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中华家训(第九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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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五种遗规

五种遗规——我辈踵而行之,极易为力

原文

五种遗规,四弟须日日循之,句句学之。我所望于四弟者,惟此而已。家中蒙祖父厚德余荫,我得忝列卿贰,若使兄弟妯娌不和睦,后辈子女无法则,则骄奢淫佚,立见消败,虽贵为宰相,何足取哉?我家祖父父亲叔父三位大人,规矩极严,榜样极好,我辈踵而行之,极易为力。别家无好榜样者,亦须自立门户,自立规条,况我家祖父现样,岂可不遵行之,而忍令堕落之乎,现在我不在家,一切望四弟作主。兄弟不和,四弟之罪也!妯娌不睦,四弟之罪也!后辈骄恣不法,四弟之罪也!我有三事奉劝四弟,一曰“勤”,二曰“早起”,三曰“看五种遗规”。四弟信此三语,便是爱兄、敬兄;若不信此三语,便是弁髦老兄。我家将来气象之兴衰,全系乎四弟一人之身。六弟近来气性极和平,今年以来,未曾动气,自是我家近气象。惟兄弟俱懒,我以有事而懒,六弟无事而亦懒,是我不甚满意处。若二人俱劝,则气象更兴旺矣。

——引自《曾文正公全集》

解读

五种遗规,四弟一定要天天遵循,句句学习。我期望四弟的,也就是这些。家里承蒙祖父的厚德和余荫,使我官居高位,假如兄弟妯娌不和睦,子孙后代没有规矩,那么人人骄奢淫佚,很快就会衰败,即使贵为宰相,又有什么用呢?我家里的祖父、父亲、叔父三位大人,规矩都极严,是极好的榜样,我们跟着他们而学,是很容易的事。别的家庭没有好的榜样,尚且要自立门户,自订条规,何况我家有祖父这样现成的榜样,怎么能不遵而行之,而竟忍心加以抛弃呢?现在我不在家,一切都希望四弟作主。兄弟之间不和睦,这是四弟的过错。子孙辈骄横恣肆,不守规矩,是四弟的过错。我有三件事奉劝四弟,一叫勤,二叫早起,三叫看五种遗规。四弟相信这三句话,便是爱我、敬我;如果不相信这三句话,就是看不起我。将来我家的兴衰与否,全部取决于四弟一人。近来六弟的气性极为平和,今年以来,未曾动过气,这是我家近来的好气象。只是兄弟们都很懒惰,我是因为有别的事而懒,六弟则是没有别的事也懒,这是我不很满意的地方。如果两个人都能改正,那么气象就会更加兴旺了。

“评析”

“绝大学问,即在家庭日用之间。”此种见识,诚非普通人所能及。曾国藩有见于此,不但躬行实践,而且要传给他的后代人。

普天之下的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成龙变凤。可是人世间父母的爱,并不能使自己的子女如同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一样,但教子成功的例子也是举不胜举的。曾国藩就是一例。

从道光十八年(1828年)曾国藩被点翰林以后,他鲜有回家的机会。教育子女全赖他在家书中殷殷教诲。从咸丰二年(1852年)到同治十年(1871年)的二十年中,他写给两个儿子近二百封信,包括其教子如何读书、作文、做人。在家书中曾国藩不厌其烦地教育儿子,只求读书明理,不求做官发财。

如果说在此以前曾国藩还只不过是一个二品侍郎、团练大臣,并无实权,算不上是名贵,可在咸丰十年(1860年)以后,他身为总督,权绾四省,俨然是清王朝封疆大吏,而教子则更为严格:

凡世家子弟,衣食起居无一不与寒士相同,庶可以成大器;若沾染富贵气习,则难望有成。吾忝为将相,而所有衣服不值五百金。愿尔等常守此俭朴之风,亦惜福之道也。其照例应用之钱,不宜过啬。

尔在外以谦谨二字为主。世家子弟、门第过盛,万目所属。临行前,教以三戒之首末二条及力去傲情二弊,当已牢记之矣。场前不可与州县来往,不可送条子。进身之始,务知自重。

在家书中,曾国藩教育子女不许有“特权”思想。他十分清楚,沉湎于权贵之中的子女,往往骄纵,且甘居下游。因此,曾国藩身体力行,戒奢、戒侈。他曾说:

世家子弟,最易犯一奢字、傲字。不必锦衣玉食而后谓奢也,但任皮袍呢褂俯拾即是,舆马仆从习惯为常,此即日趋于奢矣。见乡人则嗤其朴陋,见雇工则颐指气使,此即日习于傲矣。《书》称:“世禄之家,鲜克由礼”。《传》称:“骄奢淫佚,宠禄过也”。京师子弟之坏,未有不由于骄奢二字者。

曾国藩对于古训“身教重于言教”的理解十分深刻。他虽十分重视读书、做人的教育,可他却避免了高高在上、夸夸其谈的督责。他从自己学习的亲身体会出发,以商量的口吻,研究的态度,中肯地指出儿子在学习中的进步与不足,因此收效十分显著。

曾国藩讲求的家范,是国人传统中的一个典型。他曾告诫家人:家范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与治国相关联。家范是治国的基石。

无论哪个时代,哪个阶级,无论出自于何种理由,人们都不能不承认曾国藩的学问和能力。他集严父、慈父于一身,时时注意教子的方式方法,“爱之以其道”。其教子成功的经验,时至今日也颇具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