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社科文化人类学专题研究:关于母系社会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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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章 佤山汉族矿工族群认同的改变--佤族和佤山(1)

关于族群认同的改变,两千多年前的儒家曾提出一个著名的论点:“吾闻用夏变夷者也,不闻变于夷者也。”(《孟子·滕文公》)这就是说只能是由“野蛮人”(“夷”)变为“文明人”(“夏”),而不是相反。中国历史上北方民族多次进入中原建立王朝,落后的统治者最终为被统治的汉族所同化,似乎又为上述论点提供有力的证明。再加上马克思说过“野蛮的征服者总是被那些他们所征服民族的较高文明所征服”(《不列颠对印度的统治的未来结果》,《马恩全集》九卷)。导师的话更不容怀疑。因此,这一观点至今仍统治着中国的学术界,写进多种历史教科书。当我还是一个历史系大学生的时候,也对此深信不疑。直到来到中国西南部从事民族研究,我才发现历史上既有少数民族被汉化,也有汉族少数民族化。今天的少数民族中有些人的袓先原是汉人。即使被认为“最落后的”佤山地区,历史上饱有大量汉族迁入,而最终变为佤族。

佤族,是一个说孟高棉语的民族,主要聚居在东经98°—100°、北纬22°—24°之间,这一地区称为“佤山”或“阿佤山”,现分属中緬两国。中国境内的佤山主要属西盟及沧源两县管辖。

。佤族以农业为主要生计,经常采取刀耕火种方法,农作物有稻、玉米及一种称为“小红米”的粟类。鸦片种植非常盛行。佤山地下蕴藏着含银的方铅石矿(galena)。仮族还处于部落社会阶段,几个或几十个村寨组成一个部落,以一个大的村寨为中心。村寨和部落由世袭的或新兴的头人领导,部落之间因为某种特殊事件可组成暂时性的部落联盟,但佤山没有出现过统一的政权。佤族因为猎头习俗使他们有不好的名声。对他们自己而言,猎头只不过是为了农业丰收而举行的一种仪式。边缘地区佤族由于接受了小乘佛教放弃了猎头习俗,这一部分称为“熟佤”和“小佤”,中心地区一直到50年代中期保存猎头习俗,这一部分仮族便称为“生佤”或“大佤”。以上介绍的是20世纪50年代初中国境内仮族情况。緬境佤族情况从我所看过文献来看也大体如此。(巴顿,1929963—66;斯柯特,1896,139—150;1900,493—519)

从历史到现在,佤族都是佤山主要居民。据估计,全部佤族人口已达80万一90万入,在中国境内西盟、沧源两县的佤族分別占县人口71.9%和83.33%。佤山地区还有傣族、拉祜族和汉族,人口均不超过10%。他们足佤山的少数族。

汉族在佤山的少数民族之中,人口是最少的,1982年统计他们在西盟和沧源两县人口中只分别占6.2%和113%,而且1950年后迁入的政府工作人员和驻军又占其中绝大多数。在50年代初,汉族在佤山不足1%左右,多是二战之中或之后为逃避兵役或做小生意流入者,他们主要居住于县城,住在村寨之中的都是分散居住。他们没有像傣族、拉祜族那样建立自己的村寨。

然而历史情况并非如此,佤山上曾经聚集过数以万计的汉人。

二17世纪—19世纪汉族移民为了开矿进入佤山

1659年,原是农民军队的李定国将军率领士兵随明朝最后一个皇帝在满州军队追击下逃到缅甸,两年之后皇帝终被抓回昆明处死,而李将军及其士兵从此分散居留在中緬边境,仍有数千人之众。其中一部分在佤山的西北今緬甸新维、南渡地区开办了波龙银厂(现在这里还有一个著名的波得温银矿),另一部分曾到达佤山的班老一带。1962年发现了一枚印章,上有“班老王”三字,被认为便是李定国将军以明朝皇帝名义颁发的(《沧源佤族自治县志稿》油印本第4册,257页)。这里有佤山品位最高的银矿,一般认为它的首先开采应归功于李将军及其士卒。

这一银矿大规模开采是18世纪的事,其领导人名吴尚贤。他发现这里的矿可以产出较多的银子,便与矿山所在地佤族酋长蜂筑以打木刻这一传统方式订立合同,议定吴尚贤对全部矿山“任凭开采”,只要按期付给佤族租金。这一木刻一直保存到30年代。由于木刻上书写有汉字,使我们知道订立合同的确切年代是1743年(方国瑜,1943)。吴尚贤把自己创办的银矿称为“茂隆银厂”,冶炼中心便是今地图上称为“炉房”的地方,I960年已划入緬境,但当时矿区“周围百余里”(王文韶,1901,卷80),许多矿洞还在今中国境内。由于当时冶炼技术不高,矿石中大量的铅不知利用,故至今这一带还留下含有丰富的含铅的矿渣(现在县人民政府在这里开办了一个“南腊铅厂”,利用几百年前矿工留下的矿渣来生产铅)。

