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商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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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为对方着想才能达到双赢的目的

在和家人相处、朋友交往时,能做到为对方着想尚属不易;做生意时,能为对方着想的人,更是鲜见。不见得所有的经商有成者都能为合作伙伴着想——有的甚至还是靠千方百计地算计来争利,但可以肯定的是,能够与合作伙伴共享利益的人才能把事业做到最大。

人们在说到某人因小失大时,总爱说“丢了西瓜,捡起芝麻”。的确,只有舍得失去,才能真正获得。如果在所有事情上都不肯吃亏,就不可能有大的发展。

曾有记者询问李嘉诚与地铁公司、汇丰银行合作成功的奥秘,李嘉诚回答说:“奥秘实在谈不上,我想重要的是首先得顾及对方的利益,不可为自己斤斤计较。对方无利,自己也就无利。要舍得让利使对方得利,这样,最终才会为自己带来较大的利益。我母亲从小就教育我不要占小便宜,否则就没有朋友,我想经商的道理也该是这样。”

在与刘不才的合作中,胡雪岩也是靠“为对方着想”才啃下这块硬骨头的。

刘不才是个嗜赌如命的花花公子,一个相当不错的药店被他输得精光。在别人眼里,这绝对是一个不可救药的“败家子”,“除掉一样——吸鸦片,没有出息的事,都被他做绝了”。但胡雪岩却看到了他的另一面:第一,他赌得再凶,却从没有把手上的几张祖传秘方当赌注押上,这说明他心里还存着振兴家业的念头;第二,虽然吃喝嫖赌样样都来,但他绝不抽大烟,这说明他还没有堕落到不能自拔的地步。就凭这不被别人注意的两条,胡雪岩看出“此人不但有本事,也还有志气,人虽滥污,只要不抽鸦片,就不是无药可救”。既然他还有药可救,而且他擅长的也正是自己用得着的,胡雪岩打定主意,让他充当一名特殊的“清客”角色,专门培养他和达官阔少们打交道。

当时,刘不才最怕有人算计他的那几张“祖传秘方”,胡雪岩就想出个“以方参股”的方法,具体设想是:刘不才的祖传秘方当然要用,可是并不要求他把方子公开。将来开药店时,让他以股东的身份在店里坐镇,这几张方子上的药,请他自己配制。“君臣佐使”是哪几味药,分量多少,如何炮制,只有他自己知道。这样一来,何愁秘方外泄?

只要不是图谋自己的秘方,刘不才自然是诸事皆好商量。胡雪岩派去的说客陈世龙乘机说:“我再告诉你,人家提出来的条件,合情合理。药归你管,价钱由人家来定,你抽成头。你的药灵,销得好,你的成头就多;你的药不灵,没人要,那就对不起,请你带着你的宝贝方子卷铺盖走人。”这种处处为刘不才考虑的方案,对他来说是“稳赚不赔”的生意,刘不才自然无话可说。就这样,胡雪岩巧妙地说服了刘不才,用他的祖传药方开起了“胡庆余堂”药店。

可见,有的时候,生意场上的合作看起来很难,做起来也不易。说到底还是在小利上斤斤计较,捅破了这一层“窗户纸”,什么样的合作都能成功。当然,为对方着想并不是不去求利——那就违背了做生意的基本出发点。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属于他人的利益一定要给人家,属于自己的利益也要努力争取,与此同时,可以适当地为对方着想。“为对方着想”绝不是不讲原则地把自己应得之利送给别人,而是在此基础上寻求合作的成功和更大的共同利益。在这方面,松下幸之助给全世界的经商者树立了榜样。

1951年10月,松下赴美。他此行的目的是寻找电子工业的合作厂商。松下考虑的合作对象有两家:一家是美国的RCA公司;另一家是荷兰的飞利浦公司。与RCA公司的谈判结果没有取得满意的结果,于是松下便改道欧洲,拜访了位于阿姆斯特丹市的飞利浦公司总部。

飞利浦是当时世界上最大的机电、电子产品制造商之一,拥有雄厚的资本和优良的技术。它在全世界拥有48家直营工厂(日本没有),这些工厂由它投注(或合资)和提供技术支持。荷兰人口较少,只有1000万人,资源也很缺乏。因此,飞利浦的原料要依靠进口,80%的产品也必须外销。在这样严峻的不利条件下,为什么飞利浦还能获得长足发展、立于不败之地呢?这就必须依靠技术!松下由此认识到了飞利浦技术的价值。

松下参观了飞利浦公司总部和工厂,发现松下电器在管理上并不逊于飞利浦,但在技术上却远远不如飞利浦。松下汗颜不已,不断在心底激励自己:“可得迎头赶上啊!”

