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中国经济发展前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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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马克思市场学说研究

“背景简介”此文的创意源自1981年开始作研究生论文期间,我曾求教于恩师何炼成教授,是否读到过专门研究马克思市场学说的中外文献。对《资本论》和《经济学说史》的研究造诣颇深,且倾全力撰写出《价值学说史》的何老师,思考片刻明白告诉我“似未见过”,并鼓励我“此事值得一做,不妨试试看”。随后,我便开始了“艰苦的旅程”,而“忠实于马克思原意”的决心,使我大吃了一番学术上的查阅和创作之苦。冲刺阶段是硕士研究生毕业、在北京经济学院讲授《资本论》课程前后,特别是得益于1983年偶获机遇前往厦门大学“修炼”的那几个月。而1983年是马克思逝世100周年,随后不久,我的这篇2万余字的长文被收入北京经济学院的内部纪念文集。从那时以来,我一直十分惊奇,在市场理论问题上习惯于到马克思那里寻章摘句的人,为什么不能或不愿先行把“老祖宗”的原意搞清楚、说明白。所以,毫无疑问,这篇论文属于那种很吃功夫、体现原意的基础性研究文献。无论当时还是20年后的今天,诚如何老师所说,确实没有读到过同类中外著作,因此本文的理论价值是显而易见的,至少在《资本论》研究领域填补了一项空白。不可避免的缺欠是,我当时对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以及计划与市场的关系,认识还十分肤浅,特别是对公有制与市场机制是否可以兼容这一重大问题尚未来得及深入思考。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统一市场是发展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认真研究市场理论,提出新见解指导实践,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市场学说,显得更加迫切了。为此,首先遇到的问题是,作为马克思主义市场学说的创始人——卡尔·马克思本人的市场学说当初是怎样建立起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基本思想是什么?若不实事求是解决这个研究和发展的起点问题,就可能把后人的认识(无论正确与否)误当作为马克思本人的原有认识(无论有无缺陷),从而导致双重错误:一是有意无意地模糊甚至曲解马克思市场学说的原意,似乎今天的某些解释和发展就是当初马克思本人的观点;二是限制后人的科学思考,似乎马克思市场学说一经产生,就是不容置疑和不许超越的。这些都不利于科学的发展。

本文力求避免上述混淆,着力于从马克思经济思想的整体出发,系统地再现他的市场学说的本意和方法论,为人们重新看待市场问题、重新评价马克思的市场学说,发展马克思主义市场理论提供较为可靠的研究起点,本文中一般不涉及当前的现实问题,所引证的部分可作为研究和教学当中的参考和索引。

一、怎样看待马克思的市场学说本文所说的市场学说是指马克思的商品市场学说,其中不包括劳动市场、货币(资本)市场和有价证券市场等问题。马克思多次将商品市场称作“真正的市场”,他说:“货币额G分成两部分,其中一部分购买劳动力,另一部分购买生产资料。这两个购买序列属于完全不同的市场,一个属于真正的商品市场,另一个则属于劳动市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33页,另见第49页)

翻开马克思的主要著作《资本论》及其他经济学文献(包括经济学手稿),从头至尾,几乎到处都有关于市场问题的论述,但同时又找不到任何一篇一章或一节像专门分析商品、货币和资本那样,专以市场为研究对象。这是怎么回事呢?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体系究竟是否包含市场学说呢?依我之见,答案是肯定的。

(一)市场学说是马克思经济思想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众所周知,《资本论》等经济学并非市场学说的专著,马克思所面临的历史任务不是也不可能是专门讨论资本主义市场理论问题,而是阐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发展规律,为国际工人运动提供科学的理论依据。但是,这不等于说,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体系不包括市场学说。恰恰相反,正因为马克思完成了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和方法上的一次革命,用严密的科学理论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生、发展和必然灭亡的历史规律性,解决了简单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一系列重大的理论问题,才有可能对已经存在和发展了几千年的商品市场作彻底的剖析,才有可能第一次建立起科学的市场学说。

按照马克思的原意,商品价值不是在市场上创造的,剩余价值也不是在流通领域产生的。但是,价值的本质是一种特定的生产关系,这种本质关系的现实表现恰好是市场关系,市场是这种特定经济关系的综合表现。价值量的决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形成和评价)要依赖于生产同种商品的各种生产条件的生产者参与市场竞争,从这个意义上说,价值量是从确凿的数量指标上反映不同经济条件的商品生产者在市场上的力量对比;商品使用价值和价值的实现也要通过市场来进行;资本和剩余价值是价值关系进一步发展的结果,市场的发展则既是这种关系得以产生的历史前提,又是使这种经济关系不断再生产出来的必要条件,即资本主义市场是货币资本和商品资本形态变化的领域,是剩余价值生产、实现和分配的必要条件。可以说,在所有的理论分析中,马克思或者把市场因素作为假定前提,或者把市场因素直接引入研究之中,始终都没有把市场排除在自己的视野之外。没有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和剩余价值理论,固然无法说明市场问题。但是,若没有相应的市场学说(对市场范畴的科学认识和理解),也不可能对商品、货币、资本以及价值和剩余价值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因此,科学的市场学说是剩余价值分析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过渡条件之一,这就是市场学说在马克思经济理论体系中的应有地位。市场学说是这个体系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二)马克思曾准备专门研究市场问题,只是这一计划没有来得及实现

首先,马克思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研究市场与商品产地之间的关系时,曾明确提出“市场学说”这一概念,认为探讨缩短流通时间问题“直接属于考察资本流通的范围”,“但实际上这属于市场学说”。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85页。随后他把“市场”作为一个专题列入写作提纲;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549页。其次,马克思始终把市场同样看作是政治经济学体系中的独立的经济范畴,他说:流通是第一个总体性的“经济范畴”。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45页。“市场——它最初在经济学上作为抽象的规定出现——采取总体的形态”。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8页。为此,他甚至进一步考虑过“市场的抽象范畴应该放在什么地方”这样一个谋篇布局问题。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40页。这一点在他的手稿中有所体现。从一个国家看,市场被安排在“形成资产阶级社会内部结构并且成为基本阶级的依据的范畴”之列,即包括“资本、雇佣劳动、土地所有制,它们的相互关系、城市和乡村,三大社会阶级,它们之间的交换、流通、信用事业(私人信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6页。马克思把“世界市场的形成”看作是资本主义生产造成的“三个主要事实”之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96页。看作是以生产的国际关系、国际分工和国际交换为基础的最复杂的经济范畴,将其置于整个理论体系的最后。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6页;第13卷第699页注释①。

