)应重新开放。提出这些对策措施的目的,是要逐步把中下游产品和部分上游产品的生产、交换和收入分配等诸多问题更多地交由有宏观调控的市场运行来解决,并以培育市场为基础,逐步建立有宏观调控的市场约束型的新体制。

在治理整顿为主要任务的头几年,还要着力解决市场交易无规范和区域市场行政化的问题。至少应建立高层次、有权威的市场管理系统,以改变目前市场管理政出多门、协调不力和管理机构自身缺乏社会监督的状况。

需要强调提出,90年代中国在培育市场问题上能否有所作为,关键看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敢不敢“碰硬”。真正的困难并不是操作性方案的设计和完善,而是要不要真正发挥中下游产品市场优胜劣汰的裁决功能,要不要顺理成章地以此为支点去触及各种既得利益(首先是结构调整中遇到的利益障碍)。如果产业政策继续宽严倒置,苛求基础产业(含农业)而姑息加工产业,并使生产企业只适应“热环境”而不适应“冷环境”,那么再好的计划和规划也只会是不切实际的空想。

(三)培育市场过程中需要着力解决的若干难题

1.关于市场主体中的国有企业问题。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的支柱企业。国有企业有无效率和活力是公有制能否充分发挥优越性的核心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至今收效不大的一个主要原因,是没能明确实行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办法,致使不该下放的权利下放了,而该下放的权利又放得不够,因而未能积极造就适合多类型企业共存的垄断竞争型的统一市场。分类管理、区别对待的主要依据是自然垄断和非自然垄断。只有后一类企业才具备参与市场运行和竞争的客观基础。前一类企业只适合以经济性垄断为基础的政府行政协调,对这类企业的调节必须给予更多的“计划信号”,否则,它们必然凭借自然垄断优势,片面追求微观效益而损害社会效益。所以,国有企业改革不能一刀切。

根据区别对待、分类管理的原则和垄断竞争型市场的要求,凡属自然垄断性质的国有企业,主要指少数生产和销售上游基础产品的国有企业,以及只有国家垄断经营才能获得最大效益的公共服务领域的国有企业,必须按照经济性垄断的方式运行,这类企业的价格、成本、利润、工资等主要参数只能由政府规定和调整(当然要以市场运行中的相关参数为参照系)。凡非自然垄断部门的绝大多数国有企业,原则上应全数纳入市场运行的轨道,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所有参数,如成本、价格、工资、利润、就业都要由竞争性的市场运行决定。因此,产权—收益关系要从承包制走向股份制,在利税分流的同时,这类企业的工资和利润也要从目前的挂钩合流走向脱钩分流。与此相适应,国家对第二类国有企业实行间接管理,不再直接控制。

2.关于废除生产资料价格双轨制的问题。价格改革与国有企业改革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必须同步进行。从我国的实践来看,实行生产资料的价格双轨制,在总体上是不成功的。主要表现是:①加剧了计划与市场的板块对立,从而阻碍了市场的正常发育。②造成了事实上的双重货币制度。③在上中下游产品成本、价格、利润系列纵向脱节问题未曾有效解决的同时,又导致了以上游基础产品为发端的价格体系的横向断裂。④造成了经济秩序首先是市场秩序的极大混乱,经济运行的整体功能急剧下降,宏观调控的难度迅速上升。现在提出清理和废除价格双轨制,既不是主张回到过去那种完全的固定价格单轨制,也不是企望实行完全的市场价格单轨制。能够取而代之的合理的选择是,实行上游主要基础产品(特别是能源)的统一固定价格与中下游产品统一市场价格制之间的有机结合(这种价格模式与垄断竞争型市场模式是一致的)。这应是治理整顿的题中要义,也应是深化改革的新起点,因而适合于“用市场造就市场”,管住管好上游价格,放开放活中下游价格的思路。具体设想是:

