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管理《孙子兵法》的战略智慧与管理启示
10412800000008

第8章 坚持“致”而谋战略原则

《孙子兵法》最看重的是用兵的谋略,而在用兵的所有谋略中,其最看重的又是用兵所依据的普遍方法或法则。孙子对用兵进行战略谋略,所给出的具有战术核心意义的普遍方法或法则,应该说是“虚实”。孙子认为,凡用兵之所以能够取胜,关键在于善用虚实结合,切实做到避实就虚、以实击虚。战场上的所谓“虚实”,并不是交战双方的原始状态,而是通过谋略、运用拟订的计谋才发生变化了的作战态势。孙子认为,要通过谋略形成“虚实”的态势,就必须贯彻“致人而不致于人”的基本原则,进行“先知迂直之计”的主动选择,采取“不可先传”的机变措施。

第一节“致人而不致于人”的基本原则

《孙子兵法》非常重视战场上的兵力部署及其“调动”。孙子指出:“凡先处战地而待敌者佚,后处战地而趋战者劳。故善战者,致人而不致于人。能使敌人自至者,利之也;能使敌人不得至者,害之也。故敌佚能劳之,饱能饥之,安能动之。”孙子在这里告诉用兵者们,战场上率先进入战地等待敌人来战,就能够做到安逸从容地应对一切;后进入战地并且仓促应战,就必然会十分疲劳而与己不利。因此,善于用兵的人,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他们能处处调动对手,而自己又不至于被对手所调动。这是一条战场用兵获取胜利的根本法则。这里,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调动”对手。“调动”对手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能使对手自己来;另一方面,又能使对手不敢去。孙子认为,善于“调动”对手的人,之所以能使对手自己来,是因为诱之以利,即善于用利益去引诱对手,让对手感觉到对他有利;善于“调动”对手的人,之所以能使对手不敢来,是因为威之以害,即善于用各种方式去威慑敌人,让对手感觉到对他不利。所以,善于“调动”对手的人,是懂得用兵的善战者。因为,他们往往通过不断地“调动”对手,使本来安逸的对手变得很疲劳,使本来不愁饱食的对手变得很饥饿,使本来固守不动的对手变得盲目出动。

不断地按照自己的意图去“调动”对手,是战场用兵应该贯彻的最基本的作战策略和作战原则。这个基本的作战策略和作战原则,用孙子的话说,就是“致人而不致于人”。所谓“致人而不致于人”,就是调动对手同时自己又不被对手所调动。能够调动对手同时自己又不被对手所调动,这必然在战场上造成对手被动、自己主动的局面,从而保证自己时刻处于主动,到处掌握主动,这是战场用兵获取胜利的最关键的要领。《孙子兵法》提出“致人而不致于人”的基本作战策略和原则,表明孙子在实际用兵方面十分重视掌握主动权的问题。孙子重视这个问题,是因为战场上的“主动”,不仅能够使自己目标明确、能够使自己能选择攻守时间、能够使自己处于机动灵活的状态,而且能够使对手不知所措、能够使对手疲劳被动、能够使对手的情况充分暴露。那么,如何才能使对手处于被动,而使自己处于主动?如何能够使自己牢牢把握战场上的主动权呢?关键就是要看是否能够真正“调动”对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图去“调动”对手,就能够使自己处于主动,并且牢牢地把握主动权。所谓“调动”对手,就是让对手听从我们的指挥,让对手跟着我们的指挥棒走,让对手按照我们所指的方向运动,让对手按照我们的意图行动。这是不言而喻的,但是问题在于,怎样才能让对手听从我们的指挥、怎样才能“调动”对手呢?这就必须充分认识《孙子兵法》所讲的“利”与“形”的作用。

“利”,是直接驱动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孙子兵法》中所讲的“利”,笔者理解,包含有两层意思:一层意思是指利益,另一层意思是指有利。所谓“利益”,是指可以实际占有并能满足内在需求的因素。在社会中,利益可以有多种表现,在类型上它表现为物质利益和精神利益,在结构上它表现为政治利益和经济利益,在主体上它表现为社会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在社会生活里,人们总是为了满足自身的内在需求,而创造和利用有利因素去获取实际利益。一般来说,获取利益就是人的行为的内在动因。现代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主要创始人马斯洛指出:“人是一种不断需求的动物,除短暂的时间外,极少达到完全满足的状况,一个欲望满足后,往往又会迅速地被另一个欲望所占领。人几乎整个一生都总是在希望着什么,因而也引发了一切”。人有需求就会产生欲望,人有欲望就将诉诸行动,以便占有实际存在物,从而获取利益。获取利益,意味着实现利益。要实现利益,除了要有占有欲望之外,还要依赖于一定的环境条件和对象条件。而所谓“有利”,就是指可以帮助人们尽快实现利益的环境条件和对象条件,它包括有利于尽快实现利益的“势”和“形”。其中,“形”是一个重要的对象条件。所谓“形”,是对象实力的外在表现,也是人们可以直接感觉到的具体外观。按照《孙子兵法》的说法,这种外观往往表现为:治与乱、勇与怯、强与弱。一般来说,人是否能实际获取利益,不仅取决于需求和欲望,而且取决于对象条件是否有利于尽快地获取利益。而“形”刚好可以从一个侧面提供这种对象条件,如,对手的乱、怯、弱等,就有利于我们获取实际利益。因为,对手的乱、怯、弱等造成了我们可以乱中取胜、以勇胜怯、以强胜弱的对象条件。所以,“利”和“形”实际上是驱动人们行为的重要因素,也是战场上决定作战行动的重要因素。如果说“利”是战场上作战行动的内在依据,那么“形”则是战场上作战行动的外在条件。