(三)市场范畴的复杂性特点决定了马克思的研究特点

在马克思看来,市场是商品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活动(经济关系)的综合表现,反过来,市场又对促使它得以形成的各种经济活动产生深刻的影响。因此,市场在现实中表现为一种极为复杂的经济过程,在理论上是第一个“总体性的经济范畴”。他在分析货币流通量时列举了这一经济过程的许多方面。他说:“简单货币流通是表面的和形式的,这种性质正是表现在:决定流通手段量的一切要素,如流通的商品量、价格、价格的涨落、同时进行的买和卖的次数、货币流通速度,都依赖于商品世界的形态变化的过程,而后者又依赖于生产方式的总的性质、人口数、城乡关系、运输工具的发展,依赖于分工的粗细、信用等等,——简言之,依赖于一切处于简单货币流通之外而又反映在简单货币流通中的情况。”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95页。因此,分析首先从市场范畴入手,势必违反科学的方法,什么也说不清楚,而只能是在分析一个个更为抽象的其他经济范畴的同时,去考察市场范畴的各个侧面,进而揭示市场范畴的总体。

所以,离开了其他相关的经济范畴,市场范畴的研究就无从入手。这或许是关于市场范畴的论述“散见于”马克思全部经济学著作的原因。在许多场合,马克思甚至交替使用不同的术语来表述市场范畴的不同侧面,时而用“商业”或“贸易”,时而以“流通领域”或“买卖”、“形态变化”等等作为市场的同义语,有时也用从生产领域到消费领域的“中间阶段”或商品生产者“全面依赖的关系”等等来表述市场问题。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第552页、Ⅲ第310页;第46卷(上)第102页。这些情况的确给今天学术界的研究工作造成了一定的困难(若不留心,很容易将这些论述忽略过去)。到目前为止,尽管谈社会主义市场、市场机制、市场调节等等的文章已不算少,甚至直接引用马克思的某些论述,但对这些问题的基础理论本身——马克思的市场学说——做专门的研究却不多见,似乎马克思的经济思想体系中不包含市场学说,或许认为这一学说不具有独立研究的可能性。我认为,抹杀马克思市场学说的重要地位和独立的理论意义的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说明以上情况决不意味着马克思的市场学说杂乱无章、不可捉摸。一方面,同马克思的其它经济思想一样,市场学说也是随着他长期潜心研究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批判资产阶级经济学说的过程逐步完善和成熟起来的;另一方面,马克思的市场学说是服从他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发展规律这个总题目的,在方法论上,则是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逻辑联系逐步展开的。因此,抓住这些基本线索和上述马克思的一般性指示,马克思的市场学说是完全可以把握住的。所谓把握,不能局限于马克思经济学著作中的个别章节或带有“市场”字样的个别词句(有“市场”字样不一定就是在谈市场,而许多没有“市场”字样的场合却可能恰恰在论述重要的市场理论),而是要把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作为轴心,从总的逻辑联系中把他在不同场合、从不同角度对市场范畴的科学论述,加以适当的归纳和综合,较为系统地再现这一学说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内容。要做到这一点,无疑是一件艰苦、困难的事情。但是,我们不能因为马克思没有来得及留下市场学说的专著,就否认他的市场学说,否认从政治经济学方面研究市场理论的必要性,相反,专门研究马克思的市场理论,从今天的实践看,不仅是必要的,而且越加迫切了。因此,完成这个繁重任务是今天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研究者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马克思市场学说的基本内容

这是一个很复杂的课题。依笔者之见,马克思的市场学说能否按如下顺序归结为五个方面,其中每个方面都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深刻的思想:

市场的本质——作为社会历史范畴的市场;

市场的特征——作为商品经济现象形态的市场;

市场的结构——作为反映商品经济规模、结构和布局的市场;

市场的职能——作为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

市场学说史——对前人市场学说的评价。

其中,前四个方面构成市场范畴的总体,即市场范畴各种规定的总和。科学地认识市场范畴,是深刻理解商品经济的重要环节。当然,马克思对这些问题的阐述并不是完全按照此处归纳的内容和排列的顺序展开的,而是服从整个理论体系的需要,按市场范畴诸规定与其它经济范畴的一定联系进行的,许多场合甚至有交叉。我感到,出于专题研究的必要,只要不违背马克思本人的基本观点和方法论,将他关于市场范畴不同侧面或不同规定的科学论述归结为相互联系的几个方面,作分别描述和研究是必要的,也是可能的。否则,对于包含复杂而深刻思想的这一市场学说就难以做到完整准确的理解和把握。

(一)市场的本质——作为社会历史范畴的市场

在马克思看来,市场已是比商品、货币等经济范畴更为复杂具体的第一个总体性范畴。市场范畴诸规定的充分展开有赖于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即资本主义商品生产的充分发展。但作为这一经济范畴中最简单、也是最根本规定即市场的本质,已经包含在简单商品经济之中了,其他规定都是这一本质规定的不同侧面及其发展了的表现。

因此,在马克思经济学主要著作《资本论》第一卷关于商品、货币的开篇中,就在较为抽象的层次上着力解决这个问题,并且始终把市场本质的考察置于价值本质分析的基础上。马克思指出:“在商品生产者的社会里,一般的社会生产关系是这样的:生产者把他们的产品当作商品,从而当作价值来对待,而且通过这种物的形式,把他们的私人劳动当作等同的人类劳动来互相发生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6页。这表明,在马克思看来,商品、价值关系不过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经济关系的表现,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的结果。离开了这种特定的经济关系,就无所谓商品和价值。他写道:“任何生产者,不管是从事工业,还是从事农业,孤立地看,都不生产价值或商品。他的产品只有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才成为价值和商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19~720页。这种“一定的社会联系”不正是指商品生产者之间的交换关系吗?内在于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矛盾及其转化为商品与货币的外部对立,决定了必然要形成商品交换的体系即市场关系。因为“商品的这种对立的形式就是它们的交换过程的实际的运动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3页。“商品的交换过程,应该既是这些矛盾的展开,又是这些矛盾的解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33页。