(1)按照“一物一价”的原则重新确定价格形态。价格的功能首先在于反映资源的稀缺程度并调节有限资源的合理配置。为此,同一产品价格的形成机理和市场导向作用必须统一。经济改革要遵循经济规律,不能违背“一物一价”的客观要求。上游基础产品多是自然垄断产品,不具备市场竞争的条件,不适合企业自由经营和市场调节。世界各国对这类产品都有不同形式价格管制和数量调节。中下游产品多是非自然垄断的经营性产品。对这类产品实行宏观调控下的竞争性的单一市场价格制度,有利于增加活力,刺激供给,抑制需求,提高资源的配置、使用效率。因此,按照这种总体划分:①具备条件的中下游产品,应按品种有步骤地全数放开(要尽量排除种种“附加条件”),按品种形成有计划引导的统一市场价格单轨制,并建立公开化、规范化的市场交易和管理制度,使市场运行不再成为“计划外现象”,而是实现宏观意图的载体。②上游主要基础产品应按品种、分步骤全数实行国家(中央政府)统一的固定价格单轨制,包括统一的出厂价和供应价,同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数量调节制度。超过固定价格进行的交易,按黑市交易论处。③国家固定价要经常作适时(例如一年)、适度的调整。在考虑供求关系变化的同时,从原则上说,政府不能强迫这类产品的生产企业接受无利润价格,也不应允许使用这类产品的另一些企业无端享受低价供应的优惠。因此,固定价格的作价、调价原则,应以同期中下游产品成本—价格—利润水平为参照系,使上游生产部门的资金利润率不低于社会平均资金利润率。因而这种价格在形式上是政府定价,实质上仍然与市场运行相联系,反映着价值规律的要求。这种固定价格制度将结束至今仍在实行的人为压低基础产品,片面刺激加工业低水平盲目发展的做法,与原有的固定价单轨制存在原则区别。

(2)废除价格双轨制,建立上游主要基础产品单一固定价与中下游产品单一市场价相结合的价格制度,是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客观要求,也是正确解决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问题的关键。建立这种价格制度后,现有的经济运行格局和市场秩序将发生很大的积极变化,同时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也将集中在协调衔接上游固定价与中下游市场价的关系,完善基础产品的数量调节方式上。宏观调控的目标,一是创造条件,保持中下游产品价格的竞争性和稳定性,以公开化、规范化的市场竞争求稳定;二是保持中下游产品成本—价格序列的合理性,在成本—价格序列中建立完整的首尾相顾的反馈回路。因此,废除价格双轨制,既是治理整顿的任务,又符合中近期改革的目标,应在目前中下游产品市场疲软、价格回落的阶段不失时机地着手推行新价格制度。

(3)利用紧缩效应,将“收权”与“调价”相结合,重建上游主要基础产品的固定价格单轨制。上游主要基础产品的定价权要分步全数收归中央政府,同时改变以往宽严倒置的经济政策(即苛求基础产业而姑息加工产业),在一定时期内将这类产品价格坚决地分步上调到位。这是改行新模式、废除双轨制的关键一环。根据目前计划价低于均衡价而市场价高于均衡价的双重扭曲状况,及其对应的产品比重,理论估计,未来的固定价格应通过现行计划内外价格之间有升有降来形成,即在现有价格的中间区域取值,因而上游固定价格总水平不会发生较大变化,中下游生产总成本不应有较大提高。重建的固定价格是覆盖全社会的,必须维护其严肃性,任何部门、地区、企业都必须执行,坚决取缔“第二价格”。与之相适应,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①中央政府的作价、调价要充分考虑产品的质量等级,适当规定品质差价。②以直接数量调节为特征的基础品统配制度主要由国家计委和物资部维系,并对全社会统配物资的来源和用项,以及相关企业的主要生产条件作出安排。同类产品中的非统配部分,在具体买卖上可由企业之间自主进行,但必须同样按照国家规定的统一价格交易,要防止企业对价格管制的“逃避行为”,同时要保证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行为按照同一价格可获得同等收益。对此,管理和监督必须严格、配套。③物资部门对统配物资的分配是政府的行政管理职能,所分配的物资不属于经营和盈利的对象,除中转部分实行统一供应价以外,其余必须与部门所属企业的经营行为严格区分开来。④物资统配要本着规范、公开、择优、合理的原则进行,直至进行立法,以确保物资的有效配置,杜绝徇私舞弊。⑤国家统一价格、统一分配的物资必须只限于自然垄断性很强,能够由政府集中管理且管住管好的极少数品种。固定价格水平要经常调整,实行统一、稳定与动态化相结合。目前,首先要解决这类产品固定价格的“到位”问题。随着时间推移和国内加工企业素质的提高,这类产品价格要向国际市场同类产品价格靠拢。这不仅是理顺价格关系的需要,也是对外开放的需要。

