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超越精神:论企业家自我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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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利与义:对企业家道德观的反思

一个社会的伦理、道德在本质上就是解决利与义矛盾关系的普遍的社会规范。随着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我国的社会意识形态也从传统的集体主义向个体主义转换。集体主义?利己主义?还是集体主义与利己主义相统一?诸如此类的伦理问题至今还困惑着大部分中国人。

相应的,当代中国企业家所处的成长环境也是一个道德失范的时代。由此,企业家就不可避免地与社会产生种种冲突并带来相当多的负面影响。自从1979年改革开放以来,在企业家群体中总是出现一些不健康的精神现象,诸如不讲诚信、“造假”等,2007年发生的山西“黑煤窑”事件更是曾震惊全国。这些问题涉及企业家的道德意识问题。另外,道德失范也导致企业家自我的迷失,这给少数企业家身心带来诸多的痛苦,如疾病、自杀、他杀、起诉、被捕等问题。当然,我们也看到随着社会的进步,大多数企业家开始表现出积极捐助社会,努力承担社会责任的道德意识,如一些企业家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所做的表率作用。

在本章中,我们要从“转型期”道德失范的视角入手,反思企业家道德意识的困惑与发展问题。其后对与此相关的心理危机、原罪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行分析。

第一节道德失范与企业家自我的困境

所谓“道德失范”是指旧有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被普遍否定,逐渐失去对社会成员的约束力,而新的道德观念和行为规范尚未形成,不具有对社会成员的有效约束力,使得社会成员的行为处在一种规范真空的社会状态中。我们在这里所说的企业家道德失范与自我的困境,则是指他们在两个方面的冲突,一是企业家与社会的冲突;二是企业家与自我的冲突。

一、企业家与社会的冲突

1.企业家与制度滞后的冲突经济体制改革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而传统的制度与伦理观则不重视产权意识和个人的主体性,更多的是关心社会整体利益的均衡分配。这使我国的企业家成长环境处于一个悖论的状态:一方面,社会鼓励企业家努力实现资本和财富的增长;另一方面制度环境、意识形态观念还相当滞后,从而为少数企业家的犯罪留下巨大的空间。具体地说,直到今天,政府的权力始终不愿放弃对资源的控制与对市场的严厉管制,导致国家资源部门化、部门资源个人化。更严重的是,这种分配过程并没有规范的、公开的、可监督的严格程序,大部分是暗箱操作。由此,贿赂官员策略就成为唯一的选择。这就给道德水准不高的相关人员,包括企业家、政府官员上下联手经济犯罪制造了巨大的制度空间。特别是少数企业家在已积累了足够的财富之后,还要利用当今的法律、规章制度的缺陷,大肆侵吞国家和社会的财产,如在2005年有8家上市公司的9名高管落马。还有一些企业家因自己的劳动付出与其收益不对称而导致出现的“59”岁的怪现象,即临近退休的年龄,一些曾经为国家创造了几亿、几十亿、几百亿利润的企业“英雄”,因心理失衡而陷入贪腐的世界,如玉溪的老总褚时健等。

2.企业家与大众的冲突

在欧美富人阶层中,他们许多人把赚的钱留给下一代的很少而用于社会的很多,这些善举也为他们的安身立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我们一些企业家的伦理、道德意识还未升华到这个水平上。加之今天一些社会大众的意识还跟不上时代的发展,如一些人持有“均贫富”的伦理观念可能引发企业家与他们的激烈冲突,致使当今社会出现了种种的“仇富现象”的发生,而企业家备感惶恐与不安。请看下面一则报道的摘要:

“2005年7月4日,民生人寿的“民生企业家全家福综合意外伤害保险”正式进入北京、上海市场,引人注目的是,这个保险第一次在京沪两地提供了绑架医疗救援服务。在此之前,全国各地已经有众多类似的保险,其针对的是中国富人越来越多面临的绑架勒索和内心的不安全感。吴金勇(化名)在今年5月为其父亲投了“绑架险”,虽然家境富裕,但是这位乡镇企业家还是经不住多次受到家人遭绑架的困扰。吴金勇的父亲吴华(化名)由于老年痴呆,已经在独自外出时被匪徒绑架多达十次。“每次都要花个10万8万,好多绑匪都知道了这个规律,防不胜防,我们没有办法,有时候只能把老人锁在家里”。

道德失范意味着在利益当事人之间发生冲突的时候,彼此缺少共同的调节规范,从而可能产生非理性冲动行为,下面两则报道很有代表性:

“四川乐山市峨边县沙坪镇新街19号明达集团公司二楼总经理办公室,明达集团董事长兼总经理葛君明做梦也没有想到,他这个有亿万家财的县政协副主席,会因为不给付区区3万元的占地赔偿款,被一个绝望的农民炸得身首异处。“张明春也是被逼得没办法。”爆炸发生后,曾和张明春有过交往,对张葛的矛盾比较清楚的正河街街长、居委会黄主任说,“葛君明的明达公司要修水电站占用了张明春的采沙场,只同意出4000元作为补偿。张明春想打官司没钱,告又告不准,还被公安局以影响水电站施工为由关了半个月。”

“2006年10月24日,武汉南漳县公安局家属院内一幢单元楼内发生命案,一人当场死亡,另一人身受重伤。死者是拥有千万资产的南漳县同兴建筑有限责任公司经理马同祖,颈部受重伤者是南漳县公安局民警张保华。事后查明,案发当天中午,同住公安局家属院的张保华到马同祖家中索要工程欠款25万余元,两人为此发生争执,张用马家里的水果刀将其连刺4刀,马同祖当场死亡,张保华随即刎颈自杀”。

二、企业家与自我的冲突

自我主体的内容有二:一是劳动性的主体性;二是占有性的主体性。但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家有可能混淆这两种主体性活动的价值和意义。企业家如果不主动发挥劳动主体性而一味地强调占有主体性,就会产生单一的索取意识、占有意识。在资本时代,马克思认为人的主体性是“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独立性”。但人对物的依赖感很容易变成对物的占有欲。由于一些企业家把物质财富欲的满足视为衡量主体性的唯一尺度,导致其行为和心理严重地背离社会道德底线,由此就可能引发企业家种种自我迷失的现象。具体地说:

其一,可能导致畸形的生活方式。由于我们第一代企业家大多数都具有长期的贫困生存的经历,所以造就了一部分企业家内心深处强烈的自卑意识。一旦富裕之后,为了释放贫穷导致的长期压抑的自我,致使一些企业家在富裕之后,通过外在的物质炫耀活动,诸如,名牌、别墅等表达自我的欣喜与满足。当年,赚取第一桶金的浙江个私老板中,有一些人以大量炫耀式消费来表明自己的价值,如把辛辛苦苦赚来的钱却用来豪华装修祖上阴宅,使美丽的青山被“白化”。被称为“奢侈节”的国际顶级私人物品展2005年首次登陆中国,三天便成交2.5亿元,2006年更是翻了一番,短短4天成交5亿元。不少外国参展商对中国富豪的惊人购买力印象深刻,纷纷慨叹:“没想到中国富豪那么慷慨。”

其二,可能导致企业家与他者之间的情感疏离感。马克思说,资本是一种社会关系。这个关系包含着与资本相关的所有人的利益关系。当资本、财富成为企业家的“上帝”的时候,为了实现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企业家就会养成和他人争利的意识和心理习惯。久而久之则必然引发企业家和他人关系的紧张和疏远,甚至于家人、亲朋、好友、同事都成为一种对立性的关系。因而许多企业家在获得财富的同时,却伴随着孤独感、失落感和苦恼意识等精神现象。在今天的中国,许多企业家的心理危机与此相关。

其三,可能导致企业家遗失了自我的生命意义。一方面是企业家在心理上产生了与自身生命的隔离感。在资本增值这个铁的规律面前,企业家的自我及其本质往往不得不屈服于资本的规律。在市场激烈的竞争环境下,企业家也许在不知不觉的过程中,不得不放弃自己的初衷。为了生存下去,什么赚钱做什么,完全遮蔽了自我的主体意愿。结果,资本不再是自我的旨趣对象,除了增值以外,别无他义。另一方面,资本在现代社会是一台不知疲倦的“永动机”,不间断地带着企业家奔忙、劳碌,资本意识使企业家几乎无暇顾及对自身生命意义的思考,以至于导致企业家的身心疾病甚至早逝,根本谈不上身心的调整和休息。资本越来越多,反而感受到是生命的疲惫、痛苦和萎缩。而常人所追求的健康感、幸福感、自由感却显得遥不可及。如民营企业家王均瑶病逝时只有38岁。

其四,可能导致企业家精神的空虚感。改革开放以后,社会价值观念发生巨变,出现多种价值观念并存而核心价值体系缺失的情况。企业家不得不面临着多重的新旧价值观的矛盾冲突。因为,许多人最初下海经商并不是为了成为所谓的企业家,而仅仅是为了改善自己艰难的物质生存处境,那么当他们已拥有了巨额财富之后,却无法找到生命意义。精神支持的缺乏和普遍对物质的崇拜,使我国部分企业家在满足物欲之后,精神上面临的是无所追求的状态,即为什么要从事企业反倒成了企业家怀疑的问题。如果说,新教伦理支撑着西方企业家的宗教信仰,而我国企业家队伍普遍面临着尴尬的境地:旧的世界观被否定了,但新的观念又没建立起来。企业家自我的终极目标是什么?很少有人能够给予回答。由此,企业家的精神世界处于空虚状态。伦理规范的缺失,导致消费主义文化乘虚而入,使拜金主义、拜物主义成为不少人企业家的现实信仰。

然而,企业家同样具备人所共有的精神属性:追求自我的完美和完善是他们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美学家朱光潜说过,“真、善、美”是人类天然和永恒的追求。没有人期待与罪孽打交道,没有人甘心遭人诅咒,没有人愿意被良心折磨。从根本上,他们的本性是善良的、可爱的和纯洁的,他们也渴望有个光彩的人生。一旦企业家的人性追求与追求资本、财富之间产生激烈的冲突,就可能导致一系列大善与大恶矛盾的心理冲突,相应地就会出现精神紧张和焦灼、拜佛信神、非理性和原罪意识现象,甚至可能走向精神的偏执和死亡现象。

第二节走出心理危机:企业家的自我调整

上述种种因素导致不少当代中国企业家都出现了心理现象。来自北京心理危机研究与干预中心的数据指出,据不完全统计,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就有1200多名企业家因种种心理障碍问题走上自杀之路。企业家心理危机的直接后果是损害了企业家的身体健康甚至生命,间接后果是影响到企业的发展,最终将影响到社会经济的整体进步和繁荣。张雄、季小江(2007)认为:“我国企业家队伍的发展才二十余年,而中国市场制度的发育和发展,却要在较短的时间内追赶数以百年历史的西方工业化水平,这就决定了企业家精神素养的成熟度不可能过快、过高,改革时间与空间的挤压,社会变迁的能量向企业家阶层的传递,必然带来各种问题的发生。”无疑,当代中国企业家的心理危机现象有着深厚的、特殊的时代性背景,值得我们关注。

当前,不少的心理学家、心理医生等主要用心理学的方法对此做了大量相关研究和积极的救治工作。而我们主要是从人与人之间的伦理、道德关系的视角对此进行思考。我们的结论是,企业家只有对当前流行的“经济人”的经济伦理观进行扬弃,实现“经济人”和“道德人”的统一,才可能尽早摆脱心理危机。

一、错误的伦理观与心理危机

根据以往的企业家理论文献,一般而言,企业家总是与组织、管理、责任、义务、创新、风险和不确定性等特征相联系。因此,巨大的工作负荷给企业家带来心理问题的可能性较大,其中的严重者就会转化为心理危机。心理危机是指个体遇到对自身有重大意义的问题,既不能回避又不能运用通行的办法解决时,其心理上出现了严重失调状态。