所以,作为这种经济关系现实表现的市场关系,其本质不是生产物本身的交换关系,而是为物掩着、与物结合着的商品生产者之间又相依赖、又相排斥的社会生产关系。市场与商品、价值范畴一样,也是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无从建立任何直接联系的产物,也“属于生产过程支配人而人还没有支配生产过程的那种社会形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8页。市场既是私人劳动与社会劳动“矛盾展开”的领域,同时又是使这一矛盾得到解决的领域,从而是这种特定经济关系集中、概括的表现。与资本相适应的市场,则是这一本质规定进一步发展了的表现,即资本主义市场是包含了剩余价值的商品内部矛盾展开和解决的领域,体现着资本与雇佣劳动的关系和私人资本之间的关系。

因此,若从政治经济学意义上给市场“下定义”,我们只能说,市场“是商品所有者全部相互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88页。“川流不息的交换总和、总体即交换行为的体系就是流通的本质规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36页。对这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只能作为一种特定的经济运动过程来理解,因为,市场(流通)就是“社会运动的总体本身”,它“表现为一种自发的客观联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145页。归结起来,市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同时又是商品经济运动的总体。市场的这一本质规定贯穿在马克思市场学说的始终,是马克思市场学说的基本思想,在其它许多场合,他都对市场的本质规定有进一步的发挥。至于怎样看待“市场是商品买卖的场所”这个提法,见本文《市场的结构》一节。与此相联系,必然得出市场是一个历史范畴的重要结论。

马克思认为,市场不是从来就有,也不会永远存在下去,它同商品经济其他范畴一样,都包含着发生、发展和灭亡的客观历史过程。按照马克思的原意,商品价值是一个历史范畴,“价值规定本身要以社会生产方式的一定的历史阶段为前提,而它本身就是和这种历史阶段一起产生的关系,从而是一种历史的关系”。《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05页。马克思关于价值范畴历史性的明白确凿的论述,使我坚持认为:那种把马克思作为历史范畴才科学揭示出来的价值范畴重新永恒化的观点,是不符合马克思本意的。那么,与商品价值紧紧联系在一起的市场也只能是历史的范畴。

1.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卷第一章曾详细论述了商品的价值是如何表现的,价值表现形态是怎样伴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而更替、演变的,从而解开了货币之谜(货币的起源和本质)。其实,这就同时从理论逻辑上说明了与商品生产同步发展的市场的起源。因为货币的出现已经把价值的社会本性和商品交换的初步发展作为前提了,标志着最初的市场关系已经形成。对此,马克思又在这一卷的第二章《交换过程》中,从历史的角度加以印证。他说:“交换的不断重复使交换成为有规则的社会过程,因此,随着时间的推移至少有一部分劳动产品必定是有意为了交换而生产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06页。后来马克思又谈到过这个问题:“由于社会分工,这些商品的市场日益扩大,生产劳动的分工,使它们各自的产品互相变成商品,互相成为等价物,使它们互相成为市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18页。

2.马克思对照简单商品生产和与之相适应的分散狭小的简单商品市场,说明了由此发展起来的资本主义市场。他写道,资本的原始积累、自然经济的瓦解以及工场手工业的发展,使“一部分居民的被剥夺和被驱逐,不仅为工业资本游离出工人及其生活资料和劳动资料,同时也建立了国内市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6、817页。而机器大工业的产生和发展,则“为工业资本征服了整个国内市场”。《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16、817页。市场发展到这个阶段已成为不但掌握了生产的剩余,而且囊括了全部生产,并与产业资本相适应的国内统一市场。这时,商品已成为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财富,因此,商品市场和价值规律已成为完全支配每个商品生产者命运的异己力量。马克思说:“价值规律的充分发展,要以大工业生产和自由竞争的社会,即现代资产阶级社会为前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50页。其实,市场的充分发展也是如此。马克思关于资本主义市场形成过程的理论后来对列宁写作《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一书有很大影响。列宁把俄国资本主义的发展直接概括为俄国资本主义“国内市场的形成过程”,并以此作为该部著作的副标题。这部著作彻底驳斥了俄国民粹派关于小农经济破产便是国内市场的消灭,因而资本主义不可能在俄国发展起来的谬论。列宁专门研究和系统发展了马克思的市场学说。另外,马克思还在其它一些场合,研究了简单商品市场向资本主义市场转变的历史必然性,其中往往结合分析和比较古代商人资本与近代商业资本的区别和联系,因为市场的发展总是直接表现为商业的发展以及商人资本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转变。例如马克思说:“在资本主义社会以前的阶段中,商业支配着产业;在现代社会里,情况正好相反。”(《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69页)

3.马克思一向认为,资本主义市场是市场发展过程中最成熟因而也是最后的阶段。由于资本主义内在矛盾的对抗性质,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必然导致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的崩溃。这个基本趋势恰是通过资本主义市场具体表现出来的:一是市场的扩大赶不上资本主义生产的盲目增长,势必导致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二是社会生产的无政府状态表现为社会产品在市场上的供求不平衡和市场价格的不稳定。因此,市场状况恶化会反过来加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矛盾和冲突。马克思指出,由于获取剩余价值的内在冲动和竞争的外在压力迫使每个资本家拼命扩大生产规模,“因此,市场必须不断扩大,以致市场的联系和调节这种联系的条件越来越采取一种不以生产者为转移的自然规律的形式,越来越无法控制。这个内部矛盾力图用扩大生产的外部范围的办法求得解决。但是生产力越发展,它就越和消费关系的狭隘基础发生冲突。”⑥《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73和270页。又指出:“利润率下降在促进人口过剩的同时,还促进生产过剩、投机、危机和资本过剩。”“这种特有的限制证明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局限性和它的仅仅历史的、过渡的性质;证明了它不是财富生产的绝对的生产方式,反而在一定阶段上同财富的进一步发展发生冲突。”⑥这些论断不但宣告了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必然灭亡的历史命运,而且预言了与这种经济制度互相依存的资本主义市场也将退出历史舞台,新的社会形态将抛弃与社会化生产不相适应的市场体系,从而对市场这个历史范畴做了结论。