依据日本市场,松下决定把收音机作为公司的拳头产品。可是,松下公司的真空管技术尚不成熟,产量低,品质差,因此,非常有必要引进飞利浦的先进技术。在欧美考察中,松下还发现,以半导体(晶体管等)为主要材料的电子工业方兴未艾、日新月异。飞利浦已经走在了世界前列,而在日本,电子工业几乎还是个空白。松下心想,照这样下去,日本非落后于世界不可。

“无论在哪里,好的东西都贵,”和飞利浦谈判时,见到对方开出的价码,松下感叹地说。飞利浦的条件是:双方共同出资,合作办厂。该厂的首期投资要达到6.8亿日元,飞利浦承担投资的30%,并以技术指导费等来抵算,技术指导费为7%,要先期支付保证金50万美元。

当时,飞利浦的条件是相当苛刻的。美国公司提出的技术指导费为3%,而飞利浦的技术指导费高达7%,比美国公司高出了4%;50万美元折合日元就是2亿,这是一笔相当庞大的数目,相当于当时松下全部家底的2/5.支付如此巨额的资金是否值得?说是合资工厂,实际上是由松下出资,这样的合作有无必要?松下陷入了深深的矛盾和思虑之中。

松下面临的最大困扰就是50万美元的保证金和7%的技术指导费。为此,他和飞利浦的代表进行交涉:“先生,2亿日元的保证金和7%的技术指导费是不是太贵了?”

“也许先生现在觉得很贵,但如果考虑到将来,那实在是很便宜了。”对方说。

松下了解美国的情况,所以他又问:“可美国的技术指导费才3%呀!为什么贵公司高达7%呢?”

“美国公司的情况暂且不论,”对方解释道,“我们飞利浦公司要和阁下合作,就要保证成功。本公司在世界各地的48家直营工厂都很成功。这种成功来之不易。仅有技术,未必就能成功。我们则不仅提供技术,而且要想方设法保证绝对成功。如果失败了,你会损失2亿日元,每月透支,事业受挫;同样,我们也会受损失,而且程度来说,我们的损失更大,其中还包括声誉上的巨大损失。”

“松下先生,除非相当可靠的伙伴,否则本公司是不与其合作的。我们决定和阁下合作,是因为你有30年以上的实绩,你的经营观念和方针与本公司也有颇多相似之处。我们的合作,一定能够成功。比起付出少一些却不能保证成功来说,2亿日元和7%是绝对划算的。”

听了对方的一番话,松下心悦诚服。的确,飞利浦在国外的48家直营工厂,没有一家失败,都是相当成功的。而且他们还有一个原则,即一个国家只设一个工厂,只找一个合作伙伴。这不仅是作风严谨的表现,从市场占有率和利润的角度来讲,对合作者也是相当有利的。况且飞利浦的合作伙伴是再三考察而选出来的,签约之前还要进一步仔细调查,驻厂检查,这些都表明对方所说的“绝对成功”不是一句口号,而是源于他们绝对的把握,和这样的伙伴合作,目前在经济上花费多一些,但今后一定可以收获更多。

松下又想,自己出国考察的目的就是寻求技术合作伙伴,引进先进的电子生产技术。就此而言,飞利浦可以算是最佳拍档。飞利浦拥有近3000人的科研队伍和相当完善的设备。这些成就,远非松下可以相比的。如果能够与之合作,松下仅花2亿日元就能充分利用这支科技队伍,而且差不多等于自家拥有这支科技队伍。这不是相当划算吗?花这么一点钱,把世界一流的飞利浦公司雇来做事,实在是一笔有利可图的生意。想到这些,松下坦然了许多,他心甘情愿地接受2亿日元保证金的条件。

但松下并不愿意接受对方的所有条件,对于7%的技术指导费,松下还是有些不愿接受。为此,他又找到对方谈判:“我已经愿意支付2亿日元的保证金。不过,希望贵厂能将技术指导费降至4.5%。诚如先生所说,合作者的好坏关系到合作的成功与否,而且成功也有多少之分,有的人会得到十成的成功,有的人只能得到五成的成功。可能支付7%而只能成功五成;假设飞利浦只从我们公司拿走4.5%,和我们松下电器合作,肯定能获得十成的成功。我希望你们能够考虑这种差距。我们松下电器和贵公司合作,一定能够取得100%的成功。我们的30年的成绩已经证明了我们的实力。所以,我请阁下把技术指导费降到4.5%。”

