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实现了他的诺言,娶了我,尽管没有隆重的仪式、排场的酒宴和众多的宾客,我却已经感到十分满足。
那一夜,我感觉也许生来我就是属于他的。
我惊异于他的速度。因为我记得,这座房子的前主人从这里赶往都城花了整整五天四夜。而他的解释让我体味到了幸福的滋味——“想你的时候,赤兔马再快也是慢的。”
安稳的日子总难长久,在郿坞呆了不到半年,我们又过上了风餐露宿的生活。
那段年月,对于鲜血也似乎觉得麻木,反正每次,总是他的身上沾满别人的血。
也许是一路南迁的缘故,那年冬天我们没能看到漫天的飞雪,直到桃花的气息在周身弥漫,才发现在这个陌生的城市,又一次地邂逅了春天。
他告诉我,我们会在这里住上一段时间。我隐约听他和陈先生说起过,这个城市的名字,叫徐州。
徐州,如果罗贯中在书里所写的全都是真实的历史,那么前世的自己,幸福的日子已经不多了。
我求上帝改变前世的结局,上帝却开导我说:“把握住今生,不是远比计较前世的得失来得有意义么?你在现实世界中,还没有找到前世你爱的那个人吗?”
我无力地摇摇头,因为我真的不知道,那个画里的男人会出现在生命里的哪个角落。
或许那个开本田车的男人,正是我苦苦追寻的前世的爱人。
“婧,你知道吗,那时看到路边的你,穿得很单薄,冻得瑟瑟直抖,一脸无助的样子。我想,也许是上帝特地安排你在那个时候出现,才让我有了一种久违的心动感觉。”一个月后,他这样对我说。
我甜蜜地靠在他的身上,长发如无数细蛇般披散且纠缠在一起。他捧起我的脸,深深地吻我,手指滑过我的面庞,冰凉冰凉。
但我的心里却是温暖的。
我觉得,是上帝特地安排他在那一刻出现,来拯救我孤寂的灵魂。
他叫叶屏,是一个外科医生。那一天我到他家去,他就和我说了这些。
他家中有一面极大的古色古香的屏风,画里的竹子青翠欲滴,一看就晓得是出自名家手笔。
屏风的后面,是一片纤尘不染的榉木地板,“我睡这儿的时间比睡床上还多。”说这话的时候,他笑得就像个天真的小孩。
说来也巧,那一次,我们做爱的地点便不约而同地选择了这里。
我喜欢这儿的宽敞,就像喜欢屏风上无垠的竹海一样。
他的动作十分干净利索,似乎是有意要向我证明他外科医生的身份。
通常,他会看着我在他怀中安然入梦;但也有几次,他会睡得比我早,在梦里偶有呓语:“婧……不要离开我……婧……”
我一遍遍地感动落泪,为了他咬字很准的“婧”,也为了他撕心裂肺的“不要离开我”。
看着身边这个俊朗而忧郁的男人,谌卮这个名字不知不觉又在心底如沉渣般翻泛上来。
谌卮,难道前世的那个男人就是他么?
同样英俊威猛,同样文采出众,同样具有性感得令人窒息的眼神,而且,也同样对我说过“永远”。
我问上帝,可是上帝只是一个劲地对我微笑,既不说是,也不说不是。
这种模棱两可的回答,让人心烦意乱。
如果真的是谌卮的话,那为什么又要让他再次从我身边离开?
谌卮是我的大学同学,与我学摄影不同,他研究的是古汉语。
我们是在学校的一次周末舞会上认识的。
那个时候我刚失恋,否则以我的个性,我不会一个人跑到这种热闹的地方来。
他的舞跳得极棒,精灵似的旋转着,仿佛天生就是属于这个舞池一般。
“同学,”他彬彬有礼地立在我身前,伸手的姿势很绅士,“能请你跳一支舞吗?”
