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按制度管事全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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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筹资与投资管理制度

代收股款协议

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以下称甲方)与____银行____市分行(以下称乙方)经充分协商,就乙方为甲方代收股款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甲方本次发行普通股____股,每股面值____元,每股发行价格____元,发行总价额____元。甲方委托乙方为代收股款银行,代甲方收取本次银行的总价额。

二、乙方安排____个代收点(详见另纸),为甲方代收股款。代收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代收期间内,乙方_个代收点全部营业,代收股款。

三、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股款缴纳人名册及印鉴证书交付于乙方。乙方按名册记载收款。

四、缴款人缴款时,应提交甲方认股书,按认股书记载交款后,乙方应向缴款者开具收据,并将存根收据副本交付于甲方。

五、缴款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后缴款时,乙方应代甲方收取缴款人迟延利息。日迟延利息为原本的_‰。

六、乙方于开具收据时应检验认购入印鉴。

七、甲方应在收款期间届满后3日内,按乙方实际收取股款(含迟延利息)额的____‰向乙方支付代收手续费。逾期不支付时,乙方有权从代收股款中扣除。

八、乙方应在甲方缴清手续费或从代收股款中扣除手续费后3日内,将代收股款、迟延利息及按活期存款利率计算前两项金额应产生的利息一并划入甲方开户银行账号。迟延划拨时,每日按总金额的_‰向甲方交付迟延金。

九、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方有不得已之事由时,应于10日前通知对方而终止协议。终止只对将来有效,终止前事项按本协议办理。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股份有限公司(筹)(盖章)

地址:

乙方

银行____分行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住所:____

股款收据

今收到

认股人____交来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款____元。

认股数____股,每股发行价____元,认购总价额____元。认购总价额已缴清(尚欠____元)。

____股份有限公司股款代收

银行____银行____分行(章)

收款人(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第一联:收款银行留存

第二联:缴款人收执

第三联:凭收据到____证券公司换取股票

认股人失权、认股撤销、股款催缴通知书

认股人失权通知书

认股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的股款催缴通知书谅已收悉。不知何故,您(贵法人)至今未缴股款。本公司不得不遗憾地通知您,您(贵法人)已失去认股人的一切权利,您(贵法人)所认股份,本公司将另募他人认购。由于您(贵法人)的行为,造成本公司损失____元,请您(贵法人)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赔偿金交本公司代收股款银行。逾期不缴,本公司将以您(贵法人)为被诉人提起诉讼。

特此通知

顺致

敬意

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章)

发起人代表(签名)

年____月____日

认股撤销通知书

股份有限公司

发起人代表:

我(单位)认购贵公司普通股____股,每股发行价____元,认购总额____元,已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将股款缴清。但是,股份募集期间届满时贵公司尚有____股无人认购(股份认购结束后30日内仍未召开创立会、____年____月____日召开的创立会上作出了不成立公司决议),按照公司法第93条规定,我(单位)决定撤销认股。请贵公司发起人事务所速将股款及利息共____元退回。

特此通知

顺致

敬意

认股人(签名、盖章)

年____月____日

股款催缴通知书

认股人____:

承蒙信任,认购本公司记名普通股____股,认购总价额____元。按本公司规定,您(贵法人)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缴清股款,但不知何故,您(贵法人)至今未缴(未缴清、尚欠____元)。请您(贵法人)接本通知后,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股款____元,迟延利息____元共计____元缴到本公司代收股款银行____银行____分行(地址:____省____市____区____街____号)。逾期仍不缴时,您(贵法人)将丧失认股人的一切权利,本公司有权请您(贵法人)赔偿损失。

特此通知

顺致

敬意

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章)

发起人代表(签名)

_年_月_日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____

贷款方:____

借款方:____

保证方:____

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贷款种类: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大写)________

