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童书修身养性(中华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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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夜雨剪春韭

杜甫的名句“夜雨剪春韭”,使蔬菜入诗了。原本在我们想象中,最有诗意的应当是瓜果,至于蔬菜,人间烟火的味道太浓了一些。但再俗的东西,譬如蔬菜,一旦进入诗画的领域,便显得温文尔雅了。

夜雨敲窗,杜甫立马想到该去田畦里割一把经过洗礼的韭菜,回来炒着吃。仅仅这种愿望,就很让人陶醉。自从读到这句诗,谁若再问我春天的滋味是什么,我首先会联想到韭菜,而且最好经历过一夜细雨的淋浴,绿得像用颜料画出来的。

诗圣的点染,使韭菜脱颖而出,如同春天案头的供物。韭菜的绿,是最正宗的绿。剪割韭菜,钢铁的刀刃也会被它的汁液染绿的吧?还听诗人车前子谈论:“一到春天,吃也绿油油了。最绿的是韭菜。我小时候不爱吃它,觉得它是药。如不小心吞了一只铁钉到肚子里去,只要生吃一把韭菜,就能把铁钉携带到外。好像是魔术……”但我绝不会为了试验韭菜的这一“特异功能”而先吞咽一根小铁钉的。

韭菜在唐诗中扎根了,当然有资格称王。苏东坡可能不同意,他觉得荠菜更切近春天的真谛:“春在溪头荠菜花。”对蔬菜的评比,或者说,蔬菜的排行榜,可以随时代而演变的。

荠菜花固然灿烂,其实韭菜,也会开花的。五代杨凝式,是由唐代的颜柳欧褚到宋代的苏黄米蔡之间的一个过渡人物,他收到友人赠送的韭菜花,立刻搭配着羊肉一起吃了,并且回信表示感激,提及“当一叶报秋之际,乃韭花逞味之始”。这封短信,也就成为中国书法史上有名的“韭花帖”。汪曾祺说:“北京现在吃涮羊肉,缺不了韭菜花,或以为这办法来自蒙古或西域回族,原来中国五代时已经有了。杨凝式是陕西人,以韭菜花蘸羊肉吃,盖始于中国西北诸省。北京的韭菜花是腌了后磨碎的,带汁。除了是吃涮羊肉必不可少的调料外,就这样单独地当咸菜吃也是可以的。熬一锅虾米皮大白菜,佐以一碟韭菜花,或臭豆腐,或卤虾酱,就着窝头、贴饼子,在北京的小家户,就是一顿不错的饭食。”他还说自己的家乡(江苏高邮)不懂得把韭菜花腌了来吃,只是在韭菜花还是骨朵儿,尚未开放时,连同掐得动的嫩茎,切为寸段,加瘦猪肉,炒了吃,这是“时菜”。

龚乃保的《冶城蔬谱》,把“早韭”列在第一位,想是按时令的顺序:“山中佳味,首称春初早韭。尝询种法于老圃云,冬月择韭本之极丰者,以土壅之,芽生土中,不见风雨。春初长四五寸,茎白叶黄,如金钗股,缕肉为脍,裹以薄饼,为春盘极品。余家每年正月八日,以时新荐寝,必备此味,犹庶人春荐韭之遗意也。秋日花亦入馔,杨少师一帖,足为生色。”所谓杨少师一帖,即前文所述杨凝式“韭花帖”也。韭菜入杜诗,韭菜花亦入杨书,够风光了。

韭菜可清炒,也可炒鸡蛋、炒肉丝,或与豆芽、豆腐丝之类共同素炒。在吾乡南京,有一大发明,用韭菜炒螺蛳肉。我每每赶在春天还乡,即为了品尝此味。即使人在天涯,也念念不忘。新割的韭菜,配以挑剔好的珍珠大小的螺蛳肉,大火烹炒,端上桌时不仅色彩诱人,而且香气扑鼻。若是添加一把切碎的咸肉丁,味道就更醇厚了。这是一道很完美的南方乡野小炒。绝对对得起杜甫的那句诗。既有泥土的味道、春雨的味道、夜色的味道,还增添了河流的味道。就凭这道菜,能不忆江南?江南的春天不是最漫长的,却算最鲜嫩的,是春天中的春天。

我喜欢吃一切带馅的面食。无论水饺、包子,还是馅饼、春卷,最香的要算韭菜馅的。至于是猪肉韭菜馅,或鸡蛋韭菜馅,则无所谓。以前住在沙滩,北大红楼的马路斜对面,有一店铺专卖东北风味的韭菜合子。我隔三岔五总要进去吃一回。韭菜合子,在平底铁锅里油煎得焦黄,热气腾腾地端上来,我轻轻在边角上咬开一口,里面的鸡蛋韭菜馅露了出来。在金黄的鸡蛋陪衬下,剁碎的韭菜,仍保持着刚从地里长出的那份碧绿。还有比这更好的谜底吗?我像中了彩一样兴奋。春天无处不在。瞧,它终于“露馅”了。

今夜,雨在哪里呢?剪刀在哪里呢?杜甫在哪里呢?我开始想念韭菜了。剪不断、理还乱的,除了爱情,就是乡愁。当然,我所谓的乡愁是很宽泛的、很模糊的,并不见得针对某一处具体的地域。它更是时间上的。韭菜,唤醒了我对唐诗的乡愁,对春天的乡愁,对某种可望而不可即的田园生活的乡愁。做一个隐士,不见得比做总统容易。做一个菜农,没准比做富翁还要幸福。本该属于我的那两亩三分地,在哪里呢?锄头、镰刀、竹编背篓,在哪里呢?唉,我的手头只剩下了一杆圆珠笔。