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所经手的信息有很大一部分是数字信息。在基层单位,统计工作大多由办公室兼管,即使有专门的统计人员,各种统计数字也需报到办公室,由秘书整理或汇总后形成报表或文件材料,再上报有关领导或各级机关。秘书部门处在数字汇总的“枢纽站”。这就要求秘书部门在处理数字信息时要严肃慎重,以防失真。
近年来统计数字弄虚作假的突出表现是报成绩、论功劳时使用放大镜显示数字,摆问题、提缺点时则用缩微镜显示数字。河北某县在1984年展开“增百”(人均收入年增百元)活动中,上报该县农村人均收入增长107元。同是该县,1988年为了争当享受国家优惠待遇的“贫困县”,便把当年人均收入下压了50元。该县的两次虚报,就是统计数字造假的一个缩影。
要想彻底改变基层统计数字的浮夸造假之风,除上级领导带头转变作风,加大查处力度外,最关键的还是从基层抓起。
(1)基层领导要端正心术,不可有意造假而以假充真。现实情况表明,许多数字造假是经过领导授意的。某乡1992年计划生育工作在评估排队中呈落后状态,为跨入“先进”行列,使年终不被“一票否决”,乡党委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政领导会议,商量对策,并认可了分管计划生育工作的副乡长提出的“改年龄、改出生”及编造假材料、假报表的主张。该乡实际排队应在57位,属“一票否决”之列,但对统计数字进行“技术处理”后,排在了21位,还获得进位奖金1050元。不难看出,该乡统计数字作假,是乡党委研究决定的,主要责任在领导。
(2)基层的秘书人员要严把关,设置一道去伪存真的防线。秘书在日常工作中兼管统计数据的收集、计算、整理、核实、汇总及上报等具体事务,所以应严把统计数据运转环节的各个关口。为保证数据的准确无误,秘书应重点把好以下四关:一是计算关。有时,包括秘书在内的统计人员本无意造假,但由于计算有误,就错把不实的数据上报了。这种数据也属虚假统计数据。比如,某县1992年刑事犯罪51件,1993年刑事犯罪18件,秘书在上报材料中写道:“1993年刑事犯罪数比1992年下降了1.83倍。”这个倍数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下降了1倍(100%)就等于零了,何况还是1倍多!原句应改为:1993年刑事犯罪数比1992年下降了64.7%。此例说明,唯有秘书和统计人员运用科学的方法运算,才能保证统计数据的准确。二是核实关。各部门将统计数据报至秘书部门后,秘书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一个统计数据进行核实或实地验证,发现虚假不实的数据应及时纠正处理。某乡往县里上报统计报表,1992年上报的工业总产值为2.7953亿元,比上年增长296.86%,而该乡上报的月份报表表明,1~11月份的实际工业产值是1.3753亿元。也就是说,在12月这一个月里,该乡竟完成1.42亿元的工业产值,相当于11个月的总和。这种情况有经验的秘书一眼就能看出其中有诈,须及时核实纠正,或交给领导处理。三是监督关。秘书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协调领导加强对基层实情的跟踪检查,切实做好信息、调研和督查工作,从而使浮夸造假者无机可乘。四是处理关。以往处理统计数据浮夸造假的问题,存在几种倾向:口头上喊得响,纸上写得多,但动真格的少;强调“今后”的多,着眼“现在”的少;查处拖拉的多,雷厉风行的少。要真正维护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和严肃性,还有待于各级机关的领导和秘书学法、懂法、用法,依法严厉处罚虚报浮夸者。
在一些浮夸造假成风的基层单位,面对真真假假的统计数据,确实难以辨别,难以取舍。但只要上级领导转变工作作风,基层干部戒除蒙哄之心,秘书严把统计数据运转的各个关口,统计数据造假之风必会根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