第三条借款用途:________

第四条借款利率:借款利率为月息____%,按季收息,利随本清。如遇国家调整利率,按调整后的规定计算。

第五条借款期限:_借款时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借款实际发放和期限以借据为凭分_次或一次发放和收回。借据应作为合同附件,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还款资金来源及还款方式:

第七条保证条款:借款方请_作为自己的借款保证方,经贷款方审查,证实保证方具有担保资格的足够代偿借款的能力。保证方有权检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当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时,由保证方负连带责任偿还本息的责任。必要时,贷款方可以从保证方的存款收户内扣收贷款本息。

第八条违约责任:

一、签订本合同后,贷款方应在借款方提出借据_日内假日顺延将贷款放出,转入借款方账户。如贷款方未按期发放贷款,应按违约数额和延期天数的贷款利息的20%计算向借款方供付违约金。

二、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借款方如在使用贷款中造成物资积压或损失浪费,或进行非法经营,贷款方不负任何责任,并有权按银行规定加收罚息或从存款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如借款方有意转移并违约使用资金,贷款人有权商请其他开户行代为扣款清偿。

三、借款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还款。如借款方需要延长借款期限,应在借款到期前5日内向银行提出申请,有保证方的,还应由保证方签署同意延长担保期限,经贷款方审查同意后办理延期手续。如借款方不按期偿还借款,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并按银行规定加收逾期利息和罚息。如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亏损或虚盈实亏,危及贷款方安全时,贷款方有权提前收回贷款。

第九条除因法律规定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外,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据法规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其他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后,借款方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

双方协议的附加条款:

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贷款方、借款方、保证方各执一份;合同本____份,报送____有关单位各留一份。

借款方(单位)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___(签章)

贷款方(单位)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职务、姓名)____(签章)

保证方(单位)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签章)

开户银行和账号:________

签订日期:_年_月_日

××公司筹资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经营运作中的筹资行为,降低资本成本,减少筹资风险,以提高资金运作效益,依据相关规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筹资行为。

三、本制度所指的筹资,是指权益资本筹资和债务资本筹资。

权益资本筹资是由公司所有者投入以及以发行股票方式筹资:债务资本筹资指公司以负债方式借入并到期偿还的资金,包括短期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方式筹资。

四、筹资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原则:

2.统一筹措,分级使用原则:

3.综合权衡,降低成本原则:

4.适度负债,防范风险原则。

五、资金的筹措、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

权益资本筹资

六、权益资本筹资通过吸收直接投资和发行股票两种筹资方式取得。

1.吸收直接投资是指公司以协议等形式吸收其他企业和个人投资的筹资方式。

2.发行股票筹资是指公司以发行股票方式筹集资本的方式。

七、公司吸收直接投资程序

1.吸收直接投资须经公司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批准。

2.与投资者签订投资协议,约定投资金额、所占股份、投资日期以及投资收益与风险的分担等。

3.财务部负责监督所筹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和实物资产的评估工作,并请会计师事务所办理验资手续,公司据此向投资者签发出资报告。

4.财务部在收到投资款后应及时建立股东名册。

5.财务部负责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和企业章程修改手续。

八、吸收投资不得吸收投资者已设有担保物权及租赁资产的出资。

九、筹集的资本金,在生产经营期间内,除投资者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十、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公司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以及资本汇率折算差额等计入资本公积金。

十一、发行股票筹资程序

1.发行股票筹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批准并拟订发行新股申请报告。

2.董事会向有关授权部门申请并经批准。

3.公布公告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与证券经营机构签订承销协议。定向募集时向新股认购入发出认购公告或通知。

4.招认股份,交纳股款。

5.改组董事会、监事会,办理变更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十二、公司财务部建立股东名册,其内容包括股东姓名、名称、住所及各股东所持股份、股票编号以及股东取得股票的日期等。

