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高技术企业集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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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高技术企业集群信任问题理论述评

信任作为所有交易问题的中心问题也是企业集群治理的基本问题之一。企业集群内交易行为大量发生,信任恰恰起源于交易的需要。交易越发达,信任就越重要。集群内企业间的信用网络的建立,是促进集群企业合作的隐性契约生效、规范集群内企业的合作保证,是推动企业集群能够不断成长演进的基本力量。企业集群是企业间长期动态合作的结果,一种初始状态的信任并不能完全保证企业网络的持续正常运转。集群成长的阶段性特征决定了其治理环境的特殊性,在企业网络发展的不同阶段需要不同程度和类别的信任机制作支撑。这些问题对集群网络治理来说具有基础性和前沿性,值得深入研究。本章选择交易成本理论与社会资本理论为依据,分析影响集群企业信任机制变迁的决定因素,并且提出一个用于描述集群企业信任机制变迁的模型。

一、高技术企业集群成长的动力

从组成元素看,企业集群动力是指驱动企业集群形成和发展的一切有利因素,在企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阶段分别表现为生成动力和发展动力。企业集群发展动力与生成动力相比具有更高层次的属性和更稳定的作用形式,企业集群正是在比较稳定的技术创新、非正规学习、合作竞争、知识共享和溢出、网络协作、区域品牌意识等驱动力的作用下得以发展并显示出强劲的竞争优势。

早期的学者专注于对企业集群生成动力的认识和描述。如马歇尔(Marshall,1890)从“外部经济”角度进行探讨,认为专门人才、原材料供给、运输便利以及技术扩散是产业集聚的动力;韦伯(Weber,1929)从区位因素角度进行分析,并认为大量集聚因素是产业集聚的动力。克鲁格曼(Krugman,1991)从“规模报酬理论”角度强调历史偶发事件和规模报酬递增导致事实上的锁定而引发企业集聚现象;胡佛(Hoover,1975)从“集聚体”的规模效益角度,探讨了不同的企业集群生成动力。有人把这些生成动力归结为自发作用的市场力量,具有不稳定性和孤立性,而且有些动力因素随着企业集群的生长而具有不断消退的作用趋势,各种动力之间没有稳定的作用关系。

Best(1999)认为产业集群存在四种主要动力:集中专业化、知识外溢、技术多样化和水平整合及再整合,它们依次对产业集群的发展产生作用,并形成循环状的稳定结构,这就是主体动力机制。而Brenner(2001)认为促进企业集群进化的动力因素有:人力资本、技术溢出、合作、公共意见、政府政策和风险资本。Porter(1998)则提出企业集群的进化动力来自于历史文化、需求刺激、上游产业或其他相关产业存在、新企业的创立、辅助机构、企业战略与结构、竞争和机遇等因素的共同作用。

Saxenian(1994)通过对硅谷和128公路的对比研究则强调了分工、竞争和企业文化对企业集群成长的重要性。另外一些“第三意大利”的研究者则强调社会文化尤其是相互之间的信任对企业集群进化的重要性。魏守华(2002b)对几种动力进行了整合:基于社会资本的地域分工、外部经济、合作效率、技术创新与扩散,以图形的方式构造出产业集群的动力机制。毛凯军(2004)等人在有关文献的基础上从空间维度总结出了社会、公司间和公司内三个层次的动力因素。

英国Swann教授与其合作者采用实例分析方法分别研究和比较了多个企业集群的发展情况,将企业集群的动力机制描绘成包括产业优势、新企业进入、企业孵化增长,以及气候、基础设施、文化资本等共同作用的正反馈系统(positive feedback system)。宁钟等人(2004)强调产业活动分布的变化及其路径依赖,通过考察企业在特定地区内的进入、退出和增长,建立产业集群进化的动力学模型。刘恒江等人(2004)曾对多个产业集群的动力机制进行了研究,从涌现性的发生条件、机制、规律以及判断依据四个方面来分析集群的动力机制,解释集群动力机制的非线性、动态性等复杂性质,并分析其功能演化规律。

