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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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章 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的就业问题研究(2)

Kazuhiro Aral(1997)认为,效率工资模型只考虑了部门间工资的差异,而忽略了职业保障的差异。而后者的差异是区分部门最重要的标准。他认为分割的两个基本原因是:一是产品需求稳定状况;二是在同一企业工作的员工是否形成了合作(信任)关系。第一个原因在很多研究中得到了重视(Reich,Gordon,Edwards and Piore,1973,1978),但效率工资模型没有考虑产品需求状况。他进一步认为,合作(信任)的形成是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一个重要原因:企业内部员工的合作使得生产率提高,提高的收益能使企业提供高的工作保障,而高的职业保障又促使合作。当然,高职业保障也有成本(即当产品需求变化时不能及时调整劳动力需求)。由于同一社会群体成员合作更富有生产率,因此不同类别的工人面临不同的劳动力需求,工资差异就产生了。那些提供高职业保障促使合作的企业称为一级部门,而其他部门则为二级部门。在竞争性均衡中,一级部门的企业通过提供高的职业保障,来促使员工合作和信任的形成来获取高的劳动生产率,而二级部门的企业通过在即期劳动力市场上雇佣工人,以便充分利用及时应对产品需求变化调整劳动力投入的优势。和阿罗-德布鲁经济相比较,长期雇佣和短期雇佣企业在均衡中共存。一些一级部门的员工收入比看来相同的二级部门企业员工收入要高,是因为他们和企业雇主同属相同的社会群体,能更有效地相互合作,劳动生产率更高。

2.内部人-外部人模型对劳动力流动障碍的分析。内部人-外部人模型最早是由Linderbeck和Snower(1986)提出来的。该模型的前提之一是把已经在企业就业的工人成为“内部人”,把劳动力市场上的失业者称为“外部人”,内部人在工资决定上有着重要的讨价还价能力,因此对企业来说替换已经就业的内部人和雇佣外部人就业要花费昂贵的替代成本,二是工会代表已经就业的内部人与雇主进行谈判和签订劳动合同时是不考虑外部人利益的,工会只代表内部人的要求。在这两个前提下,企业要雇佣外部人来替代内部人起码存在三个方面的成本(袁志刚,1997)。第一,企业解除合同需要支付给内部人补偿工资,在外部人当中寻找合适的替代者需要支付搜寻成本和考核成本,由于“内部人”在“干中学”中已经积累了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因此企业要使外部人和内部人一样有效率还必须支付大量的培训成本;第二,企业解雇内部人和外部人的进入决策会引起内部人的强烈不满,内部人之间会团结起来采取一些联合行动降低外部人的劳动效率,最终迫使企业对外部人支付的工资远远低于内部人的工资和福利水平。这不仅会损害外部人的利益,而且会导致内外部人群两种不同的劳动效率;最后,由于企业会形成对内部人可能产生敌视态度及其后果的预期,因此他们如果想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而需雇佣外部人时,就不得不对外部人提出不同于内部人的工资。总之,由于内部人利用已经就业的优势,与外部人不是处于同等的竞争地位,因此他们就可以与企业展开讨价还价,然后使那些愿意接受比内部人更低工资水平的外部人不能被企业所雇佣。