面前的他很干净,精干的板寸,浓郁的剑眉,下巴在若明若灭的灯光下透出少许青色,冷峻而性感。
我微笑点头,随他步入灯火阑珊的舞池。
他的身上,散发着清淡的熏衣草味道。
舞会散场后,他提出请我喝咖啡,我依旧微笑点头。
“你叫什么名字?”他接过服务生递来的Menu,却并不急着在上面画勾。
我存心想考他,于是从包里翻出一张便笺,写了个大大的“婧”字递过去。
“婧,女子有才能的意思。”他的后鼻音很到位,这在南方人中是很少见的,“很好听的名字,就如同你一样。”
我脸一红,不等我发问,他便在那个“婧”字下面,潦草地签下了两个小小的字——“谌卮”。
“甚厄?”我不解,扑闪着眼睛望着他。
“哈哈,你是把我名字念得最离谱的一个了。”他乐得前仰后合,“甚饿,甚饿,你不说我都差点忘了,还没点东西呢。”
他把Menu交给我,我推还给他:“你点吧,我随便的。”
“那我怎么知道你爱喝哪种口味呢?”
“无所谓啦,其实我很少喝咖啡的,”我冲他盈盈一笑,“我最爱的是橙汁,这里有吗?”
他呆了半晌,然后用极轻的近乎自言自语的声音告诉我:“有,我就叫谌卮……”
我和谌卮就这么交往起来,他也成为了我大学生涯中最后一任男友。
他总是爱写一些我看不太懂的东西送给我。问他,他也不说。我便笑着嗔一句:“无非是些淫诗艳曲,肯定不会是什么好东西!”虽这般说,却仍小心翼翼地把那些如烟火般五彩斑斓的信笺夹进书里。
“我要去纽约读研,婧,跟我一起去,好吗?”大四期末的一个清晨,他在我耳边柔柔地说。
“嗯。”我把头埋进他的胸口,含糊地应了一声,也不知是答应了还是没答应。
毕业了。
他以优异的成绩顺利通过了Tofel考试,而以我的英语水平,再考十年也未必能够通过。
临行前的最后一个晚上,我在他家公寓楼下的西餐厅里为他饯行。
“婧,等我两年,两年之后,我一定回来娶你。我要带你一起去纽约,带你一起去看自由女神像,我要我们永远在一起!”
我不说话,低下头,眼泪一滴一滴落下,把高脚杯里的橙汁冲淡。
我没有到机场送他,只是趿着鞋走到楼下,抬头出神地看着那架飞往纽约的班机。
那上面,坐着我生命中最爱的男人。
楼下的几株樱树,也仿佛在一夜间尽数绽放开来,美得恍若仙境。
每个月底,都能准时收到谌卮寄来的航空信件,里面依旧只有一张如烟火般五彩斑斓的信笺,信笺上,依旧是那些我看不太懂的文字。
然而,第十八封信,我却一直没有等到。
也许,是那场震惊世界的撞机事件,将他永远地留在了大洋彼岸。
一次又一次地这样想着,再一次又一次地否定自己这种可怕的想法。
就算是死了,他也会给我消息。
因为,他曾经说过,他一定会回来娶我。他是爱我的,我也从来不曾怀疑,相爱的人,就是应该永远厮守在一起,天长地久,海枯石烂。
可是现实就是那么无情,爱情在时间中一分一秒被冲刷得褪了色。就像颜色再鲜艳的衣服,多揉洗几次,也一样会黯淡无光。我常常想,会不会有一天,谌卮站在我面前时,我已经认不出他的面貌,那该是多么的可笑!
耳边又响起上帝的话,他让我把握住今生,可是我感觉今生实在是难以把握。
谌卮和叶屏我都喜欢,就像前世喜欢那个男人一样的喜欢。反正上帝也说,要我快快乐乐的生活,可是像这样纠缠下去,我又怎么可能感受得到快乐。
如果我能选择,我倒宁可抛弃现有的一切回到过去,回到两千年前,回到他的身边……有神通广大的上帝施以援手,这点小小的愿望总是那么容易就能得到满足。
我又回到了前世的徐州城内,而且,我也不必真的抛弃现有的一切。
只有在他身边,我方才体会得到前所未有的快乐。
在徐州的日子里,我几乎每天都起得很晚,他也总会把早点送到我的枕边。他喜欢看着我起床、更衣、梳洗、进餐、做一切的事情。这么多年,他看我的眼神始终如一。我的心扑扑地跳得好快,我想他也是一样,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共振”,让我无时无刻不感觉到他的存在。
如果说除了我之外,还有什么能于他有难以抗拒的吸引,那一定是酒了。
有时候,他为了在我面前显示自己的见识何其广博,常说“我走过的桥比你走过的路还多”,或说“我吃过的盐比你吃过的饭还多”。我老是提醒他换个说法——“我喝过的酒比你喝过的水还多”。
说笑归说笑,更多的时候,我还是会劝他少饮酒:“再喝,早晚你连方悦都打不过!”