(4)在治理整顿中,建立和巩固有国家调控的以中下游产品为主体的市场价格单轨制。根据产品供求特点、重要程度、平衡状况,国家可以对市场价格形式作出一个时期内的具体规定。例如,对国民经济具有一般重要性、大批量生产、供给相对有保证的原材料、半成品、部分机电产品和部分上游基础产品,国家可以稳活兼顾,视供求状况实行浮动价格,将其控制在一个竞争性的动态区间,以避免短期内的大起大落。至于那些供给充足,供求弹性较大,易于做到瞬时平衡的产品以及对国民经济总体来说并不十分重要的产品,可以实行自由价格,随行就市,更充分地发挥市场调节的作用。许多部管物资(比现有统配物资品种多得多),应根据新的价格模式大面积转入市场调节,而不应继续实行各行其是的小封闭体系。既然是市场价格范畴,无论实行哪种价格形式,都应具有动态灵活性、市场竞争性、同一性和公开性。当然,其中不排除国家在某些时点内对个别品种实行价格管制。

在我国,真正的困难并不是价格具体形式的选择,而在于中下游产品价格和市场必须真正具备竞争性。按照这一要求,特别是市场疲软和实行上调到位的新的统一固定价格制度以后,现有许多中下游产品及其厂家在竞争中无疑将被淘汰出局。这种状况将顺理成章地提出按照市场波及效应,以经济手段关停并转一批企业,进一步改革企业制度、劳动工资制度的重要任务。如果不痛下决心使中下游加工企业经过一段“置之死地而后生”的严峻考验,在新的比价关系中求生存,改进技术,更新产品,降低消耗,那么,这几年在经济秩序混乱中“混”过来或“热”过来的企业将被“越惯越坏”,国民经济将不得不继续吞食“逆淘汰”和“低效率”的苦果,有竞争实力的大中型国有企业的优势仍将无从发挥。因此,一方面需要对关停并转、淘汰出局的企业及其职工作出安排,以确保社会稳定;另一方面,现有企业因素质差而表现出来的“承受能力”和“消化能力”弱的状况,则不能成为阻止治理整顿和深化改革的借口,相反应当成为内在动力。如果真有决心把握住这一条,改行新的价格模式就不会再出现“水涨船高”的比价复归和价格总水平的过猛上涨。这正是中近期培育市场的关键所在。

3.关于从建立中央与地方税制入手,解决区域市场与统一市场的关系问题。目前中国的区域市场在发育过程中带有浓厚的行政化色彩,地区封锁、行政分割的现象十分严重。这种状况既阻碍了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也限制了区域市场自身的成长。值得注意的是,区域市场行政化并非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所致,而是地方政府片面追求自身利益、采取超经济手段干预市场造成的。在正常的区域市场环境下,各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恰恰是市场发育的动力之一,由区域经济落差所产生的波及效应会通过市场运行机理,带动落后地区经济的发展和市场因素的成长。而地方政府利用行政手段搞自我封闭,则割断了市场发育中的波及效应关系,使经济落差从动力变成了培育市场、发展经济的阻力。

导致区域市场行政化分割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是当前实行的地方财税包干、“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这种体制的弊端是地方政府的权、责、利脱节,财政收入分割比例与所承担的任务不对称,分散了中央财力,削弱了中央建立全国统一市场的物质力量,强化了地方利益和地方干预企业、封闭市场的不合理行为。所以,改变这种状况、纠正地方政府行为的关键是建立规范化的分税制度。分税制的具体设计尚需专门研究,实行起来也要有一个过程(特别是对经济落后财力贫弱地区),但建立分税制的原则必须明确。核心问题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权限分工要分明,各自的权、责、利要统一,聚财渠道和用财方向要各自独立,财政收支要自求平衡。从培育市场的角度考虑,实行分税制的目的,一是维护中央政府在组织全国统一市场的权威性和必要的财力,削弱和消除区域市场行政化倾向;二是在分税制基础上培育起无行政边界、有地区经济性分工特点的区域市场;三是在经济性区域市场的基础上形成全国统一市场。