3.劳动力市场分割与自愿失业的关系。传统的二元分割理论认为一级市场的运行更多地受到制度因素的影响,如工会力量、劳动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立法等,而二级市场的劳动者几乎不受制度性保护,这一市场一般通过工资较大幅度的变动来调节劳动力市场的供求。传统分割理论认为高技能劳动者不能由二级市场流向一级市场的原因是一级市场企业认为二级市场工人平均技能较低,因此不从二级市场雇佣工人。现代分割理论认为,高技能劳动者一旦在一级市场失业,他宁愿保持失业状态等待在一级市场就业,只有那些低技能劳动者才会去二级市场就业。由于一级市场本身需要提供专门培训,而只有对高技能工人培训才是有利的,而企业直到对工人进行培训后才知道他们的劳动生产率,为此企业在雇佣工人前都要对他们进行测试,以期望工人能力这一个人信息尽量公开化。企业有理由相信,宁愿留在一级市场失业而不去二级市场就业的是那些生产率较高的劳动者,而选择去二级劳动力市场就业的则普遍劳动生产率较低。这样,在二级市场就业就会被视为低生产率的信号。这一机制可以解释高技能劳动者的自愿失业与岗位并存的现象。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出,这种类型的失业既具有自愿性质,又具有非自愿性质。就其在一级市场的就业失败来说,失业是一种非自愿失业,就其在二级市场的就业来说,由于其不愿意接受二级市场的低工资和较差的劳动条件,因此其失业又是自愿的。

(三)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的简要评论

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提出了一种新的分析方法,它承认劳动力市场竞争的存在,但它认为劳动力市场不是一个统一的、一元的市场,而是一系列被分割的市场。每一个分割市场都是一个独立的系统,劳动报酬和就业的决定机制各不相同。

劳动者只能在各个分割市场里竞争,劳动者市场间的流动受到限制。虽然高收入的劳动力市场劳动者的人力资本水平总体上要高于低收入劳动力市场上的劳动者,但是一系列实证分析表明,不同劳动力市场上劳动者的收入差异不能完全用人力资本差异来解释。‘各个国家或地区存在不同的制度和社会性因素,影响劳动力流动的障碍因素有着很大的差别,因此,关于劳动力市场分割中主次市场的划分、障碍因素的选取不应该有统一的标准,劳动力市场具体的划分应由各个国家或地区的实际情况来决定。

中国正处于新旧两种体制转轨的过程中,劳动力市场发育还很不成熟,劳动力市场分割有明显的转轨经济的特色,我国的劳动力市场不但存在劳动力市场机制本身不完善造成的分割,也存在由一系列缺乏效率制度安排和行政权力行使不善造成的分割,后者对劳动力市场的影响更大,因此在对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形式及影响进行研究时,就需要我们在借鉴、发展西方分割理论的同时,主要根据中国经济转轨进程中体制和制度发展过程,选择适合的标准分析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现象。

二、中国的劳动力市场分割

(一)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形式

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形式十分复杂,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如果仅仅按照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理论来划分(即按雇佣和报酬支付特征分为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则无法反映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实质。国内学者按照他们分析的目的对此进行了不同的分类。朱镜德(2001)按照市场竞争程度的高低,把现阶段中国劳动力市场分为城市不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城市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完全竞争劳动力市场;李建民(2002)从广义的角度认为中国劳动力市场存在以下形式的分割:1.城乡分割:这是中国劳动力市场历时最长的一种分割形式,农村劳动力不能自由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

户籍制度是分割城乡劳动力市场的主要制度障碍;2.地区分割:包括农村地区之间的分割和城市地区之间的分割。前者分割的原因主要是土地使用制度,后者分割的原因包括社会保障、住房及其他福利制度;3.部门分割:这里是指正式部门和非正式部门(传统部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所谓正式部门是指以现代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活动的部门,即Lewis所说的“资本主义部门”,而非正式或传统部门则是指以传统的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活动的部门,即所谓的“非资本主义部门”(Lewis,1954);4.正式劳动力市场和从属劳动力市场:正式劳动力市场是指可以获得现代雇佣条件的劳动力市场,该市场上的劳动力不仅可以获得较为合理的工资,而且可以获得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福利,从属市场是指工资水平很低,没有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的市场。也有学者按照我国经济结构的二元特征把劳动力市场分为城市的正规劳动力市场、城市的非正规劳动力市场和农村劳动力市场(沈晓梅,2001),还有人认为我国除了典型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分割外,城市劳动力市场的行业分割十分严重,认为一些国家垄断行业由于缺乏必要的竞争和流动,将垄断收益大量地分配给职工个人,形成这些行业不合理的高收入。(许经勇,2003);赖德胜(2001)研究欧盟劳动力市场时,提出了三种市场分割的类型。一是功能性分割。即由于生产的市场结构和组织形式等导致的市场分割;二是制度性分割。即由于制度因素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分割,这里所说的制度主要包括最低工资制度、社会保险制度、集体谈判制度和工作保障制度等;三是区域性分割,即由于区域差异所引起的劳动力市场分割。这三种类型对研究我国的劳动市场分割也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对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分类多种多样,恰好表明了我国劳动力市场分割的复杂性。但从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变迁过程来看,主要是政府主导型变迁,国家制定的制度和政策对劳动力市场分割影响最大,对当前以及未来中国劳动就业和经济增长影响也最为深刻,因此我国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根本上是一种制度性分割。