马建会(2004)的研究把企业集群成长动力与集群演化阶段联系起来,认为随着集群的成长,在集群成长发育过程中起推动作用的因素出现明显的更迭,在产业集群的萌芽发育阶段,主要是外部经济、地域分工等因素在起作用,推动集群的初步形成与萌芽;随着集群的成长,推进集群快速成长的动力因素逐渐为集群的外部经济、社会资本、比较优势所替代;产业集群由成长阶段进入成熟阶段,最为重要的成长动力为集群网络、集群创新等因素。

针对中小企业集群的特点,更多的研究成果开始关注创业者,即企业家在集群成长中发挥的推动力作用。例如,杨静文(2005)的研究就认为,企业集群成长过程事实是创业者或企业家要素条件、区域要素条件和产业要素条件三个核心要素条件及其相互作用的结果,形成了以创业者为主体的企业网络。这三个核心要素条件便是驱动企业集群进一步发展、升级的活力所在,贯穿于企业集群的发展的始终。创业机制变迁与企业集群的升级、衰落或转移之间有着必然的逻辑关系:创业机制动力必须与企业集群发展相匹配,不断完善创业机制的内涵要素条件会促成企业集群发展升级;反之,创业机制的缺失必然导致企业集群的衰落或转移。

目前,企业集群成长的动力领域的研究形成了一些基本共识。一般认为,企业集群动力机制应该是驱动企业集群发展和演化的力量结构体系及其运行规则,具有一定的稳定性和规律性。从企业集群的外在作用力量来看,政府行为、外部竞争等也会影响企业集群动力机制的发展和完善。完善的动力机制是企业集群得以持续、健康发展的保证。动力机制的培育可以通过集群主体的学习、建立有效的集群治理结构,以及借助集群的外在力量,如政府、世界性产业协会、供应方、需求方等来实现。在未来的研究中,这些动力机制要素对信任机制变迁的作用力值得关注。

集群演进的过程也是集群规模扩张和素质提升的过程。集群规模扩张主要是集群内企业组织的成长;集群素质提升主要指集群内部企业组织结构的优化,协同分工协作体系的形成。

一般而言,集群规模扩张的过程如下:当企业家创新活动成功落脚在某一区域并引起周围模仿后,集群规模扩张便沿着血缘、亲缘、地缘的脉络向外扩散。在这个过程中,血缘和亲缘关系的人自然成为最可靠的信息来源以及合作和模仿对象。一个人在某一行业取得成功后,往往会带动整个家庭从事同一行业,从而出现许多从事同一行业的家庭企业和企业集团。随着产业传播链的延长,集群传播和扩散便超越血缘和亲缘关系,沿着交通便利、区位相邻的方向传递。集群扩散由点及面,形成专业化特征十分明显的区域企业集群布局。集聚还带动相关企业集中分布,于是就形成了以某一优势产业为主导、其他相关产业配套布局的企业群落并表现出极高的效率。

集群素质提升与集群内企业组织的优化过程关系密切。集群形成初期,集群内大多数企业直接生产成品而且规模都不大,集群分工协作主要呈现横向分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部分在市场竞争中成长起来的规模企业,为了专注于市场、技术和产品开发,开始把企业内部分工社会化,实行外包生产,迈出了纵向分工的第一步。一些中小企业也发现专注于某一生产环节的生产,使某项生产技艺专门化,同样能够提高生产效率,实现企业内部规模经济,便主动重新定位其市场功能,转向生产中间产品。规模较大的成品生产企业便适应分工深化的要求,把生产产品的各种可分割的功能不断地从企业内部剥离出去,一些如包装、印刷、运输、中介服务等配套企业也开始兴起,集群内企业结构形成成品生产、中间品生产和外包户三个层次的分工协作体系,推动了集群纵向一体化分工。随着市场需求日益多样化,质量和品牌成为市场竞争获胜的重要手段。一些较大规模的企业集团为了保证质量和品牌,以品牌为纽带,通过并购和参股等手段将一些质量和资信较好的中小企业收归门下,并进行重组,形成以少数龙头企业为主导,以产业链为基础,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分工协作,相互依存、共同发展的格局,同时也具有了较强的竞争实力。

