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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重工业优先增长的赶超战略与传统经济体制的形成

中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起点很低,这成为影响经济发展战略选择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新中国成立初的发展阶段和认识水平看,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几乎是发展经济、摆脱贫困和落后,崛起于世界民族之林的同义语。而当时世界各发达国家的图景就意味着重工业代表现代化大工业,较高的重工业比重标志着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实力。当时的国务院副总理兼国家计委主任李富春在关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工业化是我们国家在过渡时期的中心任务,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中心环节,则是优先发展重工业。”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重工业基本建设投资占工业基本建设投资的85%,占工农业基本建设总投资的72.9%。

然而在新中国成立初期,资本供给严重不足,由市场所形成的资本价格或利率水平必然相当高,也就是说,由于资本相对昂贵,发展资本密集的重工业部门的成本是极其高昂的,也不符合比较优势原则,在开放和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这样的产业不可能有自生能力。自生能力的概念是根据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的预期获利能力来定义的。在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中,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在没有外部扶持的条件下,如果能够获得不低于社会可接受的正常利润水平,那么这个企业就有自生能力;反之,如果一个正常经营的企业的预期利润低于社会可接受的水平,那么就不会有人投资于这个企业,这样的企业也就没有自生能力,只有靠政府的扶持才能够生存下去。这种不顾资源的约束而推行超越发展阶段的重工业优先发展战略是一种典型的赶超战略,这种战略需要人为地降低发展重工业的成本,包括低利率政策、低汇率政策、低工资和能源、原材料低价政策、低农产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及服务价格政策,其核心是全面排斥市场机制的作用,人为扭曲生产要素和产品的相对价格,以服务于赶超战略的需要。

这种政策环境使得短缺成为经济生活中的普遍现象,如果由市场来引导资源的使用方向,则供给和需求会自动调节至均衡状态,人为压低价格的政策便不能维持,同时也不能保证这些资源流入优先发展的战略部门。同时,虽然人为压低价格为重工业发展创造了必要的宏观政策环境,但如果企业为私人所有和经营,它就仍然保持着对利润分配的使用权和投资方向的选择权,企业积累方向未必能符合重工业优先发展的期望。所以,为了取得剩余的支配权,把握积累方向,使之用于符合国家意图的发展目标上,就必须最大限度地把私人企业改造成国有制企业,并在此基础上建立统一的指令性生产计划体制和统收统支的财务体制。至20世纪60年代初,以重工业优先发展为目标、扭曲产品和要素价格的宏观政策环境、高度集中的资源计划配置制度和毫无自主权的微观经营机制三位一体的传统经济体制完全确立。

由于缺乏比较优势,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国有企业根本没有自生能力,而且由于激励机制的扭曲,企业也缺乏动力去提高绩效,这是后继的企业改革直至发展证券市场的内在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