心理危机一般又表现为一系列严重而复杂的心理疾病症状。据心理学专家分析,我国患有心理疾病的企业家大都有如下特征:躯体化、强迫症、抑郁症、偏执狂、焦虑感、厌烦感、疲惫感和孤独感等。另外,他们缺少友谊感、亲情感、安全感和幸福感等。据某媒体与重庆市协和心理顾问事务所完成的对全国数百个企业家的抽样调查表明,59.77%被调查者存在着问题,远远高于全国20%的平均水平的比例。种种迹象表明,中国一些企业家的心理危机涉及的人数之多,范围之广,程度之深,影响之大远远超出了人们的想象。他们当中,逃遁者有之,发疯者有之,犯罪者有之,自杀者有之,杀人者有之……

黑格尔认为,人的一生是自我实现的历程,即人要把自己的主体愿望、理想在社会中实现。因此,人的心理健康或不健康的现象必然涉及自我与现实,或主体与客体之间能否统一的问题。如果一个人顺利实现自己的理想或预期,就会产生平和、愉悦的心理满足感。相反,就可能使自我和现实处于分裂状态,长此以往就容易导致心理的倾斜、失衡、紊乱乃至于崩溃。

回顾我国企业家的发展历程,中国的企业家群体是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口号的激励下成长起来的,也就是以盘算自身利益的“经济人”的角色参与市场经营活动的。但在法制不健全,市场漏洞多的情况下,市场上出现了普遍混乱的经济秩序,这些现象误导了大多数企业家的观念,似乎市场经济可以无道德,无伦理。这种错误的观念是大部分企业家心理危机产生的根源:

一类是因社会还缺少统一的伦理观而无法调节种种利益纠纷,导致企业家与他者、社会陷入纠缠不清的旋涡之中而无法自拔,如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利益恩怨纠纷,家族企业中的复杂的利益纷争等。伴随而来的是苦恼、疲劳、厌烦等反常现象,甚至为此出现恶性的流血事件。

另一类情况是企业家自我的分裂,即功利价值与道德、良心价值的冲突。如一些少数企业家虽然通过损人利己实现了自我的物欲需要,但又可能为此心有不安,或担惊受怕而惶惶不可终日,他们在心理上就会产生罪恶感、厌世感和空虚感等。

除此之外,还涉及传统与现代、进步与保守等一系列的文化性伦理的冲突。诸如,“家长制”的观念与现代管理观念的矛盾、不思进取的小农心理意识与市场竞争观念的矛盾、人格主体与资本主体之间的矛盾、工作伦理和情感伦理的矛盾、自我认同与社会认同之间的矛盾以及原罪意识引发的内心的冲突等。这些矛盾在不同程度上也是引发企业家各种心理危机的产生。

在《楼市反思录:房地产开发商10大意外死亡事件》一文中,有几个案例很有代表性:

(1)“2005年12月13日,广州市华港房地产发展公司总经理马豪及其妻子和女儿一家三口死在家中被人发现。经现场勘察,排除了第四人作案可能,此“灭门案”系马豪杀死妻子和女儿后自杀。警方称,马豪在妻子和女儿服用安眠药物、处于意识不清的状态后,捂口鼻导致两人窒息死亡,自己则割腕自杀死亡。警方表示,马豪患有严重的精神忧郁症状,曾表示无法承受工作上的压力,多次流露出自杀念头。”

(2)“江南某贸易公司老板,典型的多疑症患者。有一次,他将公司一辆九成新的桑塔纳轿车以很低的价格卖给了自己的一个客户,经手人是办公室主任陈渺。碰巧的是,没过几天,税务局便派人下来查公司的账目,尽管没有出任何问题,也没有任何证据表明与他卖车给客户有关,他还是一门心思认定了是陈渺搞的鬼。从此他看陈渺,怎么看怎么不对劲,发展到后来,他对所有的人都不放心,老觉得他们串通一气,想骗自己的钱,想把企业搞垮……企业家一旦患上多疑症,往往会彻底否定周围的人和事,把所有的人都想象成自己的敌人。”

(3)“×××是改革开放后最早下海的那批人之一。经过十几年的奋斗,他已经成为国内最有名的摩托车生产厂商之一,分公司遍布全国各个主要省市,每年都有上千万美元的出口。正当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有一天,一种莫名其妙的恐惧袭遍了他的全身。他吓坏了,赶紧到当地最好的医院检查,医生诊断为可疑性心脏病,但查心电图、彩色B超又没发现任何异常。回到家后,当天晚上同样的症状再次出现,他把医生请到家里当场检查,仍未发现异常,只有血压略为偏高,注射镇静剂后很快症状消失。从此以后,他每天晚上都会在那天发作的时间醒来,出现心慌、出汗、莫名其妙的恐惧,然后长时间的失眠。刚好那段时间公司在越南市场的销售出现大面积滑坡,白天他要指挥大家制定对策,晚上又要遭受病痛折磨,人一下子憔悴了许多。而工作的时候,他很难集中精神,而且记忆力下降,于是经常对下属发脾气,弄得公司人心惶惶。”

长期以来,国内学术界误读了亚当·斯密的经济哲学思想,过分地强调“经济人”的倾向而忽视人的伦理价值,即“道德人”的意义,这是值得我们今天反思的。令人欣喜的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市场伦理规范正在逐步健全,单向度“经济人”的观念也越来越失去生存的空间。因此,当代中国学术界必须对市场经济初期所流行的“经济人”的观念进行扬弃,促进“经济人”与“道德人”的统一。

对于企业家阶层而言,只有社会拥有了统一的经济伦理观,企业家们才可能与他人、社会之间产生良好的互动关系,他们的心灵深处才可能有安全感、成就感和尊严感。但要做到这一点,不仅需要外在的社会伦理规范的建设,更重要的是,还需要企业家首先充分理解人的自我心理结构的内在复杂性。

二、弗洛伊德心理学模型:人的三个“我”

关于个体之“我”的内在心理结构的学说,奥地利心理学家、哲学家、精神分析学的创始人弗洛伊德(SigmundFreud,1856—1939)提出过精辟的论点。他不但研究了人的意识层面,还深入到人的无意识层面上。在他的理论模型中,我们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有三个“我”。

