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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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方法

(一)影响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的因素

因此,银行进行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时主要考虑的因素有:产品成本、竞争者价格、消费者感受的产品价值及市场供求。

1.产品成本

包括开发中间业务产品的实际成本和风险成本,这是银行对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的底线。所有银行都希望通过价格能收回开发中间业务产品的所有成本,不然银行就要亏损,因此成本是中间业务定价的重要因素。

2.市场供求

中间业务产品创新的市场供求关系也是决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的一个重要因素。银行提供某一中间业务产品的总体能力和社会公众对该项业务产品的需求程度对比,反映为该中间业务创新产品的需求弹性。这主要取决于银行所提供服务的互补性、可替代性以及中间业务相对于客户的价值。

3.客户心理感受

是指客户对银行所提供中间业务收费水平变化的认知程度。根据客户收入水平、年龄构成、文化程度、价值观念和生活习惯的不同,对价格的感受也不同。按照格文(GWIN)的“利益定价”原理,价格是根据客户所感觉的从特定服务获得的利益决定的。因此商业银行在对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时,要充分考虑银行客户的消费心理。

4.竞争对手价格

竞争对手价格也会影响定价决策,因为竞争对手的价格给客户提供了一个消费的比较环境。由于金融产品具有能在极短的时间内被“克隆”的可能,因此,任何中间业务开发后形成的比较优势都是短暂的、暂时的。竞争者价格必然成为影响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的一个重要因素。李庚南、王日:《银行中间业务如何定价》,《现代商业银行》,2003年第3期。

(二)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方法

根据银行创新产品定价目标和定价一般原则,考虑到产品成本、竞争者价格、消费者感受的产品价值及市场供求等因素,银行对中间业务创新定价可采用下列一些方式:

1.成本导向定价法

根据中间业务创新产品价格下限的成本依据不同,成本导向定价法又可以分为:

(1)成本加成法。是指反映商业银行在对中间业务产品投入成本的基础上,考虑一定的盈利要求计算得出中间业务产品价格的方法。它一般适用于代理类、托管类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

中间业务产品的价格应该包括以下四部分才能实现盈利。

固定成本FC:即商业银行开发中间业务必须投入的物力成本,如专项设备费用、系统维护费用等。

可变成本VC:即人力成本,主要包括产品开发人员费用、产品营销人员费用、产品售后服务人员费用等。

风险补偿费B:即银行对于中间业务可能发生的违约风险收取的必要补偿。

目标利润R:商业银行提供中间业务产品的预期收益。

因此,可得中间业务产品价格的表达式为:PFC+VC+B+R。

(2)成本风险加权法。是指在中间业务产品成本的基础上考虑产品的风险损失以及一定的盈利要求计算得出产品价格的方法。它一般适用于交易类产品(期权、金融期货、金融远期、金融互换等)的定价。

成本导向定价法是西方商业银行实际中最为普遍、广泛运用的一种中间业务产品定价方法。其优点在于应用简便易行;且得出的价格对供求双方都较为公平。其缺点表现在:成本导向定价法容易忽视银行外部因素如市场因素等对价格产生的影响,同时制约了高价值服务的获利性。

2.客户导向定价法

这是一种立足于客户对中间业务产品的理解、认识和需求强度,以客户对创新的中间业务产品的接受程度为基本依据的定价方法。这种方法一般适用于咨询评估类产品,该类产品价格应一事一定,根据本行的经营优势,客户需求的复杂程度以及客户带给本行的综合效益等确定价格。

客户导向定价法具体实施一般分为两步:一是评估客户对自身提供的创新中间业务产品的认知价值;二是对客户的价格敏感性进行分析,了解客户的价格弹性。

(1)评估客户认知价值。确定客户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服务的认知价值,是客户导向定价的关键。目前常用评估方法主要有三种:

第一种是商业银行请求客户根据对不同商业银行提供的中间业务产品服务的不同认识,直接评定这些中间业务产品的价格。

第二种是商业银行首先将提供的某一中间业务产品服务的价值定为100%的权重,然后请求客户把这100%的权重在不同商业银行间进行分配,商业银行价格总和乘以该商业银行所得比例就是该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价格,用公式表示为:

piri×p

其中:pp1+p2+……+pi+……+pn

r1+r2+……+ri+……+rn100%

设p为所有商业银行提供的某一中间业务产品价格总和,r1、r2……、ri……、rn为n家商业银行所得比例,则pi为第i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价格。

第三种是请求客户先对不同商业银行提供的某种中间业务产品服务功能进行排序,按重要性在其间分配100%的权重;然后按每项功能就各商业银行表现分配100分;再根据每家商业银行在每项功能上的得分乘以重要性权重,求出各商业银行的总分;最后,将商业银行提供的该种中间业务产品价格总和乘以这些总得分比例,就是该种中间业务产品价格。现举例说明如下:

因此,甲银行对该咨询产品可以适当提价,评估中间业务产品服务对客户的价值。

(2)价格敏感性分析。对客户价值评估确认了中间业务产品的价格上限,在限度内,还需要对客户价格敏感性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决定最优价格水平。价格敏感性分析的方法一般有两种:其一是定性的经验分析,其二是定量的市场调查分析。

商业银行采用定性的经验分析法时,一般要考虑这样一些因素:如客户对其创新中间业务产品的期望价格;客户对其区别于其他竞争者的特色评价;客户理解的公平、合理的价格范围等。

采用定量的市场调查分析法,主要借助抽样方式对客户进行问卷调查,通过抽样调查获取的数据了解客户总体的价格心态及想法,包括客户选择该行最重要因素、所接受的价格范围和价格下调的吸引力等。

客户导向定价根据市场需求弹性强度来确定价格,在此基础上,再考虑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和竞争因素,它最大的优点是成了中间业务产品成本和价格之间的纽带。即产品成本只是银行可行定价的必要因素,并不是最优价格的充分因素。在客户导向定价的过程中,商业银行可以主动采用多种手段影响客户对其所提供的中间业务产品价值的理解,这样,既能提高中间业务创新产品定价的主动性,又能提高整个营销活动的绩效。价值导向定价的缺陷表现在:价值导向定价法十分复杂。因为认知价值只是表示客户愿意支付的最高价格,并非银行确切价格,由于客户可能对同一产品的价值看法不一致,因此还要进行市场细分和深入市场调研活动。

3.竞争导向定价法

这是在中间业务产品差异较小,市场竞争激烈的情况下,银行参照竞争对手的价格,并考虑自身中间业务具体情况,制定价格的一种方法。具体有三种形式:第一种是直接以竞争对手价格定价;第二种是以高于竞争对手价格定价;第三种是以竞争低于对手价格定价。这种方法一般适合支付结算类、银行卡、担保类中间业务产品的定价。

竞争导向定价法主要以竞争对手价格作为定价的依据,因此具有简便易行的优点。但采用这种方法,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一是商业银行必须了解竞争者详细定价情况和确切的定价标准;二是要让客户了解竞争者之间的价格差异,并了解客户对差异的反应。竞争导向定价法的缺点是容易产生恶性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