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哲学古代中国的思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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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墨子的挑战(4)

这一方案中的某些成分使我们想起了《论语》。尽管他们对待家庭的态度存在着巨大的差别,孔子本人也没有指望过家庭德性会在生活环境“全面恶化”的人民中繁荣发展起来。在《墨子》那里,当涉及到满足人民粮食、住所、衣服、安全、和平等基本需要的任务时,人们发现了很强的急迫感——人们甚至可以说它几乎演变成了绝望感。为实现这一目标,几乎要求社会整体持久地付出全部的努力,任何一种社会资源被错误地用于毫无必要的活动,就意味着社会生存必需品的减少。在论“俭朴”或“节省”的三篇(,,;译者按,似为《节用中》、《节葬中》、《节葬下》)文字,令我们想起了《论语》。徭役、多如牛毛的苛捐杂税、毫无意义的战争、有权势者的无耻挥霍,使得人民一贫如洗。尽管有学者断言,墨子与工匠阶级具有渊源关系,但有意思的是,他本人却极端强调,在古代,工匠的才能只用于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要。一部分工匠现在也在从事精美的奢侈品和礼仪性物品的生产,迎合此类的趣味,很难说墨子会对他们的技艺也表示肯定。

在礼乐问题上,墨子与孔子及儒家的对立表现得最为明显。它所涉及的不仅是节俭问题,还几乎涉及到了两家观点的一切分歧。

然而,让我们从最必须的条件开始。墨子并没有完全否定“礼”(仪式)的观念。事实上,他并非一位平等主义者(egalitarian);他相信,政治秩序是世界的原点,而且政治秩序和家庭秩序必须根据等级、角色和身份而有差别地加以表达。随后,他就接受了这一观念,即社会行为必须与等级相一致。

假如要鼓励贤人进入政府工作,他们完全有理由期望获得因从事公务而获得的物质奖赏和荣耀。对能人和贤人的丰厚报酬是政府的必要开支,正如除了给予荣耀以外,还应该给予崇敬与尊重一样。墨辩诸篇对“利”作了如下定义:“‘礼’就是‘尊重’(或崇敬)。”附加的解释说:“贵族被称做先生(sir),而普通人则依姓称呼……因为对于不同的等级,行为模式亦随之不同。”(《经上》:“礼,敬也。”《经说上》:“贵者公,贱者名,而俱有敬僈焉。”)这里,礼基本上用来表示公共领域(publicworld)中从事活动的气质倾向(disposition)。如果说“利”这个词基本上覆盖了值得尊敬的行为举止,那么墨子对于“礼”似乎是相信的。对于祭祀性宗教仪式的演礼行为——它们表达了人们对于天与鬼神的尊敬之情及感激之情,他也是相信的。事实上,统治阶级奢侈铺张的葬礼仪式产生可悲的结果,广大贫苦民众甚至没有钱用于对鬼神举行体面的祭祀仪式。

假如真正恰当而又必要的行为模式的表达方式——无论是礼貌举止还是宗教仪式——都不需要昂贵的物资花费和巨大的精力浪费,对于统治阶级使用奢侈的棺廓和葬礼、陪葬物品、陵墓以及三年之丧——三年之内杜绝一切有用的活动以表示悲伤(第篇)——墨子都是反对的。这些损耗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而时间和精力对于管理国家的任务来说是十分急需的。同样的理由也适用于音乐领域。

墨子对于礼乐的“功能紊乱症状”(dysfunctionality)进行了猛烈的攻击,这当然是基于墨子对它们的“巫术性的”精神伦理功能的整体的不信感之上。“神圣礼仪”自身——尤其是音乐——与灵魂的提升几乎毫无关系。

