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城乡一体化进程中的农民工市民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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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农民工市民化的经济学分析(4)

2.确定评价模型及指标权重。对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程度的评价,主要采用综合指标法。设反映城市农民工总体市民化程度的综合评价指标以I表示,其意义就是城市农民工相对于城市居民(设其市民化水平为100%)的市民化程度或水平。综合评价指标I由等权重(均设为0.2)的5个维度的评价指标(一级评价指标)累加合成。每个维度的评价指标由2个二级评价指标合成,每个二级评价指标又均由2个基础调查指标合成。在由三级评价指标合成二级评价指标、二级评价指标合成一级评价指标时,基本都采用了等权重法(即均设为0.5)。例外的是,在合成工会组织和党团组织参与程度两个二级指标时,对三级基础指标是否有工会组织或党团组织与是否参加了工会组织或党团组织的权重分别确定为0.3和0.7。经讨论、咨询,普遍认为这样确定是正确的。各级评价指标的合成计算式即评价模型及其下构成指标的权重如表3所示。

3.评价结果。根据表3计算得出的评价结果,如表4所示。可以看出,经历十数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城市化过程中城市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主要表现出以下特点:

第一,尽管由于户籍制度等二元社会体制的制约,使农村人口迁向城市、由农民转变为农民工之后的市民化进程受到很大的影响,但农民工的市民化仍在不断进展,并已达到较高的水平。就上海而言,目前城市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总体上已基本达到54%,即相对于城市居民,农民工的市民化已经达到“半”市民化以上的水平。从不同水平的分布来看,市民化水平已达到70%以上的农民工约占10%(9.71%),达到50-70%的农民工约占49%,市民化水平在50%以下,即尚未达到“半”市民化水平的农民工还大致有40%左右。可见目前上海的农民工已约有6成达到或超过了“半”市民化的水平。

第二,从不同维度考察,城市农民工的市民化以居住条件的市民化水平最高,总体上已达到61.5%,显示作为农民工迁居城市得以常住生存最重要的基础条件和其市民化的重要方面,已相对达到较高的水平;其次是经济生活、社会融合与心理认同的市民化程度,三者也都已达到50%以上并趋近60%,分别为54.4%、58.2%和56.1%。其中,经济条件作为农民工迁居城市得以常住生存的重要基础条件之一,其市民化程度已大致相当于城市农民工市民化的总体水平;社会生活作为显示农民工是否真正向城市居民转变、反应其市民化本质特征的重要维度,特别是心理认同这一反应农民工市民化本质内涵的高层次维度,都达到50%以上并趋近60%的水平实属不易;以政治参与维度的市民化水平最低,总体上只有34.8%的水平。从目前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政治生态分析,这一水平也许并不算很低,因为即使城市居民也未必都会参加党团组织。

注:总体市民化程度评价值括号内的数字,为5个维度市民化水平的平均值,与另一直接根据相应样本人数计算出来的评价值十分接近,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了本评价方法的科学性。

第三,农民工在不同维度市民化的进展很不平衡,不同水平的分布也存在明显差异。如在水平较高的居住条件维度的市民化方面,农民工都主要集中在50%~70%之间,达到70%以上较高水平的农民工次之,50%以下较低水平的农民工最少;在经济生活和心理认同两维度的市民化方面,则处于50%以下较低水平的农民工最多,处于50%~70%之间的农民工次之,达到70%以上较高水平的农民工最少;在社会关系维度的市民化方面,各种水平农民工的分布相对比较均衡,分布在50%以下和50%~70%之间的比重基本相当,达到70%以上较高水平的农民工也比较多;政治参与维度市民化的进展比较特殊,约有80%的农民工处于50%以下的较低水平,而且达到70%以上较高水平的农民工甚至比处于50%~70%之间的农民工还多,处于50%~70%这一中间水平的农民工反而最少,显示城市农民工在政治参与维度市民化的进展很不均衡,只有少量农民工这一维度的市民化进展已达到较高的水平,但更多的农民工则进展不大,市民化水平不高。这在一定意义上说明,推动农民工政治参与市民化的均衡发展,提高农民工政治参与的市民化水平,还将是一个相对漫长而艰巨的过程。

根据刘传江(2009)的研究结论,他们采用层级分析法(AHP)对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进行了测度,他们选择了四个方面的指标,分别是:(1)生存职业指标;(2)社会身份指标;(3)自身素质指标;(4)意识行为指标。这些指标的数值都是在0到1之间,能较清晰地体现农民工朝着市民目标转变的进度,当其达到1的时候,便可判断农民工市民化的实现。

