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杜拉克,美国著名管理学家,现代管理学理论的奠基人,著有数十部有关管理、经济、政治、社会等方面的专著,并被译为20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国广为传播,成为被全世界管理者奉为圭臬的经典。他卓越的学术成就给他带来了20多个名誉博士学位《,商业周刊》称其为“当代不朽的管理思想大师”,《经济学人周刊》更称其为“大师中的大师”。杜拉克注意到,在美国及所有其他发达国家,大多数企业都是由家族控制并管理的。家族管理并不仅限于中小型企业――某些世界最大的公司也是由家族经营的。然而,有关管理的书籍及课程却几乎完全是针对公共的以及专业管理的企业――它们很少提到家族经营的企业。但是在管理方面,家族企业需要有其自身的完全不同的规则。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则,否则,家族企业就无法生存,更不必说发展了。以下是杜拉克总结的家族企业的五条管理规则:
1.家庭成员不应在企业里工作
对一个懒惰的侄子,给他钱但不让他工作比让他在企业里占个职位要便宜得多。在一个家族管理的企业里,家庭成员总是处在“高级管理阶层”,无论他的正式工作或头衔是什么。让平庸的,甚至更糟的是,让懒惰的家庭成员在家族管理的企业中工作,会使非家族成员的同事感到不快,这是十分正常的。前者是对后者的自尊的一种冒犯。如果平庸、懒惰的家庭成员在企业里占着位子,整个职工队伍对高层管理乃至对整个企业的尊敬就会减少。有才能的非家族成员职员不会待久,留下来的人很快就会成为拍马奉承者。
2.非家族成员出任高级职位
不论公司管理层有多少家族成员,也不论他们多么优秀,有一个高层职位必须由非家族成员来担任,最典型的是财务主管和研究部主管――这两个职位的技术性要求都是最高的。但在有些成功的家族企业中,外来者也担任营销或人事主管。虽然莱维――施特劳斯公司的首席执政官是家族成员,公司创办人的后代,但它的总经理及最高经营主管却是非家族成员的专业人士。
3.非家族专业人士身居要职
在家族企业里,越来越需要在关键的职位上安排非家族成员的专业人士。不论是在生产还是在营销、财务、研究、人事管理等方面,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都太高深,即使是最能干的家族成员,不管他的意图是多么良好,恐怕也难以胜任。而那些非家族成员的专业人士必须得到平等的对待,他们必须在公司里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否则他们根本就不会待下去。
要点:
彼得?杜拉克说,大多数家庭企业的总裁都清楚这点。不过,仍然有太多的人企图“自作聪明”,例如某个平庸的或懒惰的家族成员得到一个“研究部主任”的头衔,另一个特别有才能的非家族成员的专家出任“研究部副主任”,给予高薪,而且总裁告诉他:“我的表弟杰姆,他的职位是名义上的,只是为了让他的母亲少?唆――毕竟她是我们公司的第二大股东。人人都清楚,包括杰姆也明白,你才是真正负责研究的。你直接跟我一起干,用不着去注意杰姆。”但这只会使事情更糟糕。如果平庸的杰姆确实是负责的,该公司也许还会有平庸的研究。现在,杰姆有名无实,满怀愤怒与嫉妒,而有实无名的外来者也同样愤怒并且愤世嫉俗,这样,该公司就根本没有研究可言,有的只是阴谋诡计与精明圆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