通过企业集群成长过程的阶段性的考察不难看出,信任机制及与其相关的商业文化与竞争观念是集群演进的重要动力基础。正是在以宗族和姓氏聚居的乡村社区,人们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血缘或亲缘关系,才使得企业集群内部企业之间交易和合作能够凭借人格信任来降低交易成本。成熟的企业集群内部中小企业和大企业之间建立起长期的生产协作关系,知识流动和创新特别是隐含经验类的知识和关键信息的传递和扩散,主要通过信任、承诺和信誉来支撑,通过企业集群内社会网络或个人网络来实现。因此,集群企业实现技术创新、扩散和知识的积累的基础是信任与合作以及由此带来的合作性收益。某个区域上民间自发成长的企业集群,其产生的动力和演进的基础要素也是信任机制。

二、对信任的本质与内涵

1.信任本质的社会学阐释

在社会学的视角下,卢曼(Luhmann)、巴伯(Barber)、科尔曼(Coleman)、吉登斯(Giddens)、祖克尔(Zucker)、福山(Fukuyama)等社会学家注重考察社会关系、社会体制具体情境对信任的影响,从宏观层面上探讨了信任关系。

卢曼(Luhmann,1979)认为信任是对风险的外部条件所作的一种纯粹的内心估价,是基于风险和行动之间的循环关系。卢曼在帕森斯(Passos)的理论基础上,把行动者的预期作用作为各类信任定义的出发点:信任是一种简化复杂的机制,能够减少社会生活和社会交往的复杂性;信任分为人际信任和制度信任,前者建立在熟悉度及人与人之间的感情联系的基础上,后者则是外在的,以法律的惩罚或预防机制来降低社会交往的复杂性。

巴伯(Barber,1983)从社会行动者在社会交往中彼此寄予的预期开始理解信任。他认为信任与行动者预期的不同内容关联,并与社会关系、社会体制与社会秩序密切相关。按照他的理解,信任乃是对维持合乎道德的社会秩序的期望。这一般性定义可以具体化为两个方面:对有技术能力的角色行为的期望,所期望的有能力行为可能包括专门知识、技术能力或日常习惯的行为;对信用义务和责任的一些期望,这种期望是指存在于社会关系中的一些人有道德上的义务和责任来关心其他人的利益,而且甚于关心他们自己的利益。

科尔曼(Coleman,1988)则把人际信任关系纳入社会系统行动的分析中。他认为,人际信任关系是在人际互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信任关系是平等交换的重要条件。他的主要观点有:信任的给予是他人采取行动的前提,他人甚至在无须承诺的情况下,可能只需较少的代价而从资源中获得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信任关系是通过个体间的承诺、契约、信任中介和法律保护来体现的。他认为,长期的信任关系建立与否取决于个体在与他人互动中可能收益与可能损失的比较:在一次性交易中,违背诺言的其他个体损失较小;在持续不断的交易中,其他个体丧失信任的损失较大。个体与其他个体的关系持续时间越久,其他个体从这一信任关系中获利就越大,其信任程度也就越高;他们之间的信息交流越广泛,相互相信程度就越高。为了维护个体之间的这种相互信任关系,社会内部需要有规范、法律及惩罚手段。货币是社会交换与经济交换中信任关系的物化,是社会地位的替代物。多个个体之间的相互信用关系形成了相互信任的共同体。信任关系作为表达个体行动自由与集体控制之间关系的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受到规范特别是法律、政治体制的规定。科尔曼提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它可以减少监督成本与惩罚成本。最简单的信任关系涉及委托人和受托人。理性人在风险条件下最大限度地获得个人利益必须在给予信任与拒绝信任中做出选择。

吉登斯(Giddens,1984)认为,人的生活需要一定的本体性安全感和信任感,而这种感受得以实现的基本机制是人们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惯例。他认为婴儿对消除焦虑,获得安全感的需要是产生基本信任的起点。母亲与婴儿的互动正是产生于基本信任之上的,它是人类行为的基础。人们面对面的共同在场是互动的条件,人们在受制约中创造了一个制约自我的世界。基本信任被根植于社区、亲缘纽带和友谊的个人化信任关系之中。关系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的纽带,信任关系是在一个自我开放的过程中建构起来的。

