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私营公司全面制胜的22条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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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万不可做“邪”生意

做生意是绝不能做投机生意,例如玩点小花招,骗了小钱,或者找漏洞,钻空子,这些都是挣黑钱。假如你是公司老板,希望公司有长远目标,万不可做“邪”生意,而是要把所有的经商智慧都用在正道上,哪怕吃再大的苦,受再多的罪,但是都会让公司更经得起考验,不会翻船。

1.一个公司要想发大财,获大利,必须放弃“钻空子”求短利的短见,扎扎实实打好功底,做好长期打算,这样才能求得“长利”。另外,克服这种短利意识的方法就是要有竞争意识。

2.在商场上,以坑人开始,势必以害己告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靠制假贩假,不是长久的赚钱发财之计,更不是发家致富的门路,到头来必受法律的制裁。

3.任何经营者都懂得,也都明白,经商的目的就是赚钱,但赚钱要赚在明处,赚得合理合法,收取合理的流通费用。须知,不正当的经营是要砸牌的,终究会失去顾客。

4.政治与经济发展的密不可分,警示着商界的无数拼搏者,要经好商,必须关心政治、了解政策,必须熟悉政治的大环境。

千万别“钻空子”

有些公司想一下暴富,所以试图“钻空子”,投机取巧,但这是毁掉公司的成功制胜法则。这一点应当切记!当我们审视一些公司的发迹史时,不难归纳出这样一条“经验”:不少公司的成功具有偶然性,大多是抓住一两个好的产品,瞅准一个市场空档,押宝于市场促销,一举成功,然后如法炮制,就像赌博一样,赌赢一次,准发大财。公司创业初期运用的这种策略虽然奏效,却为将来的失败埋下了伏笔。一些私营老板因此形成了投机心理,始终抱定了一个信念:胆大赚大钱,胆小赚小钱,没胆不赚钱,要赚就赚大的。于是,总是睁大眼睛寻找市场中可以获取暴利的机会,而不想扎扎实实地创实绩,思想急功近利,经营行为浮躁。只想日进斗金,而不屑微利。很多时候就出现这样的情况:看到某个产品在市场上走俏,大家便一哄而上,生产同一产品,选择同一项目,角逐同一市场,最后斗得两败皆伤,谁都没赚钱,谁都大伤元气。实际上,目前的经济态势已经很少有暴利可图了,全社会已经在一个较低层次上告别短缺。工业经济时代的收益递减规律在目前的买方市场下向公司发起了严峻的挑战,公司进入微利时代而市场竞争加剧,填平补差式的发展可能性不大,如果不能在结构上提高层次,仍然想靠特权、靠贷款、靠炒作、靠一个点子、一个策划、一个机会来发大财,最终会使自己发财的梦想变成泡沫。据调查,我国公司产品的平均知识含量低于15%,知识含量低则更新换代能力弱。所以,相当多的公司陷在一个不断重复的“模仿别人的同时又被别人模仿”的怪圈之中,长期处于市场的追随者或落伍者的地位,随时都有被淘汰的危险。而一些公司在经营项目知识含量和智慧含量偏低的情况下,不想提高而又想赚钱,那就只有昧着良心造假,靠造假冒伪劣产品哄人了。造假虽可带来一时的暴利,但最终将为公司自掘坟墓。由此可见,一个公司要想发大财,获大利,必须放弃“钻空子”求短利的短见,扎扎实实打好功底,做好长期打算,这样才能求得“长利”。另外,克服这种短利意识的方法就是要有竞争意识。一个公司要想生存并且取得长足发展,就要使公司中每个人都牢固树立起竞争观念,永不松懈。竞争是公司成功的必由之路。公司中每个成员必须树立竞争观念,懂得优胜劣汰、新陈代谢是宇宙万物的普遍法则,也是公司生存、发展的客观规律。

树立竞争观念,应把握以下几点:

(1)要有勇于竞争,敢于胜利的精神。竞争必然有成功和失败,失败是一种压力,有压力才有动力,害怕失败,就不敢竞争。要相信自己有能力、有信心把公司搞得更好。只有树立了敢于竞争的思想,才能激发起自己的智慧和才能,鼓舞起职工的信心和积极性,上下一致,群策群力,战胜竞争对手,取得成功。

(2)优势是暂时的,劣势可以改变。在公司的竞争中,没有只胜不败的公司,今天成功了,明日不一定成功。只有居安思危,不断创新,不断进取,才能脚踏实地,乘风破浪前进。一旦决策失误,受到挫折,也不要一蹶不振,灰心丧气。竞争给人以机会,只要吸取教训,自强不息,完全可以东山再起。