(二)市场的特征——作为商品经济现象形态的市场

由市场的本质决定,市场的特征归结为相互联系的三个方面,它们都是通过市场表现出来的商品经济所具有的现象形态。

首先,市场是偶然性占统治地位的领域。市场的本质是私人生产者之间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生产和交换纯系无规则的私人活动,通过一系列的矛盾、冲突和波动才能转化为社会的经济活动。在这种场合,虽然“生产这些产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作为起调节作用的自然规律强制地为自己开辟道路”,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92页和第126~127页。但是,就市场的“每一个别情况来看,这个领域是偶然性占统治地位的”,而偶然性背后的“内部规律”(必然性),“只有在对这些偶然性进行大量概括的基础上才能看到。因此,对单个的生产当事人本身来说,这种内部规律仍然是看不出来的,不能理解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36页。市场就是这种必然性与偶然性矛盾的产物。因为一方面“分工使他们成为独立的私人生产者”,“使劳动产品转化为商品,因而使它转化为货币成为必然的事情”;另一方面,又“使这种转化能否成功成为偶然的事情”。③这一系列的偶然性在市场上就表现为,对生产者来说,产品的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市场价格低于或高于商品价值等等情况都是事先无法确定的,他们只能盲目追随一个本身并不稳定的市场价格“晴雨表”,来进行生产和交换活动,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的联系是迂回的、自发的和暂时的。

其次,市场是充满竞争的领域。市场的本质是私人生产者之间的一种经济关系,他们彼此为对方生产、提供产品完全是以自己一方能否获得最大利益为转移的。因此,这种关系总是包含着对立。在市场这个领域里,每个私人生产者都毫不隐讳、不择手段地追求着自己的最大利益,每个人都尽可能地贱买贵卖,同时,每个人都企图以有利于自己的售卖价格去争取更大的销售份额,使自己在市场上处于有利地位。于是在生产者(供给者)之间、需求者之间以及供求双方之间持续着一种经济实力的较量和物质利益的冲突,即市场竞争。内部规律“只有通过他们之间的竞争,他们互相施加的压力来实现,正是通过这种竞争和压力,各种偏离得以互相抵消”,从而“维持着生产的社会平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95页。

最后,市场是充分实现着“自由”、“平等”的领域。市场的本质是私人生产者之间的一种关系,即商品价值的关系。而价值不过是凝结着抽象一般的人类劳动,商品是凝结着这种劳动的“天生的平等派”,私人劳动的任何差别都将淹没在这种“平等”关系中。因此,价值的独立形态必须是能够充分表现这种社会关系并代表社会财富和社会权利的“社会公认的形式”即货币形式。②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2、152和199页。市场则是每个生产者以平等的经济身份自由获取货币或支出货币(预付货币资本)的领域。在市场上,“一切东西都可以买卖。流通成了巨大的社会蒸馏器,一切东西抛到里面去,再出来时都成为货币的结晶。……正如商品的一切质的差别在货币上消灭了一样,货币作为激进的平均主义者把一切差别都消灭了”。②所以马克思指出,在市场或流通领域“确实是天赋人权的真正乐园。那里占统治地位的只是自由、平等、所有权”。③又说:“从交换行为本身出发,每一个人都自身反映为排他的并占支配地位的(具有决定作用的)交换主体。因而这就确立了个人的完全自由:自愿的交易;任何一方都不使用暴力。”“因此,如果说经济形式,交换,确立了主体之间的全面平等,那么内容,即促使人们去进行交换的个人材料和物质材料,则确立了自由。可见,平等和自由不仅在以交换价值为基础的交换中受到尊重,而且交换价值的交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生产的、现实的基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6~197页。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不仅指出了市场的特征何以表现为这三个方面,而且反复强调:出现在商品社会最表面的市场特征会反过来掩盖市场的本质,使人们停留在表面现象上,无法看到价值规律作用的必然性、竞争的实质以及自由平等所包含的形式上的平等而事实上的不平等。为此,他多次批判资产阶级用表象去美化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的庸俗观点。他说:“在从简单意义上来理解的货币关系中,资产阶级社会的一切内在的对立在表面上看不见了,因此资产阶级民主派比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更多地求助于这种简单的货币关系,来为现存的经济关系辩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2页。

市场的特征虽然是商品经济中最表面的现象形态,但还不是市场范畴中最复杂的方面,所以我们把它放在市场的结构和职能问题之前加以说明。

(三)市场的结构——作为反映商品经济规模、结构和布局的市场

同市场范畴其他方面的研究一样,马克思在市场结构问题上也取得了卓有成效的研究成果。在马克思看来,市场的结构是由市场交换的各个组成部分结合而成的有机体系。它的基本结构是:①市场的主体结构,指参与交换的各个当事人的社会经济地位及其构成。它回答:参与交换的是什么样的人,他们分属于哪个社会阶级或阶层(同什么样的生产资料所有制相联系),参与交换的目的是什么,等等。这是社会生产关系及阶级结构在流通领域的具体表现。②市场的客体结构,即投入市场的商品的构成。它回答:投入市场交换的都是哪些商品,价值额是多少,它们的比例和平衡状况如何等等。这是社会生产比例和社会消费结构在市场上的反映。③市场的形式结构,指在市场交换活动中各种具体的交易方式及其构成。它回答:交换是采取以商人为中介的形式(其中又分为批发和零售)还是生产者与消费者(广义,包括生产消费与生活消费)直接成交的形式,等等。

马克思把这三个方面抽象地称为“形式上不同的三种要素”,他说:“关系的主体即交换者,他们处在同一规定中。他们交换的对象,交换价值,等价物,……最后,交换行为本身即媒介作用,通过这种媒介作用,主体才表现为交换者,相等的人,而他们的客体则表现为等价物,相等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3页。市场的结构就是由市场的主体结构、市场的客体结构和市场的形式结构三个基本方面组成的统一体系。

对于市场的主体结构,马克思把分析的重点放在产业资本家阶级和雇佣劳动者阶级之间以及产业资本家彼此之间的经济关系上。但同时,总是在适当的场合提醒人们,经济关系在现实中并不是纯而又纯、界限分明的,在雇佣劳动者和资本家之间总是存在着“使界限模糊起来的各种中间形态”。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830页、第25卷第1000页。

对于市场的形式结构,马克思把考察的重点放在以商人为中介的交易方式上。在说明商业资本也参与利润率平均化,从而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过程中,详细分析了这种交易方式产生的原因和商人资本发展演变的历史过程、历史地位,论证了这种交易方式在产业资本运动及发达的商品生产中的重要作用。马克思指出:“商人资本既不创造价值,也不创造剩余价值,就是说,它不直接创造它们。但既然它有助于流通时间的缩短,它就能间接地有助于产业资本家所生产的剩余价值的增加。既然它有助于市场的扩大,并对资本之间的分工起中介作用因而使资本能够按更大的规模来经营,它的职能就会提高产业资本的生产效率和促进产业资本的积累。既然它会缩短流通时间,它就会提高剩余价值和预付资本的比率,也就是提高利润率。既然它会把资本的一个较小部分作为货币资本束缚在流通领域中,它就会扩大直接用于生产的那部分资本。”《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12页。所以,在马克思看来,商业是市场交易方式中必然产生的高级的或发达的形式。

