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行会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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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手工业行会

庄园时代经济的特征是自给自足,衣食是由家族内的副业供给的,若为着解决住的问题而建筑房屋则因工程较大而有待于附近居民的帮助。领主处于特殊的经济地位,从而欲望亦较大,其支配下的农民劳动力的提供是他的生活基础,所以除了一定的赋役以外,房子是农民替他建造的,各种特产物是农民献给他的。若是规模较大的领主,则更拥有一种工人来替他生产所欲望着的物品。在这种场合下,个别的商业没有发生的可能。

原来商业本身是具有外的性质的。在生产条件同样的同一地方居民间,绝对不会发生什么特殊的商业形态;唯有在生产条件不同的异种族间,交易才是可能。可是对于别一种族总存有敌对的态度,最初时相互间的掠夺行为是不可避免的;到了敌对关系停止,平和交通盛行的时候,商业也就随之而起了。

但这还不够,其内的条件也是不可缺的。这便是生产力的发展。本来,商业自身就是刺激生产力的东西,因为交易后发现此中有利可图时,自然更努力于生产力的发达以期得到多量的剩余去作更有利的交换。于是,从来为自家消费而当作副业经营的工业尽量地生产去卖给外部,甚至把它看作一种独立的职业了。同时,大庄园领主管辖下的工人受外来物品的新奇技术刺激的结果,也同样的使其制造品在质及量上都有明显的进步。他们大都是半自由的农奴,有了较特殊的技术后便渐渐地得到解放;因为替领主劳动到某种标准以后,他们可以利用余暇来替外部的人劳动,从而以利润所得更可向领主购买或换取本身的自由。这样,便成功了独立自由的手工业者。

我国在春秋时代,手工业已有从农耕分化而独立的现象。在《左传》上常有工商并列的记载。在卫,文公曾“通商惠工”(闵公二年)。在齐,管仲曾免工业者的兵役。及战国,这更是明显的现象。孟子说:“百工之事,固不可耕且为也。”(《滕文公上》)“为”即是百工之为,那时已与农耕分化了。我们更可举几个例:

以粟易械器者不为厉陶冶,陶冶亦以械器易粟者,岂为厉农夫哉?(《孟子·滕文公上》)

矢人岂不仁于函人哉?矢人唯恐不伤人,函人唯恐伤人。(同上《公孙丑》上)

故舆人成舆,则欲人之富贵;匠人成棺,则欲人之夭死也。非舆人仁而匠人贼也。人不贵,则舆不售;人不死,则棺不买。情非憎人也,利在人之死也。(《韩非子·备内篇》)

都市的位置,总在交通便利的地点。有的是江河的合流点,有的是江河的出海口,有的是要道的交叉点。这些地方因地位的关系,适宜于成为交换的中心。商人有凑集其地的必要;手工业者为了原料来路的便易,出品销售的迅速,也乐于聚集在那里。有许多农村的手工业者,即以手工业为副业的人,眼见其地位不如都市的手工业者,于是也有跑入都市的倾向。都市有的是自由空气,这些独立的手工业者们为着反抗领主的压迫,增加了互相团结的意识。同时,因为要巩固他们经济的地位,更不能不共同排除他们的妨害。工业行会遂应运而生。

关于我国行会的材料,较古的直接记载是不容易发现的。但我们却可间接地从各方面去确证它的存在。威廉士(Edward Thomas Williams)说中国行会在远古已具有雏形,可惜它的根据是西汉经古文学家捧出来的《周礼》,似乎不能没有问题。格布鲁(Sidney D。Gamble)以为中国行会至少有二千年或二千年以上的历史,但这只是从高丽的行会记载得来的类比推理,并没有强有力的证据。然而,无论如何,从周末至汉代这个时候起手工业行会已有存在的事实了。现在我们可从两方面来论证:

第一、徒弟与师傅的对立是行会制度的特色。盖欲从事手工业,必须有特殊的技能。此等技能愈复杂的工业即愈形必要。故必须随相当的师傅来受相当的训练。这样,一方面师傅只须费少许的零用钱便可使用没工钱的助手;别方面同业者既受徒弟年限的限制,人数自不会骤然增多,致影响到本行职业的独占。这种记载,在先秦诸子的载籍中是可以找到的:

干将者,吴人也,与欧冶子同师,俱能为剑……干将曰:“昔吾师作冶,金铁之类不销,夫妻俱入冶炉中,然后成物。至今后世即山作冶,麻绖葌服,然后敢铸金于山。今吾作剑不变化者,其若斯耶?”莫耶曰:“师知烁身以成物,吾何难哉?”于是……(《吴越春秋》卷二《阖闾内传》)

墨子为木鸢,三年而成,蜚一日而败。弟子曰:“先生之巧,至能使木鸢飞。”墨子曰:“不如为车者巧也。用咫尺之木不费一朝之事,而引三十石之任,致远力多,久于岁数。今我为鸢,三年成,蜚一日而败。”(《韩非子·外储说上》)

夫班输之云梯,墨翟之飞鸢,自谓能之极也。弟子东门贾、禽滑厘闻以偃师之巧告于二子,二子终身不敢语艺,而时执规矩焉。(《列子·汤问篇》)

匠石之齐,至于曲辕,见栎社树,其大蔽数千牛,絜之百围,其高临山,十仞而后有枝,其可以为舟者旁(方)十数。观者如市。匠石不顾,遂行不辍。弟子厌观之,走及匠石,曰:“自吾执斧以随夫子,未尝见材如此其美也;先生不肯视,行不辍,何耶?”……(《庄子·人间世》)

子贡南游于楚,反于晋,过汉阴,见一丈人方将为圃畦,凿隧而入井,抱瓮而出灌……为圃者忿然作色而笑曰:“吾闻之吾师:有机械者必有机事,有机事者必有机心……”(同上《天地》)

这里,墨子及其弟子那条很值得我们注意。墨子及其弟子这一团体仿佛就是具体而微的一种手工业行会似的:

(1)梁任公说墨子和他的弟子是一种宗教团体,这与行会的祭祀其本业的祖师实很相像。

(2)墨子书里常讲工业品的做法及物理几何的道理,这除了科学家而外,是熟练的工业家才说得出的。

(3)这团体内自有他的法律,不受政府命令的支配,更与行会之自行制裁会员正无异致。例如:

腹焞为墨者钜子,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焞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焞不可不行墨子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吕氏春秋·去私》)

第二、市场的统制是行会的主要任务。盖为着免除买卖上无政府状态的竞争计,对于生产物之质及量的规定是必要的。关于此点,《礼记·王制》篇说得很清楚:用器不中度,不鬻于市;兵车不中度,不鬻于市;布帛精粗不中数,幅广狭不中量,不鬻于市;奸色乱正色,不鬻于市……

《考工记》也说:

凡陶瓬之事(王昭禹曰:谓陶人瓬人所作之器。),髻垦(郑康成曰:顿伤也)薜暴(郑云:坟起不坚也。)不入市。

晋左太冲《魏都赋》所载,则连价格也有规定:

廓三市而开廛,籍平逵而九达。班列肆以兼罗,设阛阓以襟带。济有无之常偏,距日中而毕会。抗旗亭之峣薛,侈所而博大。百隧毂击,连轸万贯。凭轼捶马,袖幕纷半。一八方而混同,极风采之异观。质剂平而交易,刀布贸而无算。财以工化,贿以商通;难得之货,此则弗容。器周用而长务,物背窳而就攻(坚也);不鬻邪而豫贾(豫定价钱,即先索虚价也。)著驯风之醇。

故韩康伯卖药于成都市,三十年,口不二价(见后汉书·逸民传),在当时绝不是稀奇的事,不过是本着行会的基本精神来做而已。

《史记·平准书》:“诸作有租及铸,率缗钱四千一算。”这里的“作”,照文法上讲,应为主位名词,而不是动词。《都城纪胜》“诸行”条:“市肆谓之行者,因官府科索而得此名……其他工伎之人或名为作,如篦刀作、腰带作、金银镀作、钑作是也。”故《史记·平准书》的“诸”实是各手工业行会的意思。

现在,我们可以引用马斯培罗《论古代的中国》的一段来结束此节:

每一个城市……都有……一个市场……这种市场是一个宽大的方形的广场……在市场的日子,司市居于广场之中央,等到一切都准备好了,就升旗开市……农民和行商在四周围摆设自己的商品……卖同一样货品的人就聚集在一处……有米行……工具及家具(桌椅之类)行……磁器行……金属制造品行……商品都有各种的规定:一块布或一块绢都有一定的宽和长,荷车有一定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