(3)胜负不凭大小,扬长可以取胜。大公司有它的优势,也有它的不足,规模庞大,就必然存在着惰性,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形势发展。大小公司相争,各有各的长处,并非大就吃小,只要小公司了解自己的优势,正确分析双方力量对比,制定正确的竞争策略,扬长避短,是完全可以战胜大公司的。同样,大公司绝不可居大自傲,惟有兢兢业业,方可避免失败。

(4)无功就是过,拼搏才能成功。不犯错误,甘居中游的落后、迂腐观念,已被竞争的时代远远抛弃。要么拼搏取得成功,要么落后遭到淘汰。公司中每一个成员,应该有强烈的竞争欲望和求胜精神,要敢于出人头地,不怕风险,具备“你行我要比你更行”的心理。永远进取,永远开拓,这是公司获得成功的原动力。

“假冒伪劣”要不得

公司在产品质量方面惟一的成功制胜法则是货真价实。那些假冒伪劣产品只能败业。俗话说,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就是在今天的商场,经营者面临着的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体制,在寻求发家致富赚钱发财的过程中,同样需要有一条正规的道路,那就是在法律约束下合理合法地经营。经营者千万不能做出各种与法律相悖的事情来,像在经营活动中经营者为了牟取私利,制造假冒伪劣产品、贩卖假冒伪劣商品的活动,坑害了消费者、坑害了顾客,虽一时赚取了利润,但终究要受到法律的应有制裁。也许有许多经营者认为,现在的年月,守法经营“吃亏”,“歪路生财”致富,抱这种想法的人就大错特错了。试想你靠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能在市场上站得住脚吗?你也可能会一时蒙住贪占便宜的消费者,但却不可能长久地占领市场。销售商也一样,顾客在你的店里,在你的摊位上了一回当,就会警觉起来,不再光顾你的店、你的摊。也许你会这样想,我一天骗一个人,我这辈子也才骗全中国人的多少多少分之一,简直是微不足道,这样就会更错。记得聪明透顶的犹太商人曾说过商道上有这样一个宇宙法律,说空气中氮气跟氧气的比例是78:22,而在商店里,尤其是中小商店里,回头客掏钱买东西与生顾客掏钱买东西的比例也是78:22.可见回头客光顾商店的机会要多得多,你用假冒伪劣产品欺骗他,他也就会毫不客气地离你远去。更值得生产经营者注意的是,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终究会受到无情法律的制裁。消费者只要不聋不瞎,就不难看到报纸上、电视上,就不难听到电台上、广告里经常报导的执法人员没收、查封、销毁假冒伪劣产品。作为经营者,尤其是初涉商场的经商者,若也干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勾当,弄不好被执法人员“拿出来晒晒太阳”,落得个“偷鸡不成反蚀把米”的结果,更惨的则会被“绳之以法”,尝尝“铁门、铁窗、铁锁链”的苦涩生活。比如前一个时期,报纸上曾报道过的杭州中意乳制品厂自1991年~1992年5月,大肆制造伪劣产品达33种,共计4142吨,销售额3295万余元,非法获利516万元的丑行。

请看看他们的做法是多么地怵目惊心,岂能不引起消费者的愤懑!其一:制售假药。这个厂制售的假药有人参饮品、冲饮西洋参、冲饮双宝素三种,计924吨。生产上述药品该厂总共仅用去西洋参1.5千克。若按该厂规定含西洋参配方万分之一的比例计算,也只能生产15吨药品,而其余909吨药根本不含西洋参成分。其二:制造假加药食品。该厂生产的人参乐口福、参参乐口福、西洋参乐口福、人参麦乳晶、花旗参茶、蜂皇乳晶等加药食品,经检验根本不含人参成分。其三:制造假营养食品。该厂制售的假营养食品有双宝乐口福、八宝乐口福、桂圆乐口福、荔枝乐口福、蜂蜜乐口福、银耳晶、蛋奶晶、丰丰增长奶粉、椰奶等16个品种,共计1308吨。最终,他们受到了法律的严厉制裁。公司受到了国家有关部门的严厉处罚,没收了全部非法所得,吊销其《卫生许可证》和《公司法人营业执照》,停产整顿,并依法追究该厂法人代表、厂长的刑事责任。在商场上,以坑人开始,势必以害己告终。天网恢恢,疏而不漏,靠制假贩假,不是长久的赚钱发财之计,更不是发家致富的门路,到头来必受法律的制裁。杭州中意乳品厂在经营管理上的做法,值得现在走向市场的经营者引以为戒。