虽然,我们现在还不能随意断言孙子在他所处的年代就早已把握了上述动因,但是,应该如实承认,《孙子兵法》确实特别重视强调“利”和“形”在“调动”对手中的重要作用。如,《孙子兵法》中说:“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持之。”这里,“形之”是表现,“予之”则是给予。孙子所说的意思就是,善于“调动”对手的人,在“调动”对手时,总是以“形”动之,以“利”诱之。“形之”,就是以伪装示形,让对手始终处于迷惑之中;“予之”,就是假装让利,让对手认为有利可图而前来夺取。所以,用“形”迷惑对手,用“利”引诱对手,就能“调动”对手,而我方则在选定的时间、地点以重兵等待对手,就能将其歼灭。同时,以“形”迷惑对手,以“利”引诱对手,又要注意作战的一般规律,即“兵以诈立,以利动,以分合为变。”用兵作战的一般规律,总是表现为以诡诈智取,以利益驱动,以兵力集中或分散来灵活变动。所以,“调动”对手时,要主动去示形,有意识地表现出乱、怯、弱,让对手感觉到有利可图,这是变“形”为“利”,也是诱之以“利”。当然,这种主动示形,主要是假象示形。用兵作战中,敢于主动假象示形,首先自己要有严密的管理、勇敢的素质和强大的实力。因为,敢于示敌以乱,是由于自己的队伍有严密的管理;敢于示敌以怯,是由于自己的将士有勇敢的素质;敢于示敌以弱,是由于自己的队伍有强大的实力。这就是《孙子兵法》中所谓“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我方以形引诱、形弱实强,必然主动,对手真假不辨、为利而动,必然被动,结果是对手被我“调动”,而我则不被对手“调动”。

《孙子兵法》在“虚实”篇中提出的“致人而不致于人”,不仅揭示了“虚实”战略的核心内容,而且也揭示了制定战略应该掌握的最基本的策略和原则,即争取处于主动,牢牢地把握主动权。这种处于主动、把握主动权是建立在“知己知彼”、灵活机变基础之上的。它告诉我们,在战场上,只有“知己知彼”、灵活机变,才能不断地“调动”对手,改变对手原来的部署,打乱对手的原先的设想,改变敌我双方力量的对比,使我军处于主动,牢牢把握主动权。在战场上,只要牢牢地把握主动权,就能处处陷对手于被动,就能够有效地避实而击虚,就能开辟“胜道”,争取“全胜”。所以,把握战场上的主动权,又是战略谋略最普遍、最基本的策略和原则。

第二节“先知迂直之计”的主动选择

在战场上,交战的双方为了掌握主动,消灭对方,取得胜利,都会在战场上竭尽全力去争夺制胜条件。孙子把两军相争的这种情况,概括地称为“军争”。《孙子兵法》在阐述兵法时,尤其重视有关“军争”的问题。

《孙子兵法》重视“军争”问题,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军争”涉及能否掌握战场上主动权的问题。战场上的所谓制胜条件,实质上就是战场上有利于制胜对手的一切主、客观条件。在孙子看来,这种主、客观的有利条件,除了包括队伍的治理和实力之外,还包括地形之利和先机之利。作战双方争夺地形之利,就是争夺险要隘口、居高临下、能进易退、易守难攻的地形位置;作战双方争夺先机之利,就是要把对手甩在后面,抢先到达有利位置,抢先进入有利阵地。一般来说,战场上两军作战,那一方能够占据有利地形,在争夺制胜条件上抢得先机,那一方就能够掌握主动;那一方处于不利地形,在争夺制胜条件上没能占得先机,那一方就必然处于被动。因此,要想掌握战场上的主动权,就必须重视“军争”。