社会学家列维斯(Lewis,1999)等人则将信任理解为人际关系的产物,是由人际关系中的理性算计和情感关联决定的人际态度,并对信任的特点、维度、基本类型等进行了颇为系统的分析。他们认为人际信任有理性(rationality)和情感(emotionality)两个重要维度,二者的不同组合可以形成不同类型的信任,其中认知性信任(cognitive trust),即基于对他人的可信程度的理性考察而产生的信任和情感性信任(emotional trust),即基于强烈的情感联系而产生的信任是最重要的两种,日常生活中的人际信任大都是这两者的组合。他们还认为,随着社会结构的变化和社会流动性的增加,越来越多的社会关系都以认知性信任而非情感性信任为基础。

祖克尔(Zucker,1986)从信任的产生和建构角度剖析信任本质,从发生学的角度给出了信任的三个层面:基于交往经验的信任,这种信任来自于交往、交换和交易经验的积累,互惠性是其核心;基于行动者具有社会、文化特性的信任,它根源于社会模仿的义务和合作规则;基于制度的信任,这种信任是建立在非个人的规则、社会规范和制度基础上。由此,信任由私人信任扩展到公共性的专家系统、制度系统或法律系统。

除此之外,社会学家也认为人格因素、人际关系等对信任的形成也有影响。一些社会学家甚至认为信任是一种历史遗产,它来自长期的文化积淀,这些社会学家将信任理解为社会制度和文化规范的产物,是建立在法理(法规制度)或伦理(道德和习俗)理性基础上的一种社会现象。福山(Fukuyama,1995)则进一步认为信任是由文化决定的,它产生于宗教、伦理、习俗等文化资源,依赖于人们共同的价值观、共同遵守的规则和群体成员的素质,尽管契约与私利是人们结合在一起的重要因素,但是最有效的组织都是建立在拥有共同的道德价值观的群体之上的,道德上的默契为群体成员的相互信任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福山对信任的定义是“在一个社团中,成员对彼此常态、诚实、合作行为的期待,基础是社团成员共同拥有的规范,以及个体隶属于那个社团的角色”。

郑也夫(2001)从社会生物学中吸收了利他主义思想成分,扩展了对信任的社会学研究边界,提出信任关系的建立与人类的利他行为有关。亲族利他、互惠利他、群体选择性利他,揭示了人的本性从深层次对信任发生影响。利他主义以提供帮助的个体适应性的减少为代价,来增加所帮助的个体适应性;利他主义不以损害他人为前提确保了信任关系建立的人类个体生存和发展的生理和伦理基础。信任寄予了对他人付出代价的回报,因而信任是有所承诺和期望的,这就需要人类个体之间的相互作用,特别是互动合作进而互惠或共赢。由此,利他主义行为为人类个体之间的互动甚至信任关系的建立提供了生物学和经济学的理论基础。郑也夫注意到了信任的历史性和文化性特点,提出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在不同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信任的结构与特点很不一样,形成信任的根基也可能不同。传统社会中以私人信任为主,现代社会则更依赖于系统信任或社会信任。

2.信任本质的经济学阐释

经济学家认为,信任往往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立足于经济人的理性,经济学家从经济人的完全理性到有限理性考察了信任问题。在经济学视角下,学者威廉姆森(Williamson,1975)、Axelord(1984)、科尔曼(Coleman,1990)等人把信任与风险联系在一起,把信任理解为理性行动者在内心经过成本—收益计算的风险的子集,即计算型信任。经济学家侧重于考察信任节约交易成本的功能,提出在重复博弈模型中人们追求长期利益会导致信任的结论。他们进一步认为,既然重复博弈可以产生信任,那么,影响重复博弈的可能性的因素和影响重复博弈中人们的策略选择的因素也就是影响信任形成的因素。