现在,我们国家正在逐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也就告诉每一个参与市场的经营者,不应该把片面地追求金钱与利润作为自己经营活动乃至人生的惟一目的。经营者之所以在自己的经营活动中乐于搞制假贩假,最重要的是被制假贩假能够获得高额利润所诱惑。别人的产品出名了,成了名牌,打打别人的牌子,打打别人的旗号,自己的劣质产品也可以当名牌出售,高额的附加值就有了,何乐而不为?别人店里经销的正宗名牌产品,进价高,我进劣质品当名牌卖,蒙你顾客,使你花了眼,进价比你低得多,卖价跟你一样,或比你稍低,拉走了你的顾客,取得的利润比你高,何乐而不为。假若经营者“利”字当头,那么违法的事都可能干出来,制假贩假也就不例外了。做广告是经营者促销的主要方式,说实话是广告的命根。做广告只要实事求是,说实话不虚夸,再加上构思新颖,形象鲜明,是能起促销作用的。西方许多公司都信奉一句名言:“最好的广告就是满意的顾客”。日本产品能打入并占领美国市场,除了产品质优价廉和瞄准市场的时机外,开展大规模的攻势也起了相当的作用。如在1969年,美国汽车公司花了1200万美元推销了27万辆汽车,而丰田花了1850万美元仅销售13万辆汽车,日本人在每辆车上花的广告费显然大大超过了美国竞争者。广告都经过深思熟虑,精心设计,以迎合美国人的爱好和取悦于美国人。日本人的广告不吹牛,不虚夸,按照产品质量如实介绍,许诺的服务也说到做到,使买汽车的美国人感到放心。经营者在促销活动中千万不可玩做“假广告”的把戏,来蒙骗消费者。倘若经营者视广告“命根”于不顾,砸的只能是自己的生意。最后,告诫每一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经营者,必须守法经营,多动动脑筋,多在自己的生产经营领域里重视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改进品种、设计上下功夫,多在自己全方位优质服务上下功夫,在公平竞争中求发展,切不可把制假贩假看作是一条发财的捷径。

绝不伸手抓“黑心钱”

做公司,要赚“明的钱”,不能赚“黑心钱”,这是成功做大的制胜法则。你一定要记住:“黑心钱”要不得,如果要了,就会让公司永无安宁之日,其结果可想而知。俗话说:人言可畏,一个商店、一家公司、一个公司,如果在经营过程中欺骗了一位顾客,一位用户,就可能影响到百位顾客、百位用户从此不愿光顾。商场上往往出现一客失了信、百客不登门的现象。因此,作为经营者,尤其是发家心切、初入商门的经营者,一定要恪守生意诚为贵的经商原则,切不可耍小聪明,欺骗顾客,蒙骗客户。走进市场,人们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就是每购买一件东西之前,总想打听哪个商店出售的这种东西质量好,价格便宜,而且服务周到,然后再按图索骥前去购买。

如果有人说某某商店、某某单位出售的这种东西如何如何的不好,购买者肯定是再也不会去光顾的。这还只是商品的质量、价格等方面的问题。如果掺杂使假、以次充好等有意作弄顾客的事,影响就更大了。被作弄者看来只是一位顾客、一个用户,但一传十,十传百,造成不良影响的却是一大片。有些经营者认为,现在的许多顾客都是“目不识丁”的农民,就是大城市中的消费者,能识货者也不多,对于新产品更加“知之甚少”,经营者指着“鹿”说是“马”,顾客还满认为“马”在那儿吃草呢!所以常常把顾客当作傻瓜来捉弄。其实,这是何等愚蠢的举动。因为顾客才是一个商店、公司的后盾,一切利润均来自消费者,先失去了消费者,没有了流通,经营者赚谁的钱。商场上常常发生这样的事,有的经营者明知自己商品上有毛病,但不是想卖不出去怎么办?有这样一位销售时装的老板,他明知半腰裙染上污渍,但又不能舍弃不售,所以有顾客购下这条裙子后,就以为瞒天过海,顾客发现后前往理论时,经营者只说一句:“是你自己粗心大意弄污了裙子,反而来怀疑我们卖劣货。”又或者是“这个事故教训你下次买东西时,要检查清楚,否则自误”等,顾客当然感到不满,甚至有被骗的感觉,试问在这种情况下,那位顾客还会第二次光临吗?更严重的是,顾客可能规劝各方面亲戚朋友,切勿“帮衬”,就这样一传十,十传百,时装店便声名狼藉,要挽回名声,可能为时已晚了,因此要生意兴隆,口碑是很重要的,“以诚待客”是做生意之“本”。同样对待这类问题,有些经营者的做法就很明确,他们把有一点毛病的商品挑出来,写明某某商品有何许毛病,但无伤大雅,且降价销售。