对于松下的阐述,大概对方觉得有理,居然破例答应了。然而,松下并没有就此罢休,他又提出了新的条件。松下觉得,飞利浦的技术指导值4.5%,那松下电器的经营管理难道就不值钱了?对松下的经营管理,既然你们承认有意义和价值,当然也应为此付出代价。因此,他决定向飞利浦指出经营指导费的问题,希望对方也参照技术指导费的精神和原则,向松下电器支付经营指导费。

为了能与飞利浦谈判成功,松下特意选定堪当重任的高桥荒太郎飞赴欧洲,去和对方谈判。

高桥荒太郎开门见山地提出问题:“贵公司对我们松下电器的调查结果表明,我公司经营得法、极具潜力,就像贵公司一样实力雄厚。相信贵公司和我公司的合作,会取得更大的成功。因此,我认为,飞利浦的技术和松下的经营都是有价值的。我建议在松下电器给付飞利浦4.5%的技术指导费的同时,飞利浦也应支付给松下电器一定的经营指导费。我们只拿3%。”

“股份公司由两家合作创办,技术上由贵公司指导,然而经营上由松下电器负责。技术再先进,如果经营不善,技术也无用武之地。如今,经营已成为高度专业的技术,甚至能左右企业的命运。因此,技术有价,经营同样有价。我们公司的经营有口皆碑,而且我们对销售信心百倍,所以,我们有权向贵公司索取经营指导费。”

高桥石破天惊,令飞利浦公司大为震惊。作为世界最著名的电器制造公司,别说是日本的公司,就连与飞利浦有合作关系的欧洲公司,也没有一家胆敢持有这么强硬的态度。

松下是一个敢吃螃蟹的人。他常常破天荒地提出对方闻所未闻、难以接受的“非分”要求。但事实上这些要求又并非“非分”要求,最终将对双方有利。

松下已经事先估计到谈判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在高桥启程前,他就给高桥拟好一封信:人们常说日本人性急,欧洲人慢条斯理。在拟定出两家公司合作交涉的原方案之前,双方领导人已经多次进行交流,作出了最大努力。因而,为了一个问题的分歧而中止谈判,未免显得没有诚意;如此一来,双方所付出的努力不是都化为泡影了吗?

“我们承认飞利浦公司的技术先进,因此愿意支付技术指导费。我们双方应该是平等的关系。所以,我们提出请贵公司支付经营指导费,贵公司理应接受。”

果真,飞利浦公司见高桥提出“经营指导费”的要求,准备中止谈判。但研读了这份态度诚恳而又不失强硬的信之后,飞利浦公司又回到谈判桌上,并最终达成协议。

在合作中,注意为对方着想、从对方的角度考虑问题,就能让对方有所触动,也能展示出能自己明智聪慧、胸怀宽广的形象。

有些人将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一位,而将其他人的利益放在次要的位置上了。在商场中,这种现象更为多见:不论任何买卖、任何交易,都是以自己得益为主。这可能是商场上的文化,也可能是在商场内赖以生存的条件。

然而,“祸兮福所伏,福兮祸所倚”。有时我们执著于某些事物,以为得到这些事物就是利益即“福”之所在。殊不知在“祸”、“福”中可能暗藏玄机。“福”未必一定是福。有时,我们在某些事情上吃了亏,表面上看来,不是什么“福”。不过,“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有时吃了亏,甚至吃大亏,反而可能因此避过一些麻烦,甚至得到其他方面的利益。做生意时不能只以个人得失为出发点,也要多为别人着想一下,这样做表面上看是吃了点亏,其实却有大利可图。为利益寸土不让,倒不见得有什么好处。在商场上,很多人为了利益争得你死我活。有时,只要一方肯退一步,将其所占的利益,作出轻微的调整,就什么事都不会发生了。但偏偏有些人硬要执著于个人的利益,不去为对方着想,连些微薄的利益也要完全独占。结果双方可能因此大动干戈,或者对簿公堂,到最后两败俱伤。本来是互惠互利的,最后双方都不能得益,还因此劳民伤财,何苦呢?肯吃亏,有时可能反而是“福”之根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