债务资本筹资

十三、债务资本的筹资工作由公司财务部统一负责。经财务部批准分支机构可以办理短期借款。

十四、公司短期借款筹资程序

1.根据财务预算和预测,公司财务部应先确定公司短期内所需资金,编制筹资计划表。

2.按照筹资规模大小,分别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审批筹资计划。

3.财务部负责签订借款合同并监督资金的到位和使用,借款合同内容包括借款人、借款金额、利息率、借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以及违约责任等。

4.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十五、公司短期借款审批权限

短期借款采取限额审批制,投资限额标准如下(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1.财务部经理审批限额:10万元:

2.财务总监审批限额:50万元:

3.总经理审批限额:100万元。

十六、在短期借款到位当日,公司财务部应按照借款类别在短期筹资资记簿中登记:

十七、公司按照借款计划使用该项资金,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如有变动须经原审批机构批准。

十八、公司财务部及时计提和支付借款利息并实行岗位分离。

十九、公司财务部建立资金台账,以详细记录各项资金的筹集、运用和本息归还情况。财务部对于未领取利息单独列示。

二十、公司长期债务资本筹资包括长期借款、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长期应付款等方式。

二十一、公司长期借款必须编制长期借款计划使用书,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公司批准文件、借款金额、用款时间与计划以及还款期限与计划等。

二十二、长期借款计划须由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总经理依其职权范围进行审批。

二十三、公司财务部负责签订长期借款合同,其主要内容包括贷款种类、用途、贷款金额、利息率、贷款期限、利息及本金的偿还方式和资金来源、违约责任等。

二十四、长期借款利息的处理

1.筹建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开办费:

2.生产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3.清算期间发生的应计利息计入清算权益:

4.购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有关的应计利息,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或者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之前,计入购建资产的价值。

二十五、公司发行债券筹资程序

1.发行债券筹资应先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

2.向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公司登记证明、公司章程、公司债券募集办法以及资产评估报告和验资报告等。

3.制订公司债券募集办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名称、债券总额和票面金额、债券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发行的起止日期、公司净资产、已发行尚未到期的债券总额以及公司债券的承销机构等。

4.同债券承销机构签订债券承销协议或包销合同。

二十六、公司发行的债券应载明公司名称、债券票面金额、利率以及偿还期限等事项,并由董事长签名、公司盖章。

二十七、公司债券发行价格可以采用溢价、平价、折价三种方式,公司财务部保证债券溢价和折价采用直线法合理分摊。

二十八、公司对发行的债券应置备公司债券存根簿予以登记。

1.发行记名债券的,公司债券存根簿应记明债券持有人的姓名、名称及住所、债券持有人取得债券的日期及债券编号、债券总额、票面金额、利率、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以及债券的发行日期。

2.发行无记名债券的,应在公司债券存根簿上登记债券的总额、利率、偿还期限和方式以及发行日期和债券的编号等。

二十九、公司财务部在取得债券发行收入的当日,即应将款项存入银行。

三十、公司财务部指派专人负责保管债券持有人明细账,并组织定期核对。

三十一、公司按照债券契约的规定及时支付债券利息。

三十二、公司债券的偿还和购回在董事会的授权下由公司财务部办理。

三十三、公司未发行债券必须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十四、其他长期负债筹资方式还包括补充贸易引进设备价款和融资租人固定资产应付的租赁费等形成的长期应付款。

三十五、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长期应付款。

公司筹资风险管理

三十六、公司应定期召开财务工作会议,并由财务部对公司的筹资风险进行评价。

公司筹资风险的评价准则如下:

1.以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的需要决定筹资的时机、规模和组合。

2.筹资时应充分考虑公司的偿还能力,全面衡量收益情况和偿还能力,做到量力而行。

3.对筹集来的资金、资产、技术具有吸收和消化的能力。

4.筹资的期限要适当。

5.负债率和还债率要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6.筹资要考虑税款减免及社会条件的制约。

三十七、公司筹资效益的决定性因素是筹资成本,这对于选择评价公司筹资方式有重要意义。公司财务部采用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最小的筹资组合评价公司资金成本,以确定合理的资本结构。

