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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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解读《论自助》中所体现出的超验主义思想(8)

爱默生的宗教还有另一个特征,即强调创造精神,展示生命的流变。创造性正是“自立”概念的本质。依赖自己要求充分开发自我的潜能,发挥自我的独创精神。爱默生的《自立》一文指出:“当善接近你,当你拥有自己的生命,就不能依靠已知的或惯常的方式。你找不到别人的足迹,看不见别人的面容,听不见任何名字——道路、思想、善都将是全新的。没有任何先例和经验。你的路从人那儿开始,却不是到人那儿去。”路靠你自己走,你的未来只有靠你自己开创。“有用的只是生命,而不是已经生活过的。”因此,爱默生要求人们按照自己的意志独自行事,别去模仿他人,甚至不要去步那些大人物的后尘。模仿不可能超出原型,模仿者绝没有给自身留下希望。前人只为他们不容替代的本质而存在,我们也将为我们独特的本质存在。创新就是本质的体现,创新完全由本性使然。创新之路也就是爱默生的信仰之路。上帝就是生命,上帝就是存在的本质。“哪里有生命,哪里就有上帝,宇宙从这儿扩展自身,如同从一个圆心向外无限扩展。”正如巴里诗(Evelyn Barish)评论的,在爱默生眼里,“凡活着的就是善;凡僵死的就是恶,原因就是因为僵死的已经死了”。如果像传统基督教那样,把耶稣奉为偶像,把奇迹、先知和启示统统看作曾经发生的事件,那么,对我们现在的信仰有何帮助呢? 这种东西给我们提供的是上帝“曾在”,而不是上帝“在”;是上帝“曾说”,而不是上帝“说”。耶稣的象征不是让人去信仰某种人,更不是去信仰死人,而是鼓励人们去信仰人本身,信仰自我和无限的灵魂。所以,爱默生说,历史既不描述过去,也不是真理的源泉,“所有的历史都是主观的;换句话说,没有严格意义的历史,只有传记。每个心灵必须亲自汲取教训”。人只有在自己的生活中,才能体悟到上帝的神圣,才能让耶稣的教诲变成活的美德,启示总是新的启示。意识到上帝就是意识到自我,认识上帝就是认识自我。从这个意义上讲,宗教信仰是活生生的体验,是个体的一种动态过程,是不断地追求无限、永恒和神性。所有这些并非外在的信仰对象,必须对它们顶礼膜拜。它们的实在性植根于个人的内心,是个人创造世界、决定自己命运的无限力量和自由意志。换句话说,尽管它们原本都是个人的特性,但也必须通过个人的创造精神和自由意志才能经验到。自我的重新创造就是上帝的彰显。甚至可以说,爱默生全部宗教哲学的核心,就是表现个人的这种创造意志。爱默生从这种创造精神出发,重新解释了救赎 (Salvation) 的意义。爱默生向往一种“确实的救赎”(assured salvation),其特征是强调信仰而不是恩典,要求主要依靠个人的创造力量。在他看来,奥古斯丁将“识善”与“行善”的能力归于恩典是一种错误,因为,尽管意志力与行为力都源于上帝,但它们的使用却取决于人的自由选择。个人的能力创造了救赎的条件。救赎是每一个人的任务。耶稣给我们的启示就是他的创造生涯,即作为教师和诗人的生活,这就是走向救赎的宗教生活。因此,救赎不是承诺来世的奖惩,而是激活内心上帝的过程。爱默生从耶稣的生活中看到:“他能向我揭示我自身性质的最大秘密,这就是我说耶稣是救赎的开创者和完成者的意思。”人性在无限发展之中,人性的这种无限和永恒是上帝的体现。反过来说,上帝是人性中无限和永恒的层面。人如何才能得救? 爱默生回答:按照自我确定的是非观行事。宗教情感就是体验为动态信仰的道德情感,宗教生活就是遵从内心上帝的命令。神圣在个人心中,认识到这一点正是宗教的体验。

然而,当人们回到自我,进而当自我利用自由意志追求上帝时,他凭什么说他把握的是真神? 有什么途径保证他与神相遇? 这在爱默生的“自立”学说里,涉及自由意志与真理的关系问题,实际上也涉及自我的性质问题。爱默生曾经提出小孩子的隐喻。他说:“小孩子从不为吃饭发愁,他们像王公贵族那样把一切都不放在眼里,从不说任何取悦人、奉承人的话。他们这种昂然自恃的派头,恰是健康的人生态度。孩子在客厅里就像剧院后排的观众,无拘无束,无牵无挂,躲在自己的角落里观察眼前的人与事,用孩子的是非观念做出判断,简要而快捷:他们有的好,有的坏,有的十分有趣,有的傻里傻气,有的富于雄辩,有的令人讨厌。他不考虑后果,不计较得失,所以能做出独立而真实的判决。”这个隐喻揭示了人性的一种中立态度,自由意志没有任何条件。当依靠自我时,并非从私人的利益出发,并非固执个人的偏见,甚至应该从自己意识的囚牢里解放出来,像孩子一样纯真无邪。自立的本质在于自发性,发自人的天然本性。爱默生用孩子的天真无邪暗示“悬置”先前的所有原则和标准,放弃一切理论教条和道德规范,返回本真之我,这样才能做出真实的判断。这里的所谓判断严格说来根本不是判断,因为在这里,“我既没有肯定,也没有否定。我站在这儿揣摸着事情的真相。我在这儿凝视事物如何所是”。

