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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孟子(1)

梁惠王上:仁者无敌孟子见梁惠王[1]。

王曰:“叟!不远千里而来,亦将有以利吾国乎?”

孟子对曰:“王!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王曰:’何以利吾国?‘大夫[2]曰:’何以利吾家?‘士庶人曰:’何以利吾身?‘上下交征利而国危矣。万乘[3]之国,弑其君者,必千乘之家;千乘之国,弑其君者,必百乘之家。万取千焉,千取百焉,不为不多矣。苟为后义而先利,不夺不餍[4]。未有仁而遗其亲者也,未有义而后其君者也。王亦曰仁义而已矣,何必曰利?”

孟子见梁惠王。王立于沼[5]上,顾[6]鸿雁麋鹿,曰:“贤者亦乐此乎?”

孟子对曰:“贤者而后乐此,不贤者虽有此,不乐也。《诗》云:‘经始灵台[7],经之营之,庶民攻[8]之,不日成之。经始勿亟,庶民子来[9]。王在灵囿[10],麀鹿攸[B11]伏,麀鹿濯濯[B12],白乌鹤鹤[B13]。王在灵沼,於牣[B14]鱼跃。’文王以民力为台为沼,而民欢乐之,谓其台曰灵台,谓其沼曰灵沼,乐其有麋鹿鱼鳖。古之人与民偕乐,故能乐也。《汤誓》[B15]曰:‘时日害丧[B16],予及女偕[B17]亡。’民欲与之偕亡,虽有台池鸟兽,岂能独乐哉?”梁惠王曰:“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河内凶[B18],则移其民于河东[B19],移其粟于河内。河东凶亦然。察邻国之政,无如寡人之用心者。邻国之民不加少[B20],寡人之民不加多,何也?”

孟子对曰:“王好战,请以战喻。填然[B21]鼓之,兵刃既接,弃甲曳兵而走[B22]。或百步而后止,或五十步而后止。以五十步笑百步,则何如?”

曰:“不可;直[B23]不百步耳,是亦走也。”

曰:“王如知此,则无望民之多于邻国也。不违农时,谷不可胜食也;数罟[B24]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B25],材木不可胜用也。谷与鱼鳖不可胜食,林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养生丧死无憾,王道之始也。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B26]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数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B27]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B28]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B29],涂有饿莩而不知发[B30];人死,则曰:’非我也,岁[B31]也。‘是何异于刺人而杀之,曰:’非我也,兵也。‘王无罪岁,斯天下之民至焉。”

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B32]。”

孟子对曰:“杀人以梃[B33]与刃,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以刃与政,有以异乎?”

曰:“无以异也。”

曰:“庖有肥肉,厩有肥马,民有饥色,野有饿莩,此率兽而食人也。兽相食,且人恶之;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仲尼曰:’始作俑[B34]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如之何其使斯民饥而死也?”

第五章梁惠王曰:“晋国[B35],天下莫强[B36]焉,叟之所知也。及寡人之身,东败于齐,长子死焉[B37];西丧地于秦七百里[B38];南辱于楚[B39]。寡人耻之,愿比死者一洒[B40]之,如之何则可?”

孟子对曰:“地方百里而可以王[B41],王如施仁政于民,省刑罚,薄税敛,深耕易耨[B42];壮者以暇日修其孝悌忠信,入以事其父兄,出以事其长上,可使制梃以挞秦楚之坚甲利兵矣。

彼夺其民时,使不得耕耨以养其父母。父母冻饿,兄弟妻子离散。彼陷溺其民[B43],“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故曰:‘仁者无敌。’王请勿疑!”第六章孟子见梁襄王[B44],出,语[B45]人曰:“望之不似人君,就之而不见所畏焉。卒然[B46]问曰:‘天下恶乎定?’吾对曰:‘定于一[B47]。’”孰能一之?对曰:‘不嗜杀人者能一之。’”孰能与之?对曰:‘天下莫不与也[B48]。王知夫苗乎?七八月[B49]之间旱,则苗槁矣。天油然作云,沛然下雨,则苗浡然[B50]兴之矣。其如是,孰能御之?今夫天下之人牧[B51],未有不嗜杀人者也。如有不嗜杀人者,则天下之民皆引领而望之矣。诚如是也,民归之,由[B52]水之就下,沛然谁能御[B53]之?