4.关于专业银行企业化经营问题。目前中国市场主体成长缓慢、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预算软约束、资金市场不发育的一个重要原因,是专业银行的运行机制行政化,资金供给软约束,资金的价格信号(即利息率)僵死,企业资金与银行资金在本质上仍然是“连裆裤”、“大锅饭”的关系。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必须紧紧抓住同时硬化两个预算约束这个关键。其中,专业银行硬化预算约束的核心问题是实行企业化经营。这不仅对于专业银行自身建设,更主要是对整个微观改革都具有重大意义。也是培育资金市场、理顺资金价格体系(即利率体系)、规范资金主渠道的关键。专业银行企业化经营的原则措施是:①建立政策性业务与经营性业务“两本账制度”。受政府委托执行的资金管理职能及开展政策性业务属于非盈利行为,政府必须对由此引起的财务支出给予补偿;凡属政府指令性、政策性贷款,必须专款专用,单独立账核算,其盈亏由政府负责。专业银行以盈利为目的的贷款、吸收存款的行为,属于经营职能,要与基于管理职能的资金分流,单独立账、独立核算。②授予专业银行吸收存款和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和存贷利息率的决定权,建立国家管制利率、浮动利率和自由利率相结合的利率体系后由立法手段强制执行有贷有还、违约严惩的原则,杜绝拖欠、呆账。③专业银行除政策性、指令性贷款由政府负责以外,经营性资金必须做到存贷平衡、自负盈亏。在此基础上,规范政府筹措资金的行为,转变中央银行的职能,强化居民个人的金融意识,理顺利率机制,进一步完善同业拆借市场和长期资金市场,实行商业信用票据化和债券、股票发行、转让、清偿的规范化。

5.关于实行企业利润和工资脱钩分流和开放劳动力市场问题。迄今实行的企业工资性支出与经济效益(利润)挂钩的办法,无论对于企业制度改革还是对于宏观调控,都是利少弊多。本质上是传统的“国家包企业、企业包职工”(两级大锅饭)的新形式。主要表现是:“挂钩”无规范,收入平均化,利润泄露严重,消费基金膨胀。解决这个痼疾的惟一出路是,放弃迄今实行的“背包袱”政策,改行“甩包袱”政策,彻底改变大锅饭体制。即通过逐步开放劳动力市场的方式,用市场工资率割断每一个企业工资与利润的挂钩泄露关系。为此,首先需要解决的是理论认识上的问题。在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为理顺各种经济关系,保持经济运行机制的一致性,作为社会主义的劳动者,其劳动能力的实现以及实行按劳分配原则,都不可避免地需要采取商品交换和市场评价的形式。在这种场合,每个劳动者既是社会的主人,又是生产要素;社会既要维护公平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又要确保劳动效率及其刺激机制。只有借助劳动力市场的形式,才可能将多重目标统一起来,才可能建立人人经济自力,劳动贡献、劳动所得、生活支出的自平衡,改变以往“劳”与“得”脱节的逆淘汰做法。

长期以来,人力资源配置和就业制度不合理,按劳分配原则被平均主义大锅饭破坏,一个根本原因是未能找到合理的带有公平竞争性的实现形式,从而既阻碍了企业制度的创新,又扭曲了与之相关的工资成本和价格体系。因此,要深化改革,培育市场体系,开放劳动力市场势在必行。

