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30年文学典藏小说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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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你是一条虫(1)

熊正良

在一个下雪的日子里,余宝逊狠狠地崴了一下脚。大约在二楼拐角的地方,他像马失前蹄那样,有些响亮地跌坐在冰凉的水泥地上,右脚被压在屁股下面。一种锐利的疼痛使他的肛门紧缩了一下。旁边有一泡痰。他的手按在痰上。他用粘有痰液的手抓住布满灰尘和锈斑的铁管扶梯,企图把那只脚从屁股下拔出来。这时候一串脚步声像杂乱的木块一样从六楼一直滚落下来,余宝逊觉得自己被这些像木块似的声音埋起来了,他从声音的缝隙里看见了米森那被镜片弄得恍惚缥缈的胖眼睛和林瑜微微张开的红嘴唇。他不好意思地咧了一下嘴,一使劲居然站了起来。站起来之后他就知道这一次崴得不轻。

米森说,你没事吧?

余宝逊觉得自己老想战栗。他用力咬着牙。哎呀没事。他一边说一边摇头,手依然抓着扶梯,歪斜着往下挪。

林瑜说余宝逊你是不是醉了?

余宝逊说醉什么醉?这一点酒能让我醉吗?米森笑了笑说你没醉,可是再上去坐坐不行吗?余宝逊说我不坐我走。他一手抓着扶梯一手拄着一把红色的雨伞,就这么在米森和林瑜无可奈何的目光中挪下去了。有一个穿着毛领皮大衣的正在上楼的女人将身体像壁虎一样贴在墙上让他摇摆而过。他听见这个女人在他后面对米森和林瑜说那个人醉了。他没有回头。外面的一切呈现一种迷蒙沉郁的景象。楼房街树以及人流车辆都在雨雪中趔趄摇晃。他清楚这是因为自己的缘故。我确实有些醉了。他对自己说,并且还对自己笑了一下,然后蹲下来揉脚脖子,一边揉一边感到那个地方正在一点一点地肿起来。

事后余宝逊对自己居然能够回家感到有些不可思议。这是第二天早晨,外面的雨夹雪已经变成了鹅毛大雪,女儿站在阳台上对着满世界丰盈的白色发出了惊喜的叫声,妻子则在厨房里把水弄得哗哗直响,余宝逊坐在床上看着自己的脚。脚已经肥胖得不像一只脚了,紧绷绷的皮肤上泛着一抹青灰色的亮光。妻子带着一种清凉的牙膏味道走进房间,冷冷地看他一眼,说,你那只脚怎么没断呢?过了一阵子她又说,你的伞呢?余宝逊说我没把伞拿回来吗?妻子哼了一声。余宝逊努力地想着昨天的事情。他想起来自己一直把伞当拐棍拄着,后来就把它扔了,旁边好像是一个湖,风很大,雨和雪霰的线条都很明晰,伞越过一颗已经落光了叶子的垂柳向湖中飘落时被风张开了,样子美丽又凄凉。现在余宝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扔掉那把伞,他茫然地对妻子说,我把它扔掉了。

妻子叫戚美珍,正坐在梳妆台前往脸上抹一些去皱膏之类的东西。这是些比较便宜的东西,戚美珍上街的时候就在化妆品柜台前转来转去,犹豫再三之后便买了一瓶。她就这么一瓶一瓶地买回来往脸上抹。窗外雪花无声无息地飘落,戚美珍坐在窗前涂脂抹粉,这情景多少有点生动,可是戚美珍又哼了一声。余宝逊清楚地看见她的瘦削的脊背因此而微微震动了一下。他说你别老这么哼呀哼,不就是一把破伞吗?戚美珍说是呀,你不就是个喜欢扔旧东西的人吗?