(四)需求可识别的Biprobit模型

需求可识别的Biprobit模型估计一个供需均衡的联立方程模型,以测度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程度及其影响因素。令代表农民工市民供给意愿的隐含变量,代表农民工是否愿意供给的决策变量;代表农民工市民需求意愿的隐含变量,代表农民工是否愿意定居城市的决策变量;X1为影响农民工市民需求的解释变量,X2为影响农民工市民供给的解释变量。假设1和2服从联合正态分布,建立联立模型如下:

只有当农民工具有市民需求(1)且具有市民供给(1)他才会成为市民。因此,将市民记作y,则:

(2)式是一个典型的Biprobit模型,且观察值具有部分可观察性(Partial Observability)的特征。因为需求方程完全可观察,可以单独估计,而对供给方程的估计存在样本选择偏差问题,需要审查数据。这类模型通过采用最大似然法对其估计,可以有效地利用1和2之间的相关性,从而得到更准确的估计(D.J.Poirier,1980)。若采用极大似然法对方程(1)进行估计,其对数似然函数表示如下:

其中(·)是单变量累积正态分布函数。此处采用p(yd1ys1)表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程度,即用新生代农民工具有市民供给的条件下具有市民需求的概率表示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化程度。

周密等采用的数据来源于沈阳、余姚两地区的实地调研,余姚地区的有效问卷为296份,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样本量为114份,占农民工总数的39%;沈阳地区的有效问卷为287份,其中新生代农民工的样本量为154份,占农民工总数的54%。由此看出新生代农民工在农民工群体中占有较大比重。

具体操作中,分三个层次来识别农民工的市民需求(见表7):第一个层次,对应问题(1),如果农民工选择(1),则认为其存在市民需求;第二个层次,对应问题(2),如果农户选择(1),视作存在市民需求,再结合问题(3)作进一步的分析和判断;最后一个层次,对应问题(3),如果农户选择(3)和(4)则视为存在市民需求。经过识别,在268个新生代农民工的样本中,对市民化存在需求的新生代农民工共有122个。在此基础上确定需求方程的因变量,有市民需求取值1,反之取值0。

供给方程因变量的设置,若新生代农民工实际工资收入高于打工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时,取值1,反之取值0。这样的设定是基于以下几点原因:第一,从国家政策角度考虑,处于较高经济阶层的新生代农民工群体是潜在的市民供给群体,城市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市民化供给的主体,通常规定具有较高劳动技能、在城市购买房子、嫁(娶)城市人等条件的农民工可申请城市户口,温家宝总理(2010)也强调要将有能力在城镇生活的农民工尽快转变为市民,因此,将经济收入水平作为城市遴选农民工是否成为其成员的门槛指标是合适的。

第二,从统计检验角度分析,高工资收入的新生代农民工更可能永久定居在打工城市。这里,我们根据“是否会永久定居在打工城市”一题,对样本进行了划分,将其分为定居者与未定居者。两类群体的工资收入的偏度和峰度检验结果表明,两者工资收入均服从正态分布。由此,对定居者与未定居者的平均工资水平进行了t检验(P0.000),该结果说明两者之间具有显着差异。

因此,将工资水平作为永久定居与非永久定居的重要指标是合适的。第三,赵延东等(2002)也认为当流动农民在城市获得较高经济收入时,就可支付城市的各项生活费用从而选择留城而不是返乡。值得注意的是,此处不是从户籍制度的角度考虑已获城市户籍者与未获城市户籍者之间的差异,而是从经济学角度,将相对于市民具有较高比较收益的新生代农民工称为市民供给者;此外,将经济收入看作是各项影响因素的结果,这与社会学的研究视角是不同的,比如政治权利缺失可能会表现在农民工议价能力不足,导致工资收入偏低,甚至遭到拖欠。

自变量的选择,首先,考虑市民需求方面的影响因素。外出务工目的的不同会对市民需求产生不同的影响,若外出的目的只是挣钱,则对市民的需求就不强烈;若更向往城市生活则会对市民需求强烈。

社会关系网高度是采用“拜年网”中的网络高度指标来测量的,考察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关系网络中是否有高社会地位的人,若与城市中高社会地位的人有联系,则更有可能具有强烈的市民需求。文化程度高的流动农民由于容易接受和适应城市生活节奏,将倾向于留城定居而不是返乡。当流动农民在城市获得较高经济收入时,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可能会认为在城市能够享受到良好的基础设施、便利的生活条件等,他们往往会留恋城市生活,不愿意再回到农村,然而还有一部分新生代农民工认为农村才是自己的根,挣些钱后回农村可能有更好的生活;同样,低收入的新生代农民工既可能受到城市生活的吸引具有强烈的市民需求意愿,也可能迫于生活成本的高昂选择退出城市,因此,这是一个有待验证的变量。

