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童兵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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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新闻学应用研究(9)

说真的,干总编这一行,滋味并不美好。借用恩格斯的话,是一桩吃力不讨好的差事,是一种“痛苦的抉择”。在其位,谋其政,知其味,确实如此。既要“谋其政”,就要使报纸正常出版,在一定的“安全系数”里讲一些真话,报一些真事,搞一点舆论监督,发一点批评文章。否则,不让你“在其位”,恐怕连这种“政”也谋不了了。这种用心之良苦,是一些年轻的记者、编辑体验不到的。在目前的舆论环境里,痛痛快快乒乒乓乓干一阵也可以,但“其位”不会长久,“其政”不会远施,到头来也许还要退回到起跑线后面去,来一个“进一步退两步”。这种事情并不是没有发生过。这种教训,用一句不怎么恰当的话,叫做“小不忍则乱大谋”。

所以我不主张责怪“老总”们的“双重性格”,反对不分青红皂白地把他们斥之为怕丢“乌纱”的官癖子。我建议全社会、特别是我们新闻界同仁要理解这种心态和处世哲学。我还建议要认真严肃地研究和剖析这种导致“双重性格”的社会原因。比如说,这种性格之所以出现,同我们的新闻体制的弊病有什么关系,就很值得探求一番。

我觉得在现行的新闻体制下,身为总编,实际上却并无总编的合法权力。人们常说记者、编辑的脑袋没有长在自己的肩膀上,总编的脑袋就真的长在自己的肩膀上么?!记者和编辑常埋怨总编不让他们发表自己亲自听到和看到的社会真相,抽掉他们经过反复取证、为民请命的批评稿件,却让他们去拼凑违心地搞来的歌功颂德的材料,去编排大块大块的令人生厌的所谓报道。这些记者和编辑怎么不去深入地想一想,难道总编们就不了解这些真相,不愿意为民请命,不知道这些所谓报道的价值吗?不是的,就像记者和编辑至今没有应有的发稿权一样,报纸发什么不发什么的权力,至今也还没有交给总编辑。在编辑部内部,被领导和领导双方,都是同样没有权力的记者和“记者头子”。

令总编为难和尴尬的是,他又不得不生活在“夹板”之中:

在记者、编辑和上级领导(常常是上级党委和同级党委)之中,在人民群众和上级领导之中,在这中间搞平衡,他既要承受记者、编辑的冲击,人民群众的冲击,又要忍受来自同级党委和上级党委的压力。他所扮演的这一社会角色,常常使他处于两难之间。处在这一特殊的社会方位,总编完完全全是一个被动的角色:如果上级领导开明、民主、大度、绿灯高悬,常常想发表什么就发表什么;如果上级领导偏听、独断、“警钟长鸣”,那么总编在现有体制和人事纪律的禁锢中就不得不扭曲自己的性格,违心地摆出种种姿态。可惜的是,因为目前民主化水平的不高和政治体制改革举步维艰,前一种领导不是太多,后一种领导不是太少,所以,总编摆出“两张脸孔”,现出“双重性格”,是十分自然、大可理解的,甚至可以说是现阶段总编角色的必然(至少是绝大多数)形象。

在其位必须有其权,非如此则不能谋其政,这是行政之常识。在新闻工作,更是如此。恩格斯谈到《新莱茵报》的出色主编马克思时说,“编辑部的制度简直是由马克思一人独裁。一家必须在一定时刻出版的大型日报,在任何别的制度下都不能彻底贯彻自己的方针。而在这方面马克思的独裁对我们来说是理所当然和不容置疑的,所以我们大家都乐于接受它”。在日常的编辑部工作中,马克思享有完全的决定权力,他拟定每一期报纸的计划,规定每个同事的题材,约稿,写社论,组织重要文章的讨论,审查并决定报纸的编发的全部材料,领导出版部门和管理报纸的财政。正是由于马克思掌握着报纸出版主要环节的绝对权力,所以他可以赋予报纸鲜明的“马克思的特色”,使报纸表里如一地沿着既定的方针和方向发展,生气勃勃地发挥自己在特定历史方位的特定作用。

试想一下,如果在马克思的上面有一批这样的官吏,马克思写的文章以及他的同事编发的稿子必须让这些官吏人人满意(即如马克思所说,让他们都嗅一嗅后不表示反对),而这些人则动辄可以改动甚至扼杀送审的稿子,他们还有权规定马克思只许这样说,只许这样写,只许这样编,马克思的个性和马克思所拟定的方针还能彻底地贯彻下去吗?再试想一下,如果马克思虽有自己的思想观念但又不掌握作为主编应有的权力,但他却奉令必须坚守岗位并且按照长官的意志,要求他的同事坚守岗位,不是按他本人的方针办报,而是听命于长官意志办报,马克思不是也要扭曲他的性格,摆出“两张脸孔”才能做到吗?