男人就是奇怪,你好说歹说什么“对身体有害”,他连理都不理,但每当我一提及这个,他就像疯了一样,将剩下的半坛酒全都倒了——当然是倒在肚子里,然后爽快地许诺:“从现在起,戒酒!”
我很担心我会伤害他的自尊,因为他是个极要面子的人。那阵子他果真滴酒未沾,而且看得出,他在努力地做些什么,以证明他比其他任何人都强。
他像变了一个人似的,一大早就把那杆方天画戟竖在辕门外,然后跑回帐前与我打赌,说若他不能一箭射中画戟小枝,当日的碗全由他洗。
结果半年过去了,我一连洗了六个月的碗。
后来有一天,他在中午多射了一次,和平常不同,这一回边上还多了两个看客,其中一个,竟是同他拼杀过的那个骑白马的。但不管怎样,结果还是在意料之中,趁大家还没回过神来,我赶紧把今天的碗又再洗了一遍。
我喜欢看他射箭,我可不愿他把这额外的一箭记到明天的账上。虽然明天依旧会是我洗碗,虽然他单纯得也许根本不会想到这些,但我想他也一定不会知道:看他射箭是多么幸福的一种享受!
可是,这种幸福的享受,现在却很难再感觉得到。
我问上帝:“前世的那个男人,他现在还爱着我吗?”
上帝肯定地点点头:“是的。”
我又接着问:“如果今生我同时爱上了两个男人,我该怎么办呢?”
上帝竖起一根食指在面前摆了摆,声音十分坚决,根本不留半点商量的余地:“选择一个。毕竟,爱情是自私的。”
上帝的话,当然是正确的。而这个选择对于我来说,无疑又是极其痛苦的。
我今生只爱过这两个男人,要在他们之间做个选择,就像是要我在手心和手背中舍弃掉其中一个一般。更何况,我现在所做出的选择也不见得就一定是正确的。
与其痛苦地做出一个错误的决定,倒不如走一步算一步,随遇而安。
“可是,他们都很不错……”我还想据理力争。
“这个世界上,好男人有很多,但并不是每一个好男人都是适合你的。”上帝仍然和颜悦色,“爱情要懂得取舍,否则只能像柏拉图一样,到最后一无所获。”
我从梦中惊醒,上帝已经不在,躺在我边上的男人,是叶屏。
叶屏是个一丝不苟的男人,尤其是对他的工作。
他上班的医院离家不远。往往一个电话打来,说有个病人需要立即动手术,他便立马毫无怨言地往医院赶。
每每这时,他总会拂开我的长发,亲吻我的额头,然后很自信地安慰我:“放心,我很快就回来,我主刀的手术,还没有失败的记录呢!”
他的“很快”,一般是指在第二天早上能来得及赶回来喝我煮好的牛奶。
有一次,我们破天荒地把做爱的地点从那片榉木地板换到了床上。
无端地,有一种压抑的感觉。因为不能像以前那样肆意地滚来滚去,而且,躺在床上也看不到了那一片广袤无边的竹海。
“婧,嫁给我吧!”叶屏微喘着,低低地说。
“不,”我摇摇头,“屏,现在还不行。”
他的眼神中流露出一丝失望与困惑,但只停得几秒钟,他又重整旗鼓卷土重来,近乎疯狂地吻我。
身体的好几个部位,竟同时有了窒息的感觉……激情褪去,看着他像个小孩般在我身边沉沉睡去,我把脸贴到他的怀里。
在他的身上,也隐约能闻到清雅的熏衣草味道。
谌卮的味道。
蓦地想到了曾经看过的一篇文章,结尾处女主人公对男主人公说:“我们只能相互取暖,却不能把彼此点燃。”
我和叶屏,又何尝不是这样。
眼泪簌簌地流了下来,我知道,我终究无法欺骗自己。
屏,对不起,我的心里,始终还在等待着另外一个人。
那一个,前世的我深爱的男子。
我又一次拜会了上帝,应该说,这一次是他自己主动来找我的。
“怎么样,做好选择了吗?”
