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教材教辅现代社会保障概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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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历史演变(4)

(1)从退休金征收所得税。由于法国和比利时职工退休后不继续缴纳医疗保险费,为了保障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两国自1981年起开始向退休金领取者征收所得税。比利时退休人员每月按退休金的2.18%向医疗保险交费;法国按退休金的1%向医疗保险交费,享受私营退休金或提前退休待遇的按2%交纳。1981年,联邦德国也通过了几项法案,要求享受私营退休金的人按5.9%向医疗保险交费,享受一次性私营退休金的按0.83%交纳。同时还规定,退休人员应将退休金的11.8%交作医疗保险,然后再从社会保障退休基金得到同等数额的补偿。

(2)从残废补偿金和提前退休金超过一定限额的部分征收所得税。自1982年4月,比利时对残废补偿金和提前退休金超过限额的部分征收3.5%的所得税,拨入老年和遗属保险基金。荷兰从1983年1月起对疾病保险征收所得税。法国自1982年6月开始对失业救济金超过全国最低工资的部分,征收1%的所得税,用于医疗保险开支。

(3)从其他途径征收所得税。在征收社会保障所得税的同时,某些国家还通过增加其他税款的办法,来弥补社会保障基金的短缺。法国将汽车保险费由6%提高到12%,增收的资金全部用于医疗保险;比利时提高了奢侈品的增值税,用以增加社会保障的财政收入。有的国家对烟酒等特殊商品课税,用增加的税收资助医疗保险。

2.改革社会保险给付制度,节约社会保障经费

在养老保险方面,西方各国采取的措施有:(1)提高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如法国将可以享受养老金的缴费年限从37.5年提高到40年;意大利将男女的退休年龄分别提高5年,即男65岁,女60岁。(2)改革养老金计发办法,降低支付水平。如法国将计发基数从过去按收入最高的10年改为按退休前25年的平均收入计算。葡萄牙将计发基数从按退休前10年中最高5年改为按退休前15年中最高10年的收入平均值的办法。通过这种计发基数的改变,降低了支付水平。(3)改革养老金调整方法。过去往往是根据工资和其他经济因素的变化进行调整,现在则只随消费价格指数进行调整;也就是说,只保证养老金不贬值。

在失业保险方面,西方各国采取的措施有:(1)限制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如英国从1996年4月开始,将领取失业保险的期限降到6个月,政府希望通过这一措施,在1997年减少1亿英镑的开支,并在以后的年度中减少2亿英镑的开支。(2)延长领取失业保险的等待期。比利时、瑞士、法国都延长了等待期或提高了领取的门槛。新西兰规定将对青年的补助从16周岁提高到18周岁,对18周岁以下的青年人要求由其家长负责。

在医疗保险方面,西方各国采取的改革措施有:(1)引入竞争机制。

由公立医院提供免费服务,由私立医院提供有偿服务,其费用来自患者自愿参加的医疗保险公司或非营利性的健康保险机构。(2)改革住院医疗办法。通过合理使用昂贵医疗设备、严格报销制度、替代住院的治疗方法等措施降低住院医疗费用。(3)改革药品付费制度,节省医疗保险开支。意大利1994年新的医疗制度对药品进行分类,不同药品,支付费用的方式不同。办法规定:A级是治疗极严重疾病的必用药,免费;B级是治疗严重疾病的一般药品,10周岁以下儿童、60周岁以上老人及残疾者免费,其他人自付50%;C级是非处方药品,个人自付。

(4)病人承担部分医疗费。比利时最早试行病人支付部分医疗和药品费用。(5)改革病假补助办法。丹麦规定病人在领取病假补助之前必须有一天的等候时间,同时还将雇主发放病假补助的期限由5周延长到13周,从而相应缩短了政府发放补助的期限。荷兰也将领取政府疾病补助的等候期由2天延长到5天。80年代中期,英国多数职工实际上还享受双份疾病补助,一份来自社会保障,另一份来自雇主。由于社会保障收入不交纳所得税,所以相当一部分人生病后的收入比工作时还多。对此,英国政府制定了如下几项改革:病人前8周的疾病补助由现行的政府支付改为由雇主负担;病人在领取雇主支付的疾病补助的同时不能再享受社会保障疾病补助;所有疾病补助都要交纳所得税。

3.扩大就业,增加社会保障费用的收入

许多西方国家一度将主要精力用于为失业者提供尽可能优惠的失业保险待遇,但结果并不理想。不少人在得到高失业补贴后,不再积极寻找工作,或者对找到的工作挑三拣四。结果是失业津贴越优惠,失业率反而居高不下,使平均失业时间延长,社会保障负担日趋沉重。面对这种情况,许多西方国家将工作重点从失业救济转向就业援助,转向以再就业为中心的就业保障新思路。加拿大政府提出:“有工作就是最好的社会保障。”在促进再就业的方法上,由于西方国家劳动力市场比较完善,所以,它们将培训作为主要措施。同时,政府出台一些措施,鼓励企业雇用失业者。例如,提供政府补助,降低企业为新雇用的失业人员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为了避免因失业人员增多而造成社会保障开支加大,财政收入缩小,西方各国通过各种办法,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