马克思是一位立场鲜明、个性倔强的总编辑,是一位才智横溢并且善于团结同事的总编辑,他被迫退出《莱茵报》,被迫关闭《新莱茵报》,是他的不幸,是时代的不幸。他的观念和性格不能彻底地贯彻于报纸的字里行间,他的真知灼见和青春才华不能淋漓尽致地洋洒于报纸的版面,是他的遗憾,是时代的遗憾。但是马克思又有不幸中的幸运,遗憾中的欣慰,因为在那个时代,在那个新闻体制中,他可以自由地退出编辑部甚至自由地关闭他的报社,而去另一个战场以另一种手段贯彻自己的意志和施展自己的才华。可是我们现今的新闻体制,常使那些有抱负、有见解、有能力的总编们陷于欲干不得、欲罢不能的两难之中,他们既无按自己意愿办报的权力,又有要求同事按长官意志办报的责任,因此不得不实行性格分裂,摆出“两副脸孔”,言违心之语,行违心之事。

可见,总编的角色,实在是一桩充斥矛盾、欢乐甚少、痛苦甚多的差事,是一种受夹板气的角色,是一种缺乏内外推动力的又主又仆的两面人。

马克思说过,应使每个人都有必要的社会活动场所来显露他的重要的生命力,既然人的性格是由环境造成的,那就必须使环境成为合乎人的性格的环境。要使总编的性格归于完一,使他们真正成为言行一致和内外一致的人,保障他们不是在口头上而是实际上完全能按自己的观念和意图办报,就必须从体制和一系列制度上实行彻底的改革,从而使总编有职有权,自己说了算,按自己决定办事,使他们有个性活动的自由天地,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和风格编辑报纸的充分的自主权,也就是使总编有一个鲜明表现自己性格、合乎自己性格发展的办报环境。

实现这样的改革,获得这样的天地,创造这样的环境谈何容易,但必须按这样的走向去行动、去争取、去创造。新闻改革中,提出还给总编一个形神完一的性格的口号,我想不算过分的要求。不仅如此,我想还可能是顺利推进新闻改革的一个小小的前提,至少对一家家具体的报社、电台、电视台来说是这样。

保证总编有职有权,有“统治”编辑部的权力,当然不是说总编在编辑部内可以胡作非为,可以不要民主(马克思在《新莱茵报》实行“独裁”,也是按民主方式和新闻规律办事的),编辑部也必须有一定的机制监督总编;当然更不是说总编辑可以摆脱党的领导甚至对抗党的领导,因为党报的总编是由党委会任命的。本文只是说,既然党委认为他够格,可以充任一报之总编,那就必须保证他享有依法可有的一切权力,尊重他的性格和主张,使他有完全的权力行使自己的大政。但愿本文的议论不要产生这样的误会,特作上面几句说明,拙文的呼吁仅仅是:请还给总编一个形神完一的性格。

政治文明:新闻理论研究的新课题

一、政治文明与新闻理论研究新课题

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提出了政治文明的新概念。江泽民在报告中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必须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

提出政治文明,是党的十六大重大理论贡献之一。政治文题记:这是笔者学习党的十六大政治报告中关于政治文明部分论述的心得体会,以及对政治文明建设过程中新闻传媒所应担任的角色责任的一些粗浅思考。

《新闻与传播研究》2003年第3期发表本文时对个别提法作了修改。这里刊登的是笔者的原文。

明的提出,拓展和丰富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结构的学说。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有一段经典论述:“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活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竖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在那里,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把社会结构分为经济基础(生产力及生产关系)、国家机器和社会意识形式三大板块。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们党分别用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同经济基础与社会意识形式相应对,要求通过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的建设来推动社会的发展。但是众所周知,国家机器在制约和促进经济基础与社会意识形式协调发展中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可是这方面的相应建设始终没有受到重视并采取重大举措,缺乏理论上的深刻认识。应该指出,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始终没有大的动作的一个原因,也是经济改革乃至新闻改革一遇到体制问题就难以突破的原因之一。尽管邓小平早在1980年就提出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但实际上由于政治体制改革的滞后,已直接影响到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社会主义思想文化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其实,中央近几年已关注到这种状况,几次提到政治文明的问题。在2001年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第一次提出政治文明的概念。去年在中央党校的重要讲话中,江泽民又一次提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后来在考察中国社科院时,江泽民再一次提到政治文明。他说,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应是我国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的进程,是我国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全面建设的进程。我们相信,党的代表大会提出并决定通过政治文明建设来推动政治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必将促进社会主义社会的三大组成部分经济基础、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形式的全面发展。