[注释][1]梁惠王:即魏惠王魏营,战国时魏国的君主,公元前369—前319年在位。魏国原都城在安邑(今山西夏县西北),后为秦所迫,于前361年迁都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故魏国又称梁国,魏惠王又称梁惠王。[2]大夫:官名。夏、商、周三代官制,分卿、大夫、士三级。[3]乘(shèng):古代兵车一车四马为一乘。当时常以兵车的多少表示国家的大小。[4]餍(yàn):满足。[5]沼:池塘。[6]顾:看、望。[7]经始:开始。灵台:周文王时建造的一座台,供游览和观察天象用。[8]攻:治理工作,建造。[9]子来:像儿子为父亲效力一样赶来出力。[B10]灵囿:王的园林。[B11]麀(yōu):母鹿。攸:所。[B12]濯濯(zhuó):肥胖而光泽的样子。[B13]鹤鹤:羽毛洁白的样子。[B14]牣(rèn):充满的样子。[B15]《汤誓》:《尚书》里的一篇。[B16]时:是,这个。害:曷,何不。丧:灭亡。[B17]女:汝,你。偕(xié):一同。[B18]河内:春秋时魏国地名,在今河南济源一带。凶:指遇到灾荒。[B19]河东:春秋时魏国地名,在今山西运城一带。[B20]加:更。加少:减少。[B21]填然:击鼓的声音。[B22]曳(yè)兵而走:拖着兵器逃跑。[B23]直:只是。[B24]数罟(cù gū):密网。[B25]斤:一种横刃的斧头。斧斤以时入山林:仅在特定的时节砍伐树木。[B26]豚(tún):小猪。彘(zhì):猪。[B27]谨:重视。庠(xiáng)序:古学校名,周代叫庠,殷代叫序。[B28]颁白:斑白。颁白者:指头发花白的老年人。负戴:背负重物。[B29]检:检点,收敛。[B30]涂:道路上。饿莩(piǎo):饿死的人。发:指开仓济贫。[B31]岁:指年成不好。[B32]安:安心乐意。承教:接受教诲。[B33]梃(tǐng):棍棒。[B34]俑:古代用于殉葬的木偶或陶偶。[B35]晋国:这里指魏国。战国初韩、赵、魏三家分晋,称为三晋。故梁(魏)惠王自称魏国为晋国。[B36]莫强:没有比它更强的。[B37]东败于齐,长子死焉:指前341年,马陵之战,魏败于齐,主将庞涓被杀,太子申被俘。[B38]西丧地于秦七百里:马陵之战后,魏国国势渐衰,秦屡败魏国,迫使魏国献出河西之地和上郡的十五个县约七百里地。[B39]南辱于楚:指前324年,魏被楚将昭阳击败于襄陵,魏国失去八邑。[B40]比(bì):替,为;一:全,都;洒:洗刷。[B41]地方百里:方圆百里的土地。王(wàng):动词,称王于天下。[B42]易:疾,速。耨(nòu):锄草。易耨:及时锄草。[B43]陷溺其民:使人民陷于困苦的境地。[B44]梁襄王:梁惠王的儿子,名嗣,公元前318年—前296年在位。[B45]语(yù):动词,告诉。[B46]卒然:突然。卒同“猝”(cù)。[B47]一:统一。[B48]与:服从,跟随。[B49]七八月:这里指周历,相当于夏历的五六月。[B50]淳(bó)然:兴起的样子。[B51]人牧:治理人民的人,指国君。[B52]由:同“犹”,好像,如同。[B53]沛然:大水奔涌的样子。御:抵抗。

[鉴赏]仁政是孟子最为喜欢谈论的一个话题,可以说这是贯穿《孟子》全书的一个论题。此书展示了他在各个时期,在各种场合,以各种各样的表述方式,从不同的学术领域以及思想理论层次,充分地展开了这一论题所涵盖的所有一切,从而将仁政的观念发挥到了淋漓尽致的地步。

