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老子试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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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信不足焉,有不信焉。悠兮其贵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谓我自然。”

上古有道的圣君,重在无形的教化,使人民各顺其性,居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惊民,不扰民,不劳民,不害民。自然而然,感化在无形之中。百姓都似乎不觉得有君王在上治理的存在,因而自由自在,各安其生!次一等的君王,重在仁政的施为,凡事躬亲,以仁义治民,探求民瘼,排解民困。深入民间,关注民生。亲之近之,教之导之,而无微不至。故能得全民之爱戴与赞誉。因而顺而从之,各从其业。再次一等的君王,重在立威树信,令出法随。导之以政,齐之以刑,不依规矩,不成方圆。使百姓无不畏服,唯命是从。因而恐惧拘谨,各守其分。再又次一等的君王,重在权诈机巧,刚愎自用,自欺欺人。苛虐残暴,言而无信,反复无常,庸人自扰。朝令夕改,政出多门。苛扰百姓,莫知适从。于是民怨沸腾,积忿难平。因而侮慢轻蔑,各抗其命。做君王的人本身诚信不足,又如何能得到百姓之信仰。所以为政当求清简自然,贵在不必多言。否则愚顽专断,多事骚扰,多言又有何益!如果行不言之教,收益于无形之教化之中,那么百姓安逸,民生乐利,大功告成,凡事顺遂,社会上无惊无扰,不争不攘,大家都不觉是治理之功,反而都说我们本来就是如此自由自在的。

太上,太古在上之圣君也。

不知有之,王弼本将 “不”字作 “下”字。不知有之始合无为而治之义。《永乐大典》本作 “不”字。

自以 “不”字为妥切。

悠兮乃悠闲自在,不事骚扰多事,故作清简自然解。

百姓皆谓我自然,乃谓我本是自然而然,而非治理之功。此正是至人无己、圣人无名、神人无功之旨,太上之治,收效于不知不觉之中,方为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