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之生,动之死地,亦十有三。夫何故?以其生生之厚。盖闻善摄生者,陆行不遇兕虎,入军不被兵甲。兕无所投其角,虎无所措其爪,兵无所容其刃,夫何故?以其无死地。”
人生降世而出,叫做生,人生离世而归,叫做死。所以生是出,死是入,一生一死,如同一出一入,也是常事。但是人生能长寿善终的人,不过只是十分之三,而短命夭折的人,大约也是十分之三。一生本可长寿善终,不善保养而至丧命,死于非常的,也有十分之三。这是为什么呢?只因为奉养太厚,享受太过,戕害健康,摧残生机,糟蹋自己而不自觉罢了。曾听说善于保养生命的人,处处小心时时谨慎,防范危害健康生命的事物,如同防范野牛猛虎与敌人之刀剑一般。所以他在旷野中行走,小心谨慎,因此不会遇到野牛猛虎;他在军中作战,注意防护,因此不会被敌人刀剑所伤。野牛再狠,也没有办法用尖角来触他;猛虎再凶,也没有办法用利爪来抓他;敌人再强,也没有办法用兵刃来伤他。如同一切足以戕害健康、摧残生命的原因,均伤害不了他。这是为什么呢?因为善于养生的人,无时不在小心保养,决不放任糟蹋、自我戕害!所以根本就不进入致死之地,绝不自寻死路!
生之徒,长寿善终之人也。死之徒,短命夭折之人也。 “十有三 ”一言,有三说:
1.
道家龙门法派以为七情六欲谓之十有三。此说已掺和佛教禅理,当非老子原义。
2.
韩非阐释老子,以为四肢九窍谓之十有三。牵强附会,与全章原旨扞格不入,似亦非妥。
3.
王弼注,以为十有三者,“犹云十分有三分也 ”与全章意义符合,上下贯通。虽王注未尽可取,但十有三之注解,似属情理,笔者故采王说。
动之死地:之者至也。动者变故也,意外也,自招其祸,自速其死,而至于致死之地。
生生,犹言奉养其生。自我供养,自我享受也。厚者太过也。享受太过,反成戕害生命之道!如纵情声色,反为声色所害!贪求酒食,反为酒食所伤!其他名利财货,无一不足以杀人,岂仅为兕角、虎爪、敌人之兵刃耶。
无死地者,根本不入致死之地也。注意养生,力斥戕害,摒绝恶故,决不贪求过分之情欲,不强为过分之需求,是亦养生防身,不遭危害之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