开宗明义,《孟子》首篇首章就揭示清楚了全书的主旨:以仁义而不以功利为指导来做人、处世、立国、治天下。孟子在一开始就揭示了二种完全不同的人生观和政治哲学观的根本对立。梁惠王一见孟子就问他的到来将会怎样有利于魏国,虽然梁惠王提出这样的问题反映了他以及一般君主日常所关心与追求的,然而孟子作为一个崇尚精神价值的儒学思想家立即从这样的发问敏锐地意识到当时现实政治中盛行的一种迷误,并以此为论题,提出了立国的精神基础问题。在他看来,应当把仁义而不是功利规定为国家政治的最高价值观念。梁惠王最关切的是功利,孟子尖锐地指出一个国家把功利放在首位,就会造成严重的政治后果。他认为如果一个国家上从君主、下至百姓都只热衷于谋私利,那么整个社会就会尔虞我诈、争权夺利、相互残杀,从而祸患无穷。此外,追求私利的欲望如果被挑引出来,就将会无止境地膨胀,即使地位再高,权力再大,贪利之心还是不能得到满足,最后不弄到弑君篡国的地步是不会甘休的,这正是只讲利、而不讲仁义的必然结果。

王道政治的根本内容,根据孟子所规定的,是关心人民的福利,为人民提供各种生活与生产的基本条件,他在各种场合都阐述,并且强调了这一主张,这是他对中国古代政治学说做出的伟大贡献。梁惠王在他的林苑里欣赏着眼前的怡人景物,颇为得意地问孟子,贤人是不是也能享受这种快乐。孟子抓住这一机会,向他宣传“与民同乐”的思想。孟子并不单纯地否定享乐本身,而是以文王为例来说明,统治者只有与民同乐才会享受到真正的快乐。他又以夏桀作为反例,说明了君主如果将自己个人享乐建立在百姓的痛苦之上,人们必然将会对其恨之入骨,因此也就根本没有任何真正的乐趣可言。

正是出于仁政的理念,孟子就针对统治阶级糜烂的生活与残暴的政治展开了猛烈的批判。他指出:老百姓没法吃饱肚子,他们却用粮食喂养犬马;路上处处可见饿死的尸体,他们也不开仓济贫;百姓饿死了,他们却归罪于天灾,这就如同用刀子杀了人,然后推卸责任说“这不怪我,是刀子杀的”。孟子指出,行暴政将会致使无数人死亡,这同用刀子杀人没有什么区别。他把统治者的暴行比喻为“率兽食人”,也就指明了实行苛政的统治者如同野兽一般凶残的杀人犯,是致使千百万无辜百姓死亡的罪魁祸首。孟子愤怒的言辞反映了他对统治者的罪行的强烈痛恨,对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穷苦无告百姓的深切同情。这些激烈而又犀利的言语都是在直接面对统治者的时候所说的,以上这些言辞能充分显示出孟子敢于批判强权的大无畏精神,作为社会良心的代表所应具有的深刻而又敏锐的政治洞察力。这些在后来就演变成为后世中国知识分子为民请命的清议传统,逐渐成为了制约封建专制君主暴行的有力因素。

梁惠王上:保民而王第七章齐宣王[1]问曰:“齐桓、晋文之事[2],可得闻乎?”

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3]乎?”

曰:“德何如则可以王矣?”

曰:“保民而王,莫之能御[4]也。”

曰:“若寡人者,可以保民乎哉?”

曰:“可。”

曰:“何由知吾可也?”