雅各布森 (David Jacobson) 认为爱默生的这个隐喻运用的是“现象学方法”。本节前边引录的“透明眼珠”的比喻似乎更清楚地说明了爱默生的意图。爱默生之所以强调眼珠是透明的,目的在于将“自我”置于中立地位,甚至有“虚无”之感,即对事物没有任何干预和影响,还事物以本来面目,“回到事物本身”。意志越自由,人越能摆脱次生之物的拖累,越能以纯真无我的态度观看事物。在这个意义上,自我相当于无我。不过,无我并不等于纯粹的无,恰恰相反,无我体现了自我仍在起着作用。因为视野划定的圆圈设置了自然得以表现的范围:万事万物统统纳入到自我的视域 (horizon) 内,同时也为自我的普遍性提供根据。眼睛的这种功能如同双刃利剑:有可能产生负面的效应,使视域固定,使变幻不定的自然现象趋于凝固,将刚性的界限强加于自然,由此确立静态的价值结构;亦可能暗示必须不断前进,不断扩展,重新建立新的视域。正是在后一种意义上,爱默生再三强调:“人没有稳定状态;在我背后没有过去;生活就是一系列的惊诧;不断努力让自己超越自己,在最后的高度上更上一层。”人的生命就在于这种创新,自由意志要求打破所有限制。每一个行为都将开辟新的视域,将过去纳入新的价值。因此,圆圈在不断地画,圆周在不断地扩展。我们一生都在学习这样的真理:围绕每一个圆圈可以再画一个圆圈。所以,对我们来说,没有界外,没有围墙,没有圆周。可以看到,自由意志的作用不仅是让自我返璞归真,返回本真之我,而且,它也不断地开辟着新的天地,将自我推向世界的最边缘。正是在有与无、有限与无限的交汇处,我们与上帝会面。为了与上帝同在,自我必须始终赶在风口浪尖,紧紧抓住生命的感受。自我就是流,是生命之流,是生活的经验之流。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爱默生的“自立”概念包含以下几点要旨。1.反对传统的、制度化的正统宗教概念,其原因在于正统宗教要求外在的上帝和圣经的权威,用僵死的教条压抑个人的创造精神。这样的宗教往往强调教会的崇拜、礼仪和教义,却忘记了最根本的东西:宗教信仰发自人的内心。2.宗教的本质是内在与超越的统一,是人的生活和内心的体验。如果我们运用自己的直觉能力,就会发现上帝在我内心,神-人是同一的。因此,人应该追求内心的启示,体悟自我的神性。3.宗教信仰并非崇拜静止的偶像,而在于创造自己的生活,因为信仰是活生生的动态过程,是生命的更新。宗教信仰应充分发动自由意志,不断开创未来。自我的重新创造就是上帝的彰显。4.越是充分发挥自由意志,自我越能充分感受到内心的神性。自由意志不仅保证我们信仰的真诚,而且给信仰以无穷的动力。仅从爱默生使用的批判性语言便可料到,他的宗教思想必然会冲击正统神学,引发保守教会的激烈反抗。事实的确如此。他不仅被教会视为仇敌,且被哈佛神学院拒之门外达30年之久。他自己曾写道:“我发现自己一下子被捧到异端的位子。”不过,笔者认为,爱默生的意图并非反对宗教,并非背叛基督教,而是作为一名虔诚的信徒,试图改造基督教,以拯救日益衰微的信仰。他的“自立”学说不是提倡世俗化,而是想把人宗教化,神圣化。所以有人说,他的自立原则是一种宗教原则。但是,应该指出的是,他的宗教方向的确与传统大相径庭。倒不是因为激烈的语言,主要在于其背后隐藏的哲学原则。爱默生的哲学从人的生活出发,反对传统形而上学的僵化结构,将人与自然、人与神合而为一,给人的生命和人的活动以无限广阔的空间,赋予自我以动态的结构。其要旨在于把事物的性质和存在方式理解为开拓和创造,这就是活生生的、自由的生命过程,就是人们的经验和劳作。自然、社会和自我都将在这种变化和挑战中形成和发展。人活在现实中,自由地进行选择,同时又能聆听神灵的召唤,择善而行。从这种立场出发,爱默生创立了一种“美国宗教”,在个人自立的基础上,以解决传统宗教的矛盾,即表现生命过程的个人信仰如何与外在的、稳定的信仰对象相和谐。