对于市场的客体结构,马克思首先按产品使用价值的不同,科学地将它们划分为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两大部类,并从商品价值额的比重(数量比例)关系上说明,与社会化专业化大生产(商品生产)相联系的市场商品结构,具有生产资料商品价值额居首要地位、生产资料市场实现当年社会劳动较大部分这样一种特点。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二十章关于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基本公式。列宁注意到并发挥了这一思想,他写道:“资本主义生产的扩大,因而也就是国内市场的扩大,与其说靠消费品,不如说靠生产资料的增长超过消费品的增长。”(《列宁全集》第3卷第33页,另见第47页)目前,国内学术界对市场商品结构在大生产条件下具有的这一新特点还未引起注意。过去长期存在的“重生产、轻流通;尤重生产资料生产,尤轻生产资料流通”;因而造成比例失调、浪费严重的情况,与此不无关系。其次,马克思也根据研究问题的不同需要,引入更为复杂的种种条件,把市场划分为国内市场和世界市场、工业品市场和农产品市场、城市市场和乡村市场、原料市场和成品市场等等更为具体的市场形态。主要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238页。马克思详细分析市场客体结构的最终目的,还是要通过市场反映出来的商品生产发展的规模、结构和分布,考察资本主义经济关系发展的规模和程度。

正是在分析市场的结构问题时,马克思有时也把市场作为“商品交换的具体场所(空间)”来使用(通常我们的一些教科书和工具书也有类似提法)。例如,马克思写道:“一种商品越容易变坏,生产出来越要赶快消费,赶快卖掉,它能离开产地的距离就越小,它的空间流通领域就越狭窄,它的销售市场就越带有地方性质。”④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145、170和277页。在一定条件下“远方市场”会取代“地方市场”。④“商品的销售市场和生产地点的距离,是使出售时间,从而使整个周转时间产生差别的一个经常性的原因。”⑤这里马克思关于“市场是交换地点、交换场所”的提法,同“市场是商品交换关系的总和”的提法是怎样一种关系呢?是否存在逻辑矛盾呢?

我认为,两个提法不是出自同一层次,因而两者是统一的并无矛盾。前者着眼于人们进行商品交换的经济活动,因此,它总要同具体的时间、地点、当事人、交易对象等等相联系;后者着眼于人们在交换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关系,交换行为的背景、动机和结果。与后者相比,前者更为直观、更为具体,后者是本质规定,前者仅仅反映本质。所以“场所说”包含的内容更为丰富,与市场的结构这一层次是吻合的。如上面提到的市场的各种具体形态都已将具体的空间位置作为前提了,即它们同某一时期、某一国家或地区的具体的经济状况、生产水平、生产力布局、自然地理条件、运输条件、产品种类和结构、人口密度、消费水平和消费习惯等等有密切的联系。

因此,马克思认为,市场的结构是由许多因素决定的,而且会随着这些因素(或其中某一因素)的变化而改变。例如,他写道:“交换者的量(人口量),他们在城乡间的分布;商品、产品和生产当事人的绝对量;投入流通的商品的相对数量;交通运输工具的发展,这种发展有两种意义:它既决定彼此交换者即互相接触者的范围,又决定原料到达生产者手里和产品到达消费者手里的速度;最后,工业的发展,这种发展使不同的生产部门如纺纱、织布、染色等等集中起来,从而使一系列中间交换成为多余。”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92、193页。又说:“各不相同的产品的主要市场在各个中心地点形成,这些地点所以成为中心地点,或者是由于进出口的关系,或者是由于它们本身要么是某种生产的中心,要么是这种中心的直接供应地”,②“随着交通运输工具的变化”,“会使生产地点到较大的销售市场的相对距离发生变化”,会使“旧的生产中心衰落”、“新的生产中心兴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277页。

总之,分析和区别一下关于市场的这两层含义,对于了解马克思有关市场的许多论述,无疑是必要的,至少可以避免在市场概念上时常出现的因“口径”不一致所引起的不必要的争论。立足于市场“关系说”才能真正理解“场所说”,反过来,“场所说”又是“关系说”的具体化。

(四)市场的职能——作为商品经济运行机制的市场

这是市场范畴诸规定中最综合、最复杂的规定。如前所述,市场不仅反映着特定的经济关系,它还表现为一种运动。它既是各种商品内在矛盾展开的领域——市场的形成过程,又是诸多商品内在矛盾得以解决的经济体系——市场完成其职能的过程。所以,市场是商品经济运动的重要表现。在马克思看来,在商品价值规律的作用下,商品经济自身的运行要具备三个基本条件:生产过程要不断更新,即生产要素要不断得到补充和替换;生产比例要不断与社会需要相适应;物质利益关系要经常得到调整。这三个基本要求正是通过市场运动过程来实现的。所以,无论市场是何种结构,采取何种具体形态,由市场的本质决定,都可以把市场的职能作用归结为又有区别、又有联系的三个方面:第一,市场是社会生产各部门各个生产者再生产的经济循环系统;第二,市场是社会生产按比例进行的经济调节系统;第三,市场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物质利益的分配协调系统。市场的职能作用是这三个方面的统一,市场完成其经济职能的过程,就是商品经济自身不断运动的过程。

市场是社会生产各部门各个生产者再生产的经济循环系统。这是市场的最基本的职能或市场职能中最基本的方面,因而也是市场职能中最抽象的规定。马克思为在纯粹状态下把这一问题讲透,总是假定市场供求平衡、商品按价值出售,然后分析这一职能同社会分工和商品使用价值与价值实现的内在联系,他认为:“交换过程使商品从把它们当作非使用价值的人手里转到把它们当作使用价值的人手里,就这一点说,这个过程是一种社会的物质变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2页。“社会物质变换”概念马克思使用了不下几十次,有时作为商品交换的同义语,有时又仅指抽去了商品价值形态变化之后所遗留的使用价值的转手。这段话,使我不禁想到,仔细考察这一概念,很可能是解决“未来社会究竟有无产品交换,是何种形式的产品交换”这一长期争论问题的一把钥匙。与之相适应,促成社会物质变换的是社会分工,因为“社会分工使商品所有者的劳动成为单方面的,又使他的需要成为多方面的”。③ 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4、131页。所以,若从再生产角度看,社会分工与商品交换有一种互为因果、互为背面的关系。另外,由于“组成一个商品的循环的两个形态变化,同时是其他两个商品的相反的局部形态变化”,③于是势必形成一个时间继起、空间并存的商品交换的无限系列,一个开放性而不是封闭性的市场体系。所以,马克思指出:“每个商品的形态变化系列所形成的循环,同其他商品的循环不可分割地交错在一起,这全部过程就表现为商品流通。”④