第二,“军争”内含着战场上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孙子兵法》指出:“凡用兵之法,将受命于君,合军聚众,交合而舍,莫难于军争。”这实际上是告诉用兵者们,用兵打仗,既要征兵,又要考虑生活,还要把分散的民众集合起来编成军队,同时还要使他们能够集体驻扎与敌对垒,这其中的每一件事情都是一时很难做到的。但是,这些却不是战争中最难以解决的问题。因为,它还只是在作战之前就要解决的一些战备的问题,还没有直接进入到战场上两军交战的实际状态,也没有遇到战场上必须随时根据情况“调动”对手争取主动的问题。而“军争”则不同,“军争”主要是去争夺制胜条件,也就是在两军实际交战过程中,根据面临的情况具体地“调动”对手,争取掌握主动权的现实问题。所以,在孙子看来,在所有用兵作战的军事中,争夺制胜条件、争取掌握主动权是最难的。在战场上,再没有比争夺制胜条件、争取掌握主动权更难的问题了。

第三,“军争”是战胜对手取得战场胜利最关键的问题。众所周知,用兵作战的目的,在于战胜对手,取得战场胜利。而要战胜对手,取得战场胜利,制胜条件又是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因素。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才有“军争”出现。“军争”,必然是两军都拼死争夺。两军之所以要拼死争夺,就是因为它们争夺的东西是制胜条件。在争夺制胜条件这一点上,两军谁也不肯退让,谁也不能退让,更不存在主动谦让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能否在战场上最后消灭对手,取得最终的胜利。也就是说,在战场上,谁占有并且充分利用了制胜条件,谁就有可能消灭对手,取得战场胜利;在战场上,谁失去了制胜条件,谁就有可能在战场上被消灭。因此,有关“军争”的问题,理所当然地要受到兵家的高度重视和关注。

《孙子兵法》中所说的“军争”之难,究竟难在什么地方?孙子认为,主要难在“以迂为直,以患为利”。换句话说,“军争”的主要难点,在于使迂和直、患和利发生“相互转化”。“迂”是指迂回、曲折,“直”是指径直、近便,“患”是指不利、有害,“利”是指利益、有利。所谓“以迂为直,以患为利”,就是要把迂回曲折的弯路变为直接近便的直路,把不利的条件变为有利的条件,这实际上就是讲矛盾双方的“转化”。迂和直、患和利是矛盾的两个方面,但是矛盾的双方是可以转化的,“转化”则是“相互转化”。所谓“相互转化”,就是把原来的弯路转化为直路,把原来的不利转化为有利,反过来说,也就是把原来的直路转化为弯路,把原来的有利转化为不利。在战场上,这种“转化”,就是要把原来我军走的迂回弯路、敌人走的近便直路,转变为现在我军走近便直路、敌人走迂回弯路;要把原来对我军不利、对敌人有利,转变为现在对我军有利、对敌人不利。这种“相互转化”的具体要求是:其一,在我军离制胜条件比较迂远、敌人离它比较近直的情况下,我军要设法“调动”敌人,让敌人远离制胜条件。这个“迂远”的标准是相对于我军而言,就是要设法让敌人离制胜条件比我军更迂远,或者让敌人以为我军不可能到来。在这种情况下,我军与敌人相比较,我军原来的“迂远”就变为了“近直”,敌人原来的“近直”就变为了“迂远”。其二,我军有意通过迂回曲折的道路,突然出现在敌人认为我军不可能出现的地方,我军原来的“迂远”在已经突然到达的情况下就转变为“近直”,没有想到我军能突然到达这一点,而毫无准备的敌人原来的“近直”就转变为“迂远”。这样,在争夺制胜条件时,原来对我军的不利就转变成为对我军有利,原来对敌人的有利就转变成为对敌人的不利。《孙子兵法》中所说的“军争之难”,难就难在实现这种“相互转化”上。而“相互转化”真正的难点则在于:“相互转化”必须要有“条件”。因为,任何矛盾双方,都是在一定条件下发生相互转化的,没有条件,矛盾双方不可能发生相互转化。因此,要实现“以迂为直,以患为利”这种矛盾双方的相互转化,必须要有一定的条件。这个条件,简言之,就是要能够在战场上具体地“调动”对手。孙子把能够在战场上具体地“调动”对手,从而实现的相互转化的计谋,概括地称之为“迂直之计”。

战场上,懂得“迂直之计”,必须先懂得运用“致人而不致于人”的策略,必须知道如何“调动”对手而自己不被对手所调动。“调动”对手的方法,就是《孙子兵法》所指出的:“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而先人至”。这个方法,说穿了就是用“形”迷惑对手,用“利”引诱对手步入歧途、进入迂远。待对手步入歧途、进入迂远之后,我军再向制胜条件运动,虽然在时间上我军后于敌人出发,但是我军从此进入了近直,因此我军又能保证抢先到达预定地点。“调动”对手时能够运用这样的方法,就能够产生实现转化的效果。“军争”时能够运用这样方法的人,就是懂得用迂直之计的人。所以,孙子说:“迂其途而诱之以利,后人发,先人至,此知迂直之计者也。”