余宝逊的脸忽然拉得很长。他说你别老提那件事,扔扔扔我有本事扔得掉吗?戚美珍扭过脸来看他一眼,目光很冷很不屑,然后又扭回去,继续用心在脸上涂抹。余宝逊觉得非常窝囊,他朝她的脊背龇了龇牙,接着就吱嘎吱嘎地磨牙齿,把牙齿磨酸了之后,像个无赖似的骂道,龌龊!戚美珍像没听见一样,对着镜子看自己被涂抹过后的扁平的脸。后来余宝逊提着一只肿胀的脚一跳一跳地往卫生间去撒尿的时候,戚美珍又那样冷冷地在一旁看着他,女儿也那样看着他。她们都准备出门。她们拉开门放进来一股急遽的冷风,余宝逊禁不住一阵哆嗦,他赶紧抓住门框才没有让自己摔倒。

余宝逊坐在床上抽掉了半盒烟。屋子里烟气缭绕寒气逼人。他觉得自己不能再在这里待下去了,揿灭最后一个烟头之后便将自己穿戴好,用一只脚跳下楼去。城市被雪裹起来了,一种陌生的新鲜感觉使他有了一点兴奋,然而这点兴奋很快就没有了,他皱着脸看着漫天飘舞的雪花,感到自己无处可去。

他开始往西跳。母亲住在城西。想起母亲的同时他想起了若干年前的一个同样的下雪的日子,他在一个这样的日子里第一次崴了这只右脚,当时母亲没有把他送到医院里去,后来他老觉得这只脚不对劲,动不动就崴一下。他对母亲说,你带我到医院里去看看这只脚吧。他清楚地记得那是在一个中午。当小学教师的母亲刚刚下课回来,正在拍打身上的粉笔灰。灰尘在门口的阳光里像银色的粉屑。母亲一边拍打一边说,好都好了还看什么?对于这句话和母亲漫不经心的神态,余宝逊一直耿耿于怀,到如今已像陈年积垢一样板结在心里,现在他一边跳一边对母亲说,对于我这只脚你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行人和车辆跟往常一样。生活并没有因为大雪而受到任何影响。余宝逊在雪中像一只受了伤的兔子那样跳着,实在跳不动了的时候,他伸手拦住了一辆出租车。母亲住在一个叫下水巷的地方,他抓住铁扶梯跳上三楼。母亲穿着一条睡裤瑟缩着来给他开门,脸上的褶沟里爬满了抱怨的神情。他跟在母亲后面跳着。母亲随即又钻进被子里,用被子把自己拥起来,只留着一张脸对着前面桌子上摆着的一台电视。电视正开着。余宝逊不知道在播放什么,他背对着电视,神色茫然。我来干什么呢?来告诉她我这只脚又崴了吗?

他站起来跳着去给自己倒了一杯水。他跳得有些夸张,可是母亲的注意力在电视屏幕上,没有看他跳也没问他的脚怎么啦。他把那杯水放在桌子上,跳着去给自己开门,然后又跳下楼去。

余宝逊再一次拦住了一辆出租车,这辆红色的出租车把他送到了学院大门口。出租车不能进校园,他只好下车来跳着。因为住得离校太远,所以系里给他调整了一个八平米的小房间,里面除了一个书架就是一张钢丝床。现在正是寒假期间,偌大的校园里空空荡荡寂静无声,除了自己跳动的脚步声就是漫无边际的落雪的声音。在这种轻盈酥脆的声音里,他无端地感到了一种空前的踏实和自在。

他的脑袋和双肩一点一点地白了起来。他跳着跳着把自己跳成了一个雪人。

大雪到黄昏时分才停歇下来。从唯一一面靠北的窗户里,余宝逊看见了一根被雪压弯了的树枝。一切都静止下来,树枝后面竖着的一些树干在雪的映衬下显得触目惊心。过去不远的被雪覆盖的树篱和灰色的水泥墙之间走着几个人,他们边走边用汤匙敲打搪瓷饭碗。这种叮叮当当的声音听起来显得既浪漫又富有朝气,余宝逊却在这种声音里深刻地感到生活似乎跟自己没有太大的关系。他呆呆地看着几个人影消失在一栋楼房的后面,然后自己对自己说,我也该去吃点东西了。

