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毙”是说立法的人因自己触犯法律,而自受其害;比喻自作自受。
此典出自《史记·商君列传》:“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
战国时,秦孝公为了进一步改革政制,使秦国更加强盛,决定变法,并任用当时有名的政治家商鞅为宰相,制订和执行新法。商鞅变法的主要内容为:一、编定户籍,加强内部管理。二、一个户主如有两个儿子,到一定年龄必须分家,各自独立生产维持生活,防止一家人互相依赖。三、全国百姓都要努力耕耘和纺织,如超过一般人的生产量,可免除徭役,以增强秦国的经济力量。四、重新规定爵位,奖励对外作战有功的人。五、凡是没有军功的贵族,都废除他们原来的爵位,取消贵族世袭的权利。六、普遍建立以县为单位的行政制度。七、废除井田制,准许土地自由买卖。八、统一度量衡制度。
商鞅变法内容,完全符合当时秦国生产发展和军事扩张的要求,因此不到十几年,秦国实力更强盛。但由于这一变法得罪了一些贵族,所以在秦孝公死后,一些反对变法的人便到秦惠王跟前诬告商鞅造反,又由于惠王以前曾与商鞅不和,便下令捉拿他。商鞅被逼逃亡至关下,想在客栈休息一下,客栈主人不知他是商鞅,对他说:“商鞅的法律,凡客栈的主人不去验明客人身份而收容他的,处以死刑。”商鞅听了叹道:“想不到为法的弊端,竟到了这个地步!”说完,他继续逃亡到魏国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