§§§第六节 对《论自助》的现实意义解读

超验主义是美国浪漫主义文学发展到19世纪三、四十年代所产生的相应理论。超验主义的核心就是推崇精神至上,最初受到宗教界人物的非议,被认为是异端,但随着爱默生等人影响的日益扩大,超验主义最终成了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理论上的概括。爱默生的超验主义的形成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独立后的美国,地域辽阔,资源丰富,在这个纯资本主义国家里,每个人都想成为独立的人,用自己的资本从事商业活动,创造更大更多的财富,显示自己的能力和国家的实力。这就构成了美国政治上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基础,而体现这一时代精神的民主主义理想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就是超验主义这一冲击旧思想枷锁的思想解放运动。作为超验主义思想的代表人物,爱默生保存了教派中的积极成分,如强调人在宇宙万物中的作用,又吸收了欧洲唯心主义的思想,发展了超验主义的思想体系。超验主义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为政治上的民主主义和经济上的资本主义提供了理论基础,并有其现实意义。

一、崇尚直觉,藐视权威

爱默生的作品的中心是人本主义哲学思想,基本出发点是反对权威,崇尚直觉,主张个性解放,打破神学和外国教条束缚,核心是主张人能超越感觉和理性,直接认识真理。他的超验主义观点摒弃了加尔文教派以神为中心的思想,吸取了康德先验论和欧洲浪漫派理论家的思想,提出人能够凭直觉认识真理,因而在一定程度上,人就是上帝,凡人与神灵之间的关系十分单纯,意欲寻求外来帮助实为一种亵渎。他认为只有依靠“直觉”,人们才能和自然建立联系,才会领会自然的启示。

他在《论自然》中就明确指出:“我们为什么不可以也跟宇宙建立一种直接的关系呢? 为什么不能有一种不是依靠传统的诗歌与哲学?为什么不能有一种不是依据他们的历史传统而是直接启示我们的宗教呢?”他呼吁人们相信自己的“直觉”,不要依赖别人或过时的知识,主张个性的发展。在《论自助》中,他说:“想得到流芳百世的荣誉就不能止步于表面的善举,而一定要深入探究,看它是否确实如此。再神圣的东西说到底也比不上你刚直不阿的头脑。将自己解脱出来,回归自我,你定会赢得世人的认可。”在他看来,要想得到尊重,要想成名,必须刚直不阿,必须有独立的人格和自立的精神。“在我眼中,除了我本性的法则外没有什么法则是神圣的,所谓好与坏不过是外在的虚名而也,并且会随时相互转化;符合我意志的才是唯一正确的,违背我意志的就绝对是错误的。面对所有的反对我依然能坚持自我,仿佛除了自己世间的一切都是徒有虚名、昙花一现而已。一想到我们那么轻而易举地为虚名薄利所左右,屈从于空洞的社会和僵死的制度,就让人羞愧难当。”爱默生的这种思想是他充分显示了他的做人原则:堂堂正正地做人,兢兢业业地做事,作好自己的主人,“名利”乃身外之物,不要因名利等表面虚荣而失去自我成为奴隶。每个人天生平等,由于分享着宇宙之灵而都是一个小宇宙。他相信如果正确看待一个人,每个人都包含着其他一切人的天性。在一个人的内心,那最深处的便是神圣的。神圣的个人是不允许受到任何人的侵犯的,哪怕是他的家庭成员。爱默生鼓励每一个个人接受神圣的造物主安排的位置。显然,爱默生强调人性的本质,每个人只能为自己而活,活得自在,活得开心,不要因他人的想法而瞻前顾后,不要为名与利以及一些虚无缥缈的东西而烦恼。他认为“那些深受权威左右、意识被禁锢的人如果能重返儿童时代那种不为吃饭问题发愁、再次回归真挚自然、不偏不倚、不加威逼利诱的单纯境界的人一定会博得众人的敬畏,没有谁可以违背自己的天性。意志的迸发源于自身的存在法则,就像安第斯山与喜马拉雅山虽然高低起伏,但相对地球的表面来说却显得微不足道一样。我们怎样去衡量、揣测一个人都无关紧要,因为人的个性就像一首藏头诗或亚历山大体诗节”。爱默生的这种“相信自我,唯我独尊”的思想充分表现了他的直觉意识,表达了他藐视权威的心理。这种思想大大的影响了美国文化,这与我们今天看到的美国人生活潇洒为人、做事坦然不无很大联系。在这个物欲横流、光怪陆离、追求金钱与时尚的世界里,一些人为追逐名利而失去本性,不择手段和方式达到目的。爱默生的这一思想具有重要的教育意义,当然这也说明爱默生的超验主义思想还没有彻底影响或改变这一部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