他在落满灰尘的书架上找到了一只不知哪天吃过饭扔在那里没洗的碗,干凝的汤汁饭粒和黑色的蟑螂屎使他皱了很久的眉头。他端着这只碗拄着一根拖把棍去了食堂。食堂里很冷清,只有几个单身教职工和一些没有回家的学生。几只麻雀在洗碗池和横梁之间飞着。外面的雪光开始泛蓝。一个穿着半截米色呢大衣的女人端着饭碗和菜碟来到他对面坐下,一边吃一边朝他微笑。余宝逊愣愣地看着一只麻雀,对女人和微笑浑然不觉。

女人叫道,余老师。

余宝逊的目光很仓促地对准了女人的脸。这是一张大体上过得去的脸,尤其在这样的雪天黄昏,给人一种温暖明艳的感受。他的目光变得犹豫起来,你是……他为不认识对方而感到尴尬。女人说,我是中师进修班的,我叫李凤莲,你给我们讲过课你不记得了吗?余宝逊确实给这个班讲过课,但他不怎么认识这个叫李凤莲的学生。他煞有介事地连哦两声,说,你们不是也放假了吗?你为什么不回家呢?他看见他的话像风一样吹走了女人脸上的笑容。女人那略微收拾过的细眉有些夸张地向上挑了一下,用一种粘连干涩的声音说,我无家可归。女人说完这句话之后笑容又回到了脸上,她说余老师今天怎么会在这里吃饭呢?余宝逊想说其实我也无家可归,但他虚晃了一枪,他说我怎么就不可以在这里吃饭呢?李凤莲很委婉地笑了一下。余宝逊没有笑。他看着一只从窗口飞出去的麻雀。外面已经蓝得很深了,他在心里对那只麻雀说,这时候你飞到哪里去呢?

离开食堂的时候,李凤莲问,余老师你的脚怎么啦?

余宝逊愣了一下,接着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他想这是第一个问他的脚是怎么回事的人。他扭过脸定定地看着李凤莲,说,李凤莲,谢谢你。

一句情理之中的问候换来了一声郑重其事的谢谢,这对于李风莲来说是始料不及的。她有点愕然。一些日子以后,李凤莲觉得自己和余宝逊已经很熟了,便笑着提起这件事情。那是在一个春日的上午,风和阳光都很柔媚,房间里宁谧的空气中有一种潜在的撩人心扉的气息。余宝逊慵倦地看着李凤莲红扑扑的脸,说,很郑重其事吗?这我自己倒不觉得。

应该说余宝逊在情感方面的经历不是很多,但那些经历却足以使他在这方面变得油气和狡猾。在米森家里喝酒的时候,他趁林瑜在厨房里炒菜之际对米森说,感情这东西是极靠不住的,是上帝硬塞给人的赘物,和冲动同出一源,回过头来我们就知道那是哄人过世的把戏。

其实那时候他已经有一些醉意,否则他不会发出那种感叹。米森当然明白他为什么会说这些话,在余宝逊自以为是轰轰烈烈的那段情感经历中,米森应该算是一个知情人。不独米森,连林瑜也似乎略知一二。后来林瑜炒好了菜坐下来喝酒的时候,就很含蓄地笑着问余宝逊,你们刚才说什么呀?是不是一朝遭蛇咬终生怕井绳?余宝逊说没有人说蛇。米森讪讪地笑着说,是呀,没有谁说蛇,喝酒,喝酒吧。

余宝逊觉得非常没意思,但他还是很撇脱地把一杯酒喝干了。他有一种想喝酒的欲望,那种烧灼的感觉妙不可言,如同一只手在抓挠着刚刚结好的疤痂,有点痒,有点轻微的疼痛,使人欲罢不能,于是便抓了一下又一下。