吴尚贤这一利国惠民之举,却受到清廷的猜忌,以至1746年云贵总督张允随上奏朝廷,建议不要封闭茂隆银厂。

滇省山多田少……地产五金,不但滇民以为生计,即江、广、黔省民人也多来滇开采。至外夷虽产矿峒,不谙煎炼,多系汉人赴彼开采,食力谋生,安静无事。夷人亦乐享其利。民人或遇赀耗,欲归无计,不得不觅矿谋生。今在彼打槽开矿及走厂贸易者不下二三万人,真平常出入莫不带有货物。其厂民与商贾无异。若概行禁止,此二三万人生计攸关况内外各厂百余年来从无不靖。

滇省……生蛮名卡佤。其地茂隆银厂,内地民人吴尚贤赴彼开采,矿沙大旺。该酋原照内地厂例,提课作贡,计每年解银一万一千余两。(《东华录》乾隆十一年)

从这里可以看出,银矿到了1746年已有“百余年”的历史,李定国先开采之说确实有据。开采者均是汉人,有的来自云南腹地(吳尚贤就是云南石屏人),有的来自广东、广西、贵州等地。当地佤族不从事这一工作,只是坐收租金,他们也有利可图。而国家每年可以收税达11000两银子,按当时1777年公市的税率(详下文)9%计算,则全年产银达122000多两,说明产量很高。

关于茂隆银厂内部情况,据一位18世纪80年代曾随中国军队进入緬甸的官吏记述,当时矿厂本身拥有强大的武装,内部实行民主管理:

茂隆厂,厂例无尊卑,皆以兄弟称。大爷主厂,二爷统众,三爷主兵。时尚贤为厂主,厂兴旺。聚众数十万,一有事,则兄弟全出。凡夷方开矿者相互联络。(吴楷,1790)

这里说“聚众数十万”,或不免夸大。而据上引《东华录》,本厂“矿工有二三万人”,当是事实,而且当时矿工们都是集中居住,在佤山仍是一支强大的政治力量。吴尚贤和波龙厂的宫里雁被称为“边防两虎”(檀萃,1736—1795)。

清廷对于边境地区聚集这么多拥有武装的人一直心存疑虑,而吴尚贤“虽豪……不谙官场事”(吴楷,1790)。他对清廷毫无戒备之心,反而带着10头大象及其他贡品于1751年去京上贡,企图得到一个封号。当他由北京回到昆明时,官员们说他不该私有武装,下狱问罪,最后饿死于狱中。

但茂隆银厂并非如前人所说自“尚贤死而厂徒散”,还继续存在。1777年一份官方文件还为茂隆银厂规定了税收的比率:

准卡佤地方茂隆厂,每银一两抽课银九分,以四分五厘作课起解,以四分五厘赏给卡瓦酋长。(《清会典事例》乾隆四十二年)

1778年,一位官员奏书又提及茂隆厂:

卡瓦野人山,向有莽冷(茂隆)厂。缅匪觊觎厂例,带兵向卡瓦索取分利。经莽冷头人率领厂丁,将缅匪打败。(李侍尧51778)。

可见直到18世纪下半叶茂隆厂在佤山仍然拥有一支强大的武装。

18世纪中叶緬甸内乱,与茂隆银厂相互呼应的波龙银厂在当时首领宫里雁率领下介入这次内乱,并于1752年攻下瓦城。他们在緬甸史记载上称为Gue(哈威1957,226),在中国历史上称为“桂家”(桂家因明朝最后一位皇帝曾封桂王而得名)。1762年宫里雁兵败,率众逃到中国境内为中国官吏所杀。宫里雁的士兵原山矿丁组成,他们也是来自“江西、湖楚,岁常有四万人”(赵翼,1736—1795)。兵败厂散后大概有一部分进入了茂隆银厂,壮大了茂隆银厂的力量,使茂隆银厂在18世纪下半叶继续作为一支政治力量活跃在佤山地区。

茂降银厂正式关闭在1800年,是年有一份皇帝谕告留了下来:

茂隆银厂,近年以来,并无分厘报解,自系开采年久,硐老山空,矿沙无出。而聚集丁夫,亦恐滋生事端。茂隆银厂着即封闭。(《清会典事例》嘉庆五年)

害怕“聚集丁夫,滋生事端”才是朝廷关闭银厂的主要原因。

1810年,在佤山之东今澜沧县境另一银矿——募乃银厂(创办于1728年)亦被朝廷关闭。但紧接着在今西盟永广一带又出现一个银矿,幵办者为了区别于原来老银矿,便把新办的银矿命名为“新厂”,意为“新的矿厂”。

关于新厂几乎没有留下历史记载,仅有一份政府档案(见方国瑜《裸黑山旅行记》),这样写道:

永广山下有新厂银,咸同年间(1851—1875)湖、广人前来开办,获利已厚。迨至光绪八年(1882年),出矿尤旺,丁作集至万人。因该处附属于孟连土司,苛征厂税,报缴稍迟,即怒结野卡戮杀厂丁,渐至解散。

可见开矿者及矿丁全是汉人,最盛时也达到“万人”之多。从19世纪末年之后,佤族便没有开采银矿之事了。1904年左右,云贵总督曾有重新开采茂隆银矿之议,但未付诸实施。1934年中英班洪之战中的中方领袖曾率众百余人到新厂银矿幵采,因缺乏技术人员,亦未成功。

三“我们都去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