这样顾客在看过之后,便会放心购买,且不存在回头扯皮的问题。商店既卖出了积压次品,加速了资金周转,也不失声誉与大雅,赢得了顾客的信任,岂不美哉!“挂羊头、卖狗肉”是旧时奸商的一种不道德的经商方法,在今天的市场经济中,法律绝不允许经营者这样做,即便是经营者偷偷这样做了,被顾客得知后,同样也会遭到唾弃。近年来,形形色色的经营者,各种各样的经营方式,在市场经济的大舞台上大显身手。许多城市出现了“精品店”,“专卖店”,发财的确有其人,亏了的也不在少数。据一家晚报载,地处该市的繁华地段,有家“美利达”精品屋,开张那阵,金碧辉煌的门面与琳琅满目的商品在顾客的感觉中相映生辉,高消费者们的时髦需求,又与满柜满架的精巧商品、名优货物“一见钟情”,因此生意极好,据说三天赚了6万。

令人可惜的是,老板办事只有5分钟的热情,并且“寡人有疾”又好赌,忙过开张就不大“理政”,花钱更是挥金如土,店内进、销、存几个环节的工作渐渐乱套,账上的资金越来越少,不满3个月,商店已败像显现。昔日的顾主进店时,已看不到多少“精品”,倒发现不少一般商品在货架上以“俗”充精,于是扫兴而去,另走别家,不再上门;而过去那些在这里看过热闹的人,又以为店内商品像过去一样,又新奇又昂贵而不敢问津,因此,常在门前过,就是不进门。生意萧条,房租、工资等等开销又大,当然顶不住,再加上“精品”不精,徒有虚名,失信顾客,自开张仅六个月就“关门大吉”。另外,在商场上还有一些经营者自认为聪明绝顶,在商品的标价签上,将重要的字眼隐藏起来。例如一件T恤的售价是19.90元,但“1”字往往细小到近乎无,又或者用其他货品将其掩盖,令顾客以为只售9.90元,这种手法偶一用之,当然可赚取金钱,但令顾客大失信心,而永不光顾,以这样的代价来换取暂时的利益,实在是太愚笨了,毫不值得。更有甚者,自诩做生意靠不明码标价发财。事实上就是想不标实价,企图通过漫天要价,通过与顾客之间的讨价还价来浑水摸鱼,从中牟利。比如:一件衣服只值100元,店主却开价200元。这种现象在市场经济较发达的国外都是少有的,在“购物天堂”香港大型商业中心,从超级市场直至小铺?绝大部分的商品都是明码标价,很少有讨价还价的现象出现。所谓“开口还一半”,“议价用除法”更是不可想像的事。而在如今国内的一些商场、集贸市场、地摊上却常常见到。这也说明,现在的许多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缺少一个“诚”字,不诚的结果是什么,不诚就难招天下客,就无法使顾客对其建立信任感、安全感,顾客也理所当然地会离你远去。任何经营者都懂得,也都明白,经商的目的就是赚钱,但赚钱要赚在明处,赚得合理合法,收取合理的流通费用。须知,不正当的经营是要砸牌的,终究会失去顾客。作为一心想发家的经营者只做一锤子买卖,虽可得利于一时,发不义之财,但只会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最终还是逃脱不了价值规律的惩罚。

读懂政策,才会不失手

公司老板必须懂政策,善于在经营活动中与政策贴得近一些,是确保自己一天天做大的成功制胜法则。在20世纪30年代初,一场席卷世界的大危机粉碎了“传统的自由竞争能够实现各种经济资源的最优配置的充分利用”的美好学说。由此西方各国政府逐渐强调政府对经济活动的宏观调控职能,并取得了巨大的成功。这预示着现代公司不再是与政府行为毫无关系的市场主体,公司与政府之间有着直接的或间接的千丝万缕的关系。当亚洲一些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通过强有力的手段干预经济并推动了经济的发展时,谁也不再否认政府和公司之间的种种关系。如何实现公司和政界的良好关系,也就成为一些杰出的经营人物所思考、所关注并努力做到的问题。政治与经济发展的密不可分,警示着商界的无数拼搏者,要经好商,必须关心政治、了解政策,必须熟悉政治的大环境。改革开放的中国,市场经济体制已经建立并完善起来,在市场竞争的广阔领域,正在追赶先进的、发达的国家。毫无疑问,跨世纪的中国,政府的各项政策将积极引导经济的发展,并为公司的发展创造有利的宏观环境。渴望从芸芸众生中脱颖而出,成为世人瞩目的中国商人,要认识到这个关键点并尽力地了解政策,用好政策,从而自由地在市场经济大潮中一显身手,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造就一番轰轰烈烈的事业。