康芒斯(Commons,1994)认为人们通过买卖这种平等自愿互利的相互信任关系而产生了平等的交换关系。合作的核心是信任问题,合作所依赖的是在一定环境下,个体必须了解与之相互作用的他人的信息和欲望的多少,个体彼此能否更多地分享共同的资源(如信赖感、财产等),从而为解决个体之间的各种相互关系奠定信任基础。

经济学家把博弈论引入了对信任的研究,提出博弈论就是为解决人们相互信任关系的合作问题而设计的。博弈分析提示了个体与他人之间相互作用时的成本与收益的代价以及对方为之而采取的具体策略。从博弈论角度理解信任,会发现信任在参与人双方多次博弈,保持关系的持续性,并希望维持其声誉,才得以建立。Dasgupta(2000)的研究从“囚徒困境”博弈到重复博弈,认为在博弈重复进行的高概率的情况下,“尊重—信任”的结果会自动实现。他通过用博弈论对信任所作的解释,提醒经济学家可能忽略了信任是所有交易的核心,反复博弈与经历能够使信任的产生成为可能。影响重复博弈中人们选择的因素主要可以归纳为三个(张维迎,2002):第一是支付函数的确定,这一般跟游戏规则,如法律和制度有关;第二是当事人的偏好,如人们对将来的重视程度、耐心等;第三是所知道的有关对方的行动信息。

在重于计算的信任模型中,经济学家最经常使用的是“囚徒困境”博弈模型,包含了多重均衡的结果,均衡是以信任者与被信任者对对方的计算与预期为基础的。如果双方预测对方都守信,交易双方都能实现最大收益,一方失信将使守信者受损,两者都不守信,结果只能是次优的,利益最大将不可能实现。由此可知,信任的利益与失信的损失都是一目了然的,人们更加注重信任对行为产生影响的程度有多大。诺斯(North,1990)认为,在人们的信息和计算能力有限的条件下,人们之间的相互信任降低了人们相互作用的成本。

威廉姆森(Williamson,1993)从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分析出发,在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前提下,对信任问题进行了研究。他将信任分为计算型信任、人际关系信任和基于制度的信任。他提出信任在经济关系和组织活动中的重要性程度取决于组织监督和控制会抑制机会主义行为的能力。

波斯纳(Posner,2000)则强调了在特殊主义的社会环境下亲缘关系的重要性,认为它是原始保护和法律实施机制的核心,它是理解一个社会在从部落快速演进到市场经济中的制度约束的核心。这表明在一个相互充满敌意的世界里,亲缘联结,各种忠诚形式,依靠共同信仰组织起来的小团体,团结、诚实和履约是信任的价值所在。

也有研究认为,交易成本经济学假定了机会主义是人性中恒定的内核,情境信任很容易被纳入机会主义内核理论,而品质信任却难于用交易者的机会主义行为倾向来解释,因此信任在交易成本经济学中只起到了微不足道的作用。例如,有观点用人性的分裂内核模型取代交易成本经济学的机会主义模型,认为人生来就是可信的,但同时又有机会主义行为倾向。该模型从机会主义发生的概率的角度,基于交易环境及交易者的个性特征,试图将情境信任和品质信任纳入交易成本经济学的分析中。结论是交易双方互动过程中的延续性、强度和风险性三个维度是产生信任关系的条件。

上述关于信任本质的讨论中,社会学更倾向于,信任是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维度,信任根源于利他主义,是与社会结构和文化规范紧密相关的社会现象。因此,不能将信任从社会与文化中抽离出来,而要将它当做一个不可还原的多维的社会实体来研究。经济学对信任的理解则更强调信任的理性基础与计算途径,并把信任视为社会经济秩序的基础。

三、对高技术企业集群成长与信任机制的关系

1.信任机制对高技术企业集群成长的影响

Kramer(1999)认为:第一,信任可以减少交易成本,尤其是先在性的信任影响效果更加明显;第二,作为社会资本的一种形式,信任最重要的作用是自发结社;第三,在科层制内部,信任能够促进成员的自愿遵从。类似的,Sako(1992)也认为组织间的信任提高绩效的途径有:第一,减少交易成本,主要是节约契约鉴定和执行成本;第二,为未来收益进行投资;第三,改进与学习。