在那个雪天的黄昏,李凤莲的一声问候使余宝逊不由自主地跌入了往日的情境之中。几年前一个叫毛毛的女人曾经对他说,你真像我哥,然后就给予他种种诸如此类的关怀。那时候他有一种冲动,有一种毛茸茸的感受。初冬的阳光缠绵而温馨,同样也是进修班学员的毛毛仰着一张脸朝着年轻的班主任余宝逊,嘴唇微微嘘开。余宝逊很想把自己的嘴唇贴上去,但是他最终没有那么做,他感到有许多障碍。他们第一次接吻是在这以后的一个夜晚,在毛毛她们班毕业晚会以后,毛毛很伤感地望着他,接着就向他偎过来。在嘴唇与嘴唇接触的最初瞬间,余宝逊听见自己胸膛里发出了一声轰然巨响。

躺在八平米的小房间里,余宝逊沉溺在对往事的追忆之中。夜气冰寒彻骨。回忆的结果是令人心里充满了忧伤和愤懑。他已经不太去想那些事了。那件事一结束他便对自己说,永远过去了。那时候他最明显的感觉就是自己经历了一场游戏,扮演了一个角色。毛毛走得太突然了,不辞而别,而且是和另一个男人结伴而行。米森目睹了他在那些日子里失魂落魄的情状,出于友谊同时出于一种莫名其妙的仗义,自己作主给毛毛去了一封信。毛毛的回信很短。米森把这封信给余宝逊看了,余宝逊看了信之后眯缝着眼睛看着米森,目光锐利得像刀片一样。谁让你给她去信的?谁同意你给她去信的?他脸上的肌肉一下一下地抽搐着。米森后来说,当时你那副样子,我以为你要揍我一顿或者把我吃掉。

余宝逊没有揍米森也没有吃掉米森,他把一件羊毛衫和一件夹克衫扔出门外,想了想又把自己身上的一件衬衫脱下来也扔了出去。这些衣服都是毛毛送给他的。他穿着一件背心蹲在门口,用打火机把这些衣服点燃了。烟气在楼道里飞窜。许多人站在那里看着。被烟气呛出来的咳嗽声像砖头一样乱飞。后来管理处的人来了,他们大声说这是怎么回事?放火呀?余宝逊不理他们,继续往火里扔了一双袜子,两本书,一个硬壳日记本。

米森一边咳嗽一边对管理处的人说,哪有那么严重,只是烧几件从旧货市场买来的衣服。管理处的人说,书和日记本也是从旧货市场买来的吗?余宝逊站起来,像看敌人一样看着管理处的人说,你要把我抓走吗?

焚衣事件最终闹到院领导那里去了,又从院领导那里回到了系里。一位副主任代表院领导同时代表系领导找余宝逊谈话。在整个谈话过程中,余宝逊一言不发,只是用眼睛的余光拂着副主任那张黄黑瘦削的脸膛。在此之前他们曾经有过另一次谈话,那是因为戚美珍找系领导哭诉了整整一个上午。和那一次谈话一样,副主任显得非常艰涩非常勉强,他说关于这件事情嘛,其实也没什么,而且我个人以为你也会注意火烛的,可是管理处和那一层楼的人都有意见,你说我们怎么办呢?副主任说完了之后如释重负,像平常那样笑了笑,并且顺带着邀请余宝逊去他家里喝两杯。酒能解千愁。副主任说。余宝逊摇了摇头。大约几个月以后的一个秋夜,这位副主任死于脑溢血,大家议论说他的猝死跟嗜酒有关系。余宝逊则非常后悔那天没有应邀去跟他对饮一次。他想人生的机会真是不多,许多事情就是这样失之交臂。

周围的熟人突然亡故,在生者那里除了一些情绪上的波折就是对于生命的一次反省和觉悟。余宝逊变得大度和宽容起来,不知不觉地原谅了毛毛的情感背叛,他想他们毕竟有过一些彼此都觉得不错的日子,而结束这种日子的最根本的原因大约是自己还没有离婚。当然毛毛等不及也是一个原因,而要求别人等下去却是毫无道理的。那几天的余宝逊纯净透明得如同一掬清水。然而一些日子以后,愤懑之情又像一只归窠的鸟一样回到了心中——不辞而别,事先没有任何迹象,就那么一走了之,我成了什么呢?我是一棵树,而她则像风那么自由,来了,将枝叶一阵摇曳;又走了,把树扔在那里,又去摇另一棵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