战场上,争夺制胜条件的一般法则就是以迂为直,率先懂得并且能够运用以迂为直方法的一方,往往能够赢得最后的胜利。因此,孙子告诉人们,“先知迂直之计者胜,此军争之法也。”也就是说,要掌握“军争”之法,就必须懂得并且能够运用“迂直之计”。但是,要能真正懂得并且实际运用《孙子兵法》所讲的“迂直之计”,又必须做到以下两点:

第一,要做好冒险的充分准备。孙子指出:“军争为利,军争为危。举军而争利,则不及;委军而争利,则辎重捐。”这就是告诉用兵者们,在实战中争夺制胜条件,既有利,也有风险。比如,要率领所有的部队携带全部武器装备和军需辎重去争夺先机之利,往往会因为拖累太重、行动迟缓而来不及;而如果放下笨重的装备和军需辎重去争夺先机之利,又会丢失掉大量的辎重装备和储备的军用物资器材,这也是很危险的。因为,军队如果没有随军辎重装备作后盾,没有储备的军用物资器材作补充,就很容易丧失军事保障,从而丧失战斗力。所以,与其他的一切事物存在一样,争夺制胜条件也具有两面性,既有有利的一面,也有危险的一面。因此,准备运用“迂直之计”时,要事先看到可能遇到的危险,并且对可能遇到的危险作充分的估计和准备,制定多种应急方案和措施,以保证在争夺制胜条件的过程中能够做到兵来将挡、水来土掩、胸有成竹、临危不乱。

第二,要权衡利害而相机行动。战场上运用“迂直之计”,最终要落实在用兵行动上。关于用兵行动,《孙子兵法》始终要求“悬权而动”。就是要权衡利害、比较轻重而后行动,要根据情况选择行动的具体方式,或速动,或缓动,或猛动,或稳动,以保证我军“举而无穷”、“动而不迷”,并且致使敌人无从应对、迷而乱动。在这个过程中,我军的一切真实行动,都要做到事先不动声色,不露踪迹,不透风声,使敌人难以预测;同时,还要注意把握时机、掌握节奏,使我军的行动做到快起来迅速,慢起来舒缓,攻起来猛烈,守起来稳固,隐秘时遮天蔽日,发动时雷霆万钧,这就是孙子所要求的“其疾如风,其徐如林,侵掠如火,不动如山,难知如阴,动如雷霆”。要以我军的有意识、有计划的行动来“调动”敌人,使敌人晕头转向,不知所措;要以我军目标明确的行动,抢得先机,赢得时间,取得胜利。

所以,掌握并运用《孙子兵法》提出的“迂直之计”,必须明确制胜条件,充分发挥主观能动作用,以计谋迷惑并且调动对手,同时,做好承担风险的准备,创造条件出奇制胜。可以说,这些也是掌握并且实际运用“迂直之计”的必备条件。对此,曹操在《孙子略解》中也说,“善者则以利,不善者则以危。”这说明,任何计谋的应用,任何事情的成功,都不是轻而易举的。从战略角度看,它首先要知道或懂得计谋的内容和具体要求,同时还需要通过艰辛的努力和实践的创造力,不断创造条件、赢得时间、把握机会,才能最后取得成功。正如英国军事战略家利德尔·哈特在《间接路线战略》中所指出:“从战略上说,最漫长的迂回道路,往往是达到目的的最短的路线。”

第三节“不可先传”的机变措施

《孙子兵法》认为,战场上用兵取胜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至于说具体采用哪一种用兵方法才能取胜,这应该根据具体情况来灵活应对、机变处置。因为,这是不可能预先加以硬性规定和完全限制的。正因为如此,孙子才强调:“此兵家之胜不可先传也”。这里,孙子着重强调的是“不可先传”。笔者认为,孙子提出的这一点,绝不是随意提出来的,而是根据用兵之道本身的特点和要求,把它看做是战场用兵谋略的根本方法才提出并且加以强调的。

如所已知,用兵之道本身的特点,在于“兵者,诡道”。所谓“诡道”,本身就充满着伪装、怪异、奇特、假象、诓诈、利诱、欺骗,等等。因此,“兵者诡道”要求,用兵作战必须时刻注意两个基本方面:一方面,是应用“诡道”。即要设法造成许多真假难辨、虚实不清、形左实右、奇异非常、变动不居、琢磨不透的情况,以便迷惑对手,麻痹对手,调动对手;另一方面,是应对“诡道”。即要尽力从多方面做到细致观察、深入分析、去伪存真、破解意图、慎重决策、举措得当,以便透视对手,引诱对手,制胜对手。用兵作战要求注意这两个方面,就是要求从根本上掌握用兵方法,要求在战场上善于“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关于“兵者,诡道”所要求的这个用兵方法,《孙子兵法》把它具体地阐发展开,就是虚实结合、奇正相生、不拘一格、随机应变、多种手段、灵活处置。这实际上表明了孙子的一个基本观点,即实战中掌握了上述方法,就是善用兵取胜者。