像墨子所定义的那种德性根本就不能依靠“礼”的实践得到增强。正义的人只是懂得了与不同职位、不同身份的人打交道所必需的社会礼貌,如尊敬人、按等级区分人等。除此之外,他还懂得,要热爱所有的人,并为所有的人服务,而不论这些人在社会身份上的差距;而且,他还具有在所有的生活情境中恰当行动的意志和精力。因而,从事“礼”的行为并不能培养他本人的“优秀灵魂”(儒家意义上的“仁”);出于同样的理由,也不能培养他的礼仪性行动所作用到的那些人的“优秀灵魂”。在从事宗教祭祀的时候,他只是出于对鬼神的感激之情,出于使得鬼神愉悦起来的动机,而不是因为他相信那种仪式使得他成了一名君子。在这种意义上,礼仪并不是芬格莱特意义上的“巫术”。

如果说上述看法对于礼仪来说是成立的,那么它对于音乐也必然是成立的。音乐既不能有助于自我修养,也不能使得社会和谐起来。墨子并不否认,笛子、钟、鼓和声响能够产生快乐,事实上,他在儒家对于音乐的享受中所发现的只有感官的愉快。“人们不应为了获得愉悦眼睛的东西、愉悦耳朵的东西、甜人口舌的东西、使人的身体感到愉悦的东西而去剥夺人民穿衣和吃饭的权利。‘仁’人不会做这样的事。”(《墨子·非乐上》:“非为目之所美,耳之所乐,口之所甘,身体之所安,以此亏夺民衣食之财,仁者弗为也。”)由高尚的音乐所产生的灵魂的提升大概与他仍然没有缘分,而且即便他本人体验到了这一点,也会否认此类“心灵状态”本身会产生道德上的效果。在与一位儒者相当精彩的对话中,他问道:“为什么人们要表演音乐呢?”后者回答道:“人们为音乐而表演音乐。”墨子回答道:“你并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假如某人问你为什么需要一所房屋,你会这样回答:‘为的是避免冬天的寒冷、夏天的炎热,以及为了把男人与女人分隔开来。’

……可是你现在的答案就等于说,一所房子乃是为了房子的缘故而存在。”(《墨子·公孟》:“孟子墨子向于儒者:‘何故为乐?’曰:‘乐以为乐也。’子墨子曰:‘子未我应也。’今我问曰:‘何故为室。’曰:‘冬避寒焉,夏避暑焉,室以为男女之别也。’则子告我为室之故矣。……是犹曰:‘何故为室’,曰:‘室以为室也。’”)尽管墨子的回答不出人们所料,但儒家的断言却值得注意,它生动体现了墨子接触过的那个儒家圈子特有的“宿命论”态度。在他们的观念中,自身的角色已经大大缩小了,在混乱的年代里他们只敢指望担任礼仪和音乐的守护人。尽管他们也许仍然相信,礼乐体现着更高的精神价值,但他们深深地相信,治与乱主要操纵于命运之手。他们似乎已经失去了伟大的希望,不再指望他们能对当时的世界产生任何直接的影响。当然,他们本人也许对音乐提供的慰藉感到舒心。对墨子来说,这反而证实了他们的自私。

总而言之,我认为,在拒绝了那些正面的理由之后——这些也是儒家歌颂礼乐的理由——墨子就轻松地认为,它们对于社会的真实需要没有任何的贡献,而且偏离了“从上面讲是圣贤君王的事业,从下面讲是广大人民的利益”,纯属浪费,有害无益。(《墨子·非乐上》:“上考之,不中圣王之事,下度之,不中万民之利。”)

然而,他提到了感官愉悦,这涉及到墨子对待快乐的态度问题。作为一种激励的手段,他并没有排斥“财富和地位”,正如在“提升贤人”(尚同)的篇章(-)中明确表示的那样。假如统治者们要想把贤能而有德性的人吸引到政府中,统治者就必须“使得他们富裕起来,尊敬他们,使他们感到荣耀,并且还要赞扬他们”(《墨子·尚贤上》:“富之,贵之,敬之,誉之。”)。然而,无论墨子多么倾向于贤人政制(meritocracy)的立场,这里也没有指出任何经济平等和地位平等的要求。那么,是什么阻止了已经富贵了的贤人不纵情于各种奢侈和肉欲的呢?只要他们表现出治理国家的智慧,那么当他们享受更为精致的快乐时,在何种程度才算是合法的呢?无论如何,并没有预想过贤人们也会被财富和权力所腐化的可能性。当然,在文本中对于上述问题并没有给出任何答案。然而,人们还是得到了一种全面的印象——据墨子看来,这些贤人应当过一种最为简朴和最为克制的生活。

