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公司在运单中最重要的就是免责条款,那么快递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免责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托运人错误填写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导致货损、误送或迟送。
二是不可抗力造成的货损。
三是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所致的损失。
四是托运人的包装所致的损失。
五是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造成的损失。
六是因为货损而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
快递公司为了降低风险,就以上几个方面设定免责条款也是合理的,但是免责条款所涉及的情形必须由快递公司予以证明,也就是说若快递公司无法证明损失由免责情形所致,则快递公司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上述第一条,快递公司必须证明托运人错误填写与货损之间有因果关系,并不是说只要托运人填写错误,快递公司就可以免责,快递公司若因为其他原因而造成货损,还是要承担责任的。
第二条的“不可抗力”在法律上是有严格限定的,必须是当事人不可预见,不可抗拒,不能避免的原因所致。很多快递公司都滥用这一条,借以推卸责任。
第三条至第五条都能在法律上找到依据,一旦遇上这种情况,尽量在法律上寻找依据。
每个快递公司都会有第六条免责声明,他们对由于商品运送迟延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他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快递公司规定的这一条是合理的,间接损失是快递公司无法预料的,如果要快递公司承担间接损失的话,这个损失就会导致“鸡生蛋”的问题,其责任就说不清楚了,店家如果快递比较贵重的东西,最好同时买一份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