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销售中,“激将法”是指把顾客的强烈自尊、争强心被激发出来,从而达到售货目的。在具体讲,是指用富有刺激性的语言来激发对方的某种情感,让对方的情绪发生冲动,失去理智,在冲动的情绪的驱使下去做某种我们期望他去做的事。
激发情感谋略,也可称“激将谋略”。它的内涵是:用富有刺激性的语言来激发对方的某种情感,让对方的情绪发生冲动,失去理智,在冲动的情绪的驱使下去做某种我们期望他去做的事。
在美国某商店,一对夫妇对一只钻戒很感兴趣,但嫌价格太贵,便犹豫不决。售货员见此情形,便对他们说:“有位总统夫人也是对这只戒指爱不释手,只因为贵没买。”这对夫妇听了这话,马上掏出钱来,买下了这只昂贵的钻戒,而且还得意非常。
俗话说:“劝将不如激将。”如果那位售货员从正面开导劝说,那对夫妇未必能下决心买下那枚钻戒。而反面的激法,倒促使他们下了决心。因为人都有自尊心,荣誉感,这对夫妇也不例外。当他们听说某总统夫人也喜欢这枚钻戒,但因为太贵没买时,强烈的自尊、争强心被激发了出来。于是,售货员便达到了目的。
激将法虽然是行销谈判中常用的语言谋略,但它也是有局限性,值得推销员们注意:使用激将法要看准对象。激将法并不适用于任何人。一般说来,它多适用于那些谈判经验不太丰富,且容易感情用事的人身上。至于那些办事稳重、富于理智的经验老成者,激将法就很难在他们的身上发挥作用。而对于那些做事谨小慎微、自卑感强、性格内向的人,也不适宜用激将法。因为富有刺激性的语言会被他们误认为是对他们的挖苦、嘲笑,并极可能导致怨恨心理。所以,使用激将法要看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