沈琴琴认为,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分割格局,城乡分割仍然是最主要、最突出的分割形式。劳动力市场包含两个层次。一级劳动力市场提供相对较高的工资率、较为稳定的就业、良好的工作环境以及发展机会。一级劳动力市场又分化为拥有垄断资源、工资参照公务员管理,晋升套用行政级别的大型国有企业和采取现代高新技术、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非国有企业。工人享受高工资、高福利,工作有保障,而且往往有自己的工会组织。二级劳动力市场则只提供较低的工资率、不稳定的就业以及较差的工作条件并且根本没有职业发展的机会。工人不但工资微薄,而且工作不稳定,频繁转岗,几乎没有什么保障。农村劳动力虽然可以进城,但是仍然被打上深深的“农民工”的烙印,这一具有中国特色的称谓足以说明其很难融入城市,很难进入城市一级劳动力市场,农村转移出去的劳动力更多地流入到了城市工作不稳定、福利待遇低、缺乏社会保障的二级劳动力市场。

综上所述,本文认为我国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着多重分割:

1.城乡分割

在这种分割中,农村劳动力不能进入城镇劳动力市场,并且城市的行政等级越高,“大门”对农民工关得就越严。这种分割在我国尤为突出,是中国劳动力市场上历史最长的一中分割形式。

2.区域分割

这种分割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农村地区之间的分割;第二,城市地区之间的分割。第一种分割的制度性原因是土地使用制度,第二种分割的制度性原因包括社会保障、住房以及其他福利制度。

3.部门分割

这种分割是指正式部门劳动力市场与非正式部门(或传统部门)劳动力市场的分割。所谓正式部门在这里是指以现代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活动的部门;而非正式或传统部门则是以传统的组织形式进行生产活动的部门。

4.制度分割

制度分割是指正规劳动力市场与从属劳动力市场的划分。正规劳动力市场是指可以获得现代雇佣条件的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不仅可以获得较为合理的工资,而且可以获得包括社会保障在内的福利(休假、培训、晋升等)。从属的劳动力市场是指工资水平很低,没有社会保障,劳动者权益难以得到保护的市场。从属劳动力市场广泛存在于农村的传统部门和正规部门,并且在城市的传统部门和正规部门中迅速发展。

(二)二元劳动力市场分割的主要原因

1.产业政策。在改革开放以前,由于片面发展重工业而忽视轻工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使得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显得极不平衡从而影响了后来国民经济的发展。这种政策一方面造成人们生活水平长期低下,另一方面由于重工业对劳动力的吸收能力远远低于轻工业和服务业,为了让城镇居民实现就业便不得不将超量的城市劳动力安置在企事业单位。这样不仅仅造成企业效益低下,而且为了不让农村劳动力流入城镇挤占就业机会,便实行了严格的控制人口流动措施。这种产业政策的实施可以说是我国长期以来乃至以后相当长时期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以及城乡分割的劳动力市场的根本原因。改革开放后,虽然国家向轻工业和第三产业倾斜,但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正规部门流动仍然存在重重困难。由于城市利益集团的限制以及农民工自身的原因,劳动力资源的自由流动依然很难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