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实阿狄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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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反驳某人曲解网文格式与八股文的相同之处

原文节选:

“5、道理是相通的,网文总结的套路和前三章定江山的标准归根究底都是写网文的人太多了,和八股文一样,不这样做编辑累死也没有价值。

6。八股文是当官的敲门砖,套路是网文的敲门砖,考中状元八股文扔掉,出了名有了粉丝只要肯牺牲利益想写什么随便你,就算是等不及出名,那么前三章开头签约(渠道掌握在人家手里)过后,怎么写还不是自己说得算。

7。套路不是哪个大神的,是十年高速网文总结的精华,开头不是一定要你怎样写,而是一定要你表达清楚作品的不同之处,让编辑知道凭什么要你加入渠道凭什么要把宝贵的推荐给你,让广大读者知道你的作品凭什么值得花钱订阅。

8。不要提开拓创新,不要提标新立异,不要提随波逐流。

假、大、空。

先学会爬吧!再学会走吧!学会了就有跑的资格,就有了以后!!!”

反驳论点如下:

我有不同的想法:

一、你说“古人很早就知道文采斐然与做官没有必然联系,所以八股文从来都是做官的敲门砖,从来都不是‘学问’,或者是特殊的‘学问’”。

这个观点我不同意。

首先我问你,你怎么知道古人很早就知道文采斐然与做官没有必然联系?你又没在古代生活过,你怎么证明?

虽然我不是什么学者,但是我知道,在古代,能一统江山和创造太平盛世的君王,身边一定会不乏文采斐然的臣子。这些臣子,肯定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往往看到的事情和问题都能看到事物的本质,然后切实地去解决;

在看那些使江山摇摇欲坠、民怨四起的朝代,君王的身边一定多是深谙投机取巧、阿谀谄媚的人,其中文采斐然的人也有,但却只卖弄才艺,不敢对他人蝇蝇苟苟的作为说“不”,为了保住脑袋,装模作样地办些似是而非的事情,得过且过而已。

二、你第二点的观点只说对了一半儿——“八股文是一个标准”!但是以八股文为标准的意义并不像你理解的那样,也就是“考官唯一的下场就是活活累死。”

如果你让我证明,我才疏学浅,还没达到通晓古今的程度,但是我想,能将“八股文”订立为一个国家选取人才的标准,绝对不会以“怕把考官累死”作为理由!如果真是那样的话,那颁发这个圣旨的皇帝真是够“人性化”的。

但是个人想法,因为中国汉字的特殊性——一音多字,一字多音,一字多意,一意多词的语言构成方式,能体现中国文字美感和造诣的,“八股文”可以说是个“代表”,这点应该是个理由。但你说的那个理由绝对不是!

所以我认为,这点完全是你个人的主观臆断,只看到了现象,没有看到本质。

三、在这里我要为李白洗脱一下被你误解了的污名!

李白不是不会做官,历史资料上也没记载和评论过李白是否会做官,这个结论换作当下哪个学者也不敢妄下定论!我虽然不知道你是做什么的,但是凭你个人主观臆断而下的结论,希望你谨慎发言!

主要问题在于唐玄宗一开始就没把李白定义在”政事“上,而是用在了他的”娱乐“上,所以李白才会郁郁不得志,辞官远行(这个原因你可以上百度搜索一下),但是同样,”安史之乱“也发生在唐玄宗时期,如果唐玄宗身边没有那些投机钻营、阿谀谄媚之人,这个乱子是不会发生的。

四、至于你的4、5、6、7条,我只能说,因为你的错误认识,觉得“网文总结的套路是网文的敲门砖”,和“八股文是做官的敲门砖”道理相同,所以,才下了“不这样做编辑累死也没有价值”的结论。

我只想引用你文中的话语,拜托别只看网文,别只站在“编辑”的角度,“人性化”为人家“考虑”,编辑那么做,肯定是有理由的,网文的套路应该只是个引导(这个我同意楼主的观点),意义应该在于,网文应该往这样的方向去写,毕竟企鹅帝国得挣钱,这样写肯定能少走弯路,但绝不应该是评论网文的唯一标准。

但是有的人在认知上出现偏差,比如像你这样的,只揣测人家编辑的心思,却没有了解人家真正的意思,当然了,抱有像你这样观点的人应该不在少数,而且还包括不少的编辑在内,并且一直延续N年。

直到现在,我在论坛里竟然看到了有人说,“看好多的书都是这样,开头挺爽,后面就感觉一般了”、“现在我只看黄金三章”这样的评论,这不得不说,是网文发展至今,投机取巧后的一个悲哀。

我不是肯定“黄金三章”是网文的敲门砖,但是只觉得误解了“黄金三章”的意义,此举实在是太不智了!如果网文日后再次崛起,网文的标准将会绝不仅仅局限于这“黄金三章”,一定还会出现别的理由!

所以,希望你能别只看事物的表面,“不要只讲自己的道理,不要只看书面的道理,不要只听别人的道理,”应该多想想,“我这么想对吗?”

还有,别只看网文,会把眼光看低的。

五、至于你所说的第8条,“不要提开拓创新,不要提标新立异,不要提随波逐流。假、大、空。”太偏激了!

人各有志,谁也不能强迫你,如果你只是为了想签约,随便你,但是你的这种心态,应该不光你一个人这样,很多人都这样,但是“大家好不代表真的好”,看看论坛里多少推书求收藏的帖子,都烂大街了,如果你写书的话,也肯定是他们其中的一个。

如果不是,那真是网文界的万幸啊!

如果是编辑的话,那真是万幸中的不幸啊!

至于你最后的一句话,“先学会爬吧!再学会走吧!学会了就有跑的资格,就有了以后!”实在有些傲慢!

如果像你理解的那样,就算会跑了,也不会飞起来的,只是像草原上的羚羊一样,是“被吃”的对象(此手法为借喻,意指“成就别人的对象”,即,被人踩在脚下的人)。

谁想成为“被吃”的对象?那就请照你说的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