1.“中华饲料王”的成功之道——“我最关心政策”

1993年3月,在中外记者招待会上,当台湾女记者向中国最大的私营公司——希望集团董事长刘永好发问“你最关心什么”的时候,刘永好不假思索地回答:“我最关心改革开放的政策。”这是一位成功商家的经验之谈!刘永好在谈自己“飞”起来的秘诀时,讲到他是把政策看作机遇,在中国的大气候下运筹每一个“棋子”,使自己的每一步“车、马、炮”都合乎共和国经济发展的规律。只有这样他才能在商战中做到左右逢源,稳操胜券。的确,中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型期”。处于体制转轨、调整过程中的中国商人,要想使自己的每一步都符合自己和国家发展的规律,纵横捭阖于市场经济大潮,就得下功夫研究政策,吃准“气候”。对商人来说,所谓“抓住机遇”,从一定意义上讲就是善于抓住政策调整的契机,这才是商家的制胜之道。毋庸讳言,经验往往来自于教训。刘永好在制定经营战略时如此地关心政策,乃是因为他曾因“摔过跤,交过一大笔学费”。早在80年代初期,刘永好的弟兄们筹划着同生产队联办一家电子厂,可当筹集到资金,拿出音响样品时,却被“枪毙”了,开什么黑店?有这种“公私融合”的政策吗?于是,刘永好小心翼翼地关注着国家每一项大政方针的细微变化:政府的文件说到对私营经济的政策时,“大力发展”的提法取代了“适当发展”;第八届全国政协委员里,新进了包括刘永好在内的20位私营企业家,而且对他们首次使用了“非公有制经济界代表”的称谓;李鹏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里明确提出:各种所有制形式“长期共同发展”;被称为“国家队”的国有公司,现在允许同外资公司“嫁接”,小厂还可以公开租赁、拍卖给私人。目光敏锐的刘永好在思索:这些到底是偶然的巧合,还是市场经济给国家政策带来了新的突破?这种政策变化,让刘永好有一种预感:新一轮的发展机会,已一步步地向希望集团走来了。

于是,在政协会上,刘永好大胆地提出了“国有、私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构想,他形象地称之为公私公司的“杂交组合”。此后不久,刘氏兄弟与湘、赣、鄂等省的七八家饲料厂签订了合资合同,并在一两个月内就完成了改造任务,投人生产,现在已办得红红火火。的确不错,刘永好再一次尝到了吃透国家政策的甜头。于是乎,国有公司雄厚的固定资产、购销渠道和人际关系及技术、管理人才,同刘氏公司适应市场经济的经验与机制,商标和资金,组合进新的公司里,并迅速变成了巨大的效益。可以说,时时刻刻地密切关注国家政策的变化使刘永好在商战之中总能把握决胜先机。相信这位“中华饲料王”的经验一定会给许多中国商界的后起之秀们以深刻的启示。当然,国家大政策,对于商人来说,自然是利益攸关。但是,也有不少商界的投机人士,视国家政策为无物,甚至热衷于钻国家政策的“空子”,结果自然可想而知。正如打篮球必须遵守球场上的规则一样,在中国的市场上做生意就不能偏离国家政策规定的轨道,否则难免会“一失足成千古恨”,错过了合法经商的大好时机!