因此,社会分工的体系和商品交换的体系总是力求互相适应,其中交换的体系(市场)一经形成,就决不同于每一单个交换行为,也不等于个别交换行为的简单相加(就像社会总资本不是单个资本简单相加一样),而是一个内含着互相制约因素的有机整体。它从时间上和空间上反映并影响着整个社会的经济关系和生产状况。在这种场合,进行生产的各个部门、各个独立的生产者,只有依靠市场交换体系,才能使生产运转起来即从生产不断转化为再生产。每个生产部门或生产者都不断向这个体系投入自己的商品以获得各自所需的使用价值,就自然形成了整个社会的经济循环。商品社会依它自己创造出来的循环系统(市场),为再生产提供了得以周而复始的条件。

马克思对市场基本职能的阐述是沿着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进程展开的。从简单商品的形态变化体系到资本形态变化的体系;从简单一般的市场职能(简单一般的经济循环系统)到资本主义的市场职能(资本主义的经济循环系统);从包含价值的商品的实现到包含剩余价值的“资本的产品”的实现;从个别资本循环周转同市场体系的关系(微观分析)到社会总资本与市场体系的关系(宏观分析)。其中,在对社会总资本再生产的考察中,把市场基本职能的分析推向高潮。马克思结合运用数学方法,说明了在社会分工条件下,社会生产两大部类及其副类简单再生产和扩大再生产的基本条件与平衡条件,从而也说明了社会总产品——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与产品总价值(c+v+m)各个组成部分的实现过程,既是市场体系的形成过程,也是市场完成其基本职能的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市场并不是消极被动地完成自己的基本职能。从再生产过程看,市场状况即实现经济循环的程度对各个专业化生产部门或生产者有着重要影响。因为从空间范围看,“当市场扩大,即交换的范围扩大时,生产的规模也就增大,生产也就分得更细。”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7页、(下)第43页。另外,市场状况对于生产的节奏(生产在一定期间重复的次数,马克思把它称作“生产系数”)②也有重要影响。

对此,马克思曾提出一个发人深思的命题:“用时间消灭空间”。基本含义是:产品从产地到市场的距离可以归结为时间,“重要的不是市场在空间上的远近,而是商品到达市场的速度,即时间量”;因此“在一定期间能够生产多少产品,在一定期间资本能够增殖多少次,它的价值能够再生产和增殖多少,就取决于流通的速度,取决于流通经历的时间”,④ ⑤《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31、33页。“如果流通时间等于零,价值创造就会达到最大限度”。④“可见,流通时间表现为劳动生产率的限制=必要劳动时间的增加=剩余劳动时间的减少=剩余价值减少=资本价值自行增殖过程的障碍或限制。因此,资本一方面要力求摧毁交往即交换的一切地方限制,夺取整个地球作为它的市场;另一方面,它又力求用时间去消灭空间,就是说,把商品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所花费的时间缩减到最低限度。资本越发展,从而资本借以流通的市场,构成资本空间流通道路的市场越扩大,资本同时也就越是力求在空间上更加扩大市场,力求用时间去更多地消灭空间”。⑤

这是包含着极其深刻思想的精彩论断,可以看作马克思市场学说的重要观点之一。虽然它深藏于马克思经济学手稿,虽然类似论述在《资本论》中也可以找得到,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5章和第14章。但我仍然认为,它比马克思在任何其它场合的有关论述部分更为深刻、更为明确。可惜到目前为止,学术界还很少去认真发掘这一思想。“用时间消灭空间”的命题中包含这样一个深刻的含义:在市场领域中,各种时间条件或因素与空间条件或因素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随着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生产的空间范围会不断扩大。因此,要想保持同样快或更快的生产节奏,就必须加快产品市场交换、转移的速度,用更短的流通时间去抵消由于生产空间距离拉大所造成的“自然损失”。要达到这一目的,无疑要取决于一定的经济技术条件,但这毕竟是大生产条件下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趋势。(“用时间消灭空间”的观点和命题,表达了一种全新的“经济时空观”,对我后来研究市场、流通问题产生了重要影响——作者2002年补注。)

市场是社会生产按比例进行的经济调节系统。按照马克思的方法,这里必须引入供求关系和市场价格因素。市场固然是再生产的物质要素实现经济循环的领域,但是投入市场的各种物质要素并不一定都能顺利通过这种循环,这是因为,在生产资料私有制条件下,产品是私人产品,劳动直接是私人劳动,社会生产处于无政府状态,与社会需要之间无法建立直接的联系;各个生产者将其拥有的劳动量(包括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投向哪里、投入多少,直接取决于本身并不稳定的供求状况和市场价格水平。通过这些市场信息,“每一个人可以获知其他一切人的活动情况,并力求使本身的活动与之相适应”。《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107页。而供求状况与市场价格之间互为因果的循环波动不过是商品价值规律自发贯彻的表现形式,价值规律“调节着一个中心,供求的变动使市场价格围绕这个中心发生波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02页。各种商品在通过市场体系完成各自的经济循环时,都交错地经历着这种波动。当市场价格高于市场价值(供不应求)时,引起供给量增加,需求量则受到抑制;反之,当市场价格低于市场价值(供过于求)时,引起供给量(生产量)下降,需求量则会相应增加。这种波动的背后,则是生产比例的变化。所以,市场在这些场合,就是迫使私人生产者分别投下的劳动量与社会所实际需要的劳动量互相适应的惟一途径。

所谓“互相适应”包含着市场对社会生产和再生产的双重影响:一方面,市场上供求与价格的波动总是破坏社会生产比例,使社会劳动的分配结构与社会需要的结构脱节,造成极大的浪费和损失;另一方面,市场上供求和价格波动又会不断使破坏了的社会生产比例以社会劳动的浪费为代价自发地、强制地得到暂时的恢复,如此更替不已。资本主义生产相对过剩的经济危机的周期(危机—萧条—复苏—高涨)便是这种“更替不已”的典型表现。