一是“本我”意识。“本我”也可说是人的原始欲望的我。它是由遗传的本能习性的欲望所组成,肉体是它的能量源泉,快乐是它的原则。“本我”是心理能量的储藏器,它是无组织的,仿佛是一口混沌而沸腾的大锅。在“本我”中充满着无意识的强烈冲动,力图很快得到满足。倘若这种满足迟缓,个体心理就会感到烦忧和懊恼,其结果不是这种原动力消失或弱化,而是企图满足的要求更加迫切。弗洛伊德指出,“本我”的心理诉求是满足生理性的需求,诸如吃喝欲望、性爱欲望、延伸生命的欲望等心理要求。

二是“自我”意识。“自我”处于“本我”和外部世界之间。“本我”不受管制,而“自我”则是遵从社会原则的意识,它是根据外部世界的需求来行动的,并调节着外部世界与“本我”之间的冲突,社会理性的原则与“本我”的快乐原则目的相反,它是建立防御线,应用各种防卫机制来对付原始欲望的冲动,它是属于较高的智力层面。“自我”所具有的心理能量大部分消耗在对“本我”的非理性冲动的压抑和排除上。

三是“超我”意识。“超我”是心灵最纯粹的、最高级的部分。人在儿童时期,当他与环境的交往中,不但发展了自我,而且它能够辨别是非,还知道了什么是对的和什么是错的,这就是人格中的“超我”,也是我们一般所说的道德良心基础上的认知能力,核心是真、善、美。

总之,人有三个“我”,本我表现为生命活力的心理需求,自我是社会规范的心理需求,“超我”是精神上的最高需求。但是,这三者之间不是决然分开对立的三个事物。而是纠缠一体,相互斗争的矛盾性的事物。所以,心理上的苦恼就是三个“我“之间的冲突与对立的集合体。

三、义利统一观:市场经济应有的经济伦理

无疑,在经济生活中的企业家也会有三个“我”,并由此构成了种种精神矛盾,这也是一切心理问题的根源。利益追求可以看做是“本我”的心理需求,道义是“自我”的心理需求,安身立命则是“超我”的心理需求。企业家只有建立合理的经济伦理观,才可能平衡三者之间的冲突,或将三者统一起来,成为一个心理健康的人。具体地说:

1.建立合理的财富观

对于财富的认识,其实中国传统儒家文化中早有精辟的论点。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去仁,恶乎成名?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也就是,财富与地位是每个人都想要的东西,人们追求财富本身是没有什么错误的,但是,追求财富要做到“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个“道”就是“义”,就是精神、伦理和道德以及社会规则等,一个不遵守社会规则的人注定是不可能持久的,必然引发心理上的种种不安和痛苦。所以古人的智慧在于不赞同为利而利的思想,即“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也就是,用不正当的手段获得财富,取得地位,对于我来说,就如同浮云一般的遥远而无缘。中国先哲们的财富观中,蕴涵着对经济伦理问题的深度思考,即要求企业家把“义”和“利”完美地结合起来,强调保持满足自我的财富欲与社会伦理规范之间的统一。

同时,企业家要建立合理的自我发展观。自我及其超越性是企业家精神的内在本质。为了扩展企业发展,许多企业家不顾生命的高度损耗,以至于在身体和心理上受到严重的折磨。近一些年来此种事例不绝于耳。应该提示的是:企业家无视生命本身的极限也是不道德的,因为它违反了生命伦理的要求。因此,企业家必须建立合理的自我发展观,确保自我与生命之间的和谐统一。

2.树立诚实守信的价值观

西方有种说法:“诚信是最好的竞争手段。”中国也有句古话,叫做“人无信不立”。松下幸之助在总结自己几十年的经营管理经验时曾指出,领导最重要的是以德服人,企业家只有做人正派,讲求诚信、良心,才能使自己的事业不断发展。我国当代企业界也有关于“小企业做事,大企业做人”的共识,“做人”就是强调“诚信毋欺”。对企业家来说,诚实守信的标准和一般人显然有所不同,笔者认为大致应包括如下内涵:第一,对待企业员工履行诚信原则。企业家的诚信应体现在诚心诚意地为企业发展和员工增益而禅心竭虑,而非阳奉阴违、口是心非地牟取私利。第二,对待消费者履行诚信原则。只有通过向社会提供合格与优质的产品,不断提高本企业经济与社会效益,这样的发展目标才是诚信目标。第三,在对待其他利益相关者时履行诚信原则。企业是社会的一部分,它与其他社会机构,如经销商、供应商以及政府机构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家只有坚持诚信原则才能够取信社会,最终获得他们的支持。

3.建立“主-主”式的经济交往观

两千年前,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在《尼可马可伦理学》中说:“财富显然不是我们在追求的善,因为,它只是获得某种其他事物的有用的手段。”但是,当前企业家阶层中普遍流行的“经济人”观念实质上是把财富当作终极的善,并由此把他人仅仅当作实现财富的工具或客体,进而形成“主-客”式的经济交往观。结果就可能产生彼此间的算计、诱骗、谎言、提防、紧张和恐惧等不良的心理活动。我们需要提倡建立“主-主”式的经济交往观,即彼此交往的基础是把对方当作和自己一样的主体来善待,或者说,彼此是在尊重对方权利的基础上,通过沟通、对话和协商而达成一致。“主-主”式的经济交往观为企业家提供积极向善的伦理情感,诸如彼此间的忠诚、友谊、关怀等,这无疑是有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

4.建立自觉的社会责任观

西蒙说过,最成功的生物是对环境最有益的生物。这也是企业家为什么要承担社会责任的机理。社会责任意味着自己对他人和社会索取权利的同时,也愿意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它要求企业家至少不能给社会带来负面的效应。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意识有不同的层次。企业家的社会责任观与企业家的需求意识所处的层次有直接的关系。企业家底层的生存欲望意识必然导致对财富疯狂追求而缺少自觉的社会责任感。他们所尽的社会责任常常是外在的社会压力的结果,甚至还有少数人不仅未尽社会责任,还公然僭越社会的法律界限。当企业家的需求意识发展为更高层次的尊严、名誉意识时,就会自觉地对社会承担相应的伦理义务。它扬弃了“经济人”狭隘的“小我”,而是努力地使自己成为社会和大众利益共同体的一员,李嘉诚等许多伟大的企业家都做到了这一点。当前少数企业家在致富之后没有能够升华自己,因缺少社会责任感而受到社会、公众的批评和指责。结果使自己在心理上与社会、公众的疏远。企业家只有把自身命运牢牢地与国家、社会、大众的命运绑在一起,其自我才会被社会所接受、认同和尊重,其心理才能健康有序、积极向上。