三十八、筹资风险的评价方法采用财务杠杆系数法。财务杠杆系数越大,公司筹资风险也越大。

三十九、公司财务部应依据公司经营状况、现金流量等因素合理安排借款的偿还期以及归还借款的资金来源。

附则

四十、本制度由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四十一、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核批准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项目投资运作和管理,保证投资资金的安全和有效增值,实现投资决策的科学化和经营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使本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稳健发展,赢取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在进行各项目投资时,均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及属下各单位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和董事会审议决定,由总经理和各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本公司项目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为公司投资发展部(以下简称投资部),其职责范围另文规定。

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五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问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六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

一、市场状况分析:

二、投资回报率:

三、投资风险(政治风险、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

四、投资流动性:

五、投资占用时间:

六、投资管理难度:

七、税收优惠条件:

八、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

九、投资的预期成本:

十、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

十一、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由公司进行的必要股权投资可不在此例。

第七条各投资项目依所掌握的有关资料并进行初步实地考察和调查研究后,由投资项目提出单位(下属公司或公司投资部)提出项目建议,并编制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按审批程序及权限报送公司总部主管领导审核。总部主管领导对投资单位报送的报告经调研后认为可行的,应尽快给予审批或按程序提交有关会议审定。对暂时不考虑的项目,最迟五天内给予明确答复,并将有关资料编入备选项目存档。

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八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批:10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主管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2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审批:10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九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原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十条总经理办公室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办公室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订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十二条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三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报实施单位总经理核准。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订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十四条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一、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总经理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办事机构,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总部。

二、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项目的运作与管理

第十五条项目的运作管理原则上由公司分管项目投资的副总经理及项目负责人负责。并由本公司采取总量控制、财务监督、业绩考核的管理方式进行管理,项目负责人对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第十六条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十七条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十八条公司全资及控股项目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企业管理部:持股及合作企业(未列入合并会计报表部分)的综合协调管理的牵头部门为公司投资部。

第十九条对于贸易及证券投资项目则采用专门的投资程序和保障、监控制度,具体办法另定第六章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总部审批核准。

第二十一条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二十二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二十三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企管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决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清洁,不得久拖推诿。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二十五条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公司投资管理制度范本

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投资管理,规范公司投资行为,提高资金运作效率,保证资金运营的安全性和收益性,根据外部规范与公司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公司及各分公司的投资行为。

三、本制度所指投资分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

1.对外投资指将货币资金以及经济资产评估后的房屋、机器、设备、物资等实物以及专利权、商标权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作价出资,进行各种形式的投资活动。

2.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从银行贷款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更新改造以及购买和建造大型机器、设备等投资活动。

四、投资目的

1.充分有效地利用闲置资金或其他资产,进行适度的资本扩张,以获取较好的收益,确保资产保值增值。

2.改善装备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扩大经营规模,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投资原则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2.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3.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对外投资

六、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1.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股票、企业债券、金融债券或自库券以及特种国债等。

2.长期投资包括:

(1)出资与公司外部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成立合资或合作制法人实体;

(2)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开办合资、合作项目;

(3)以参股的形式参与其他法人实体的生产经营。

七、投资业务的职务分离

1.投资计划编制人员与审批人员分离。

2.负责证券购入与出售的业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3.证券保管人员与会计记录人员分离。

4.参与投资交易活动的人员与负责有价证券盘点工作的人员分离。

5.负责利息或股利计算及会计记录的人员与支付利息或股利的人员分离,并尽可能由独立的金融机构代理支付。

八、公司短期投资程序

1.公司财务部应根据公司资金盈余情况编报资金状况表。

2.证券资金部分分析人员根据证券市场上各种证券的情况和其他投资对象的盈利能力编报短期投资计划。

3.公司的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按短期投资规模大小和投资重要性,分别依照各自的职权审批该项投资计划。