他们深远的智力、正义感(righteousness)以及对于天和鬼神的恐惧与热爱,都能使得他们免受诱惑的侵害,他们具有这样的觉悟——就其最质朴无饰的“功利主义”而言,要让人民满足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就要求他们奉献出全部的精力,这自然会引导他们去拒绝毫无意义的奢侈生活。在很久以前的圣贤君王之中,墨子心目中最伟大的英雄就是不顾自己的高级职位和既有财富,而将他的一生都奉献于建设宏伟治水计划的长期苦干的大禹。

事实上,墨子在某一处为我们简略勾画了他心目中的理想社会蓝图——并非人类生活于地穴之中、身穿野兽毛皮的原始社会,而是由第一批圣贤君王们所创立的、不加修饰的、纯粹的功能性文化。他们将房屋建得高于地面,以便避免湿气的侵袭;墙建得牢固,以便抵御猛风和寒冷的肆虐;屋顶也建得坚固,足以抵挡雪、冰雹和雨水;将内部的墙修高,以便让不同性别的人分隔开来。他们建造房屋的目的是为了适合居住,而不是为了漂亮。他们发明了纺织品,为的是让人们冬暖夏凉,而不是为了炫耀。在那里,生活必需品极其丰富,但见不到多余的矫饰。据估计,人民和统治者都按照这种朴素的方式生活。整个训示是很清楚的:统治者们所享受的奢侈和排场是以人民的贫困为代价的。

无论如何,与孔子相比,在墨子这里,人们更倾向于追问:为什么没有出现过类似于技术经济进步之类的观念?这里能发现发现一种总体的观点,它们的出现有利于逻辑、光学、力学和物理学领域的创新,甚至还构想过铸就(forging)一种更为精确的“科学”语言的计划。这本书经常以赞许的态度提到工匠所掌握的技艺,而且事实上,他还对某些特定种类的技术创新持肯定的态度。葛瑞汉说:“墨家让所有传统的道德都接受社会功利性的检验,而且公开地扞卫技术创新(innovation)。”然而,有必要更仔细地检查墨子对于创新的辩护。一位儒士重述了孔子的态度:“君子传述但并不发明。”墨子回答道:“古时候,羿发明了弓,伃发明了盔甲,奚仲发明了大车[或马车],巧垂发明了船。难道我们要假设,今天造盔甲的人、皮匠、轮匠以及车匠全都是君子,而上述那些人全都是平庸的人?”(又曰:“君子循而不作。”应之曰:“古者,羿作了弓,伃作甲,奚仲作车,巧垂作舟。然则今之鲍函车匠,皆君子也,而羿、伃、奚仲、巧垂,皆小人邪?”)细究之后就会发现,这一论辩并不意味着这些领域内存在着进一步发明的需要。作为文化英雄,这些发明家——就像首先确立了人类文明整个基础结构的圣人一样——发明了文明主要的和基础性的物质工具。尽管墨子坚持认为,那些发明了基本的原始工具的伟大发明家要比他的追随者们(就像孔子在谈到圣贤君王时无疑也会承认的一样)更为伟大,但他并没有暗示有作出更进一步发明的需要。事实上,如上所述,他宁可退回到原始的、不加修饰的但却显然是有用的技术状态。

