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中国行会制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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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商业的行会

古代留下的材料,直接记载商业行会的简直绝无仅有。但我们不能因此便抹煞古代商业行会的存在;反之,我们从种种文献的记载中,实可间接地证实它的存在。

中国是一个庞大无比寒热温三带兼而有之的国家,因为气候地理上种种的关系,各地都有其特殊的出产:

北海则有走马吠犬焉,然而中国得而畜使之;南海则有羽翮、齿革、曾青、丹干焉,然而中国得而财之;东海则有紫鱼盐焉,然而中国得而衣食之;西海则有皮革、文旄焉,然而中国得而用之。(《荀子·王制篇》)

夫山西饶材、竹、谷、旄、玉石,山东多鱼、盐、漆、丝、声色,江南出枏、梓、姜、桂、金、锡、连、丹沙、犀、玳瑁、珠玑、齿革;龙门、碣石北多马、牛、羊、裘、筋角;铜铁则千里往往山出棋置,此其大较也。(《史记·货殖列传》)

从而,各种工业制造品的大量生产亦带有地方的色彩:

粤无镈,燕无函,秦无庐,胡无弓车。……天有时,地有气,材有美,工有巧;合此四者,然后可以为良,材美工巧,然而不良,则不时不得地气也。橘逾淮而北为枳,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此地气然也。郑之刀,宋之斤,鲁之削,吴、粤之剑,迁乎其地而弗能为良,地气然也。燕之角,荆之干,妢胡之笴,吴、粤之金锡,此材之美者也。《周礼·冬官·考工记》

这种手工业生产的地方专门化是各都市间商业发达的主要条件。可是问题不是这样简单:

(1)各地的言语是不能相通的。《孟子·滕文公》篇:

孟子谓戴不胜曰:“子欲子之王之善与?我明告子。有楚大夫于此,欲其子之齐语也,则使齐人传诸,使楚人传诸?”曰:“使齐人传之。”曰:“一齐人传之,众楚人咻之,虽日挞而求其齐也,不可得矣;引而置之庄岳之间数年,虽日挞而求其楚,亦不可得矣。”

(2)各地的风俗习惯是非常差异的。各地通行的都是长子继承制,而“楚国之举,恒在少者”(《左传》文公元年)。齐国更有一种特异的风俗:

长女不得嫁,名曰“巫儿”,为家主祠,嫁者不利其家,至今以为俗。(《汉书·地理志》)其结果,各地人民的乡土意识非常浓厚,北方人民心目中的楚人是“南蛮舌之人”,赵武灵王的胡服骑射更被认为一种了不得的空前大改革,这么一来,各都市之排外是当然之事了:

温人之周,周不纳客。问之曰:“客也?”对曰:“主人。”问其巷人而不知也,吏因囚之。君使人问之曰:“子非周人也,而自谓非客,何也?”曰:“臣少诵《诗》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今君天子,则我天子之臣也。岂有为人臣而又为客哉?”君使出之。(《战国策·卷一·东周》)

天下共主的周王也抱着非周人不得入周的地方主义,则其余各地的排外更可知道了。在这种封建割据的状态下,打破疆域界限的商业买卖怎么样能举行呢?商业行会的组织便有其必要了。因为(1)古代交通工具不发达,在途中往往有被盗匪劫夺之虞,若不共同协力来防御是不成的。(2)各地有各地的特产,商人们为保持买卖上的信用计,有共同维持良好质料及规定价格之必要。(3)商人们为取得本地及贸易所在地的统治者的保护及其他特权计,也必须一致联合才成。

昔我先君桓公与商人皆出自周,庸次比耦,以艾杀此地,斩之蓬蒿藜藿而共处之。世有盟誓以相信也,曰:“尔无我叛,我无强贾,勿或匄夺;尔有利市宝贿,我勿与知。”恃此质誓,故能相保以至于今。(《左传》昭公十六年)

荀之在楚也,郑贾人有将真诸褚中以出,既谋之;未行,而楚人归之。(《左传》成公三年)

(秦师)及滑,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以乘韦先,牛十二犒师,曰:“寡君闻吾子将步师出于敝邑,敢犒从者。不腆敝邑,为从者之淹,居则具一日之积,行则备一夕之卫。”且使遽告于郑,则束载厉兵秣马矣。(《左传》僖公三十三年)

与郑君盟及慰劳秦兵以救郑等活动,以我看来,绝不是弦高个人的事情,而是整个商业行会的共同行动。观于弦高之一面犒秦师,一面又可派人回郑告急,由其动作之灵敏看来也就可知此商业行会组织之严密了。而况外人所不能入的周,他们也能去做买卖呢?这种行会恐就是后来带有地方性质的“帮”的雏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