5.选择正确的“安身立命”观

安身是指在某处安下身来,或生活有所着落;立命是精神有所寄托,心灵得以宁静。企业家有钱固然可以安身,但如果找不到精神的意义和寄托,生命就是一种缺憾,就会感到无意义。从精神现象学的角度说,“安身立命”也可以指面对无法避免的死亡大限,个人思考和选择当下应当如何生活的终极价值观。人有自我意识,因而知道个体有限而宇宙无限。如何超越人生的有限性是一个永恒的形而上的难题。西方人通常依赖宗教,一种对上帝的外在超越式的信仰来完成个体在现实中的安身立命的诉求。而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与此不同,它是入世的、积极的和现实的,体现为一种内在的超越精神,即立德、立功、立言,立德是个体成“仁”的途径。通过对仁心、良知的信仰,使个体的血肉生命升华为普遍的“天理良心”精神。立功是投身社会实践的途径。把自己的生命寄托于为理想社会而奋斗的伟大的进程中。立言则是以笔为媒,综观古今,书写人文,传之后世。三者共同达致“外王内圣”的崇高境界。

当代中国的企业家也不例外。在转轨时期,一部分企业家把自身的主体性完全异化为“经济人”,因而视财富积累为人生的终极依托,还有少数人把满足吃、喝、嫖、赌的快乐享受当成最高的生命意义……但这些都是有限甚至是有害的,许多惨痛的案例表明,与这些事物相伴的常常是身体上的疾病与毁灭,心理上的罪孽感、孤独感、恐惧感、缺失感等。中国企业家有着浓厚传统文化的积淀,如何安身立命也无外乎有二;一是努力修身立德,成为无愧于世人的仁者。有仁者风范的企业家与社会、他人绝不是隔阂、对峙或冲突的关系,而是相通、相连和兼容的一体性的关系,因而使个体与社会、有限与无限得到统一。二是尽其一生发扬“产业报国”、“回馈社会”的精神,执著地实现自己的社会理想,把个体生命自觉地融入无限的社会历史进步的长河中。企业家只有做到两者内外兼修,心灵秩序就会摆脱“小我”的种种烦恼,进而走向“天人合一”的“大我”的超然境界。一经达至这个高度,企业家在心理上就会克服一切危机,甚至包括死亡威胁的恐惧,使生命处于心安理得的自由状态。

四、人文关怀:构筑关心企业家身心健康的平台

我们要呼吁企业家协会或政府、民间组织应对企业家经常进行身心方面的人文关怀。企业家协会、政府或者民间组织可以考虑为企业家建立正常的体检与疗养机制,定期对企业家进行身心检查,了解情况,及时处理。同时注意建立企业家心理危机的预警机制。包括:(1)要加强包括企业家的心理卫生宣传,告诉他们事业工作不能以损害心身健康为代价。(2)积极开展企业家心理健康的研究,识别引起心理危机的有害因素,并加以早期控制。(3)及时进行心理健康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采取措施。(4)发展心理咨询服务机构,为企业家提供排忧解难、情感沟通的场所。有条件的企业应聘请心理顾问,定期或不定期地为企业领导人及职工开展心理咨询工作。当然最重要的是企业家自身是维护和增进心身健康的主人,企业家应切实地对自己的健康负起责任。懂得没有健康的心身就难以有真正的效率和成功。企业家还应认真学习心理卫生知识,提高心理健康的意识,增进心理调节的能力,把握自己的个性心理特点及结构,预先避免走入心理危机误区。

此外,我们还应该建立企业家自身交流的系统平台,使其有交流和指导功能。企业家利益群体的出现,标志着企业家已经作为一个特殊的阶层在逐步发展壮大。在企业家群体之间,即存在着彼此竞争关系,也存在着合作交流。因为他们有着相同、相似的职业经历、价值观和文化观,因此有条件的地方应当建立企业家交流的平台,如建立地区性的、行业性的企业家俱乐部等,这将大大有利于企业家群体的内部情感交流,使他们增进对心理危机的认识,形成对问题共识,促进彼此之间的人文关怀,最终缓解他们的心理压力。

第三节宽恕与成长:对企业家“原罪”的思考

近几年来,关于企业家的“原罪”的讨论始终没有停止过。所谓企业家的“原罪”大意是指20世纪80年代成长起来的少数企业家财富来源不明,被怀疑带有非法的性质,因而被称为“原罪”式的财富。

但是,如何看待企业家的“原罪”呢?这关系到中国企业家未来的成长和发展。笔者认为,首先我们应当以历史目光看待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其次是尽快建立符合市场经济制度的游戏规则,以防止新的问题发生;最后是我们应当促进企业家自身精神的成长,引导他们逐步扬弃自身的落后意识,以报效国家和社会的精神境界从事企业管理工作,使之心灵获得自由。后者需要广大的人文工笔者作出相应的贡献。

一、“原罪”的本质:历史与社会发展向度的透视

改革进程中的中国企业家的意识必然要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因此认识企业家的“原罪”问题不能仅仅以道德上的善恶为唯一的标准。精神现象学提示我们,精神的发展既有社会变迁及其意识形态的影响,又有个体精神成长的阶段性问题。在这一节当中,我们主要探讨企业家的自我、历史和社会发展因素与“原罪”的关系。

(一)企业家的“原罪”

