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感录·二八》一九一八年九月十五日初刊于《新青年》第五卷第三号,署名玄同。
随感录·二八
既然叫做共和政体,既然叫做中华民国,那么有几句简单的活要奉告我国民。
民国的主体是国民,决不是官,决不是总统。总统是国民的公仆,不能叫做“元首”。
国民既是主体,则国民的利益,需要自己在社会上费了脑筋费了体力去换来。公仆固然不该殃民残民,却也不该仁民爱民。公仆就是有时僭妄起来,不自揣量,施其仁爱;但是做国民的决不该受他的仁爱。——什么叫做仁民爱民呢?像猫主人养了一只猫,天天买鱼腥给他吃,这就是仁民爱民的模型。
既在二十世纪建立民国,便该把法国美国做榜洋;一切“圣功王道”,“修、齐、治、平”的鬼话,断断用不着再说。
中华民国既然推翻了自五帝以迄满清四千年的帝制,便该把四十年的“国粹”也同时推翻;因为这都是与帝制有关系的东西。
民国人民,一律平等,彼此相待,止有博爱,断断没有什么“忠、孝、节、义”之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