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朱元璋的滥杀,皇太子朱标深表反对,曾进谏说:“陛下诛戮过滥,恐伤和气。”当时朱元璋没有说话。第二天,他故意把长满刺的荆棘放在地上,命太子拣起。朱标怕刺手,没有立刻去拣,于是朱元璋说:“你怕刺不敢拣,我把这些刺去掉,再交给你,难道不好吗?现在我杀的都是对国家有危险的人,除去他们,你才能坐稳江山。”然而朱标却说:“有什么样的皇帝,就会有什么样的臣民。”朱元璋大怒,拿起椅子就扔向太子,朱标只好赶紧逃走。
(四)加强控制
为了加强对臣民的控制,在地方上,朱元璋还设置了巡检司。巡检司遍设于全国各府县的关津要冲之地,专门盘查过往的行人,负责把关盘查、缉捕盗贼、盘诘奸伪。军民的行动一概限制在百里之内,如走出百里之外,必须事先请领路引,巡检司才能让他通过关津。
由于朱元璋是开国皇帝,明初皇帝的力量比较强大,到了明朝中后期文官的力量才变强大起来。朱元璋利用特务机构,派出大量名为“检校”的特务人员,遍布朝野,暗中监视。洪武十五年(1382年),出于监控官员的需要,朱元璋将管辖皇帝禁卫军的亲军都尉府(前身是拱卫司)改为锦衣卫,并授以侦察、缉捕、审判、处罚罪犯等权力,这是一个正式的军事特务机构,由皇帝直接掌控。它有自己的法庭和监狱,俗称“诏狱”,诏狱里采取剥皮、抽肠、刺心等种种酷刑审问和处罚犯人。朱元璋还让锦衣卫在朝廷上执行廷杖,有很多大臣惨死杖下,工部尚书薛禄就是这样被活活打死的。
吏部上书吴琳告老还乡后,朱元璋曾派特务到他家乡侦察他的活动,见一个农民模样的人从小凳上站起来,下稻田插秧,问道:“这里有个吴尚书,在吗?”那人拱手回答:“吴琳便是。”这个特务回去报告,朱元璋听了很高兴。博士钱宰被调到南京编纂《孟子节文》,罢朝回家,信口吟诗曰:“四鼓冬冬起着衣,午门朝见尚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在旁监听的特务向朱元璋报告了这件事。第二天上朝,朱元璋对钱宰说:“昨天作的好诗!不过我并没有‘嫌’你啊,改作‘忧’字怎样?”钱宰一听,吓出了一身冷汗,连忙磕头谢罪。有一次,大学士宋濂在家请客,特务立即向朱元璋报告。第二天宋濂上朝,朱元璋问宋濂:“昨天在家喝酒没有?请了哪些客人,吃的什么菜肴?”宋濂一一照实回答。朱元璋笑了笑对宋濂说:“说得都对,你没有骗我。”
有的时候,朱元璋还亲自出马,对臣僚搞特务侦察。弘文馆学士罗复仁秉性耿直,能言善谏,但因为他原来是陈友谅的部下,朱元璋对他很不放心。有一天,朱元璋想看看罗复仁在家干什么,就亲自跑到城郊罗复仁的家中去私访。罗复仁正在粉刷他的几间破房子,他见到朱元璋到来,忙叫妻子抱过来一个小凳让朱元璋坐。朱元璋见状,把他夸奖了一通,说:“贤士怎么能住这样破烂的房子?”于是朱元璋下令赐给他一座城里的大宅第。
(五)兴文字狱
1370年,朱元璋下令设科取士,规定以八股文作为取士的标准,以“四书”“五经”为题,不允许有自己的见解,必须依照古人的思想。
同时,对于不肯合作的地主知识分子,朱元璋则想尽办法加以镇压。
明朝建立后,有一部分地主阶级文们住在何处?”他们回答说:“红寇乱时,避居在福建、江西两省交界处。”朱元璋大怒,认为他们把红巾军骂作红寇,影射攻击他是用不正当的手段夺得的天下,下令把他们押回原籍处死,并规定今后士大夫凡是不肯为君主效劳的,一概“诛其身而没其家”,通通杀头抄家。后来,朱元璋又逐步加强思想统治,制造了一系列的文字狱,屠杀了一大批因为文字触犯禁忌的地主文人。
朱元璋出身贫寒,并且早年做过和人认为朱元璋是发迹于起义军的贫苦农民,不配当坐金銮殿的皇帝,不肯同他合作。还有些在元朝做过大官的地主文人,因为怀念旧主的恩情,“身在江南,心思漠北”,不愿意为新朝廷效劳。他们采取自杀、自残肢体、逃往漠北或者隐居山林等各种办法,拒绝明朝的征调,不肯出来做官。朱元璋便使用各种严刑酷法,严厉加以镇压。贵溪儒士夏伯起叔侄两人,斩断手指,拒不出仕。朱元璋把他们抓来审讯,问他们:“过去世道动乱的时候,你尚,所以十分忌讳“光”“秃”等字眼,就连“僧”也不喜欢,甚至连和“僧”读音差不多的“生”也同样厌恶;他曾参加过红巾军,因此不喜欢别人说“贼”“寇”,连和“贼”读音相近的“则”也厌恶。有好多人因此送命,如浙江府学林元亮替海门卫官作《谢增俸表》,其中有“作则帝宪”一语;杭州府学徐一夔表文中有“光天之下”“天生圣人,为世作则”等语。朱元璋便硬说文中的“则”是骂他做“贼”,“光”是光头,“生”是僧,是骂他做过和尚。据说,有一年元旦夜里,朱元璋外出,发现一则灯谜:上画了一个女人,手里抱着一个西瓜,坐在马背上,其中马蹄画得特别大。对此,朱元璋大怒,认为这是暗讽马皇后是个大脚,于是即命查缉,将作灯谜的人杖责至死。状元张信奉训导诸王子时用了杜甫的诗句“舍下笋穿壁”为字式,竟也惹得朱元璋大发脾气,说他是讥笑天朝,下令处以腰斩之刑。
