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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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

1.3.1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

1.3.1.1 对外直接投资的定义

对外直接投资(Foreign Direct Investment,FDI),又称为外国直接投资、国际直接投资。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OECD)所颁布的关于直接投资的基准定义(目前应用的是第四版)认为,直接投资是指来自于某一经济体的投资人(直接投资者)对自身所处经济体以外的经济体中的企业(直接投资企业)拥有持续利益的一种跨境投资。直接投资者的目的是与直接投资企业建立一种长期的战略关系,从而保证其在该企业的经营管理方面具有重要影响力。这种投资关系在直接投资者拥有直接投资企业10%或多于10%的投票权时成立。

其中,资本流出的国家称为投资国,而资本流入的国家称为东道国。同样一种投资行为对东道国来说是外国直接投资的流入(Inward FDI,IFDI),而对投资国来说则是直接投资资本的流出(Outward FDI,OFDI)。从而,从事国际直接投资活动的企业称为跨国公司(Transnational Corporations,TNCs,or Multinational Corporations,MNCs)。

1.3.1.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数据统计问题

世界各国利用外资和对外直接投资数据来源于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United Nations Conference on Trade and Development,UNCTAD)的数据库,这一数据的统计口径与OECD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统计口径一致,但这一统计数据过分宏观,无法分析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和区域流向,所以在对各个国家分析过程中,又采用国别统计数据。由于对国际直接投资的产业和区域流向分析只是一种趋势分析,所以对分析结果影响不大。

中国关于国际直接投资的统计有两种渠道。一个是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国际收支平衡表中记载的国际资本流入和国际资本流出数据。这一数据的问题是统计数据过于笼统,仅仅给出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年度数据,而没有区分关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分布和地区分布。另一个统计渠道是商务部统计的跨国公司跨国商业经营数据,对于对外直接投资的统计可以细化到投资企业的性质、区域和产业流向,有利于作深入的分析。但商务部的统计数据也有缺陷:它统计的是申报并获得其批准的对外直接投资的初始额,而不是中国企业的实际对外直接投资额。而且不包括以下一些内容:中国企业海外分支机构的再投资收益,中国企业海外分支机构对第三国的投资,中国私营企业和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对外直接投资,中国海外投资企业母子公司之间的公司贷款以及中国金融服务业的对外直接投资(2006年以后才加入到统计数据公报中),只包括了非贸易的生产性投资,而没有包括贸易类的服务型投资。因此,该统计数据大大低估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规模。

2002年后中国商务部调整了外资的统计口径,符合OECD关于FDI概念和IMF的国际收支原则,所以2002年前我国商务部关于FDI的统计数据与UNCTAD的统计差别较大,但2003年起虽然有差别,但差距不大。

本书在研究过程中,宏观数据采用国际统一的UNCTAD数据,作细致分析时采用中国商务部及其他国家相关机构的数据。

1.3.1.3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流量与存量

投资是一项即时性行为,但投资发生以后会持续存在于所投资企业并持续发挥作用。因此,直接投资统计在计量上形成两个层级:一是当期发生了多少投资——流量统计;二是到本期末累计共有多少投资在直接投资企业发挥作用——存量统计。从直接投资企业看,投资存量就是在企业所有者权益中属于该投资者的部分,投资流量则反映当期所有者权益的新增加部分;从一国看,通过投资存量可以反映投资的总体状况,并可以和企业经营状况联系起来;通过投资流量可以反映当期的投资动态,体现投资总体状况的未来走向。

统计投资流量时,要遵循直接投资的定义、内容和规定;要考虑存在撤资的现象,把后者作为投资的抵销流量看待;还可能存在投资企业对投资者做反向投资的情况,也应该作为直接投资的抵销项看待。

直观看来,各时期直接投资流量加总合计就是直接投资存量。但这只反映了两者之间的基本逻辑关系,却不是实际的数量关系。存在以下情况使得投资存量不一定等于各期投资流量的加总。第一种情况是股权比例变更,第二种情况是直接投资企业可能发生注销、破产等,第三种情况是对上市企业而言,直接投资存量有可能随股价变化而升值或贬值,此外还有货币汇率变化所带来的影响。这些都不是可以用当期投资流量解释的。对上述内容进行总结,可以得到以下两个数量关系式高敏雪等。对外直接投资统计基础读本。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5:26~28:

当期对外投资净流量=当期对外投资-当期对外撤资-当期反向投资期末对外投资=期初对外投资存量+当期对外投资净流量±对外直接投资内容调整±对外投资价格调整。

1.3.1.4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部门分类

对于对外直接投资的产业,大多数国家都公布了详细的产业分类,但不同国家的产业分类不尽相同。大多数直接投资者和直接投资企业均是多元化公司,不是单一企业,因此其活动可能涉及到多个产业领域。

OECD建议,在直接投资流入和直接投资流出统计中,如果可行的话,直接投资企业的分析应同时按其在东道国的产业活动和按其直接投资者的产业活动进行。OECD建议各国至少应按“联合国对所有经济活动的国际标准产业分类”中的九大部类再加上第67条建议的航运业等十大产业进行产业分析。九大部类分别是:(1)农业、狩猎业、林业和渔业;(2)采矿业和采石业;(3)制造业;(4)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5)建筑业;(6)批发零售贸易和餐饮旅馆业;(7)运输、仓储和通讯业;(8)金融、保险、房地产和商业服务业;(9)社区、社会和个人服务业。资料来源:http://www。oecd。org/document/这也是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统计过程中的产业分类。

1.3.2.1 潜力

潜力一词在学术研究中经常出现,但是它的规范定义和具体内涵好像又很难说清,而该词是本书研究和论证的核心,因此笔者认为在本书中有必要将“潜力”的定义加以界定,进而提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的定义。

在汉语词典中,“潜力”是指“隐含在内部还没有显示或发挥出来的力量”应用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8:1005.在英文词典中,“潜力”被解释为“Potential,(the degree of)possibility for developing or being developed”,意为“可能(性),潜在力”朗文现代英汉双解词典。现代出版社,1993:1087.