曰:“臣闻之胡龅[5]曰:‘王坐于堂上,有牵牛而过堂下者,王见之,’曰:‘牛何之?’对曰:“将以衅钟[6]。”王曰:“舍之!吾不忍其觳觫[7],若无罪而就死地。”对曰:“然则废衅钟与?”曰:“何可废也,以羊易[8]之。”“不识有诸?”曰:“有之。”曰:“是心足以王矣!百姓皆以王为爱[9]也,臣固知王之不忍也。”王曰:“然,诚有百姓者。齐国虽褊[B10]小,吾何爱一牛!即不忍其觳觫,若无罪而就死地,故以羊易之也。”曰:“王无异[B11]于百姓之以王为爱也。以小易大,彼恶知之!王若隐[B12]其无罪而就死地,则牛羊何择[B13]焉?”王笑曰:“是诚何心哉!我非爱其财而易之以羊也,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曰:“无伤也,是乃仁术[B14]也!见牛未见羊也。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是以君子远庖厨[10]也。”王说[B16]曰:“《诗》云:‘他人有心,予忖度之。’[B17]夫子之谓也。夫我乃行之,反而求之,不得吾心;夫子言之,于我心有戚戚[B18]焉。此心之所以合于王者何也?”曰:“有复[B19]于王者曰:‘吾力足以举百钧[B20],而不足以举一羽;明足以察秋毫[B21]之末,而不见舆薪[B22]。’则主许之乎?”曰:“否!”“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然则一羽之不举,为不用力焉;舆薪之不见,为不用明焉;百姓之不见[B23]保,为不用恩焉。故王之不王[B24],不为也,非不能也。”曰:“不为者与不能者之形[B25],何,以异?”曰:“挟太山以超北海[B26],语人曰:‘我不能。’是诚不能也。为长者折枝[B27],语人曰:‘我不能。’是不为也,非不能也。故王之不王,非挟太山以超北海之类也;王之不王,是折枝之类也。”“老[B28]吾老,以及人之老;幼[B29]吾幼,以及人之幼;天下可运于掌[B30]。《诗》云:‘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B31]言举斯心[B32]加诸彼而已。散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古之人所以大过人者,无他焉,善推其所为而已矣!今恩足以及禽兽,而功不至于百姓者,独何与?权[B33],然后知轻重;度[B34],然后知长短。物皆然,心为甚。王请度之。

“抑王兴甲兵[B35],危士臣,构怨[B36]于诸侯,然后快于心与?”

王曰:“否,吾何快于是!将以求吾所大欲也。”

曰:“王之所大欲,可得闻与?”

王笑而不言。

曰:“为肥甘[B37]不足于口与?轻暖[B38]不足于体与?抑为采色[B39]不足视于目与?声音[B40]不足听于耳与?便嬖[B41]不足使令于前与?王之诸臣,皆足以供之,而王岂为是哉!”

曰:“否。吾不为是也。”

曰:“然则王之所大欲可知已:欲辟土地[B42],朝秦、楚[B43],莅中国[B44],而抚四夷也。以若所为,求若所欲,犹缘未[B45]而求鱼也。”

王曰:“若是其甚与?”

曰:“殆[B46]有甚焉。缘木求鱼,虽不得鱼,无后灾;以若所为,求若所欲,尽心力而为之,后必有灾。”

曰:“可得闻与?”

曰:“邹人与楚[B47]人战,则王以为孰胜?”

曰:“楚人胜。”

曰:“然则小固不可以敌大,寡固不可以敌众,弱固不可以敌强。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B48],齐集有其一;以一服八,何以异于邹敌楚哉!盖亦反其本[B49]矣!今王发政施仁,使天下仕者皆欲立于王之朝,耕者皆欲耕于王之野,商贾皆欲藏[B50]于王之市,行旅[B51]皆欲出于王之涂,天下之欲疾[B52]其君者,皆欲赴朔[B53]于王:其若是,孰能御之?”

王曰:“吾昏,不能进于是矣!愿夫子辅吾志,明似教我。我虽不敏,请尝试之!”

曰:“无恒产而有恒心[B54]者,惟士为能。若民,则无恒产,因无恒心。一苟无恒心,放辟邪侈[B55],无不为已。及陷于罪,然后从而刑之,是罔民[B56]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产[B57],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饱,凶年免于死亡;然后驱而之善,故民之从之也轻。今也制民之产,仰不足以事父母,俯不足以畜妻子,乐岁终身苦,凶年不免于死亡;此惟救死而恐不赡[B58],奚暇治礼义哉!王欲行之,则盍反其本矣!五亩之宅[B59],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鸡豚狗彘[B60]之畜,无失其时,七十者可以食肉矣;百亩之田,勿夺其时[B61],八口之家,可以无饥矣;谨庠序[B62]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不负戴[B63]于道路矣。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