九、公司财务部按照短期证券类别、数量、单价、应计利息以及购进日期等项目及时登记该项投资。

十、公司应建立严格的证券保管制度,至少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控制,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有价证券,证券的存入和取出须详细记录在证券登记簿内,并由在场的经手人员签名。

十一、公司购入的短期有价证券须在购入当日记入公司名下。

十二、有价证券的盘点工作应由公司财务部和证券资金部负责组织实施。

1.证券保管员和会计人员应在每月终了时进行月终盘点,并完成下列程序:

(1)盘点前必须将截至当月最后一天的证券登记入账并结出结存额:

(2)实地清点实物,核对卡片:

(3)月终编制“有价证券盘点表”。

2.财务部根据“有价证券盘点表”,认为必要时,可以抽样核对,复核盘点表。

3.年终时,根据公司盘点指令。组织人员,全面清点,编制“有价证券盘点表”,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人(或聘请注册会计师)参加监盘。

十三、公司财务部应对每一种证券设立明细账加以反映,每月还应编制证券投资和盈亏报表,’对于债券应编制折、溢价摊销表。

十四、司财务部应将投资收到的利息、股利及时入账。

十五、应由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以及董事会按其职权批准处置公司短期投资。

十六、公司对外长期投资按投资项目的性质分为新项目和已有项目增资。

1.新项目投资是指投资项目经批准立项后,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的投资。

2.已有项目增资是指原有的投资项目根据经营需要,在原批投资额的基础上增加投资的活动。

十七、对外长期投资程序

1.财务部协同投资部门确定投资目的并对投资环境进行考察:

2.对外投资部门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投资意向书:

3.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报告并上报财务部和总经理办公室:

4.财务部协同对外投资部门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

5.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本办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报批手续:

6.对外投资部门制订有关章程和管理制度:

7.对外投资部门项目实施运作及其经营管理。

十八、对外投资权限

1.所有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均由总公司批准或由总公司转报董事会批准,各子公司、分公司无对外投资权,但享有投资建议权。

2.总公司应在受理对外长期投资项目立项申请后一个月内做出投资决策。

十九、经批准后的对外长期投资项目,一律不得随意增加投资,如确需增资,必须重报投资意向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十、对外长期投资兴办合营企业对合营合作方的要求

1.要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济实力:

2.能够提供合法的资信证明:

3.根据需要提供完整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相关资料。

二十一、对外长期投资项目必须编制投资意向书。项目投资意向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1.投资目的:

2.投资项目的名称:

3.项目的投资规模和资金来源:

4.投资项目的经营方式:

5.投资项目的效益预测:

6.投资的风险预测(包括汇率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政治风险);

7.投资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市场情况、经济政策;

8.投资所在地的外汇管理规定及税收法律法规:

9.投资合作方的资信情况。

二十二、国(境)外投资项目还应提供如下资料:

1.有关投资所在国(地区)的现行外汇投资的法令、法规,税收规章以及外汇管理规定:

2.投资所在国(地区)的投资环境分析、合作伙伴的资信状况;

3.投资外汇资金来源证明及投资回收计划:

4.本国驻外使馆及经参处对项目的审查意见:

5.本国外汇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十三、投资意向书(立项报告)报总公司批准后,对外投资部门应委托专业设计研究机构负责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总论

(1)项目提出的背景,项目投资的必要性及其经济意义;

(2)项目投资可行性研究的依据和范围。

2.市场预测和项目投资规模

(1)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

(2)国内现有类似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的统计:

(3)项目进入市场的生产经营条件及经销渠道:

(4)项目进入市场的竞争能力及前景分析。

3.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1)项目的注册资金及其生产经营所需资金:

(2)资金的来源渠道、筹集方式及贷款的偿还办法;

(3)资金回收期的预测:

(4)现金流量计划。

4.项目的财务分析

(1)项目前期开办费以及建设期间各年的经营性支出:

(2)项目运营后各年的收入、成本、利润和税金测算,可利用投资收益率、净现值以及资产收益率等财务指标进行分析。

5.项目敏感性分析及风险分析。

二十四、财务部和对外投资部门应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总公司批准后,编制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合作各方的名称、地址及其法定代表人:

2.合作项目的名称、地址、经济性质、注册资金及其法定代表人;

3.合作项目的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4.合作项目的内部管理形式、管理人员的分配比例、机构设置及实行的财务会计制度:

5.合作各方的出资数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及出资期限:

6.合作各方的利润分成办法和亏损责任分担比例:

7.合作各方违约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的计算方法:

8.协议(合同)的生效条件:

9.协议(合同)的变更、解除的条件和程序:

10.出现争议时的解决方式以及选定的仲裁机构及所适用的法律:

11.协议(合同)的有效期限:

12.合作期满时财产清算办法及债权债务的分担:

13.协议各方认为需要制订的其他条款。

项目合作协议书(合同)由总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生效,或由总公司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

二十五、对外长期投资协议签订后,公司协同办理出资、工商和税务登记以及银行开户等工作。

二十六、确定对外投资价值及投资收益的原则

1.以现金、存款等货币资金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计价。

2.以实物、无形资产方式向其他单位投资的,按照评估确认或者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

3.公司认购的股票,按照实际支付款项计价。实际支付的款项中含有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付股利的,按照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收股利后的差额计价。

4.公司认购的债券,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实际支付款项中含有应计利息的,按照扣除应计利息后的差额计价。

5.溢价或者折价购入的长期债券,其实际支付的款项(扣除应计利息)与债券面值的差额,在债券到期以前,分期计入投资收益。

6.公司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的,其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其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金。公司以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和股票进行长期投资,对被投资单位没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成本法核算,并且不因被投资单位净资产的增加或者减少而变动: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按照在被投资单位增加或者减少的净资产中所拥有或者分担的数额,作为公司的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同时增加或者减少公司的长期投资,并且在公司从被投资单位实际分得股利或者利润时,相应增加或减少公司的长期投资。

7.公司对外投资分得的利润或者股利和利息,计入投资收益,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或者补缴所得税。

8.公司收回的对外投资与长期投资账户的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或者投资损失。

二十七、对外长期投资的转让与收回。

1.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以收回对外投资:

(1)按照章程规定,该投资项目(企业)经营期满;

(2)由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不善,无法偿还到期债务,依法实施破产。

(3)由于发生不可抗力而使项目(企业)无法继续经营;

(4)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2.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以转让对外长期投资:

(1)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公司经营方向的:

(2)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3)由于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4)总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投资转让应严格按照《公司法》和企业章程有关转让投资的规定办理。

3.对外长期投资转让应由总公司财务部会同投资业务管理部门提出投资转让书面分析报告,报总公司批准。

4.对外长期投资收回和转让时,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尽职尽责,认真做好投资收回和转让中的资产评估等项工作,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二十八、公司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公司净资产的50%。

对内投资

二十九、公司对内投资程序

1.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2.编制投资项目初步设计文件:

3.编制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4.按本制度规定的权限办理报批手续。

三十、公司对内投资权限

对内投资采取限额审批制,超过限额标准的由公司董事会批准。

三十一、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1.公司项目承办单位要在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必要的勘察工作以及科学实验的基础上,对建设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技术的可行性和经济的合理性提出综合研究论证报告。

2.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有资格的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或科研单位。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办法和内容以及深度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公司财务部按本办法规定的权限报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改变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以及标准,如需改变必须报原审批机构审批。

三十二、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

1.公司项目承办单位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委托有资格的勘察设计或科研单位进行工程初步设计。

2.初步设计必须以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为依据,不得任意修改、受更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或提高建设标准,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一般不应突破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控制数。概算总投资如超过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控制数的10%,必须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3.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如确需进行设计修改和概算调整,必须由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提出具体修改及调整意见,经建设单位审查确认后报原批准单位批准。

三十三、年度计划和统计

1.各分支机构所有新建、续建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项目,必须编报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建议计划。