2.“我相信中国的政策”

有些商人热衷于从事效益高、来得快的生意,比如房地产业。但由于缺乏对国家大政策的预见和理解,往往吃了不懂政策的亏而大伤元气。例如,1988年全国治理整顿,政府又三令五申停建楼堂馆所,不少投资房地产开发业的商人,望着被迫停建的建筑而痛心不已,无所作为。而被称为“商界奇才”的福海集团董事长罗忠福却在治理整顿的政策确定以前,从早期的房地产业转向长线投资的旅游业,以短养长,获得了长期的效益。而这一切无不根源于他对国家政策的深刻把握。罗忠福坦言承认:“在中国以外的任何一个地方,我都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短短几年,增值千倍的奇迹。我的公司是在一个特定的地方,一个特定的历史环境里成长的。要说我有过人之处,那就是我比别人更会利用政策。”作为一个私营企业家,他深知没有人作后台,必须自己去干,从干中了解产、供、销,从干中去体会、钻研国家的经济政策,以保证自己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中国的改革开放在世人的眼中简直就像谜一样令人捉摸不透,很多人因此对改革开放的政策持怀疑态度。而以“101生发精”起家的北京富豪李晓华一直关注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他在许多香港房地产巨头因为吃不准中国的未来局势和政策而纷纷调整投资方向时,看准了时机,抓住了最佳机遇,投入大量资金收购香港“楼花”。后来,中国政府宣布:中国的改革开放政策不变;中国对香港“一国两制”的方针不变时,香港的“楼花”迅速升值。李晓华见好就收,全部抛出,稳稳地赚了一笔。有人说李晓华房地产一战“赌”赢了,称赞他善于把握时机。李晓华却说,主要是因为他相信邓小平改革开放的大政策不会变,是国家的大政策让他走向了成功!

3.掌握政策,才能做大生意

作为一名具有国际战略意识的中国商人,就应当了解我国当前在对外贸易中所制定的国策,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灵活对待才能取得成功。譬如说,1997年10月初,我国决定再一次降低部分进口家电的关税,如彩电。对此国内一些名牌彩电的生产厂家由于早已占领了国内大部分市场,因此,可以做好迎战“洋货”的准备,与之一比高下;而对某些生产彩电的厂家,由于没有自己的品牌,平时多靠组装而生存,因此,一旦世界市场上的“洋彩电”以国际价格(一般远远低于国内价格)涌人中国市场时,这些厂家难免受到猛烈的冲击而面临破产倒闭的结局。因此,不同的生产商们应当结合本身实际情况,根据国家大政策来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生产结构,力争在国际竞争的大环境下扬长避短,不断增强自身的实力。可以说,任何时候,商人与国家的经济政策都是紧密联系,相辅相成的。善用政策者,可以做到家国两利。有人问,在中国做生意,怎样才能稳操胜券?答日:抓住机遇。但机遇究竟是什么?为什么有人抓机遇左右逢源,有人却与机遇失之交臂?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在中国,政策就是机遇。只要你对国家的大政方针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把握,你就等于抓住了成功商人们的取胜之道。

该缴的税一分钱都不能少

缴税是保证公司正常、成功发展的制胜法则。铁的事实说明,不缴税,想漏税,是许多公司最终走向失败的原因之一。这就要求老板做到:

该缴的税一分钱都不能少!在我国,商人成千上万,其中绝大多数遵纪守法,合法经营,为国家财政贡献力量。但是,也有少数商人投机钻营,利用种种违法乱纪手段聚敛财富。他们坑害国家、企事业和社会大众,陷入了聚财的死胡同。多行不义必自毙,他们的不法行为受到社会公众的唾弃,受到税收机关和工商行政机关的严厉查处,直至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市场经济大潮中,极个别的商人想通过偷税、漏税和逃税,挖国家税收的“墙脚”。但是在税务部门、会计师事务所和国家审计部门的通力协作下,使他们竹篮打水一场空,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义之财没发得了,还被罚款、吊销执照等。据深圳一次对2664户个体老板和承包公司的老板进行税务检查,发现有漏税行径的达1883户,偷漏税人员比例竞高达七成以上。其中罗湖区的个体户迟某,炮制出真假两本账进行偷逃税款,真账的营业额达300万元,而假账的营业额还不到70万元。对他们的违法行径按情节轻重,税务部门分别予以5倍至10倍的罚款,直到吊销营业执照,税法的威力给这些老板极大震慑。少数商人利用发票做手脚,采用虚报丢失、伪造涂改、大头小尾、两次填写等手段逃避税收。例如,某公司承包人将实际金额5万元的业务分两次填写,在业务报销联上填的金额是5万元,而存根联上竟只填区区50元。还有少数商人公然违反制度规定,设两本账。在应付税务人员的假账上填写少量的金额,却在给自己看的暗账上记载大宗经营收入,通过这种手段来减少税收。可惜的是,再好的伪装也有露马脚的时候,对于这种瞒天过海的偷税手段,税务人员只要下功夫是能够查出来的。所以做生意,一定要有正确的纳税意识,这样才能心安理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