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上市公司代理问题、投资者保护与公司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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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章 对民营样本的研究

一、描述性统计

我们将民营样本按照其最终控制人所有权比例的均值、控制权与所有权之差的均值、法治水平指数的均值、公司是否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分别分组考察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金额和托宾Q值是否存在差异。

民营控制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所有权比例高的,其对外担保相对金额小,并且托宾Q值高;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程度低的,其对外担保相对金额小,托宾Q值高;法治水平高的地区,其所属民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金额小,托宾Q值高;没有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公司,其对外担保相对金额反而高于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公司,托宾Q值也是未受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公司反而低于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公司。

二、回归结果及分析

(一)托宾Q值与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之间的关系

我们考察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对于民营控制上市公司而言是否是一种代理问题的表现形式,即最终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是否通过担保这种方式来侵占小股东的权益,从而不利于公司价值。具体回归结果。

模型1中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的系数为负,但不显著。模型2中我们引入所有权比例以及控制权与所有权之差,上市公司担保相对发生金额变为在0.1的水平上与托宾Q值显著负相关,说明对于民营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确实加剧了代理冲突,从而损害了公司价值。模型3中引入法治水平指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依然在0.1的水平上与托宾Q值显著负相关。模型4中引入公司是否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虚拟变量,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的系数为负且不显著。模型5中我们将所有权比例、控制权与所有权分离程度、法治水平指数、公司是否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虚拟变量均纳入分析,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又变为在0.1的水平上与托宾Q值显著负相关。

(二)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与民营最终控制人的所有权比例等因素之间的关系

我们在考察民营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与最终控制人的所有权比例、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各地区法治水平指数、公司是否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之间的关系时,发现回归模型的调整后R平方均很小,且有些还为负,F值都不显著。因此,本部分未报告该回归结果。

三、小结

本节我们考察了民营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是否导致了代理冲突,并且减损了公司价值。

研究结果表明,民营控制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与托宾Q值均呈负相关关系,且大部分模型中其具有相当的统计显著性,说明对于民营上市公司而言,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确实加剧了代理冲突,从而损害了公司价值。由于回归模型的调整后R平方均很小,且F值不显著,我们没有发现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相对发生金额与民营上市公司最终控制人的所有权比例、所有权与控制权分离程度、法治水平指数、公司是否海外上市以及公司是否受到过证券监管机构的处罚之间存在相关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