Barney与Hansen(1994)提出信任有助于创造和保持企业的竞争力,改进绩效。此外,一般意义上的信任与经济绩效关系也被加以研究。例如,信任是企业必需的因素,知识资本的价值越高越需要信任。信任最重要的作用与如何和为什么能够发展组织知识有关。非家族企业的管理者的一般信任水平高于家族企业。这一论点支持了信任在企业形式的选择中的重要性。

福山(Fukuyama,1995)认为,信任作为无形资本像物资资本一样重要。高信任及以此为基础的自发性社会交往往往造就出发达的社会中间组织,社会中间组织是市民社会的基础。根据福山的上述逻辑推论,信任应是经济繁荣的根本基础。

李宁(2005)等人认为,企业集群内部企业之间是一种分工与交易关系,如果没有起码的信任,企业之间就不可能发生交易关系,即使有交易关系,也会把大量宝贵的资源用于防范风险。企业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可以大大降低集群协调的工作量,并促使合作各方以灵活的方式相互调整彼此的合作态度和行为。各企业通过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信任关系,可以方便地利用外部资源,共同解决问题,降低交易成本和合作关系的复杂性,从而使企业集群获得竞争优势。相互信任主要表现在:提高了企业集群的敏捷性;减少了集群内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提高了集群的创新效率。

冯德连(2003)等人认为,信任在中小企业集群发展中的功能是复杂的、多方面的。例如,降低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形成亲密的伙伴关系,以及产生广告效应、美学价值和合作效应。具体而言,对于企业集群来讲,社会信任是一种无形的广告,代表区域的社会形象。它对于吸收外部资金、人才、客户等具有重要的作用,并有利于形成区位品牌。信任环境作为企业集群人文环境的一部分,可以促进企业之间的合作。在企业集群中,人们的经济行为总是与行为人在这个群体中所处的地位有密不可分的联系。企业之间的“信用网络”是支撑企业集群的基础网络。在集群内信任的人文环境有利于形成“价值链与技术传递链”的整合机制,实现企业集群内的资源禀赋提升、企业—产业组织提升和技术水平提升。

陈通、田红坡(2002)通过比较政府计划的色彩浓厚的企业集群与自然形成的企业集群的绩效差异,发现信任水平较高的集群企业之间,可不经反复讨价还价和签订协议就进行交易,有利于集群企业的柔性生产和绩效提升。他们认为信任机制的完善是提升集群竞争优势的基本途径。

康世瀛(2005)分析认为,由于信任在供应链和产业集群中具有的重要作用有诸多表现,即信任减少了供应链及产业集群各企业间的交易成本,提高了整体效益;信任可促进供应链及产业集群企业间的密切合作,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扩散,增强产业集群竞争力;信任可提高整个供应链及产业集群的快速反应能力;信任减少供应链及产业集群重新选择新的合作伙伴的风险,降低金融风险,保持区域竞争力。因此,可以说信任是集群形成、发展的基础推动力。

2.高技术企业集群成长对信任机制的影响

在探讨集群成长与信任机制形成之间的关系时,学者们往往容易沿着思维的惯性,着眼于信任对于集群成长的种种作用或功能的论述,而忽略了企业集群作为一种特殊土壤,对于信任萌生所产生的积极作用。

张维迎(2002)等人的研究认为,信任也许跟文化有关,但更重要的是,信任往往是人们理性选择的结果。在重复博弈模型中,经济学家得出人们追求长期利益会导致信任的结论。进一步而言,既然重复博弈可以产生信任,那么影响重复博弈的可能因素和影响重复博弈中人们策略选择的因素也就是影响信任形成的因素。但是,如果一个社会中,人们连重复博弈的机会都没有,那么影响博弈中人们选择因素的作用就无从谈起了。按照这样的思路,企业集群作为一种企业相对集中的网络形态,交易频繁、重复博弈机会大量存在,必然有助于信任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