文明是社会发展到较高阶段和具有较丰富的物质基础以及深厚的文化涵养的产物,是人类出于生存和发展需要所创造的特有的生活方式,具有物质文明、制度文明、精神文明三种存在形态。进入阶级社会之后,制度文明表现为政治文明。

纵观西方国家建设政治文明的经验,回顾从延安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历史,可以看出,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是一个制度、两个机制、三个规范。

一个制度就是现代民主政治制度,这个制度的实质是还政于民,还权于民,确保人民当家作主。两个机制是政治运行机制和社会监督机制。在中国,政治运行机制主要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普选制度,民主集中制度,以及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制度等。社会监督制度,则主要指政党监督、人大监督、法律监督、纪律监督、经济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三个规范指观念规范、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这一个制度、两个机制、三个规范之间的关系是:三个科学规范是建构文明务实的政治运行机制与社会监督机制的基础,两种机制的有效运行则是民主政治制度得以建立与维系的保证。它们都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内涵和必要架构。没有这些基本的政治配置,现代政治文明就如空中楼阁。

从上面的政治文明架构观照我国当代新闻理论研究,可以发现其中的缺憾与不足。政治文明建设作为党和国家在新世纪提出的时代使命和发展战略,为新闻理论的创新研究提出了新的思路和新的课题。

二、构建同民主政治相适应的新闻传播体制

作为新闻理论研究的创新,首先要按照政治文明建设的总要求和总方针,设计和构建同民主政治制度相适应的现代新闻传播体制。

由于不同传媒所承担的社会使命不同,所有人和经营人的媒介宗旨不同,民族传统与主流文化及价值观不同,以及传媒在历史长河中形成的特色与习惯不同,不同经济基础上和政治制度下的新闻传播事业的体制是不同的。新闻传播体制就是新闻传播事业的组织制度,它包括新闻传播事业的所有制及行政隶属关系、内部结构、组织体系、人事制度等,其核心是新闻传播事业相对政府及执政党的角色定位。新闻传播体制受制于社会的政治与经济制度,它是适应长期的社会规范,不断平衡政府、执政党、新闻消费者和新闻传播机构各种关系和利益诉求的结果。

所有制涉及所有制和所有权两个问题。所有制泛指人们对物质资料的占有形式,所以通常指“生产资料所有制”。所有权指法律确认的对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所享有的权利,是所有制在法律上的表现。因此,研究新闻传媒所有制,前提是确认新闻传媒的物质形态,以及某些人和群体占有这一物质形态的合法性。自近代以来,西方国家新闻传媒所有制形式共有6种,即私人所有、政府所有、政党所有、团体所有、合作所有、半官方所有。旧中国新闻传媒所有制形式同西方国家无大的差别,既有属于政府、政党的传媒,也有私人所有的传媒。新中国建立后,中央政府和党中央采取坚决措施,将所有敌方政府、军队及国民党党部管理的报刊社、电台和通讯社全部接收。驱逐帝国主义通讯社在华机构。对于私营新闻传媒则有区别地予以处理,后来又对其实行社会主义改造,所有制转变为国家所有。至1960年《新闻报》停办,中国全部新闻传媒均属国家即政府所有。这种情况一直延续到改革开放时期。中国新闻传媒实行国家所有的所有制形式,其特点是:办报所需要的资金由国家按预算拨给;办报所需要的物资由国家按计划供给;报纸的发行全部交邮局,实行“邮发合一”的机制;办报所需的人员由国家定编定员;报社的领导由党委按干部管理权限指派。其他传媒如广播、电视、通讯社等,也大体如此。

在清一色的所有制形式下,人们完全把新闻传媒定位为党和政府的工具。但期间也有过两次产业化改造的短暂历程。第一次是在1949年至1956年,从新中国成立到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这一时期,中央在报社实行“企业化经营”的方针,收到很好的效果,当时许多报社做到了经费自给。这段历史到1957年由于媒介生态的变动而中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