应该看到,在用兵制胜的问题上,孙子所提出的“不可先传”其背后蕴涵着的含义,还有更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告诉人们,用兵取胜无法用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来进行预先传授。因为,用兵取胜在本质上是具体的、实践的,在方法上是灵活的、多样的,其关键在于用兵者在战场上能否根据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灵活运用战略战术。如果用兵者在战场上能够全面了解各方面的具体情况,知己知彼,同时又善于利用各种具体条件,机变灵活地处置战事,那他就能够赢得胜利;如果用兵者在战场上不顾具体情况和条件,把用兵方法当成一成不变的公式,按图索骥,照葫芦画瓢,机械地照抄照搬,那肯定会以失败而告终。所以,用兵取胜从来就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也不可能有一个固定的模式,更不应该由兵法家去规定一个固定不变的模式。从这个意义上讲,孙子提出“兵家之胜不可先传”,就是告诉人们:在《孙子兵法》里,不可能事先向人们提供用兵取胜的固定不变的模式或公式,也不可能预先告诉人们关于某一次战斗运用什么具体的战术方法,它能够事先提供给人们的实际上只是一种兵法思想。这种兵法思想,提供给人们的实质上是一种用兵取胜的方法论,而不是包治百病的具体药方和灵丹妙药。

也就是说,《孙子兵法》向人们提供的东西,实质上是孙子的兵法思想,而孙子的兵法思想提供给人们的则主要是用兵的方法论。这种用兵方法论的最基本原则,概括起来讲,就是《孙子兵法》所说的“因利而制权”。它要求人们:要经过仔细地权衡利弊,从有利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存在的具体情况,采取机动灵活的应对举措。在整个兵法中,“因利而制权”,既是在全局过程中深谋远虑的基础,又是在实际作战中视情而动的原则;既是在制胜条件上抢得先机的举措,又是在具体处置上灵活机变的灵魂。所以,“因利而制权”从本质上体现了“不可先传”的根本要求,同时,它也告诉人们,战场上只有权衡利害、根据实际、灵活机动,才能借助有利形势,克敌制胜。当然,要实现或落实“因利而制权”的方法论,还需要有一些具有针对性的、可供选择的具体用兵方法,供用兵者们注意、参考、借鉴和使用。没有一些有针对性的、可供选择的具体用兵方法,“因利而制权”的基本原则也将会变成一句空话。

因此,《孙子兵法》在指出用兵取胜方法论的同时,还提供了大量有针对性的、可供选择的具体用兵方法。如,“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的方法,“小敌之坚,大敌之擒”的方法,“兼思利害,通事之变”的方法,“地形利用,地道制胜”的方法,等等。概括起来,主要包括:

第一,隐形迷惑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用“假象”来示“形”,从而迷惑对手。在战场上,自己的能力很强但要呈现给对手的样子是能力不强,自己准备用兵但要呈现给对手的样子是不准备用兵,自己离对手很近但要呈现出来的样子好像离对手很远,自己离对手很远但要呈现出来的样子是已靠近对手。正如孙子所说:“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用“假象”来示“形”的目的,就是要把自己的意图、行迹和状况等都隐藏起来,让对手不知所措,不知应该怎么防备,也不知应该怎么进攻,不知道在那里会受到攻击,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会受到攻击。

第二,针对计谋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根据对手的现状而采取不同的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待对手。也就是要注意用利益引诱敌人,从而调动敌人,并针对敌人暴露出来的情况,采取应对措施。具体地说,就是针对对手内部混乱的情况,要乘乱战胜对手;针对的对手实力雄厚的情况,要充分做好一切应对准备;针对对手战力强劲的情况,要注意避开其锋芒;针对对手容易被激怒的情况,要经常袭扰并激怒对手;针对对手轻狂自大的情况,要设法使其忘乎所以;针对对手安逸休整的情况,要不断使其劳累疲惫;针对对手内部关系密切的情况,要通过离间使其互相不信任。这就是“利而诱之,乱而取之,实而备之,强而避之,怒而扰之,卑而骄之,佚而劳之亲而离之”。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打乱对手的阵脚,以便更有效地打击对手。