原罪(OriginalSin)是基督教神学的重要教义之一。原罪一词来自基督教的传说,它是指人类生而俱来的、洗脱不掉的“罪行”。圣经中讲人有两种罪:原罪与本罪,原罪是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犯罪所遗留的罪恶,本罪是个人今生所犯的罪孽。基督教认为,亚当、夏娃偷吃“禁果”,违背上帝的意志,是“亏欠了上帝的荣耀”,此罪遗传给后世子孙,成为人类一切罪恶、灾难、痛苦和死亡的根源。因而人在上帝面前生而有罪。即便是刚出世即死去的婴儿,虽未犯何罪,但因其有与生俱来的原罪,仍是罪人。总之,人之“罪”是与生俱来的,故称为原罪。有了原罪,人才需要“救赎”,才需要“救世主”,才有了基督教存在的价值和意义。人们曾用“原罪”的概念意指当代少数中国企业家资本积累的不正当性,人们也一直关注所谓民营企业家的“原罪”话题,近些年总是因为几个富豪接连落马而成为媒体关注的焦点。关于民营企业“原罪”问题的讨论,有两种具有代表性的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民营企业家的“原罪”问题,必须交代清楚,甚至应该“法办”。总之,“原罪”问题不可赦免。持有这种观点的人的理论基础就是前面我们所说的道德善恶观。而另一种观点认为,“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绩”。这种观点则是基于现实和历史发展的角度,即民营企业家经济犯罪的社会背景毕竟是社会转轨或转型时期,也是处于整个社会伦理失范的历史阶段。然而,企业家群体在改革进程中对社会、经济和历史的进步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则是难以估量的。两者相比,孰是孰非,难以说清。

(二)欲望与激励:企业家的自我与“原罪”

当代中国企业家队伍是在“转轨时期”的市场经济转轨的条件下成长起来的。在“转轨时期”,两种体制并存等外部性条件是企业家成长的环境。众所周知,企业家的个人的成长和发展就离不开原始资本的积累。对企业家而言,原始资本积累含义有二:其一是原始性,即企业家刚刚从零开始进行资本积累;其二是它关乎企业及其企业家自身的生存与发展。

在黑格尔的现象学中,欲望意识则是人的自我意识形态阶段的起点,同时它还是个人、人类的最基本、最持久的意识。按照现代心理学的说法,欲望处于生命的最底部,其精神性的内容是原始欲望之“我”。前面我们所过,欲望意识、个体意识是当代中国企业成长的动力源泉。回顾20世纪80年代,如果企业家如果像大众一样没有强烈的欲望意识,都是在等待着国家分配工作或救济,也就没有当代中国企业家队伍的成长。经济改革催生出来的欲望意识使当代中国的企业家敢于冲破旧体制的束缚走向市场。私人企业家靠托人找关系贷款、办厂、推销产品,才逐渐把企业办起来。国有企业的改革家们利用承包制、分税制等改革政策,积极寻找企业发展之路。在这其中,由于理性化的市场规则还没有建立起来。一些企业家为了生存和发展,不惜一切代价,包括违规违法的手段积累自己的资本,这也许就是种种“原罪”问题的根源。

(三)企业家与历史的功绩

2004年出现的“郎顾之争”实际上已经在社会层面上公开了这个问题。郎咸平对当前部分企业家的疯狂、贪婪、自私意识的严厉批评、批判的不无道理。“郎顾之争”之所以引起全社会的热烈讨论,说明企业家的“原罪”绝非子虚乌有。

但“郎顾之争”之后,中国的企业家并未因此被政府、社会、大众所抛弃。因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性质决定了我们必须大力发展生产力,所以不得不承认资本存在的合理性。因为资本是带来价值的价值,是商品经济时代促进经济增长和社会繁荣的唯一利器。对于资本主宰的历史阶段,马克思还说过:“但它是能缩短和减轻分娩的痛苦。”所以当代社会没有办法回避资本的逻辑。事实证明,当代中国企业家对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促进作用是巨大的。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进步和繁荣

从1978—2006年,我国的经济增长率达到9.6%。已经成为世界第四大经济体,由此而震惊世界。而企业家的贡献自不待言,仅从民营中小企业的经济贡献就可见一斑。根据国家经贸委2004年统计的数字,目前我国各类中小企业总数超过1000万家,占企业总数的99%,中小企业总产值对国民经济的贡献量已达60%,就业人数占70%。从这些数字可以看出中小民营企业的出现给中国的市场增添了活力,它们在保证中国经济适度增长、缓解就业压力、方便群众生活、推动技术创新、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民营企业贡献尤为突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在2006年发布的一份报告显示,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的报告所提供的数据显示,20多年来,私营经济以年均20%的速度持续增长,超过了全国的平均增长速度。

全国工商联经济部和中国证券市场研究中心在一份研究报告中,对上规模的500家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500强各项指标进行对比分析发现,民营企业500家经营效率明显好于国有企业500强。

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成长

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基本架构是由三个主体所构成,即企业(生产)、市场(交换)和消费者的三位一体的经济体系。在计划经济时期,国有企业听命于政府指令,没有独立的决策权,因而不具有独立的主体地位。在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家积极从政府手中争取权力,民营企业家则积极要求明确自身的产权制度。所有这些活动都为企业争取独立的主体地位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从而为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出了极大的历史贡献。另一方面,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正是由于不同性质的企业参与社会主义市场竞争,所以加快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

3.促进社会观念的进步

事实上,农业文明的儒家文化传统深刻地影响了中国人的观念。儒家文化的核心是反对谋利,强调义理。儒家的至理名言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董仲舒说:“明明求仁义,君子之事。明明求财利,小人之事。”改革前的中国的计划经济体制本身就是儒家文化的一个变形,总体上沿袭着禁欲主义的伦理意识,强烈反对个体精神并压制自我的发展。从1977年以后,经济改革维度之一,就是始终围绕着政府权力下放而展开的;随着市场经济的出现,社会意识形态也开始转向,邓小平“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思想成为这个时代的主流意识形态。政府的致富观念和政策催生了全社会成员的欲望意识。公众,特别是边缘化的人群,诸如无业者、下岗者、农民等开始把生存的目光投向了市场。在这个发展过程中,一些人成为企业家。他们通过自身的努力,为社会、大众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如吸收农民务工等。最终赢得了社会的接纳和尊重。相应的,大众的观念也随之发生了转变,经商盈利,发财致富等现代意识逐步成为社会主流形态。总之,企业家的自主意识、牟利意识、财富意识、资本意识等极大地促进了封闭的、保守的文化意识的转变。一部分人在此精神影响下开始投入市场经济的洪流中。公众开始对市场经济由怀疑的态度转向积极肯定的态度,这为后来的经济体制转轨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二、“原罪”的消解:游戏规则的建立与自我精神的成长