2.年度投资建议计划于每年9月前报总公司审批。总公司于每年1月底前下达当年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计划。

3.凡列入公司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年度投资计划的投资项目,不需再行办理审批手续,当年新增加的基建及技改项目,必须按规定的投资限额办理报批手续,并增补列入当年投资计划。

4.编制年度计划,除认真填报有关的计划表外,还要有必要的文字说明,数字要准确,文字要精练。

5.各分支机构必须严格执行总公司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无权自行调整,如确需调整,必须履行报批手续。

6.各分支机构必须及时、准确地向总公司,送基本建设及技术更新改造统计报表。

三十四、竣工验收

1.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工程完工后,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一般由公司财务部协同项目承办部门组织竣工验收。

2.工程竣工验收参照有关国家标准执行。

3.对于工程竣工资料及验收文件,财务部、项目承办单位应及时归档。

投资管理机构

三十五、公司有关归口管理部门或分支机构为项目承办单位,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信息收集、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项目中报立项和实施过程中的监督、协调以及项目结束后的评价工作。

三十六、公司财务部负责投资效益评价、技术经济可行性分析、资金筹措、办理出资手续以及对外投资资产评估结果的确认等。

三十七、对专业性较强或较大型投资项目,其前期工作应组成专门项目可行性调研小组采完成。

三十八、公司法律顾问和审计部门负责对项目的事前效益审计协议、合同及章程的法律主审。

三十九、公司分支机构的对外投资活动必须报总公司批准后方可进行,各分支机构不得自行办理对外投资。

附则

四十、本制度由财务部编制,解释权、修改权归财务部。

四十一、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决定后,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年度配股说明书范本

本公司董事会愿就本配股说明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负共同及个别责任;确信并无遗漏任何重大事实,以致本配股说明书有误导成分。本说明书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公司并未授权任何其他人士对本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提供本说明书以外的其他资料。主要提示

股权登记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股票停止托管及转托管时间

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股权证交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认购配股缴款日: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期内证券商营业时间)

获配股票开始交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配售比例:以____年度送股后的股东持股数为基数,每____股配售____股

配售总量:____万股

配售价格:每股人民币____元

配售权证编码:

认购配股缴款地点: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

提示: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

一、绪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送配股的暂行规定》,《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实施细则》证券登记有限公司《_所上市证券分红派息配股运作方案(A股)》等有关规定,本公司第_届董事会_次会议决议通过了《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年度配股方案》,提交_年_月_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_市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市证监办字_号文批准,并征得_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现将_年度配股事宜说明如下:

二、互配股方案

1.配股比例及方式:以×年度送股后的股东持股数为基数,每_股配售_股,并采取派发配股权证认购新股的方式。

2.配股价格:每股面值_元,配售价_元。

3.经××市国资局批准和发起人法人股股东同意,国有股及发起人法人股配股权将协议转让。

4.本次配股总数为:____万股,配股权证____万张。其中向国家股和发起人法人股股东配售____万股,定向法人股股东配售____万股,个人股股东配售____万股。

三、配股对象

截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午____时____分收市后在________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及各异地证券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________股东。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股票停止托管和转托管。

四、配股各有关当事人

1.发行人: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电话:

2.包销机构:_证券有限公司

地址:_市_路_国际大厦_层

法人代表:

电话:

3.股份登记机构: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_市_路_号

电话:

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地址:_省_市_路_楼

电话:

五、配股权证的派发

1.本次派发的配股权证,按在股权登记截止日登记在册的____各股东持有的____股份的数量加上____年度的送股数量为基数,以____股配发____股的比例,旧证券登记机构直接记入____各股东的股票账户,不提供实物权证。

2.____配股权证开始派发的时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自____年____月____日始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的每一交易日中,凡属配股对象的已托管的____公众股股东可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股票存折到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其所拥有的权证:已在____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____内部职工股股东可持同样证件在其权证托管的证券商处打印其所拥有的权证:____发起人股东的配股权证登记在____证券登记公司,定向法人股的配股权证直接托管到____证券登记公司。