第三,快速抢贵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抓住对手最害怕失去的“要害”或“东西”,“迅速”出击夺取所爱。孙子认为,根据用兵之道,战场上作战的法则是,有利就出战,没有利就不能出战。如果众多的敌军,以严整的阵势,气势汹汹而来,那么对付它的有效办法,就是要事先了解到来的敌人最害怕被夺走的要害或东西是什么、这个要害或东西在哪里,然后用精锐的部队以最快的速度,抢先夺取敌方最害怕失去的要害之地或东西物资。这样,敌人在战场上就不能不听从我们的摆布。所以,孙子说:“敢问:‘敌重整而将来,待之若何?’曰:‘先夺其所爱,则听矣。’兵之情主速,乘人之不及”。《孙子兵法》告诉用兵者们,用兵的法则,就是针对要害,重在快速。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迅速打击敌人要害,一举击溃敌人。

第四,不虞不戒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找准对手“无备地方”和“薄弱环节”,并对此实施打击。这种方法要求,用兵之时要充分了解对手比较重视什么,比较忽视什么;对手在什么地方警戒得比较严密,在什么地方警戒得比较松懈;对手一般在什么地方驻有重兵把守,一般在什么地方的兵力较为薄弱。《孙子兵法》就是要告诉用兵者们,用兵作战应该针对对手准备不足的地方和戒备松懈的地方,以及力量比较薄弱的地方,从对手意料不到的地方向对手发起突然攻击。这就是孙子所说的“攻其无备,出其不意”,“由不虞之道,攻其所不戒”。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在打击对手时又要让对手无法防范,让对手晕头转向、措手不及。

第五,集优击寡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设法不断“调动”对手,并且让对手到处“防备”我方,使我方有机可乘,以实击虚。孙子认为,只要在战场上设法不断调动对手,就能使对手的力量分散到各处去防备我方。与此同时,我方还可以毫无声息地迅速集中兵力。对手力量分散,我方力量集中,为我方集中优势力量各个击破对手提供了条件。当我方力量十倍于对手时,就可以包围并全歼对手;当我方力量五倍于对手时,就可以向对手发起猛烈进攻;当我方力量一倍于对手时,就可以先分割对手力量,造成我方更大的优势,去分别消灭对手。这就是孙子所指出作战取胜的法则,即“用兵之法,十则围之,五则攻之,倍则分之”。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造成“我众而敌寡”,从而能“以众击寡”,消灭对手的有生力量。

第六,灵活应对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把握住“因利而制权”、“悬权而动”的原则,去应对对手。孙子认为,在战场上面对对手的不同情况,应该采取不同的应对办法,不能不考虑具体情况而去简单地硬拼死打。两军对峙,当敌我双方兵力相当时,毫无疑问要想方设法、通过计谋去战胜敌人;但是,当我军兵力明显地少于敌人兵力时,则应该尽量避开正面作战,并且要预设随时准备撤离的线路;当我军实力明显地弱于敌人的实力时,则应该谋计避开其锋芒,而击其惰懈之处。这就是孙子所指出的用兵作战法则,即“敌则能战之,少则能逃之,不若则能避之。”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在战场上灵活地应对敌人,有效地保存自己。

第七,临机处置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针对不同地方特殊情况,经过权衡利弊后,再决定处置行动。孙子认为,战场上作战会遇到各种不同地方的特殊情况,要注意分析这些情况的利弊特点,采取相应的处置方法。如,遇到山林险阴沼泽的地方,注意不能久留,以免遭到袭击;遇到与邻国接壤四通八达的地方,注意处理好邻国关系,以取得支持;遇到缺乏生存条件或环境险恶的地方,要注意迅速通过,以免遭到伏击;遇到四周地形险峻、敌易来而我难出的地方,要注意计谋突围,以免遭到围歼;遇到前无进路而后有追兵的地方,要注意殊死血战,以求击溃敌人。这就是孙子所指出的作战法则,即“圮地无舍,衢地合交,绝地无留,围地则谋,死地则战。”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学会在各种条件下都善于作战。

第八,君命不受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坚持从实际出发,相信自己根据情况自主决断的能力。孙子认为,将军领命在外作战,要根据实际情况及其变化,来决定战事处置。如,道路情况不明,不能轻易去通行,以减少盲目性;敌军强大而且准备充分,不要轻易攻击,以避免失败;城池易守难攻,不能随意去攻打,以减少伤亡;地方无足轻重,不一定要争夺,以减轻包袱。所以,孙子说:“涂有所不由,军有所不击,城有所不攻,地有所不争;君命有所不受。”这些都要靠将领在战场上自己去认识、判断所面临的具体情况,自己去决定具体战事的处置措施和方法,而不是等、靠、要,一味地听从不了解战场具体情况的君命。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学会从实际出发,灵活地变通应敌。