如果当代中国企业家的历史作用就像拉美一些市场转型国家一样,其“败德”行为给社会带来巨大的灾难的话,其“原罪”就应当严惩之。但历史证明,当代中国企业家恰恰与此相反,为社会经济作出巨大的贡献。本着辩证法和唯物史观的态度,我们今天对待企业家的“原罪”不能只追究其责,无视其功。这样做就是否定了改革的历史功绩。2006年刊发了《胡德平:清算“第一桶金”就是否定改革成绩》的报道。这篇文章引起海内外媒体的广泛关注。作为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第一副主席的胡德平明确表示说,“对于清算‘第一桶金’的说法,说得不好,这是在否定改革的巨大成绩。我们还要反躬自问的是,就像孩子一样,我们给予民营企业早期的奶水够不够?很多企业确实是在艰苦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在它幼年时候,我们应该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怀,应该像对待祖国的孩子那样对待他们。如果不考虑历史的环境条件,一味用法律、用宪法大帽子扣下来,非常吓人,但不能服人”。

这种观点是有其道理的。一方面我们要以宽恕的态度对待历史问题,重要的是从制度建设上进一步完善体制和规则,以制约新的“原罪”的发生;另一方面,社会、政府、人文工笔者要从精神上引导企业家积极地自我扬弃,走上自觉奉献社会的道路。

(一)宽恕与制约

所谓的宽恕就是从法理的角度对以往企业家的原罪事实给予一定程度的赦免。为什么要对历史旧账给予宽恕?查找企业家“原罪”问题的根源会面临如下困境:其一,转轨时期的许多制度、法律和政策,或被取消,或被改革。因此,如何辨别企业家原罪的法理根据就成为巨大的难题。到底有多少企业家涉及原罪问题?这本身就是一笔糊涂账。其二,如果要正本清源,彻底查清问题则需要耗时、耗力、耗钱,即社会必须支付巨大的成本代价。因此,从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团结的角度来说,这是不可行的。

必须特别的指出的是,今天一些人笼统地把企业家看成是“贪利之徒”,无疑还停留在中世纪的观念水平上,中国的儒家文化也有太多这种倾向。黑格尔在《精神现象学》中专门批评了此类意识,说它是一种恶劣的“品评意识”。他们自以为不行动,不犯错误,自我洁净就是完美的人,实质上是无所作为的懦夫。如果没有千百万企业家为了自我实现而奋斗,就没有今天的改革成果。我们每一个人事实上都从社会经济发展中获得了大量的有形和无形的福利,因而全社会成员没有理由不以宽恕的心态对待企业家的“原罪”问题。

但另一方面,社会要对发生新的“原罪”的可能性给予制约,关键在于政府和社会要建立规范的各种交易制度,让一切制度和操作都在阳光下进行,确保有效地制约某些企业家的不轨行为,这才是长治久安之计。郎咸平所说对今日不法企业家的应当实行“严刑峻法”是有一定道理的。否则,旧的“原罪”没有消除,新的“原罪”又不断滋生,我们的市场经济将是一个“腐败的市场经济”,中国也就无前途可言。

(二)引导企业家对“原罪”的积极扬弃

精神现象学提示我们,企业家精神发展具有无限的可能性。人有自我意识,也就有自由意志,即自己可以决定自己的意愿。因而人的精神发展就有了无限性,这种无限性体现在自我反思、自我超越上。

当企业家处于起步阶段之时,在欲望意识支配下,有可能使他们赚取的财富带有“原罪”色彩。但是,深藏在企业家身上的“原罪”意识是一种自我的心理折磨,没有人愿意生活在罪孽的阴影下,这注定他们渴望从不自由的“原罪”世界中走出来。自我心路历程的一般发展规律启示他们,只有从欲望意识走向理性和道德的客观精神时,或者进一步走向崇高境界之时,自己才能够积极地面内心的痛苦,采取对自己、社会负责任的态度重新做人,进而扬弃“原罪”。同时,社会应当给予他们积极的人文关怀,社会科学工笔者给予他们必要的学术关怀,使他们尽早走出“原罪”的心理阴影,以正常的心态从事企业工作和生活。正如我们在前面所看到的,西方企业家的精神发展也经历了这样一个“原罪”时期。今天许多当代中国的企业家已经扬弃了旧的观念。社会责任意识,人文意识正在悄然地进入企业家的意识之中。

事实上,今天广大的企业家正在积极地改善自己的形象。2006年胡润百富发布《2006中国慈善家榜》上说,榜上前50位企业家从2003年至今累计捐赠近51亿元,约是2005年13.5亿元的4倍。

第四节社会责任意识的觉醒及其发展

随着财富的增加和社会的进步发展,今天企业家中的一些人,特别是一些富裕省份的企业家的思维和心理已经开始转换观念。他们在满足自身的物质利益需求之后,开始意识到,不仅自我有欲望,别人也有欲望。因而意识开始转向关注社会或他人利益需要,或者说,认识到“我”从属于“我们”或社会。因而,社会责任意识成为当代流行的意识和观念。

一、主客体统一: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的现实意义

按照精神现象学的观点,企业家主体只有与社会客体达成一致,才可能发展自我,实现自我,否则就会被社会所淘汰。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同时,对社会应承担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具体表现为,企业在经营过程中,特别是在进行决策时,除了要考虑投资人的利益或企业本身的利益之外,还应适当考虑与企业行为有密切关系的其他利益群体及社会的利益,除了要考虑其行为对自身是否有利外,还应考虑对他人是否有不利的影响,如是否会造成公害、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社会责任意识对企业有着巨大的意义。