“我不知道,我也许是爱谌卮更多一些,但是我又担心他不是我前世所爱的那个男子。”我低下头,眼泪成串地滴落下来,面色苍白憔悴,声音也略微哽咽,“最主要的,是我不知道他是不是还活着。你是上帝,为什么总要拘泥于什么天机不可泄露的教条,眼睁睁地看着我备受折磨,却不肯帮我一把呢。”
“哦?我能帮你做点什么呢?”
“现在其他事情对我来说都是次要的,真的,我只想知道,谁才是我前世深爱的男子?”
上帝神色凝重,垂头不语。
“如果这个问题让你很为难的话,那就算了。”我擦干眼泪转过身去,关键时刻,就连上帝都恢复了神的矜持,看来只好自己独自去面对所有问题。
孤独,无边无际的孤独。
“等一下,喝口水再走吧。”上帝在身后拉住了我。
我奋力挣开他的手,不小心将他手中的杯子打翻,杯子里的橙汁,洒了一地。
意外地接到了谌卮的电话,他说,他要回来了。
上帝在最后时刻的暗示让我有勇气坚持等到这个激动人心的时刻,虽然上帝并没有说明那杯橙汁是在影射某个人。
我很高兴我原先的猜想是错的。他很幸运,并没有成为那次恐怖袭击的殉葬品。
他读研的地方和世贸大楼相隔很远,之所以那段时间无暇写信,只是由于在准备毕业的论文。
路边的栀子花大片大片开放的季节,他又重新回到了这个城市。
我想,是我和叶屏说分手的时候了。
“屏,我们分手吧。”我平静地将我和谌卮的往事和盘托出。
他沉默了许久。
“婧,你有选择的权利,愿你幸福。”说这话的时候,我隐约看见叶屏眼里有一粒晶莹的液体闪过。
不知为何,我的心里也隐隐作痛。
叶屏是个好男人,但正如上帝所说,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个好男人都是适合你的既然我已经有了更适合我的谌卮,那么我自然不应该再占着叶屏不放。
鱼与熊掌,毕竟不可兼得。
和叶屏分手的那一天,我央求上帝,让我最后一次回到两千年前,在最危险最艰难的时刻,无论如何,我也要陪在他的身边。
虽然上帝再三警告,我的前世是一场悲剧,可是我仍然义无返顾。
因为,我对于前世唯一放不下的,就是那个英俊威猛的男子。那个仿若只能在画里才有的男子。
这一点,已经不再是最初的好奇那么简单了。
在那一刻,我真真切切地感受到,我和貂蝉,原本就是同一个人。
于是上帝在那个蝉声喧天的炎炎夏日,将我最后一次送去了他的身边。
两边的时差非常夸张,这里已经“接天莲叶无穷碧”了,可那边却还是“人面桃花相映红”呢。
人面桃花依旧,只是,我们把赏花的地点,改在了白门楼。
这个春天仿佛特别漫长,气温也总达不到他胸口的温热。他一直固执地认为那个汉朝的丞相会来给他赐封一个官衔。
直到春天的最末几天,一支几十倍于城内的大军把下邳城团团围住。
他依然自信地笑着。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这是对他的实力最真实的写照。
即使是到了两千多年后,人们还是习惯地用这句话来比喻同类中的佼佼者。
我递给他一杯酒,他没有接,转身提起画戟,跨马出城。
厮杀充斥着一整个夏天。他明显地瘦了许多。几乎每个晚上他都会信誓旦旦地说:“明天,一定会好起来的。”而我,只是希望明天不会更糟。
去年我生日时,他曾答应我:“明年的这个时候,我要带你去游西湖。”而这一天,就要到了。
他或许算不得是个多么诚实的人,可是他从来不会骗我。
春风又绿江南岸,水渐暖,雁北还,苏白堤映波光闪。西湖似染,百花欲燃,不见断桥残。
一轮明月潜碧潭,万千流萤缀玉盘,寂寞轻舟湖心泛。人间四月,独上孤山,情伤无人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