第九,巧用地形的方法。它的要点,主要是充分掌握地形情况,并且懂得如何因地制宜。孙子认为,战场上不同的地形情况,对队伍部署和作战的要求有很大的差异。比如,遇到敌我都可来往的地形情况,要占高地向阳并有利于供应之处;遇到可前往难返回的地形情况,敌无备,我出击,敌有备,我不击;遇到敌我出击都不利的地形情况,佯装撤退,引诱敌人追至一半再痛击;遇到两山之间的峡谷地形情况,要先占领并以重兵把守。若敌先占领,守兵充足我不攻,守兵不足我可攻;遇到山势险峻的地形情况,我军抢先到达,等待敌人前来;敌军抢先到达,我军主动撤退;遇到双方距离较远的地形情况,双方实力相当,不要轻易出战。运用这种方法的目的,就是要借助地形的情况和特点进行作战。

《孙子兵法》认为,具体的用兵方法,是多种多样的,是可以选择的。但是,在实际作战中要注意,具体的用兵方法是不能机械照搬的。而只能从实际出发,根据具体情况和具体条件,选择利用、变通创新,才能获得能够取胜的、具体的用兵方法。也就是说,只有掌握兵法的精髓去灵活处置战事,战场上才能真正做到“因利而制权”,“因敌而制胜”。

第四节“尚柔”而“进退自如”

以“致”为原则,阐明战场用兵的根本策略,突出体现了《孙子兵法》在实战方面的战略智慧。这一战略智慧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它能在改变战场布局的过程中保证自己进退灵活、游刃有余。它不仅告诉领军作战的将领如何指挥自己的队伍,而且告诉他们如何去指挥对手的队伍,如何去调动对手的力量,并且在指挥和调动对手的过程中造成比较优势,从而逐步制服对手。

《孙子兵法》所主张的进退灵活,游刃有余的用兵方式,实质上是推崇“柔”的方式。“柔”是“谋”的一贯主张,也是“谋”的选择。《老子》中记载,老子的老师商容疾病重时,老子去问嘱托,商容疾张开嘴让老子看,老子说看到了舌存而齿亡。商容疾指出,天下的事理正是如此。天下万物,水最柔弱。然而,积水为海,深不可测,广阔无际,大至无穷,远至无涯。百川灌之,无所增加;风吹日晒,无所减少。上天则为雨露,下地则为润泽。奔流起来不可遏止,无形无状不可把握。剑刺不能伤害,棒击无法打碎,利刀不会斩断,放火不致燃烧。其又锋利无比,可以磨灭金石;强健至极,能够承载船舟。深可渗进无形之域,高可翱翔于缥缈之间。涓涓细流回旋于山谷之中,滔滔巨浪翻腾于荒漠之野。它柔软润滑,出于无有,入于无间,攻坚克强,无可匹敌。因此,弱而胜强,柔而克刚,世上无人不知,但是没人能行。商容疾所讲的道理,让老子明白了树木太坚硬容易折断,皮革太坚固容易破裂,死了的东西僵硬枯槁,活着的东西柔软脆弱的道理。所以,积柔可以变刚,称弱则可以为强,欲刚必以柔守之,欲强必以弱保之。这些,也就是老子后来所说的大“道”之理。《孙子兵法》谈兵之用,也是循着这个大“道”之理而不偏离。

《孙子兵法》的基本作战方针,要求实际作战时,必须考虑改变双方力量原来的部署,以便在作战中牢牢把握主动权,更好地运用自己的力量打击对手。也就是说,在《孙子兵法》所主张的作战方针中,十分强调力量的部署和力量的运用。如前所述,战争的目标是“取胜”,而取胜则要靠“力量”。战争中的力量,依赖于作战的物质基础、基本条件和主要手段,并且通过军需物资、武器装备、兵员规模和作战能力表现出来。因此,通过用兵获取胜利,关键在于配置力量和运用力量。实际上,用兵之道的根本宗旨,就是要揭示在战争的复杂条件下能够依据什么方法或法则,如何去配置力量、怎样去运用力量。从这个意义上说,用兵之道实质上就是战争中的调配力量之道、用兵发力之道和作战用力之道。

自姜太公吕尚以来,“兵家”在用兵之道方面,始终崇尚的一点就是“柔”,《孙子兵法》也不例外。“兵家”在阐发用兵之道方面,之所以崇尚“柔”而不崇尚“刚”,根本原因就在于“柔”的“力道”更符合用兵的要求。“柔”和“刚”相比,两者在“力道”上有着差异明显的不同特点。一般来说,刚性猛,不易和;刚坚硬,不易软;刚能伸,不易缩;刚宜直,不宜折。而“柔”与“刚”不同,柔性软,可示弱;柔可变,不争强;柔能伸,也能缩;柔能直,又能屈。因此,“刚”的“力道”在于刚劲勇猛,一往直前。“柔”的“力道”在于伸缩有余,收弹自如。用兵时,运用“刚道”来调力、发力,其必然宁折不弯、守直拒变、伸缩难衡、勇猛不活。而运用“柔道”来调力、发力,则可以随意聚散、权衡变易、伸缩自理、机动灵活。从这个意义上讲,“柔”更讲究方式方法,更讲究策略。所以,老子说:“柔则全,刚则断。”《孙子兵法》以“全胜”为目标,要求谋略周全,全面制胜对手,必然要“尚柔”。因此,《孙子兵法》更加重视用假象示形、利诱调动、调配众寡等灵活的方式,来达到“致人而不致于人”。这就是主张用柔的手段去指挥对手,进而制胜对手。