然而,只要创新被认为是必要的,墨子肯定会赞同它,就如同在军事技术领域中一样。在阻止大国侵略小国的时候,他们主要策略之一是尽可能地改善防守的技术——尤其是针对诸如围困与防御这一类问题。这一兴趣明显可见于论军事的那些篇章,它们无疑反映了他的追随者当中军事工程师和军事计谋专家的观点。墨子对于创新的态度完全是实用主义的。凡是在对人类利益而言似乎有必要进行创新的地方——不论是军事技术还是论辩方法,他都会赞同创新。从另一方面看,就社会真理而言,他却期望自己成为一名传述者。他以如下的断言嘲讽了他的论敌公孟:“你根据周朝来塑造自己,而不是根据夏朝来塑造自己。你所寻找的古代还不够古老。”(且子法周而未法夏也,子之古非古也。)墨子心目中的英雄是夏王朝的奠基者大禹,人们可以假定,他在第篇中所描述的理想的、不加修饰的文明就是他对于夏王朝的描述,尽管他实际上尊重“三代”的所有圣贤君王。墨子诉诸古代理想的做法,也许是整个战国时代通行的有意为之的做法。既然这一观念——好的社会在过去已经实现过了——已经深深地渗透到孔子曾大力肯定过的、占主导地位的文化取向之中,那么就存在着巨大的现实压力,迫使人们把自己的观点归于古代的圣人和圣贤君王名下,而假如这类观念能被归于真正不可知的神话性历史的某个人物名下,那么思想家在进行创造时就拥有更大的自由。著名的中国史学家顾颉刚提出过一个观点,被卜德(Bodde)很好地总结如下:“一个神话的历史年代(神话自称的那个历史阶段)通常与它的‘文献年代’(它首先在文献中有真实记载的年代)恰成反比。”姑且不论与“黄帝”和“伏羲”之类人物有关的神话的情况如何,墨子本人可能十分真诚地相信他归属古人名下的做法。关于国家起源的论述,暗含着他对于这些创建者的智慧的深切信任。他明显真诚地更偏向于简朴而不加文饰的文明,这暗示着,从他认为夏朝会比周朝更接近于他的理想信念的角度看,这里没有任何完全难以置信的东西。他无疑相信,他的宗教观更接近于古人的真正信仰。

墨子为什么设想不出通过生产技术的改善而达到“经济发展”的观念,在解释这一点时,我认为,墨子、孔子以及同时代的其他文明中的许多“有创造力的少数人”(creativeminorities),如希伯来先知,甚至还有亚里士多德,对文明都作出了这样的病情诊断:与其说他们将技术创新(包括贸易和货币等社会性发明)与“进步”联系在一起,还不如说他们将技术创新与战争、无节制的挥霍炫耀联系在一起,将技术创新与文明的病状(pathologies)联系在一起。为了保证广大民众获得公认体面的生活,现存的经济技术和有用技术的传统已经足够了。当然,这是一种把自然灾害、瘟疫和其他灾难作为自然秩序的一部分而接受下来的“够用”(adequacy)概念。尽管孔子也会把奢侈和舒适作为礼乐(甚至在这里他也赞成节省而不是奢侈)的必要方面而接受下来,但他也肯定会接受这一诊断。墨子强调物质的需要,这一事实并没有能阻止他接受这一观点:只有藉助于它们最基本的[物质消费]形态,这些需要才能得到最好的满足。问题不在于“生产力的增长”而在于分配。

总而言之,我坚持认为,墨子的功利主义取向既不绝对地倾向创新,也不绝对地倾向于古人的实践。凡是为了达到使世界有利的目的而必须有创新的地方,创新就应当被追求;凡是古人的实践能为一个幸福的社会提供基本原则的地方,它就应当保留下来。

贤人

要把孔子与墨子区分开来,最好的切入点是他们关于转化社会所需人才模式的观念。尽管墨子偶尔使用“君子”一词,孔子频繁使用过“贤”这个术语,我却要用这些术语来区分两种人才的理想。“贤”是墨子更爱用的术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