其次,在市民供给方程中的影响因素。新生代农民工的外出务工目的若是向往城市生活,他们一般会为此不断努力,争取在城市定居,因此不同外出务工目的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市民供给能力。社会网络高度会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政治地位等,这样若新生代农民工的关系网络中具有较高社会地位的人,则他们可能会更有能力定居在城市。文化程度高的农民工容易产生高的工作效率,从而获得更高的工资,不仅如此,高文化程度更有利于与市民融合,更有能力在城市定居。已有研究指出,当流动农民在城市获得较高经济收入时,就可以支付城市生活所需要的各项支出,如房屋、子女教育、医疗费用等,因此将倾向于留城定居而不是返回家乡。而低收入的流动农民由于无法支付有关生活成本,将倾向于返回家乡而不是留城定居。

最后,识别变量的选择。考虑到联立方程的可估计性,这里选择居住的地理位置作为需求方程的识别变量,因为居住地理位置的选择一般不会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工资收入,但是若居住在城市中心,则表明他们更具有市民需求。选择他们的职业阶层和社会网络高度作为供给方程的识别变量是出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城市劳动力市场存在分割,不同职业间收入差异明显,因此,处在不同职业阶层之间的农民工市民供给能力不同。第二,由于城乡差异、学校教育内容的原因,乡村累积和学校教育获得的人力资本必须经过转化才能在城市生活中获得回报(赵延东,2002),因此在城市生活时间越长,农民工定居能力越强。变量的具体描述如表8所示。

从供给方程上看,社会网络高度对提高新生代农民工市民供给能力具有显着的正影响。当农民工社会网络高度越高时,他们越倾向于借助网络的“关系”寻找到合适的工作,获得更高、更稳定的收入。收入的满意程度也显着影响新生代农民工的市民供给能力,这说明对目前的收入越满意越可能具有较高的收入,也越有能力在城市定居,其市民供给能力也越强。在城市居住的时间越长,可能融入到城市越深,跟城市人交往越密切,这样他们在促进职业转换、提高职业阶层等方面具有更多的信息,也越可能具有成为市民的能力。职业阶层高的农民工往往具有较高的工资收入、较高的社会地位,他们不但具有市民供给的经济基础,还具有一定的城市关系网络,更有能力定居在城市。作为市民供给方程的一个额外回归元,逆米尔斯比率是显着的,表明需求方程影响供给方程,在经验上可将其解释为,虽然新生代农民工市民供给能力受很多因素的影响,但是从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角度来看,其实际市民供给能力还是建立在新生代农民工对市民有需求的基础之上的。

需求方程的结果显示,第一,外出目的不同对市民的需求影响不同:向往城市生活而外出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对市民需求更强烈,认为农村没有发展的新生代农民工也具有较强的市民需求,而受外界影响进城打工的新生代农民工市民需求不强烈。第二,文化程度的不同对市民需求具有显着的影响:具有中高等文化程度的新生代农民工更倾向于回乡而不是留城,人力资本高的农民工不愿意在城市定居的结论在以往的文献中也有过讨论,如黄祖辉等(2004),这一方面是因为农民工本身的文化程度在短时间的城市生活中不易转换成实际生产能力和社会网络关系;另一方面也由于城市的企业、单位等用人歧视,造成城市定居困难,留住农村人才的激励机制还不完善;再有户籍制度也导致了农村人才的逆向选择,他们更倾向于选择农村实现自己的理想而不是城市,因为他们更清楚农村才是自己的家,而城市不过是自己打工的地方,自己永远是“外来人”,这样由于户籍制度壁垒及与户籍制度关联的偏向城市人的福利政策,使得具有较高素质的农村劳动力对市民需求不强烈。第三,新生代农民工的社会资本结构对其市民需求具有不同的影响:与农村老家联系越紧密,越不能脱离农村的吸引,与城市人经常联系的新生代农民工,他们更可能回乡。第四,与城市居民散居在一起的新生代农民工更具有留城意愿:与城市居民散居有利于农民工与市民的交流,无论在生活方式上还是工作信息获取上,他们都享有相对较平等的机会,有利于农民工穿越“隐性户籍墙”。通过对该模型的预测,得到两地区新生代农民工平均市民化程度为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