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商业银行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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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对深圳地区中、外资商业银行竞争力的典型比较分析

选择深圳经济特区而没有选择上海的中外资银行进行对比分析,主要是由于深圳是较早的经济特区,在特区发展之前仅是一个小镇,基本谈不上有银行业,而上海基础较好,中资银行的发展也有一定的基础。因此,笔者认为选择深圳的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进行比较,其比较基础和可比性强,故下面主要就深圳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4 家中资银行深圳分行(以下称: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下同)与外资银行中前 4 名的汇丰银行深圳分行(简称汇丰,下同)、渣打银行深圳分行(简称渣打,下同)、东亚银行深圳分行(简称东亚,下同)、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简称南商,下同)进行典型比较,深入剖析其竞争力优势和劣势,并进一步解释在前面分析中出现的外资银行利润下降、贷款下降等热点问题,以正确、恰当地判断中、外资银行的竞争力问题。

一、盈利水平比较及其主要原因

从数据上看,深圳特区工行、农行、中行、建行4家中资银行家家盈利,而选择的汇丰、渣打、东亚、南洋商业银行4家外资银行则 2 家盈利、2 家亏损,但合计亏损额大于盈利额,盈亏相抵总体亏损4698万美元。

外资银行出现巨额亏损,这个结论似乎不合情理。但对各行的损益表明细科目的进一步分析发现,中外资银行盈亏反差如此之大的主因在于提取呆账准备金(以下简称为提呆)的差异。如汇丰银行,提呆前尚有14 996万美元的盈利,提取 5013.78 万美元的呆账准备金后即呈现4863.82万美元的净亏损;南洋商业银行的情况与汇丰银行十分相似。而中资银行,由于提呆数额与盈利相比只占极小部分,故提呆未对各行盈利情况构成大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外资银行除按贷款余额的1%计提一般呆账准备金外,还要根据贷款的风险程度计提不同比例的准备金,如次级类提20%,可疑类提50%,损失类提100%。如果中资银行比照外资银行的账务处理方法,即在贷款5级分类的基础上对各家中资银行也计提相同比例(即次级类贷款提20%,可疑类贷款提50%,损失类贷款提100%)的呆账准备金,则其损益状况就会出现根本性的变化。不仅不可能盈利,而且还会出现巨额亏损。从中、外资银行的提呆比例来看,中资银行与外资银行都相差甚远,外资银行实际提呆额占主要营业费用支出之比均在30%以上,最高达85%;而中资银行则全部在10%以下。其中,农行最高也只有 10.3%,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则分别为3%和 1.4%。中行因上年度提呆过量(按财政部标准),本年度不仅未提呆,准备金账户还有部分资金冲回。可见,中资银行的盈利有一定的水分。

中资银行提呆严重不足,有其自身原因,但主要还是政策问题。我国现行制度规定,金融机构呆账准备金按年末贷款余额的1%差额提取,坏账准备金按年末应收账款余额的 3‰计提。且坏账冲销还需受有关税收政策的限制。而外资银行在计提呆账准备金方面则不受上述政策的限制,计提多少呆账准备主要取决于资产质量的变化情况。

二、收入来源差异比较

收入来源是构成银行盈利的主要方面。根据前面对中、外资银行的盈利水平的比较和分析,现在更深层次地来探讨一下中、外资银行收入来源差异,这也是构成中、外商业银行盈利水平不同的重要原因。

对比中、外商业银行收入来源的不同,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中资银行收入来源过多集中于收息业务,中间业务(手续费、佣金)收入占营业总收入比率明显低于外资银行;中资银行利息回收率总体低于外资银行。

根据表6.14所示,中资银行97%以上的营业收入来源于收息业务,中间业务(手续费、佣金)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率均未超过1%;而外资银行利息收入大多占其营业收入的90%左右,占比普遍低于中资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明显高于中资银行。

从国际上来看,许多国际性大银行的收息业务只占其营业总收入的40%左右,而中间业务(又称收费业务)则因不存在信贷风险问题,且有较强的稳定性,日益成为国际上许多商业银行的重要营业收入来源。中间业务是外资银行的强项。可以预计,加入WTO后,随着外资银行在业务种类、客户对象和地域范围方面所受的限制越来越少,中资银行必将在中间业务领域首先面临外资银行的激烈竞争。中资银行应抓住时机、大力拓展中间业务,努力增加收入来源,为迎接入世挑战做好充分准备。

外资银行收息率大多在80%以上(只有渣打银行低于80%),中资银行则均在 80%以下,其中工行、建行分别只有 51%和55%。只有中行较高,达77%。

由于中资银行97%以上的收入来源于收息业务,只有50%~60%收息率显然对中资银行的整体收入及其稳定性构成一定的威胁。较低的收息率还是利润虚假的要素之一。

三、支出及成本控制差异比较

支出和成本控制是提高盈利水平的另一主要方面。创造好的盈利水平,既要开源,还要节流。比较深圳经济特区的中、外资银行在支出及成本控制方面的主要统计指标分析,其不同在于以下三个方面。

外资银行营业费用支出主要用于提呆,有利于审慎经营;中资银行业务管理费用占比过大,存在较大压缩空间。中资银行成本控制反差大,中资银行业务管理费占其营业费用(非利息)支出总额的比例普遍偏高。中资银行中除中行外,其他三行约70%的费用支出用在业务管理费上,而几家外资银行的业务管理费占其营业总支出的比例都比较低,除渣打银行(因向其总行缴纳高额管辖行费)超出40%外,其他3 家分别只有17%、10%和5%。第二,各家外资银行营业费用支出中最大支出项目均为呆坏账准备金支出,且都在50%以上。与外资银行相比,各家中资银行用于呆坏账损失准备金的支出比例便显得过低。

外资银行的员工费用支出一般为其业务管理费支出的一半左右,而中资各行间却相差甚大。在中、外资银行业务管理费支出中,员工费用通常都是最大支出项。差别在于外资银行的员工费用支出占其业务管理费支出的比率比较接近,都在 50%左右。而中资银行该比率则相差较大,占比最高的是中行(79%),最低的是农行(33%)。说明各行对员工费用及其他业务管理费用支出的控制存在很大差异。

中资银行在成本控制方面普遍弱于外资银行。业务管理费支出名目繁多、大额支出多是构成中资银行业务管理费居高不下、占比过高的主因之一。外资银行也有一项支出项目是中资银行所没有的,那就是向总行缴纳的管辖行费。1999年,4家外资银行中只有汇丰银行、渣打银行2家有此项费用支出,且是巨额支出。如扣除此项支出,则汇丰银行、渣打银行的业务管理费比表中数字还要大幅降低。

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体系中,如果按所有制结构来划分,则可以主要划分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专指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银行,其他商业银行则可以称之为股份制商业银行,但是在这些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其大股东基本上仍是国家,也就是可以称之为国家控股商业银行,并且股份制的企业形式也没有真正起到作用,其内部管理和经营机制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没有大的区别。我国商业银行之所以时至今日仍然存在许多问题,其主要原因就是几年来的改革只是零敲碎打,并没有从根本上触动商业银行的产权和所有制问题。本章将主要从银行产权制度入手,探讨和研究我国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造的可能性和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