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桌也是一个舞台,谈判的双方都在这个舞台上扮演不同的角色。既然是演戏,就少不了黑脸的坏人和白脸的好人。只有黑脸白脸相互配合,才能让自己一方成为这个舞台的主宰。
有一回,传奇人物——亿万富翁休斯想购买大批飞机。他计划购买34架,而其中的11架,更是非到手不可。起先休斯亲自出马与飞机制造厂商洽谈,但却怎么谈都谈不拢,最后搞得这位大富翁勃然大怒,拂袖而去。事后,休斯觉得谈判靠争吵是解决不了问题。得想个法子,走和气谈判的路子,于是便找了一位代理人,帮他出面继续谈判。休斯告诉代理人,只要能买到他最中意的那11架,他便满意了。而谈判的结果,这位代理人居然把34架飞机全部买到手。休斯十分佩服代理人的本事,便问他是怎么做到的。代理人回答:“很简单,每次谈判一陷入僵局,我便问他们——你们到底是希望和我谈呢?还是希望再请休斯本人出面来谈?经我这么一问,对方只好乖乖的说——算了算了,一切就照你的意思办吧!”要使用“白脸”和“黑脸”的战术,就需要有两名谈判者,两名谈判者不可以一同出席第一回合的谈判。两人一块儿出席的话,若是其中一人留给对方不良印象的话,必然会影响其对另一人的观感,这对第二回合的谈判来说,是十分不利的。
第一位出现的谈判者唱的就是“黑脸”,他的责任在于不给对方面子,激起对方“这个人真不好惹”、“碰到这种谈判的对手真是倒了八辈子霉”的反应。而第二位谈判者唱的是“白脸”,得尽量给人面子,也就是扮演“和平天使”的角色,使对方产生“总算松了一口气”的感觉。就这样,二者交替出现,轮番上阵,直到谈判达到目的为止。
第一个谈判者只需要使对方产生“真不想再和这种人谈下去了”的反感便够了。不过,这样的战术,只能用在对方极欲从谈判中达成协议的场合中。当对方有意藉着谈判寻求问题的解决时,是不会因对第一个谈判者的印象欠佳,而中止谈判的。所以,在谈判前,你必须先设法探求对方对谈判所抱持的态度,如果是“可谈可不谈”,那么“白脸”与“黑脸”战术便派不上用场了。
谈判以在自己的地盘上进行较为有利,但是,在使用“白脸”与“黑脸”战术时,却反而以在对方的阵营中进行谈判为佳。不管第一位上阵的谈判者用什么方式向对方“挑衅”,如果谈判是在对方的阵营中进行的话,基于一种“反正这儿是我的地盘”的安全感,对方通常不会有过度情绪化的反应。因此,当第二名谈判者出现时,他们的态度自然也不至于过分恶劣了。
相反的,若谈判是在自己的地盘进行,而对方又被第一位上阵的谈判者激怒了的话,便很可能拒绝再度前来,或者干脆提出改换谈判地点的要求。一旦谈判地点变更,对方便可能因此而摆脱掉上回谈判所带来的不悦,重新振奋起来,以高昂的斗志再度面对你的挑战。果真如此,那么“白脸”与“黑脸”战术的效果就要大打折扣了。
“白脸”与“黑脸”战术的功效,乃是源自第一位谈判者与第二位谈判者的“起承转合”上。第二位谈判者就是要利用对方对第一位谈判者所产生的不良印象,继续其“起承转合”的工作。第一位谈判者的“表演”若未成功,第二位谈判者自然也就没戏可唱!
谈判,尤其是有关公务的谈判,参加者通常不止一人。在这种“以一对多”或“以多对多”的谈判中,最适合采用的,就是“攻击要塞”。
谈判对手不止一人时,实际上握有最后决定权的,不过是其中一人而已。在此,我们姑且称此人为“敌方组长”,称其余的淡判副将们为“敌方组员”。“敌方组长”是我们在谈判中需要特别留意的人物,但也不可因此而忽略了“敌方组员”的存在。
谈判时,有时你无论再怎么努力也无法说服“敌方组长”,在这种情况下,就应该转移目标,向“敌方组员”展开攻势,让“敌方组员”了解你的主张,再籍由他们来影响“敌方组长”。其过程也许较一般谈判辛苦,但是,不论做任何事,最重要的就是要能持之以恒,再接再厉,才能获得最后的成功。当你无法说服“敌方组长”时,就要另辟蹊径,把攻击的矛头指向“敌方组员”。这正如古时候的攻城掠池一般,只要先拿下城外的要塞,就可以长驱直入了。这也是下套让人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