具体思路和对策是:在目前工资职能已基本解决了温饱问题的条件下,从平均化温饱型工资制度逐步向差别化、效率型转变,劳动力从计划统配、全员就业向市场配置转变。在产品价格决定权交给市场的同时,不同行业的企业职工的工资水平,也主要由市场工资率决定,由劳动合同制来维系。市场工资率是指由劳动力市场供求关系决定的工资水平。从经济运动连续性来看,它又反过来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因而动态的市场工资率可以调节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在总体上保持劳动报酬高低与经济运行状况好坏的一致性。由市场工资总水平形成的消费需求和工资成本是产品市场价格形成的重要因素,因而工资市场调节与市场价格有着内在统一、自行协调衔接的关系。建立这种自动协调关系是实行经济运行机制转换的首要目标。

为此,需要逐步做到:①企业工资的具体形式、结构、级差不限,但工资性支出包括奖金必须全数打入竞争性成本,与企业利润截然脱钩,转为与动态的市场工资率挂钩。在企业与国家间实行利税分流的同时,也实行工资与利润分流,用市场机制割断工资与利润的关系。企业利润代表与工资劳动者之间必须以市场工资率为基础建立制衡关系。企业家和高薪受聘科技人员的个人收入由当事人之间按市场工资率和市场规则决定。②逐步开放劳动力市场,在劳动力自由流动基础上,实行企业与职工的双向选择。实行在职失业公开化,允许企业裁员,更新人员,也允许劳动者自由择业、再就业和开辟第二职业。③各级政府对微观工资收入和就业、用工不再直接干预,也不再尽“统包”的义务。宏观调控的重点是预测、指导市场价格与工资的长期变动趋势。用适应市场运行的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熨平市场工资率的短期剧烈波动。包括:根据长期趋势为劳动力市场供求双方提供各种职业的动态工资指导线,规定一个时期最低就业、用工工资线;根据劳动生产率、物价指数和国民经济状况,发布各行业工资率和工资总额的参考性指数;促进就业、工资结构的合理调整,保持市场工资率的合理的动态区间。④创造劳动力流动的条件。包括:广泛举办职业介绍所和训练所(以民办为主),建立个人就业档案,改革户籍住房制度。⑤根据传统体制弊病、某些福列国家的教训和我国现阶段个人自我保障能力较低的情况,建立社会保障和自我保障相结合的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丧失劳动能力者、失业者及其家属和低收入阶层实行财政性转移支付,同时大力举办个人保险业务。在社会生活保障问题上,既要防止片面依赖国家的倾向,也要防止片面强调个人自保的做法。⑥与保障制度相配套,建立个人累进所得税、遗产税制度,适当降低起征点,对工资市场调节以后的高收入者征税,以供财政用作转移支付,避免劳动者之间的收入差别过于悬殊。⑤⑥两项均以不损害劳动力市场的配置效率和运行规则为限。⑦实行这些改革以后,工资动态和价格动态具有市场一致性的反馈回路,企业也将面临大体相同的竞争性市场环境。因此,原有的所谓“政策性亏损”企业及其补贴、减免税的情况理应大量减少;对个人的在职补贴,明补如消费品补贴,暗补如低房租、医疗保健费等等,也理应大幅度削减,直至基本消除。政府可将原来用于大量补贴的财政收入之一部分,用于社会生活保障中的各种转移支付。⑧在企业工资由市场调节的同时,非营利机构的工资制度也要逐步规范化。公教人员、事业单位就职者的工资制度既要有竞争性,也要允许就职人员适当流动包括与企业对流。⑨为保证就业、工资制度的改革,舆论导向要教育引导民众了解在有计划商品经济条件下,求职、就业、获取收入的市场取向的含义,以及他们的根本利益所在,建立与改革方向一致的就业观、工资观和主人观。

总之,构想中国市场模式,积极培育市场体系是一项探索性的复杂工作,也是关系经济改革成败的大事,其核心是公有制与市场机制实现兼容。尽管中国在近期内特别是“八五”计划期间还面临着治理整顿的繁重任务,在前进道路上还存在许多不确定因素,但是,深化改革有自身发展的内在逻辑,市场体系也有自身成长的内在机理,只要中国在既定的改革开放的方针之下矢志不渝,终究会在各国社会主义经济改革中取得突破性的进展。

(本文原载于《财贸经济资料》1990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