有必要注意,“尚柔”并不是只知“柔”而不知“刚”,实际上“尚柔”的意义在于强调刚柔相济、胜强取谋、灵活机变。

首先,“尚柔”主张刚柔相济。“尚柔”的思想,最早来自老子论道。老子说“知其雄,守其雌”。“雄”表示阳刚、刚强,其刚强显而易见,其阳刚之气为人们所自然崇拜;“雌”表示阴柔、柔弱,其柔弱静而不显,其阴柔之处容易被人们忽视。老子要求,刚柔是相互依存的,去掉了刚,无所谓柔,没有了柔,也不存在刚。因此,要知道什么是刚强,但不能因此而丢弃了柔弱。“守住雌”,就是说见到刚但不能丢掉柔,只有守住了柔,才能够刚柔相济,才能够阴阳互动、阴阳调和、达到“道”的境界。

其次,“尚柔”表示谋事在人。人在自然界面前是柔弱的,但是,正是因为人在自然界面前是柔弱的,人才要动脑筋、想办法,通过认识和实践去驾驭强大的自然界。所以,老子说:“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意思就是说,天下最柔韧的东西,其实就是能够驾驭天下最坚硬的东西,柔能胜刚。在竞争场上面对强大的对手,能守弱尚柔就会谦虚谨慎,就会要求自己深入谋略,并且设法战胜对手。因此,《孙子兵法》主张在对手面前洞“察”一切“屈伸之利”。就是要求人们看到,刚显张扬、刚已显足,柔须自保、柔能潜谋。守弱尚柔就会自觉谋略并设法胜刚,就将经过由柔弱变刚强的过程,使柔弱拥有刚强。

再其次,“尚柔”要求随机应变。守住柔弱,能知刚强至极将缺少灵活;守住柔弱,能知死拼硬打不如巧变应对。“尚柔”就是要求权衡计谋,变幻示形,虚实结合,奇正相生,出其不意,攻其无备。运用计谋进行灵活处置,这种看不见的阴柔是最难以提防的。老子曾经告诉人们:“坚强者死之徒,柔弱者生之徒。是以兵强则灭,木强则折。强大处下,柔弱处上。”《三国演义》中魏、蜀、吴三国鼎立,但有“卧龙凤雏,得其一可安天下”之说。卧龙指诸葛亮,凤雏指庞统,卧龙凤雏同为善用兵之人。据说,孙权曾经问庞统,说:“公平生所学,以何为主?”庞统回答:“不必拘执,随机应变。”短短八个字,揭示了“尚柔”的用兵思想,概括了取胜的用兵方法。

在《孙子兵法》中,“尚柔”并非承认自己就是弱者,“尚柔”实质上是自信者的用兵策略。“尚柔”的善战者,往往能够做到:以谋为上,以兵为次,以攻为下,以不战而胜为目标,以巧妙的方式达到无所不能,以不可思议的方式取得成功,以不显示的方式获取最大的胜利。因此,“尚柔”的善战者,他们解决问题主要是依靠脑子而不是过分依靠肉体,他们部署和运用体力主要是依靠脑力去进行指导,他们制胜对手主要是依靠足智多谋而不是全部依赖铠甲刀矛。所以,在战场上,他们能够让对手充分暴露而自己则至于无形,他们能够调动对手而自己不被对手所调动,他们能够在争夺制胜条件时做到“兵不顿而利可全”,他们能够在全面制服对手时做到“胜敌而益强”。正因为他们“尚柔”、“依谋”,因而他们在战场上能够进退自如、游刃有余、纵横驰骋、无往不胜。从这个意义上说,“尚柔”的善战者,才是真正的强者。

战场就是竞争场,竞争场上过分张扬,唯我独尊,目空一切,甚至不顾条件地集聚扩张,快速发展的结果,未必就一定比谦虚自励,兼收并蓄,谨慎从事,根据现有基础和条件谋划以最佳方式进行发展的结果好。实践证明,“尚柔”取谋总比“崇刚”简单想的深刻,行的稳健,看得清楚,走的长远。这是值得参与竞争的竞争者进行充分认识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