市场是商品生产者之间物质利益的分配协调系统。这里所说的“分配”、“协调”与抹杀阶级利益矛盾的“经济和谐”是两回事。“经济和谐”是法国庸俗经济学家巴师夏(1801~1850)鼓吹的资本主义社会阶级利益调和论观点。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3页。我们知道,分配关系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不是由市场上生出的。然而既定的分配份额,它的实现程度却同市场有关。由于社会生产与社会需要之间无法建立直接的联系,从而使市场供求之间经常不平衡,市场价格与市场价值经常不一致,因此,马克思说:“每一种商品都只能在流通过程中实现它的价值;它是否实现它的价值,在多大程度上实现它的价值,这取决于当时市场的状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720页。而商品按低于价值的价格出售或按高于价值的价格购买,还是按高于价值的价格出售或按低于价值的价格购买,对于每一个别生产者来说,决不是无关紧要的。前一种状况使他亏损,后一种状况会使他获得额外的好处。在这种场合,就使他按所有制关系应得的分配份额经常出现一个或正或负的偏离量。从社会看,一人之所得必是他人之所失,在激烈的竞争(甚至包括各种投机活动)中,无数偶然的盈亏变动会彼此抵消;但从个人看,“彼时之所失”就不一定由“此时之所得”来抵消了。因此,市场上各种波动会使既定的分配份额受到修正,引起生产者之间物质利益的再分配。这种再分配,一方面成为引起商品生产者经济状况分化的一个“外在”因素;另一方面,会引起商品生产者切身利益的变动,从而驱使他改进生产技术、调整生产规模甚至改变生产方向,结果则是社会生产比例发生新的变化。这正是价值规律通过市场因素发生作用的具体形式。

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市场因素的经常波动具有了新的意义即它们为职能资本家之间瓜分剩余价值(通过不同部门的个别利润率转化为平均利润率)提供着一种经常的信息。同时,瓜分剩余价值的经济过程离开了市场自由竞争也不可能实现。因为,生产价格是市场价格围绕商品价值波动的一种“硬化”了的表现,这种“硬化”是价值规律、剩余价值分配规律(等量资本要求得到等量利润)通过一系列的市场波动才相对稳定下来的。因此,马克思说:“通过资本在不同部门之间根据利润率的升降进行分配,供求之间就会形成这样一种比例,以致不同的生产部门有相同的平均利润,因而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218~219页。生产价格的形成就是职能资本家之间物质利益关系受到不断调整的结果。

以上关于市场职能的分析需要强调两点:

第一,在马克思的市场学说中,市场职能的规定最为复杂,它本身又包含不同侧面,每一侧面又都由一系列互为因果、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尽管如此,马克思仍然运用逻辑的力量,按照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对它们一一进行了考察。从《资本论》的体系看,考察市场的基本职能是在第一卷和第二卷逐步完成的;后两个职能由于牵涉到供求不平衡、价格与价值不一致以及社会生产比例、物质利益变动等复杂的因素,所以,马克思主要是在第三卷分析“资本主义生产的总过程”(以分析剩余价值分配为中心)时加以考察的。马克思关于市场职能的种种规定用今天的术语表达,就是“市场机制”。市场机制仅仅是市场范畴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它的全部。

第二,只是为了理论研究的必要,我们才将市场职能的不同方面一一分开了,而在现实中,市场职能的三个方面是在同一经济过程中完成的,不能把这三个方面误解为彼此互不相干、孤立进行的三个过程,就像不能把生产商品的劳动的二重性(具体劳动和抽象劳动)误解为分别支出的两次劳动一样。

(五)市场学说史——对前人市场学说的评价

市场学说史不属于市场范畴本身的各种规定,它是经济思想史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很值得探讨的专门课题。市场学说史即前人对市场范畴的认识及其演变的历史。众所周知,马克思科学的经济思想体系是在分析、批判前人主要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作为这个经济思想体系组成部分之一的市场学说也是这样。本文只能就这一课题的主要之点简述一些不成熟的看法。

市场的历史同商品生产的历史一样悠久,商品生产者的命运与市场有着不解之缘。发财者赞美它,破产者诅咒它,人们又不得不依赖它、崇拜它,有识之士或者肯定它,或者否定它,却很少有人真正理解它。这是一个真相被假相、必然被偶然淹没了的神秘莫测的领域。

与资本原始积累相联系的重商主义是“对现代生产方式的最早的理论探讨”。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76页。重商主义“从流通过程独立化为商业资本运动时呈现出来的表面现象出发”,②错误地把流通理论或市场学说作为自己经济思想和政策主张的理论基础,认定货币是惟一的社会财富,而货币财富的源泉是流通领域本身,是世界贸易市场。只卖不买、多卖少买、贵卖贱买是重商主义的信条。这是因为,“当时真正的资产阶级的经济领域是商品流通领域。所以,他们从这个基本领域的观点来判断资产阶级生产的整个错综复杂的过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49页。

“真正的现代经济科学,只是当理论研究从流通过程转向生产过程的时候才开始。”《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376页。以法国重农学派(魁奈、杜尔哥等人)和英国斯密、李嘉图为代表的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批判了重商主义的狭隘观点(虽然批判并不彻底,评价也不公正)。《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149页。市场学说在古典学派的思想体系中不再占首要地位。他们从生产过程出发建立起来的市场学说,核心是自由贸易和自由放任。英国古典学派的早期代表达德利·诺思在1691年《贸易论》一书中认为,自由的、不受干涉的国内外自由贸易有利于公众。后来斯密、李嘉图发展了这一思想。这种观点要人们相信,互相交易倾向是“人类的本性”,市场上充分的自由竞争和自由买卖最符合“人类的本性”,是对生产和财富增长的最合理、自然的刺激手段,因而是永恒的经济机制。这虽然表明他们并不理解市场范畴的社会性和历史性,然而毕竟反映了当时资产阶级要求最后突破封建残余的束缚、放手让资本主义雇佣劳动制充分自由发展的迫切愿望。