3.由配股产生的零碎权证(不足一股的);不派发给股民。

六、配股权证的交易

1.____配股权证的可流通部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问的交易日在____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交易单位为“张”,每100张为一标准交易手。

2.配股权证的交易程序和交易费用与股票相同。

七、配售股票的认购

1.凭配股权证认购股票的时间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期间每周_至每周_证券商营业时间内办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补办。

2.每_张配股权证可认购_股_配股售股份,认购价每股人民币_元。

3.认购者在认购时间内凭身份证、证券账户卡、股票存折在其配股权证托管证券商处办理缴款认购手续。

4.国有股、发起人法人股、定向法人股配股的认购由包销商直接办理。

5._年_月_日后未认购的权证,由包销商根据包销协议进行处理。

八、配售股票的交易

配售的____股票可流通部分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交易所开始交易。

九、配股募集资金的运用计划

经董事会研究,本次配股所募集的资金在扣除发行、登记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后,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十、____年度盈利预测

根据____会计师事务所,____字第____号关于本公司____年度盈利预测的审查验证报告,本公司____年预测税后利润总额为____万元,接送配股后的股份总额计算,预计每股收益为____元。

十一、咨询

1.如对本配股说明有疑问,请查询本公司证券部。

地址:____省____市____路____号

电话: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2.认购者凭配股权证认缴配售股份的款项后,在其托管证券商处打印股票存折时,若未获确认,请在托管证券商处查询。

十二、特别说明

本次配股期间,_股票不停牌。配股权证不办理转托管。本次配股由_证券有限公司承担包销责任。

十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_届查事会_次会议关于_年度配股方案的决议:

2._年_月_日公司_年股东大会关于_年度增资配股方案的决议:

3.《关于申请批准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分红送股_配股方案的报告》_发_号文:

4.《关于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年度送配股方案的批复》市证管办字第_号文:

5.《关于____(集团)股份有限公司____年度盈利预测的审阅函》_字第_号:

6.本次配股包销协议书。

四、甲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____股份有限公司认股书样本交乙方,乙方代为寻求印刷单位。印刷单位须是中国证监会指定厂家。印刷费计入承销费,由甲方和其他费甲一并支付。

五、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办____个认购点,负责向认购入发放认股书、接收认股人填好的认股书。每日向甲方书面报告认股情况。认股期间届满后3日内,乙方应以书面向甲方交付认股人名册。

六、认股数量超过公开发行数量时,由甲方从下列方法中采取一种方法,委托乙方按此方法,在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确定认股人:

1.抽签:

2.比例配售:

3.比例累退:

4.认股多者优先。

七、乙方按甲方指示方法确定认股人后,应向甲方交付确定认股人清册。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向各认股人发书面通知(公告),通知认股人去甲方指定银行缴纳股款。

八、股款缴纳期间届满后3日内,甲方或由甲方委托指定银行将缴款人清册交乙方、对逾期不缴股款的认股人,由乙方以甲方名义向其发出催缴通知书。经催缴仍不缴纳者,由乙方向其发出失权通知书。

九、甲方经登记正式成立后,应通知乙方向认股人发放股票发放方法由乙方定。乙方发放股票后,应按甲方要求制成股东名册交付于甲方。

十、本次承销费用(含广告费、股票印刷费、通信费等)为承销总价额_‰。乙方发放股票结束后_日内,由股份有限公司代甲方向乙方一次划拨完毕。

十一、甲乙一方违反本协议时,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十二、甲乙双方对协议执行有争执时,应请_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任何一方不得声明不服。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____股份公司成立后,无条件继受甲方权利义务。

十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

____股份有限公司(筹)(章)

发起人代表(签名)

地址:____省____区____街____号

乙方

证券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住所:_省_市_区_街_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