文字狱从1384年一直延续到1396年,长达十三年,造成了人人自危、不敢提笔的局面,以致文官们不得不请求设计出一种标准的文牍的措辞,以免犯忌。
(六)休养生息
明朝建立伊始,中华大地经过近二十年战乱的破坏,田地荒芜,经济凋敝,到处是破烂不堪的景象。河北平原遭受战争的破坏最为严重,很多地方道路阻塞,积骸成丘,人烟断绝。文化一向比较发达的汉中地区,也是荒草丛生,虎豹啸吟。往日的繁荣胜地扬州,被朱元璋的军队攻占之后,城中仅余居民十八家。人民力竭财尽了,地主贵族难以榨取地租,封建政府的税源也近于枯竭。面对此情形,为了巩固封建统治的经济基础,朱元璋下决心推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大力恢复和发展生产。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刚称帝不久,外地州县官来朝见,朱元璋对他们说:“天下初定,老百姓财力困乏,像刚会飞的鸟,不可拔它的羽毛;如同新栽的树,不可动摇它的根。现在重要的是休养生息,让他们生产。”他要求各级官吏把“田野辟,户口增”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规定官吏的考核都要上报农桑的治绩,违反的要降职、处罚。
农业是封建社会最主要的生产部门,受到朱元璋的特别重视。在封建时代,恢复和发展农业的主要措施是奖励垦荒和实行屯田。经过元末的农民战争,不少官僚地主死亡逃散,他们霸占的土地有的回到了农民的手中,有的则荒废了。朱元璋下令,凡是战争中抛荒的田地,被他人耕垦成熟的就成为耕垦者的产业,如果原来的田主回来,则由官府另外拨给同等数量的荒地作为补偿。这实际上是对农民在战争中取得的胜利果实的一种承认。
对那些无主的荒地,朱元璋则鼓励农民积极开垦。
明洪武元年(1368年),朱元璋接受大臣建议,鼓励开垦荒地,并下令:各处荒芜的土地,允许百姓开垦,永为业田,并且全部免三年租税。他还采取强制手段,把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迁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对于垦荒者,由政府供给耕牛、农具和种子;并规定免税三年,所垦之地归垦荒者所有;还规定农民有田五至十亩的,必须栽种桑、棉、麻各半亩,有田十亩以上者加倍种植。这些措施大大激发了农民垦荒的积极性。过了两年,又规定北方郡县荒芜田地,不限亩数,授予无业的农民耕种,每户十亩,另给菜地二亩,有余力多种的,则不限亩数,并全部免除徭役三年。后来还规定,在陕西、河南、山东、北平等布政司以及凤阳、淮安、扬州、庐州等府,允许农民尽力开垦荒地,官府不得征派赋税。许多逃亡的农民纷纷回乡垦荒,变成了拥有小块土地的自耕农。
此外,明朝政府还大力推行屯田。屯田包括了民屯、军屯和商屯。民屯主要是迁徙无业的农民和降民、罪徒,从地狭人稠的地区前往地广人稀的地区去垦荒屯种,由政府发给路费,有的还发给耕牛、农具和种子,三年不征赋税。如洪武三年(1370年),迁徙苏州、松江、嘉兴、湖州、杭州的无业农民四千多人到凤阳屯垦,又迁徙沙漠遗民三万二千余户到北平屯种,还迁徙山西泽州(今山西晋城县)、潞州(今山西长治)民到河北。整个洪武时代,屯垦的移民总数估计达到几十万户,他们后来大多也变成了小自耕农。
军屯由卫所军队管理。明军士屯守比例是:边地军队三分守城,七分屯田;内地军队二分守城,八分屯田。每个军士由政府拨给五十亩土地,并提供种子、耕牛和农具,屯田的头几年不必纳税,后来每亩地交税一斗,其余的收获物留本卫所作为军粮。明朝初年全国有一百多万军队的军粮,大部分出自军屯的收入,朱元璋曾自夸说:“我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
商屯是军屯的一种补充。开始,明朝政府实行“中盐法”,令商人运粮到边境的卫所,然后发给价值相等的盐引,商人再持盐引到产盐区领取食盐,运到指定地区销售。后来,商人干脆在边塞地区招募农民垦荒,就地缴粮,以减省运费,这便出现了商屯。军屯和商屯的发展,使边境大量的荒地得到了开发,促进了边疆地区的经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