目前,学术界尚未给潜力和对外直接投资潜力做出清晰的定义。为了将“潜力”的概念界定得完善和准确,笔者通过中国知网查找含有“潜力的定义”的所有文章,但结果是很少搜到相关文章将潜力的定义交代清楚的。本着科学严谨的态度,笔者又进一步从文章论述的具体内容上下手,采众家之长,试着将各位学者对于潜力的看法和诠释方法进行总结,以便凝练出关于“潜力”的定义。为了方便搜索和总结,并找到与本研究最相关的文章,笔者以“投资潜力”为关键词再次进行文献检索,搜出1998年以来相关文章200余篇。通过对这些相关文献的研读,笔者发现,国内外学者在研究中对潜力尤其是投资潜力的解读和诠释是多方面、多角度的。

关于潜力的来源,目前的研究大多看重良好的基础和明显的优势方面。如:克瑞斯·欣德(Chris Hinde)在《世界各地矿业投资潜力排行榜》(2004)一文中,以各国政策现状和地质条件来评判各地的矿业投资潜力;莫尔恰诺娃在《新西伯利亚市的投资潜力及其国际合作的可能性》(2005)中强调了经济稳步发展和城市基础设施改良带来的城市吸引力等为西伯利亚市激发了投资潜力;杨秋艳在《21世纪的投资天堂——全球最具投资潜力的十大城市评选揭晓》(1998)中,从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有利于企业发展的政策、人文环境基础和良好的经济基础等方面评价各上榜城市的投资潜力;还有邱禾青从政策、国家自然状况、产业发展等界定土库曼斯坦的投资潜力;程学童(2001)认为,资金优势、小规模技术优势、低成本优势、制度优势和地缘文化优势等为浙江省的对外直接投资带来了潜力。

关于潜力大小的判断标准,林洪和温拓(2008)通过构建城市投资潜力指标体系作为评价的标准,在主成分分析的基础上,采用最短距离法和类平均法两种聚类分析方法进行对比,反映了广东省21个主要城市的投资潜力;戴萍萍(2005)在其硕士论文中使用了潜力指数来界定长江三角洲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潜力;崔鹏(2003)以稳定升值指数和稳定指数判断最具投资潜力的货币,除了指标,国际比较也是评价潜力的好方法。王丽丽在《中国对印度直接投资潜力探讨》(2006)中就提到印度电话普及率为9.26%,与中国将近50%的电话普及率相比,认为印度在通讯领域的消费潜力极为可观。

还有学者从潜力发展的方向入手进行分析。如李玫宇在《对越直接投资的潜力及风险介析》(2007)一文中认为投资环境的改善、市场结构的调整、援助资金的持续使用以及基于地缘优势开展合作规划建设等都能极大激发投资潜力;徐建龙在《关于挖掘青海内部投资潜力的思考》(2001)中强调盘活资本、扩张信贷和提高资产运营等发展方向将能提高潜力。

此外,有学者在分析中国节能市场时指出中国近期节能市场的节能潜力达到4亿吨中国节能市场的投资潜力。经贸导刊,2000(12):38;印度政府也宣称印度电信业有200亿~250亿美元的外国直接投资的发展空间王丽丽。中国对印度直接投资潜力探讨。南亚研究季刊,2006(1):116~119.这些都直接指出了潜力的发展空间。还有学者认为,某些行业和领域存在许多贸易壁垒时,为了避开这些壁垒所体现的贸易保护主义的影响而进行投资,以及某些新领域存在新的拓展机会等都会是很好的机遇,为增强潜力发挥应有的作用。

总结以上学者的观点,本书将潜力定义为:潜力是指隐藏在内部,外在表现为具有坚实基础、明显的发展趋势和巨大的发展空间,在一定的机遇条件下可以显现和发挥出来的力量。

1.3.2.2 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

对于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的研究目前并不多见。在顾文文的《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研究》(2007)中,她对于潜力以及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进行了细致分析和界定,她认为:一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可以理解为该国对外直接投资在未来一定时期内能够实现的发展规模、增长速度以及对自身社会、经济资源的利用效率。当一国对外直接投资规模扩大、增长迅速、资源利用效率高时,可以认为,该国具有对外直接投资潜力;反之亦然。这是目前能检索到的关于对外直接投资潜力的定义。

基于本书上述界定的潜力的概念,参考前段对外直接投资潜力的定义,本书将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定义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潜力是指中国在对外直接投资过程中有雄厚的投资基础和正确的投资发展方向,并表现出明显的投资发展趋势和巨大的投资获利空间。

具体来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潜力来源是中国和各对外直接投资东道国的投资基础以及确立的对外直接投资发展方向,潜力外在表现为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在规模、产业选择、地区选择等方面的发展趋势和发展及获利空间,在某些特殊的经济条件和发展机遇下,中国对外直接投资的潜力会得到极大的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