(1)鼓励老年工人提前退休,让青年人顶替空位。1982-1983年,法国政府决定同私营企业达成“团结协约”,规定凡是55周岁以上的职工,如果提前退休或部分退休,并把空职让给失业的人员,可以获得失业保险基金和政府共同支付的补偿。补偿标准为,完全退休者每年领取退休前12个月毛平均工资的70%,到年满60周岁为止,以后根据失业保险计划享受有保障的收入。部分退休者享受退休前12个月毛平均工资30%的补偿,同时还可以获得从事部分时间工作的工资报酬。1979年,丹麦政府还通过立法,鼓励老年工人自愿提前离开工作,为青年人腾出空位。这些提前退休的工人,如果年满60周岁,并在过去10年中有5年参加失业保险,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获得提前退休津贴。

(2)实行经济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多招收新工人。法国政府同私营企业达成“团结契约”,通过两种办法刺激雇主多使用新工人。第一,缩短工时。政府决定从1981年起逐步缩短周工时,由每周40小时缩减为36小时,从而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第二,雇主因缩减工时而多招收青年或失业人员,可以在一定时期内为他们少交保险费。如果某一企业将周工时减少2小时,可以在第一年为新招收的工人少交75%的保险费,第二年少交50%;如果将周工时减少3小时,可以在第一年为新工人全部免交保险费,第二年免交75%。

(3)对青年进行技术培训,降低居高不下的失业率。英国政府制定了“青年培训”方案,保证高中毕业生至少接受一年的技术培训。

1983年9月,实施这一计划的对象是16周岁的毕业生,而1986年又提高到17周岁。如果企业自己组织培训青年工人,可获取政府的培训资助,并为每一受训人员免交保险费,但是企业必须向他们发放生活费用。

4.改革养老保险制度,降低政府风险

西方国家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的核心是从政府负担养老保险逐步转向自我储蓄式的个人账户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多由私营机构经营。虽然不同国家在这方面的步伐快慢不一,但都在朝着这一方向进行改革,趋势明显。例如,意大利通过优惠政策,使私营养老金得到很大发展,政策规定雇员年收入的2%和自雇用者收入的6%可以免税缴纳私人年金;瑞典将养老保险缴费的10%计入个人账户;法国则降低基本养老金和补充养老金的水平,为私人养老金的发展开辟道路。在鼓励私营机构进入养老保险领域的同时,政府的监控也在加强。例如,在澳大利亚,有5个以上参加者的养老基金必须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组成的委员会进行管理;美国、德国、爱尔兰等国纷纷立法监督私营机构以保证基金的安全偿付。

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另一内容,是从给付确定制(definedbenefit)向缴费确定制(definedcontribution)转变。所谓给付确定制,是指雇员未来领取养老金的待遇标准,在其就职期间已经确定,如事先规定退休时按照退休前工资报酬的一定百分比领取退休金。所谓缴费确定制,是指雇员在退休时能领取多少退休金完全取决于雇员和雇主对基金的缴纳水平以及基金的增值状况。两者的差别显而易见。给付确定制的风险主要是由承保人(雇主或政府)承担的,它等于是政府和雇主对雇员未来的一种承诺,如果到雇员退休时出现支付困难,承保人必须想办法筹集资金以支付退休者的养老金,兑现承诺。而缴费确定制的风险主要是由雇员承担的,其风险来自两个方面:一是其在职期间所缴纳费用的多少,会对其退休后的待遇产生直接影响,如果在职期间工资报酬波动较大,特别是低工资报酬的时期较长,缴纳的费用就很可能无法保证其退休后的生活。二是基金的保值增值问题。如果基金出现贬值,对退休者的生活也会产生影响。正因为如此,工会往往主张实行给付确定制,而不是缴费确定制。但是,对于那些流动性强、职业生涯变化大、高工资报酬的机会较多的雇员来讲,缴费确定制更有吸引力。

养老金改革还涉及到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一是企业的补充养老保险实行给付确定制还是缴费确定制?如果企业补充养老保险是给付确定制,雇员实际上也承担着相当大的风险,因为如果企业破产,其补充养老保险很可能落空。二是能否允许企业补充养老金的转移。当员工从一个企业流动到另一个企业时,原企业承诺的养老金是取消还是继续?企业往往认为,它之所以制定补充养老计划,是为了吸引和留住员工,如果养老金可以自由转移,这一目的就无法达到,企业也就没有动力建立补充保险。员工则认为,企业补充保险同样是其劳动报酬的组成部分,不能因为其职业流动而遭受损失。为了解决这一矛盾,政府过去往往采取折衷的办法,规定员工在达到一定条件后可以取得补充保险资格,例如,在提供补充保险的企业工作5年以上就可以在离开企业时保留所得到的权益等。现在改革的趋势是减少或取消这种限制。