首先,社会责任意识是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管理学大师德鲁克说:“凡是能促进社会进步与繁荣的也都能增强企业实力,带给企业繁荣与利润”。企业家只有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对社会负起责任。社会责任是企业和社会之间的纽带之一。企业是处于社会大系统之中,其发展离不开环境的支持。包括,公众舆论的支持、政府部门的认同、消费者的信赖等。企业一旦违反社会大系统的价值取向,将成为社会“异物”而被排斥,自身也就无从发展和进步。

其次,社会责任意识是世界性潮流。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不仅是评价企业家道德水平的标准,也是进入国际市场门槛的标准。中国企业刚刚走上国际化之路,就遭遇到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及欧盟企业的社会责任检验标准的压力,并由此决定是否允许中国企业进入其市场。即使我们到发展中国家去投资设厂、进行经济贸易活动,也会受到当地社会特别是国际社会的严密监督,不主动担负社会责任就会名声不佳,逐出市场。所以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已经成为不可逆转的国际化潮流。

最后,社会大环境的变化,客观上促进了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马克思说,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20世纪的八九十年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处于刚刚起步阶段,传统的计划经济处于逐步解体和市场制度尚未建立起来的阶段,在社会结构的转型过程中,一切都处于不确定和混乱的状态中,加之短缺经济的现状,导致一些企业家为使自己的财富增长可以不择手段,全然不顾社会的环境、公众的舆论等压力。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全和完善,各个利益主体的自主性增强,人们的权利意识日益完备,市场的漏洞正在减少。“免费的午餐”,的机会大大减少,即企业家所面对的是一个利益博弈均衡的市场。大环境的变化客观上促进企业家必须自觉地提高社会责任意识,如今天企业在把假冒伪劣的产品推向社会,就可能受到消费者的抵制和政府监管部门的惩处。

二、当代中国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的现状及其发展

当代中国企业家的社会责任意识的现状表现为两极状态。既有积极的进步精神现象,也有诸多消极的现象。

从积极的方面说,第一是企业家社会责任意识的增强。在当今中国,企业正日益成为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企业家作为一个社会阶层可支配的资源也越来越多,企业和企业家社会地位的上升,客观上也意味着社会责任的加大。今天,具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和企业家在我国越来越多,不少优秀的企业和企业家都自觉地在利润之外寻求企业的价值,提出了一系列回报社会、国家和民众的理念,并付诸实施。娃哈哈董事长宗庆后在接受记者提问“你认为在企业壮大以后,应该怎么回报社会”时说,一方面要上缴税收回报社会;另一方面是投资发展,创造劳动力就业机会;另外搞公益活动,也是回报社会。对于企业来讲,把企业搞好,创造税收,这样才是最大的回报。宗庆后的意见其实代表了相当多的浙江企业家对财富的观点,他们力图以纳税和为社会提供就业这两个基本的载体来体现企业家对社会的贡献程度。

第二是企业家开始正确对待利益相关者,即正确处理股东、客户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企业家的社会责任,包括了对股东、客户和员工的责任,这就涉及三者的利益关系问题。资本的本质决定了企业必须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为宗旨,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是以满足客户利益为前提的。而要生产出满足客户要求的产品,又必须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所以处理好股东、客户和员工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成为企业家自觉的行为。

第三是公共意识增强。当前企业家在接受政府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也主动地守法经营,照章纳税,忠实地履行自己的义务;企业是社会的细胞,企业家日益懂得必须把长远目标与社会发展的目标统一起来,所以大部分企业家都是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积极投身慈善活动和公益事业。

第四是信用意识的增强。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企业家自觉的遵守信用,视信用为企业的生命。据温州新闻网消息:2006年6月上旬,市统计局组成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说明,企业信用机制逐步形成。调查中,有76.9%的人认为企业信用改善很大或较大。同时,市民对温州的服装、皮鞋、打火机等产品认同率明显提高,认为近三年来温州企业在提升产品质量、品牌建设等方面取得卓越的成效,有88.7%的人认为温州市名优产品质量好或比较好。

第五是捐赠意识增强。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课题组2001—2003年对中、外企业捐赠的理念和行为特征进行了比较研究,结果发现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的捐赠方式显著不同,外资企业属于互利性捐赠,88%的捐赠价值具有公关、市场拓展、顾客和雇员关系维护性等商业作用;内资企业属于他利性捐赠,79%的捐赠价值指向了救灾、扶贫、支边、助学等传统慈善领域。以上分析足以表明,我国企业捐赠的参与面超过了90%。这说明民族企业成为企业捐赠的主角。下面的报道很有说服力:

5万元、10万元、50万元……印度洋海啸造成的巨大灾难牵动大家的心。昨天,万向集团、广厦集团、广厦房产、杭钢集团公司、万事利集团公司、湖州金州集团、湖州丝绸物资有限公司、省福利彩票协会、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省救灾救济协会等企事业单位,分别向省慈善总会捐款,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民营企业家一人捐赠50万元。截至昨天下午,我省捐款总数为165万元。

第一个捐款的是一位70多岁高龄的民营企业家,虽然他坚决不愿意透露姓名,但记者经多方采访获悉,该企业家原籍江苏南京,现定居杭州,目前在杭州、安吉等地从事房地产开发。获悉我省接受向印度洋海啸灾区捐款的消息后,他于昨天早上从上海赶回杭州,向省慈善总会捐了50万元。湖州丝绸物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凌兰芳为了捐款事宜,联系所有董事,一个小时内,董事会所有成员一致同意向灾区捐赠10万元。

但比起发达国家来说,中国企业家责任意识缺失的现象还很严重。有一些企业家缺少基本的社会责任意识。正如成思危所说,中国不能接受“资本无道德,财富非伦理”的状态。据安监局李毅中局长透露,中国由于生产安全问题每天死亡320人,而一些“矿难”完全是黑心矿主与地方官员相勾结,无视矿工死活、非法开采所酿成的恶果。其他如苏丹红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农民工欠薪事件等企业社会责任缺失事件也时有发生;还有些跨国公司以本土化为名漠视社会责任,2006年就有33家在华跨国公司被环保部门列入了水污染黑名单。一些地方政府片面追求经济指标,执法不严,成为非法生产企业的保护伞。面对这些问题,如何解决之?传统和现代诸多的人文精神可以给我们以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