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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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章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令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

假如一个国家用不着圣贤之道来治理,也用不着智巧方法来作为,恢复到自然而然无为而治,人人遵循天道顺从天理,岂不是人民有百倍的益处。假如一个社会用不着仁义的教训,也用不着道德的规范,人人本性纯良,淳朴厚道,岂不是人民可以恢复原有的孝慈天性了。假如人人都不重智巧,不贪私利,没有人巧取豪夺,也没有人有非分之念,那社会上又怎么会有盗贼发生呢!所以“圣智、仁义、巧利”这三样不足为人类文化最高境界的准则,应该别有所属。那就是要像没有染色的丝,没有雕刻的木一样,恢复人民本来天性的纯真,去其私心,寡其欲望,除掉外加的人为的虚饰,弘扬内心的真诚的天理就好了。

圣智,乃指有为而治。以圣贤之道、智巧之法强使民顺而从之,倒不如启发人民本有之天性良知,可以事半功倍,易收成效也。与其教导人民仁义,倒不如启迪人民天性中原有的孝慈。

“为文不足 ”乃“不足为文 ”之意,此三者指圣智、仁义、巧利,若非出之于内心,外加粉饰,徒见其伪,而不见其诚!而且不诚无物,必难持久!故而说不足为文,故非人类文化最高境界之要求准则。

素者未染色之丝也,朴,未雕刻之木也。本此原则,恢复本来面目,一切求其真诚纯良而已。故而非外加之虚饰,而为内里之天理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