如瑞士过去禁止养老基金的转移,从1995年开始已允许自由转移。

5.对社会保障的实施办法进行结构性调整

20世纪70年代初,通货膨胀席卷整个西方世界,严重地削弱了社会保障金的实际购买力,引起广大社会保障金享受者的强烈不满。在这种情况下,西方国家相继通过议案,实行“社会保障金自动指数化”的制度,即社会保障金随物价、工资或生活费用指数进行调整,以维持实际购买力。由于通货膨胀的势头持续不减,各国不得不进一步加快了社会保障金的调整频率。例如,意大利在1980年5月将社会保障金每年调整一次改为每年两次,1981年又增加到三次。由于社会保障金随快速增长的生活费用指数、工资指数或价格指数持续地调整,水涨船高,给社会保障金的开支造成了巨大压力。政府和个人的负担日趋加重,无力承受。这不仅遭到纳费人员的极大不满和反对,而且长此以往,社会保障基金也面临着亏空的危险。为了抑制社会保障金的快速增长,压缩社会保障开支,西方各国先后修改了社会保障金的调整办法,改变了社会保障金的调整依据,放慢了社会保障金的调整频率。

(1)把增长速度较慢的指数作为社会保障金调整的依据。英国自1980年11月起将社会保障金仅同物价指数挂钩,改变了过去那种随工资指数或物价指数两者中增长较高者进行调整的办法。按照原有办法进行调整,社会保障金就会比任何一方的增长都快。例如,在1976至1977年,物价超过了工资指数的增长,而在1978至1980年,工资指数又超过了物价指数的增长。所以,在这些年里,社会保障金总是随着增长幅度较高的一方进行调整,其增长速度既超过了物价指数的上涨,也超过了工资指数的增长。据此,英国政府根据1946年以来大多数年份中工资指数都高于物价指数上升的状况,决定将社会保障金随物价指数进行浮动。

(2)对社会保障金的调整期限进行改革,推迟、冻结或限制社会保障金的调整。1978年,联邦德国中止了按照预定计划对社会保障金进行调整的办法,只予以少量固定的百分比增长,1979年的增长限制在4.5%以内,1980年和1981年不得超过4%。与此同时,还推迟了社会保障金的调整日期,例如,将原定于1983年1月调整的日期推迟到该年的7月进行。结果使社会保障金的增长幅度比以前年份减少了11%。1982年10月,丹麦政府也决定将原定的调整计划暂缓执行,在1985年以前冻结调整计划。

(3)将那些导致社会保障金快速增长的指数因子删除,以降低指数的增长速度。瑞典的社会保障金是随着价格指数进行调整的,80年代中期,瑞典政府剔除了一些导致价格大幅度上涨的项目,如能源价格、间接税、进口税等,从而有效地降低了社会保障金的增长。

总之,西方发达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尽管面临着既得利益集团的巨大压力,改革步履维艰,但为了使社会保障体制能够运转下去,政府还是克服了重重困难,取得了一定的进展。

本章提要

1.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起点是英国新济贫法的颁布和现代社会救济制度的形成。作为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的社会保险制度是19世纪末在德国首先形成的。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最终形成的标志是1935年美国《社会保障法》的颁布。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形成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和市场经济发展的产物,也是西方国家政治民主化进程的推进和工人阶级长期斗争的结果。

2.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后,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进入一个新时期,英国宣布建立了“从摇篮到坟墓”的福利国家制度是这个时期西方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发展与完善的标志。社会保障对象的全民化,社会保障项目的全面化,社会保障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家主管的保障项目越来越多。社会保障制度的不断完善和高福利化,推动了西方国家的战后繁荣,有效地调节了西方国家的社会利益关系,稳定了社会秩序,有效地避免了资本主义历史上经常发生的周期性的经济社会震荡。

3.以高福利为特征的战后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不断暴露出自身固有的弊端,如养成了人们的依赖心理,削弱了企业的市场竞争力,也给国家财政带来了沉重的压力,使政府对庞大的社会保障体系感到力不从心,不得不进行制度改革。但社会保障待遇的刚性特征,使西方各国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中面临着削减福利开支和维护福利权利之间的尖锐矛盾。各国在实际改革中采取了一种现实主义的稳步推进策略,在不触动原有制度基础的前提下,开源节流,努力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扩大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

主要概念

社会保障法福利国家制度福利刚性给付确定制缴费确定制

思考题

1.西方社会保障制度经历了哪几个发展阶段?

2.怎样理解英国福利国家制度形成的社会背景?

3.怎样理解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背景及其面临的突出矛盾?

4.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思路与主要措施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