因此,在市场职能的看法上,他们的着眼点是市场交换同社会分工的关系,是市场的经济循环作用。例如,斯密就误从交换倾向引出分工,他说:“请给我以我所要的东西吧,同时,你也可以获得你所要的东西。”“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而生活。”斯密:《关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上)第14、20页。李嘉图则从国际分工和世界市场的关系引出了著名的“比较成本说”。李嘉图:《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第112~113页。他们都认为分工生产会提高劳动生产率,但必须以市场交换作为补充。他们更为看重市场对社会生产和经济利益的调节作用。在斯密看来,社会应当让人们自由追求自己的私利,因为每个人都先天生就了“利己心”,同时,所有的人都受到“一只看不见的手”的指导,“使他能比在真正出于本意的情况下更有效地促进社会的利益”。亚·斯密:《关于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第27页。这一思想为后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各派学者奉为最精辟的见解。

这一思想,从当时的历史条件看,无疑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但也充分暴露了资产阶级的局限性。“利己心”不是“人类的本性”,而是资产阶级的本性;“社会的利益”、“公众的利益”不过是资产阶级利益的同义语。马克思批判了古典学派的这一核心思想(也即古典学派市场学说的核心思想),一针见血地指出:“如果说,在自由竞争的范围内,个人通过单纯追求他们的利益而实现公共的利益,……那么,这只是意味着,在资本主义生产的条件下他们相互压榨,……断言自由竞争等于生产力发展的终极形式,因而也是人类自由的终极形式,这无非是说中产阶级的统治就是世界历史的终结——对前天的暴发户们来说这当然是一个愉快的想法。”还指出,认为“否定自由竞争就等于否定个人自由,等于否定以个人自由为基础的社会生产,是一种荒谬的看法”,因为“这种个人自由同时也是最彻底地取消任何个人自由,而使个性完全屈从于……社会条件采取物的权力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下)第160~161页。

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发展了古典学派中的庸俗成分。从市场学说来看,其中最主要的,是他们越加鼓吹市场会自动地保持社会生产的平衡,否认普遍发生经济危机的必然性,为资本主义制度辩护。西斯蒙第作为古典学派的一个完成者和小资产阶级经济学的创始人,曾在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新原理》一书中,对资本主义经济危机作过无情揭露(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第55页)。他们的基本观点是:市场上的供给会自行创造需求来与之相适应,也即生产会自行开辟出与之相适应的市场。因为,在市场上,货币仅仅是交换的媒介,而产品最后总是要用产品来交换的。详见萨伊:《政治经济学概论》第147~150页。这就是为资产阶级经济学者(包括李嘉图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Ⅱ第17章。)推崇的“萨伊定律”。马克思在许多场合多次批判这一错误观点,称之为“一种最愚蠢的教条”。指出:这实际上抽去了本质的关系,把资本主义生产等同于简单商品生产,又把简单商品生产条件下的交换归结为不以货币为媒介的“物物交换”,从而否认以货币为媒介的商品交换中买与卖分裂的可能性,进而否认资本主义条件下经济危机的现实性。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32~133页、第26卷Ⅱ第17章、Ⅲ第127页。

除此之外,马克思也批判地考察了资产阶级市场学说的其他观点,例如斯密再生产理论中的逻辑矛盾及其原因,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4卷第401~407页。魁奈的《经济表》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Ⅰ第6章。以及在市场问题上的非历史的、神秘化的庸俗观点和流通创造利润等错误认识。虽然马克思的这些经济思想都具有独立的理论意义,但并不妨碍同时把它作为马克思市场学说的组成部分来看待。

结语

以上我们用较大篇幅探讨了马克思市场学说的基本内容及其相互联系,从市场的本质分别引出了市场的特征、结构和职能等各种规定,最后简略介绍了马克思对前人市场学说的批判和评价。

市场学说是马克思研究自由资本主义经济关系的科学成果,这一学说具有三个鲜明特点:

第一,科学性。这一学说是建立在科学的劳动价值论和剩余价值论以及科学方法论基础上的。马克思围绕价值和剩余价值这一轴心,运用辨证逻辑的力量,对市场范畴进行了从本质到现象、从抽象到具体、从定性到定量、从微观到宏观、从静态到动态、从分析到综合的全面考察,在政治经济学范围内对市场范畴进行了科学的概括。

第二,系统性。这一学说围绕价值和剩余价值的生产、实现、分配这个轴心,对市场范畴的本质、特征、结构和职能等各种规定进行了系统的考察和阐述,从而使这一学说成为与商品、货币、资本等各种经济范畴都有密切联系的综合性经济学说,成为马克思整个经济思想体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批判性。这一学说所以科学、所以系统,一个重要原因是,它没有拒绝前人市场学说中的一切成果,也没有遗漏前人市场学说中存在的谬误,始终坚持科学的批判态度,在市场学说中进行深入的分析、中肯的评价和大胆的扬弃。

可以说,马克思的市场学说包含着丰富的内容、深刻的思想,是一份永远会激发新思考的宝贵理论遗产。发掘这一理论遗产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马克思的市场学说是以私有制经济条件下的市场特别是资本主义市场为研究对象建立起来的,学说中关于市场的本质及其他各种规定均以此为限。这是我们今天考察社会主义公有制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一系列理论问题(包括市场理论)时,需要引起注意的首要之点。若忽视这一点,势必违背马克思创立的科学的方法,在分析社会主义经济问题时,犯生搬硬套的毛病。

问题的关键不在于马克思的市场学说对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有没有实际意义,这是不容怀疑的,关键在于经过什么样的中间环节使它的意义充分体现出来,而不致生搬硬套,贬低它的意义。

列宁说得好:“马克思主义的全部精神,它的整个体系要求人们对每一个原理只是(α)历史地,(β)只是同其他原理联系起来,(γ)只是同具体的历史经验联系起来加以考察。”《列宁全集》第35卷第238页。

从这个方法论原则出发,为避免理论上曾经出现过的片面性和摇摆性,我认为,应当结合实际情况,把马克思的计划经济学说和市场学说作统一的理解,把社会主义经济的计划性和商品性作统一的理解。也就是说,考察社会主义经济问题,必须有学说整体论和经济整体论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任何对立起来的观点只能重蹈覆辙。“统一的理解”、“整体的观点”就是我们迫切需要的中间环节。没有这样一个中间环节,就不能正确估计马克思市场学说的现实意义,也不可能建立经得住推敲和实践检验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市场理论。

我想紧紧抓住这个中间环节,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去认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条件下的市场范畴。

(本文原载于《财贸经济资料》1987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